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回流失文物,不再花“冤枉钱”
2020-12-30沈彬
沈彬
最近,有两桩关于文物回归的新闻。
一桩是马首正式入藏圆明园,当年包括马首在内的圆明园的十二生肖,被英法联军掳掠到了海外。2007年的时候,这件马首在苏富比拍卖行拍卖,爱国商人何鸿燊以6910万港元在香港成功追回马首铜像,并将其捐赠给国家,如今终于完璧归赵。之前,圆明园十二生肖陆续在海外市场上拍卖,结果是中国以高价拍得。在何鸿燊之前的2000年,中国保利集团公司陆续以774.5万港币拍得牛首、818.5万港币竞得猴首、1544.475万港币成交虎首。
20年就这么过去了,文物还是这么冷静地凝视着历史。
20年就这么过去了,文物还是这么冷静地凝视着历史。这些文物本来就是从中国非法掠夺的,再让中国人花天价买回来,其实真的“亏”。记得10多年前,一位女主持人在做相关的文物回归的电视节目的时候,曾经义愤填膺地回忆说,看到中国圆明园的兽首在拍卖行展出,恨不得拿一箱子钱直接拍在对方脸上,“你不是要钱吗?就给你!”我们在10多年之后回望这段历史,就发现当年一些西方的炒家利用了当时中国人的爱国情怀,故意抬高价格。
另一桩关于文物回归的新闻是,“章公祖师”诉讼案。1995年,福建三明市大田县供养了千年的肉身菩萨——章公祖师被盗走。2015年,匈牙利某博物馆展出的“千年佛像”被证明就是这尊失窃的肉身菩萨。2018年,村民在荷兰提起诉讼,索要菩萨,但是,荷兰法院却认为村委会不是荷兰《民事诉讼法典》里定义的自然人或法人,没有诉讼资格。但是,今年12月4日,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宣判,判定荷兰被告Oscar Van Overeem返还章公祖师。
老实说,指望荷兰人乖乖执行这个判决,把文物归还给中国,不太现实。但是通过国内诉讼的形式,依法讨要海外文物,不失为一个便捷、有效的手段。一者,这个判决从法理上确认了权属,二者,是对海外盗买盗藏中国流失文物的藏家形成了有效的震慑,有这个未执行判决在,你不还文物,就不要指望继续和中国做生意。
回顾二十年来,从花钱买回流失文物,到现在我们通过司法等各种渠道索回盗走的文物,这背后是中国国力的强盛,对索回文物有了更多笃定和自信,也有了越来越多的手段施压,不用再去花那份冤枉钱。
现行国际规则对于中国追索文物并不有利,相关国际公约主要有《武装冲突情况下保护文化财产公约》等3個公约,这些公约没有溯及力,本身不能用于直接追索历史上被掠夺的文物,主要用于打击近年被盗、被非法出口的文物。所以,当下中国追索海外文物的“主战场”还是在追讨近年被盗的文物,并灵活动用维权手段,国内、国外司法诉讼、外交交涉、民间施压,多管齐下。
去年3月,被盗的“曾伯克父青铜组器”现身东京的拍卖行,当时中国文物、公安部门直接介入,迅速锁定文物源头,最终用铁的证据证明这是非法走私文物,日方也只能按相关国际条约协助向中国返还了文物。再比如,2018年圆明园的流失文物青铜“虎鎣”在英国公开拍卖,在外交表态、民间舆论施压,以及方方面面的努力之下,境外买家终于将“虎鎣”捐赠给中国。
其实,随着中国的国力越来越强,我们对待流失海外的文物,少了一份悲情,多了各种办法,这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