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翘疏林地改造技术
2020-12-30葛寒英
葛寒英
(山西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山西 太原 030012)
连翘属于木樨科、连翘属落叶灌木,是我国药用需求量很大的中药材,主要生长于我国长江以北。山西是连翘道地药材的优势产区,其中,太岳山、中条山和南太行山为山西野生连翘三大资源分布中心,生长在海拔400 m~2 000 m的山谷或山沟疏林中。连翘集药用与观赏为一体,是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增效中独具地缘优势的特色资源。
1 连翘
1.1 生物学特性
连翘为落叶灌木,高达3 m,先叶开花,是早春优良观花灌木,其果实有清热解毒、消肿散结之功效。小枝稍呈棱形,节间中空,仅在节部有实髓。花期3月至5月,果期7月至8月,多丛生于山野荒坡间,萌生能力强。
1.2 生态学特性
连翘具有耐寒、耐旱、耐瘠薄的特性,对土壤要求不严,在干旱瘠薄的土壤及石缝中均能生长。喜光,在阳光充足的阳坡生长较好,结果多;忌水涝,在积水低洼地不易生长。野生连翘生长于海拔400 m~2 000 m的半阴坡或阳坡灌木丛中。
2 改造目的
连翘疏林地改造的目的是调整林分组成,增大林分密度,提高林分质量。通过科学的经营管理措施,提高连翘单位面积的经济效益,发挥林地的生产潜力,增强林分的防护效能。
3 改造原则
1) 因地制宜,适地适树。
2) 多树种多林种,保护生物多样性。
3) 对不同类型的疏林地进行分类施策。
4 改造技术
4.1 全面改造
全面改造方法适于连翘分布均匀、生长良好,但乔木蓄积量低、更新不良、无培育价值的疏林地。改造面积不宜过大,平缓坡地面积控制在15 hm2~20 hm2,斜坡地控制在5 hm2.保留连翘,同时在空地补植连翘,建成连翘纯林。
4.1.1 林地清理
清除生长退化的林木和影响连翘生长的高大草本植物、灌木、藤蔓,保留连翘。将废弃物沿等高线呈带状压实堆放,每间隔3 m设置1条堆积带。
4.1.2 整地
一般采用鱼鳞坑整地方式,直径、坑深均为50 cm,按品字形排列,把弧埂起高到15 cm以上,利于蓄水保土。
4.1.3 苗木处理
选用良种苗。运回的苗木应及时假植,在预植地开挖20 cm深的沟,将苗木根系埋入沟内,适量浇水。为提高苗木成活率,栽植前应将苗木顶梢剪去
2/5,保留定干高度80 cm左右,同时将苗木的伤根烂根剪除,再用生根粉溶液拌泥浆进行根部沾泥浆处理,以促发新根。
4.1.4 栽植密度
连翘栽植密度,应遵循在灌草地和土层深厚地宜稀,荒山秃岭和土层瘠薄地宜密;阴坡宜稀,阳坡宜密的原则。一般在土层深厚的山地,株行距宜2 m×2 m,密度 2 500株/hm2;土层中等厚度,株行距宜2.0 m×1.5 m,密度3 330株/hm2;贫瘠立地,株行距宜1.4 m×1.4 m,密度4 500株/hm2.
4.1.5 栽种
栽种要做到“三埋两踩一提苗”,先将少量熟土填在坑底,苗木放入坑中后再埋土,用手提苗理顺根序,边理边踩,踏实苗根周围,做到苗正根展。回填土高出地面5 cm~10 cm,然后浇水,上面再覆1层细土,以防龟裂。最后用草皮覆盖坑面,以利保墒。
4.2 补植
补植适用于乔木、灌木分布均匀且生长良好的连翘疏林地,清理连翘周围伴生的灌木、杂草,进行人工补植连翘和乔木树种,建成乔灌混交的稳定林分。利用连翘疏林地的现有条件,通过补植造林,调整树种组成,变非目的树种为目的树种,提高林地生产力和利用率。
4.2.1 树种选择
1) 树种的生物生态学特性与林地立地条件一致。
2) 根据疏林地改造目的选择树种,进行多树种造林,防止树种单一化。因地制宜确定针阔树种和乔灌比例。
3) 连翘疏林地改造的目的是以短养长,连翘的补植要选择良种壮苗,以达到早实丰产。
4) 以稳定性、抗病虫害能力强的乡土树种为主。
4.2.2 树种配置
一般选择油松、侧柏、元宝枫等树种,按3 m×3 m的规格先栽乔木树种,然后在2行乔木树种间栽植1行连翘,连翘株距1.5 m.也可根据疏林地连翘分布情况,选择乔灌团状或块状混交,乔灌补植的株行距均按2 m×3 m.
4.3 封山育林
封山育林是一种人为恢复森林的措施。在有条件的山区,应限制开荒、砍柴、放牧,利用森林天然更新的能力恢复森林,同时在封山区域开展育林活动。对中、近熟龄组的连翘疏林地,林冠下乔木树种更新良好,乔木树种的幼苗、幼树达到1 000 株/hm2~1 500株/hm2;连翘分布均匀,不少于1 000株/hm2的,可实施封山育林。
4.3.1 封山育林原则
1) 制定封山育林计划,规划封山范围,明确权益以及封禁和开山的方法。
2) 因地制宜。在实施中,根据当地地理位置、劳动力、林分状况以及群众的实际需要,灵活采用“全封”、“半封”、“轮封”等不同模式。
3) 以封为主,封育结合。封的过程中,清除抑制幼树生长发育的杂草、灌木;对疏林进行补植,对密林进行抚育间伐。
4.3.2 封山育林方式
1) 全封。全封是指在封育期间,禁止采伐、砍伐、放牧、割草和其它一切不利于植物生长繁育的人为活动。适用于高山、远山、河流上游、水库附近及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严重地区的水源涵养林、防风固沙林和风景林等。
2) 半封。半封是指在林木主要生长季节实施封禁。其它季节,在不影响森林植被恢复,严格保护目的树种幼苗、幼树的前提下,组织群众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砍柴、割草等经营活动。
3) 轮封。轮封是指将整个封育区划片分段,实行轮流封育。在不影响育林和水土保持的前提下,划出一定范围,供群众樵材、放牧、割草等,其余地区实行全封或半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