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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信息不是随意共享的“蛋糕”

2021-01-01贾亮

杂文月刊(选刊版) 2021年12期
关键词:信息处理保护法工信

贾亮

如果刚在某一App上浏览了某些内容,或购买了某类产品,手机很快就收到其他App推送的相关内容,估计你感受到的不是贴心,而是自己上网受到App监控的担心。11月8日,工信部就《关于开展信息通信服务感知提升行动的通知》进行解读,指出要建立与第三方共享个人信息清单,进一步要求企业在二级菜单中列出App与第三方共享的用户个人信息基本情况,包括与第三方共享的个人信息种类、使用目的、使用場景和共享方式等。

在App飞速发展的过程中,个人信息保护着实走过了一段近乎“裸奔”的历程,信息被过度收集和滥用现象异常突出。特别是在当前使用第三方SDK及其他第三方服务,已经成为App开发、运行过程中常见的技术手段,其在帮助App功能服务快速实现的同时,也引发了个人信息被私自共享的问题,严重侵害了用户权益。

近两年来,工信部加大损害用户权益App的查处力度,几乎每一批通报中,都有App存在过度收集个人信息、私自共享给第三方等问题,而被通报的App里,不乏用户众多的大企业、大品牌。App之间共享用户信息,一是为了减少开发运营成本,二是能针对用户特点尽快延揽用户实现收益。私下使用用户的信息,反过来再利用这些信息赚用户的钱,这买卖真是一本万利。所以,与其说共享信息,不如说是共享利益。

谁的信息谁做主,未经授权不能用。11月1日实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在国家层面建立了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其核心就是“规范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而个人信息处理规则体系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告知、知情、同意”。该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向其他个人信息处理者提供其处理的个人信息的,应当向个人告知接收方的名称或者姓名、联系方式、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和个人信息的种类,并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接收方变更原先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重新取得个人同意。这意味着,企业不能再偷偷摸摸地收集个人信息,仅履行告知义务也不行,要在用户知情而且是在自愿、明确的前提下同意,企业才能处理个人信息。

相信大多数App企业都能自觉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但也可以确信还会有不少App继续我行我素,大搞瞒天过海收集并滥用个人信息的勾当。此前,就有很多App在被工信部点名通报后,并不按照要求整改。监管部门必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继续加大查处力度,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公众也要增强保护意识,谨慎同意,适度授权,倒逼App规范守法。

与第三方共享个人信息,我不同意,就别替我做主;若暗地里替我做主,就选择让法律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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