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病监测采样的一般原则与采样方法
2020-12-29王凤娟何卫红
王凤娟 何卫红
疫病监测采样的一般原则与采样方法
王凤娟①何卫红②
(①山东省曹县动物防疫监督所 274400 ②山东省菏泽市动物卫生技术中心)
在动物疫病监测中,采样方法、采样部位、采样数量和样品质量直接决定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监测结论的科学性。因此,对采样人员、采样方法、采样技术都有特定的要求。
1 采样的一般原则
(1)凡是血液凝固不良、天然孔流血的病、死动物,应耳尖采血涂片,首先排除炭疽,炭疽病死的动物严禁剖检。(2)采样时应从胸腔到腹腔,先采实质脏器,尽量做到无菌,避免外源性的污染,最后采腔肠器官等内容物易造成污染的组织、内容物。(3)采取的病料必须有代表性,采取的脏器组织应为病变明显部位。取材时应根据不同疫病或检验目的,采其相应血样、活体组织、脏器、肠内容物、分泌物、排泄物或其他材料。肉眼难以判定病因时,应全面系统采集病料。(4)病料最好在使用治疗药物前采取,用药后会影响病料中病原微生物的检出。死亡动物的内脏病料采取,最迟不超过死后6h(尤其在夏季),否则,尸体腐败,难以采到合格的病料。(5)血液样品在采集前一般禁食8h。采集血样时,应根据采样对象、检验目的及所需血量确定采血方法与采血部位。(6)采样时应考虑动物福利和环境的影响,防止污染环境和疫病传播,做好环境消毒和废弃物的处理,同时做好个人防护预防人畜共患病感染。
2 采样的种类和时间
采样前,必须考虑采样目的,根据检验项目和要求的不同,选择适当的样本和采样时机是十分重要的。应严格按规定时间采样,合理采集样本。(1)当疫病诊断时,采集病死动物的有病变的脏器组织、血清和抗凝血。采集样品的大小及量要满足诊断的需要,以及必要的复检和留样备份。①一般情况下,对于采集的常规病料组织,有临诊症状需要做病原分离的,样品必须在病初的发热期或症状典型时采样,病死的动物,应立即采样。②采集血液样品如果是用于病毒检验样品,在动物发病初体温升高期间采集,对于没有症状的带毒动物,一般在进入隔离场后7d以前采样,用于免疫动物血清学诊断时,需采集双份血清监测比较抗体效价变化的,第一份血清采于发病初期并作冻结保存,第二份血清采于第一份血清后3~4周,双份血清同时送实验室。③用于寄生虫检验样品,因不同的血液寄生虫在血液中出现的时机及部位各不相同。因此,需要根据各种血液寄生虫的特点,取相应时机及部位的血制成血涂片和抗凝血,送实验室。(2)进行免疫效果评价监测时,动物免疫后14~20d,随机采集同群动物血清样品30份。(3)进行疫情监测或流行病学调查时,根据区域内养殖场户数量和分布,按一定比例随机抽取养殖场户名单,然后每个养殖场户按估算的感染率,计算采样数量,随机采取。
3 采样数量
(1)诊断时,1~5只(头)病死动物的有病变的器官组织、血清和抗凝血各10份。(2)免疫效果监测时,每群血清样品应采集30份。(3)疫情监测或流行病学调查时采集血清、各种拭子、体液、粪尿或皮毛样品等,采样数量可根据动物年龄、季节、周边疫情情况估算其感染率,然后计算应采样品数量。(4)当种群疫病监测净化时,要制定疫病监测净化方案,按照方案确定的采样次数和采样日期,逐头采样。
(2020–03–24)
S8851.2+1
B
1007-1733(2020)06-008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