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猪屠宰检验检疫监管模式的探究
2020-12-29甘秀叶
甘秀叶
(广西百色田阳区田州兽医站,广西百色 533600)
0 引言
生猪屠宰检验检疫工作的质量与效果直接关系到我国居民食用猪肉的安全,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持续增长,居民对于食品安全越来越重视,而近年来,也连续曝光出多起食品安全事件,进一步促进了我国食品安全制度的完善。猪肉是我国居民食用肉类的主要组成,常年占据60%以上,生猪屠宰的检验检疫主要是对疫病、残留药品、违禁物质以及猪肉质量等进行全方位的检查。虽然我国现阶段已经制定了相对完善的检验和检疫制度,但是在实际执行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漏洞,导致了监管不到位。
1 现阶段生猪屠宰检验检疫监管模式
生猪屠宰的检验检疫是两个相对独立的流程,其共同监管了猪肉进入市场的质量,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建立严格的肉品品质检验管理制度,经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生猪产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加盖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或者附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标志,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出厂(场)”的要求,由生猪屠宰企业负责屠宰检验工作,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屠宰检疫工作。但是随着市场的发展与职能的转变,近年来生猪屠宰检验检疫合并的趋势愈发明显。
2 生猪屠宰检验检疫中存在的问题
生猪屠宰的检验和检疫工作较为复杂,对于生猪的不同部位其检验检疫项目也有所不同,即便是简化流程,也需要多名员工协作完成,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检验检疫工作的高效性,具体而言主要存在着如下问题:
2.1 安全责任的主体未能落实
按照相关的规定与制度,生猪的质量问题应该由生猪养殖场、屠宰场以及销售点共同承担责任,但是在实际情况中,由于我国生猪屠宰检验检疫工作主要是由政府设立的监管部门执行,因此,猪肉的质量问题的责任被部分转移到了卫生监督机构或检验检疫人员的身上,这本事是不合理的,因此,应该规范责任划分,落实责任主体,避免责任不合理分配与承担。
2.2 重复性工作较多
虽然检验检疫是两个相对独立的工作,而且执行的主体也不同,但是由于检验检疫工作中存在着大量的重复性检验项目。而同样的重复项目由于检验检疫的时间不同,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性,而且部分检验项目无法进行二次检验。重复性的检验项目不仅造成了工作效率较低,检测成本上升,造成了部分人力物力的浪费,而且也导致了责任划分不明确,操作流程混乱,检验工作无法真正贯彻执行,造成了猪肉安全风险的上升。
2.3 监管机制有待加强
现阶段,生猪屠宰的检验检疫工作待遇还较差,而检验检疫人员常年在一线工作,一些检验检疫人员难以抵挡住诱惑,为了获取额外收入,常常接受贿赂,在检验检疫过程中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有阵阵履行自己的职责,导致部分问题猪肉流入市场之中,这主要是由于检验检疫人员常年在外,监管难度较高,监管机制不完善造成的。
2.4 检验检疫人员不足
我国是猪肉消费大国,猪肉的检验检疫工作较为复杂,需要的人较多,工作强度较大,但是专业的检验检疫人员却相对不足,在实际的检验检疫工作中常常无法配备足够的人员,导致检验检疫的流程不完善,未能严格按照规范与标准执行。
3 生猪屠宰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改进策略
3.1 简化工作内容
检验检疫工作长期以来作为两个独立的流程执行,并且执行了两套标准,但是在实际的工作中存在着大量重复性的工作。因此,应该对其进行严格细致的划分,将重复性的工作内容缩减合并,不仅可以有效提高工作效率,而且避免了人力物力的浪费,检验检疫工作也大大简化,同时,责任划分更为清晰,有利于提高检验检疫工作的质量。
3.2 强化检验检疫监管工作
监管工作对于检验检疫的质量非常重要,一定要强化监管工作,完善监管机制,避免因监管缺失而造成的猪肉安全问题,主要有如下措施:
(1)引进检验记录设备,对检验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做到透明公开,保证检验检验工作严格按照规范与标准执行;
(2)对检验检疫人员进行分组,组员之间相互监督与举报,制定严格的奖惩措施;
(3)严格执行复检工作,随机对已完成检验的猪肉进行复检,发现问题坚决追责,绝不姑息。
3.3 积极吸纳人才
针对现有人员不足的问题,要积极从社会中吸纳相关的人才进入到检验检疫工作之中,可以定期对外进行招聘;再者,与具有相关专业的高校签订就业协议,吸引高校毕业生直接加入;此外还要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并应用现代化检验工具和检验技术,降低人工参与的程度,缓解人员紧张的问题。
4 结语
生猪屠宰检验检疫直接决定了猪肉进入市场的品质和安全,是我国居民食用猪肉的主要保障手段,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虽然我国已经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检验检疫制度,但是在执行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导致无法完全落实,因此针对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有助于规范猪肉的屠宰工作,保证居民猪肉食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