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惩并举,全力推进泔水猪治理
2020-12-31董明河北省涿州市农业农村072750
董明/河北省涿州市农业农村 072750
多年来,我国因泔水喂猪而引发疫情的情况时有发生,而且在泔水处理过程中还存在着“地沟油”上市的重大隐患,从根本上治理泔水饲喂生猪等行为刻不容缓。涿州市毗邻北京,区域优势明显,是首都北京的重要农产品供应基地;同时,自2010年以来,在毗邻北京周边的涿州市境内相继出现了“泔水猪”行业,给我市生猪产业也带来了疫情风险,特别是对周边环境造成了较大污染,群众反映强烈。涿州市为做好泔水猪治理工作,涿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多次组织相关部门走访调研、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下发《涿州市“泔水猪”治理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强化部门分工负责,坚持疏堵结合、奖罚并举,全力推进涿州市泔水猪治理工作,成效显著。
1 成立领导机构
涿州市政府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乡镇长为副组长,市财政局、国土局、规划局、水利局、公安局、执法局、行政审批局、供电公司等单位主管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同时各乡镇政府、办事处也成立了相关领导机构,分片包场(户、区),责任到人,务求治理实效。
2 严格部门责任
乡镇政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泔水猪(牛、羊)等畜禽养殖场(户、区)的治理工作,监督养殖场(户、区)或圈舍出租方及时清理粪污、拆除圆舍及附属设施。
市环保局负责对符合环评条件的养殖场及时补办环评手续,负责对未建立粪污治理设施、未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非法排放粪污等行为的处。
市国土局负责对符合养殖占地条件的养殖场(户、区),及时补办养殖占地手续,对逾期未办理养殖占地手续或违法占地擅自恫养畜禽等行为依法查处。
市农业农村局积极开展防疫、检疫、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以及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对无《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规模养殖场予以处罚。
市水利局会同乡镇负责对河道内养殖场(户、区)进行清理拆除,同时负责对泔水猪(牛、羊)等非法养殖场(户区)断水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泔水运输车辆的查处,对非法运输泔水的车辆依法予以处罚,特别是对泔水猎养殖环节生产的潲水油流向进行核查,严防食品领域犯罪:对严重违反法律,涉嫌犯罪的,予以刑事立案。
市财政局负责安排泔水猪治理圈含补贴、废弃物临时性环保治理、养殖场第三方勘测、拦截泔水运输、乡镇及部门治理、运行等经费,为彻底取缔提供经费保障。
供电公司负责对泔水猪(牛、羊)等非法养殖场(区)断电工作。
市规划局负责城乡规划执法,对未经规划的养殖场(户、区)进行查处。
市执法局负责推进全市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强化源头治理,泔水来源于外埠的,积极与外埠监管部门协调,推进餐厨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
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对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畜禽养殖场(户、区)及时补办《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手续。
3 细化治理步骤
3.1 调查摸底阶段由乡镇政府组织力量对本辖区内的泔水猪、汁水牛、泔水羊等养殖场(户、区)完成进行调查摸底工作。
3.2 发放通告、自行拆除阶段乡镇政府对本辖区内泔水猪等养殖场(户、区)逐场、逐户、逐区发放治理通告。在限定期限内,由养殖场(户、区)对泔水猪(牛、羊)等自行处置,并由养殖场(户、区)做出限期停养承诺。
3.3 强制拆除、关闭阶段限期仍不自行清理泔水猪(牛、羊)等养殖场(户、区),由乡镇政府会同环保、国土、农业、规划、公安、水利等部门依法予以强制拆除、关闭,并对养殖场开办者或养殖者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4 坚持奖罚并举
涿州市政府安排专项资金800万元,对主动退出饲养并拆除圈舍的给予奖励。补贴标准根据主动退出时限按照圈舍面积分别给予30元/m2、20元/m2、10元/m2等不同的补贴,调动泔水猪养殖场户退出市场积极性;自规定时限内仍未关闭、拆除的养殖场不予补贴。在治理过程中,涿州市政府组织乡镇政府农业、环保、公安、电力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取缔泔水猪养殖户。执法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深入养殖内部检查,查看饲料是否使用泔水,并向养殖户传达泔水喂养的危害以及非洲猪瘟的主要传播途径;对使用泔水饲养的养殖户依法拆毁泔水储存设备对运输泔水车辆进行依法查扣;电力部门对违规养殖场进行断电;乡镇政府对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接到通知后限期内出清存栏生猪、拆除圈舍,退出涿州市养殖市场;环保部门依法对养殖场渗坑进行检查,实地抽取样本进行检查,根据检测结果依法对养殖场户做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