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抓好畜产品生产保供工作
2020-12-31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相关要求,达州市农业农村局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创新工作方式,通过学习强国平台召开全市动监所所长视频会议,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抓实畜产品生产保供工作。
会议要求全市动监机构和全体动监执法人员,一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当前疫情复杂性严峻性,把疫情应对作为我们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强化责任担当,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畜禽产品生产保供等相关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二要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落实各项综合防控措施,严格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无害化处理,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经营病害动物及其产品、“洗猪”等各类动物卫生违法行为,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三要按照《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第2 号公告》规定和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和草原局、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畜禽和野生动物监管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农函〔2020〕75 号)要求,暂停城市中心城区活畜禽交易及宰杀经营行为,实行活畜禽定点宰杀、集中检疫、白条禽(肉)上市。不随意扩大化关停畜禽交易及宰杀行为。对暂停城市中心城区活畜禽交易及宰杀经营的,要迅速采取措施,在市场周边建立规范化宰杀点,实行活畜禽定点宰杀、集中检疫、白条禽(肉)上市。对非城市中心城区的活禽交易市场,各地在加强排查监测、检疫监管力度基础上,要严格规范实施即时和定期消毒,不得搞“一刀切”随意关停。要做好活畜禽专业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的动物卫生监管,继续进行每天巡查,做好相关记录,落实日报制度。四要按照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2 月3 日会议精神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确保“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秩序的紧急通知》(农办牧〔2020〕7 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维护畜牧业正常产销秩序保障肉蛋奶市场供应的紧急通知》(农办牧〔2020〕8 号)要求,各县市区动监部门要正常受理检疫申报,严格按照检疫规程实施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不得拦截仔畜雏禽及种畜禽、畜产品运输车辆,不得关闭屠宰场,要在加强防控疫情的同时,确保畜禽产品市场供应和质量安全。五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要切实加强工作人员自身防护,统筹落实口罩、防护服、红外线测温仪、消毒药品及设备等应急物资。六要加强信息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