新型乡村经济的“绿色发展”探究
——以“戴庄经验”为例
2021-01-02姚永康张晓晶翟正国
姚永康 张晓晶 翟正国
(1.江苏镇江市委党校 江苏·镇江 212000;2.江苏丹阳市委党校 江苏·丹阳 212300;3.扬中市委党校 江苏·杨中 212200)
“绿色发展”是现代农业、现代乡村发展的新态式,体现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互共存的和谐发展方式。在长期的传统耕作模式中,农业的发展与环境的承载力一直都是负相关,尤其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资源与环境问题已成为制约现代农业发展的最大障碍。而生态绿色发展模式是适应时代需求、人们关切所形成的新模式,它进一步厘清了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之间的矛盾,降低了发展与消耗的冲突,为社会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互兼顾提供了实践路径。贫困村转变为小康村后,重点要放在生态绿色发展上。
1 新型乡村经济生态绿色发展必要性
随着社会的向前发展,不难发现随着农业农村的现代化进程加快,我国农产品供需矛盾已在不断发展的进程中得到一定的缓解。但是,从源头上去改变我国农产品生产的粗放型发展模式还任重道远,而且农产品产量与质量都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和可能,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过程中所带来的生态环境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控制,这些问题都有待解决。
2 新型乡村经济生态绿色发展存在的问题
2.1 农业生态绿色发展比较困难,绿色产业体系不完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经济发展迅猛,农业生产产量不断增加,乡村人口生活质量实现质的飞跃。但是,问题随之而来,过去传统的农业生产发展方式为追求产量最大化,大都以破坏牺牲环境为代价,而农业生产造成的环境污染更是巨大,发展所带来的损害成本远远大于所得利益。以江苏镇江市戴庄村为例,该地地处句容、金坛、溧阳、溧水四县(市、区)交界,由原来戴庄、白沙、南庄三个行政村合并而成,前期农村经济的发展仍无法摆脱粗放型农业生产发展,靠过量使用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以此片面追求产量而促进农业增产增收,事实而言,化肥的利用率很低,过量使用化肥造成了生态环境严重污染,所消耗的成本比例严重失调,同时对于人所造成的危害是不可逆转的,制约着农业生产的“绿色发展”,整体来看,绿色程度较低,没有形成完整的绿色产业体系。
2.2 保障生态绿色发展的社会体系滞后,绿色农业生产成本较高
农业农村生态绿色发展需要健全良好的系统化社会服务体系来保障,但就目前农村现状而言,大分乡村地区系统化社会服务体系发展滞后,无法满足农村经济“绿色发展”的需要,生态绿色生产成本与激励性程度成反比状态。以戴庄村早期的乡村农业生产来讲,乡村经济发展均以农民“各自为政”为发展模式,未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未形成系统完备的产业生产链条和农产品物流链条,仍以小、散、零、乱为主,造成了生产、收购、存储与运输成本居高不下。另外,乡村的卫生公共环保设施严重不足,“单独购买环保处理设施的能力和废弃物处理与循环使用技术,需要政府建立公共环保设施保障体系。”[1]
2.3 乡村干群对生态绿色发展认识不足,生态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
我国乡村经济发展水平存在严重不均衡,且差距程度不断加大。受制于乡村地区经济资源禀赋要求因素影响,农业发展长期滞后,以及乡村干部在职政绩考核标准欠缺,我国广大乡村干群对生态绿色发展认识明显不足,生态环保方面法律法规欠完善,法律法规的执行力也较为薄弱。戴庄村前期从贫困村向脱贫路上时,农、林、果、渔、畜等生产带来的土壤、水源等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同时,也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制约。即使部分环保法律涉及相关问题,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也并不具备可操作性,制约着戴庄乡村经济向生态绿色发展。
2.4 乡村主体的生态绿色发展主动性积极性不足,绿色资源未充分利用
乡村经济生态绿色发展是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的共同转变,离不开各方的共同参与,但是乡村经济开展生态绿色发展初期,各类参与主体以及社会组织等参与率普遍较低,缺乏参与主动性、积极性。戴庄村前期发展模式也受制于此,这与传统生产方式、生活水平、思想意识密切关联,在经济生态绿色发展过程中,离不开前期人力、物力和财力等的大量投入,戴庄村也因其发展资源的配置与使用不合理,缺乏体统的统筹协作,导致乡村主体的生态绿色发展主动性积极性不足,绿色资源未充分利用。
3 新型乡村经济生态绿色发展的戴庄经验
3.1 提高生态绿色发展意识,建立绿色经济发展考核标准
树立新型乡村经济生态绿色发展模式,必须推动新型乡村经济的绿色转型,必须从整体全局出发,紧紧围绕新发展理念及实践,把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融入到农业农村发展中去。创造“戴庄经验”的戴庄村是通过拓宽生态绿色发展方式的媒体宣传面,让更多的“戴庄村”人知道和认可生态绿色发展,把生态、绿色、低碳等打造成新乡村建设的文化形态,并以生态绿色发展指导乡村经济转型。其次,强化戴庄村干部“生态绿色发展”前瞻性培训,培养村干部的长远发展意识,尤其是“生态绿色发展”新型理念,使广大村干部清楚认识到经济与环境既可以兼得,又可成为带动农村经济发展的竞争优势,牢固树立生态绿色发展理念;其次,建立健全新乡村建设生态绿色发展经济考核指标与标准,提高新乡村“生态绿色发展”考核权重指标,不能只注重经济发展,而忽视环境问题。
3.2 推动乡村生态绿色发展产业链构建,形成整体化产业发展模式
首先,改变传统的粗放式农业生产方式,建立生态绿色发展的生态产业体系;其次,充分利用和借助本村的自然、气候、文化与生态环境等资源优势,发展休闲农业、循环农业、高科技农业和有机农业等新的业态,推动生态绿色农业与本村特色产业的有机融合,优化乡村生产产业结构;最后,加大力度推动绿色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戴庄村党委从强化自身建设入手,积极探索推进党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互融共建,以“做给农民看、带着农民干、帮助农民销、实现农民富”为宗旨,充分利用当地的农业资源条件,大力发展高效有机农业,不断优化产业结构,现已形成草莓、大米、茶叶等多条有机农业产业链,建成200多亩蔬菜大棚、3000多亩有机果园,全面推广戴庄有机品牌。同时探索出了以“村社协同、党建富民”模式为主要内容的“戴庄经验”,走出了一条以“党支部+合作社+农户”为主要特色的现代高效农业致富之路,较好实现了农民增收致富、集体经济发展、生态环境改善、社会和谐稳定,戴庄村由过去的贫困村蜕变为小康村,2020年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34000元。集体经营性收入97万元,集体总收入420万元,位居全镇前列。
3.3 完善生态环保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法规执行力
新乡村经济生态绿色发展亟须完备的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制度来保驾护航,从而更好的规范乡村经济参与主体行为。戴庄村在生态绿色发展进程中,以法律法规为武器,推动戴庄村环保标准与城市对接,提高污染企业或项目的制度成本,治理倒闭污染企业;其次,从本村经济社会发展实况及现实需要出发,制定符合本村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相适应的村规民约,为本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提供依据;最后,严格依法(规)治村,依法(规)办事,强化对生态环保方面违法行为的追责力度,杜绝执法(规)漏洞。
3.4 完善乡村生态绿色发展体系,释放各类主体的积极性
新乡村经济的“生态绿色发展”离不开相关制度体系的保障、政策的扶持。戴庄村首先对当地党委政府推动经济社会“生态绿色发展”的相关政策进行系统梳理,建立生态绿色发展政策保障体系,防止出现各种政策打架等问题,提高政策的效率;其次,戴庄村通过拓宽乡村经济生态绿色发展所需资金的来源渠道,在金融筹集方面谋创新,建立促进乡村生态绿色发展的投融资机制,为乡村经济社会发展输血;第三,对相关主体的利益诉求全方面多角度进行关注,构建完整的支持乡村生态绿色发展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按照统一规划生产布局、技术培训、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供应农资、品牌、组织产品销售,并明确进行利润两次分配,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紧密型利益联接机制,形成全民参与、全面发展的新乡村生态绿色转型发展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