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林地管理存在的问题及综合整治措施
2020-12-28潘小双
潘小双
[摘 要] 国有林场作为我国林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长期以来被非法侵占的情况十分严重,甚至影响了国有林场的正常经营管理和生产,危及了林地管理的稳定性和国有森林资源的安全性,更是影响了生态文明建设与生态环保等一系列工作成果的展现。因此,对于被侵占的国有林地应采取科学的收复管理方式,从而推动地方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发展。基于此,本文主要就国有林地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后期侵占林地收复整治相关工作展开分析。
[关键词] 国有林地;非法侵占;综合整治
[中图分类号] F326.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7909(2020)32-67-2
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随着城市的拓展和众多建筑项目的落实,林地被征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导致国有林场内的林地面积逐年减少。就目前我国林地发展情况来看,导致林地被侵占的原因诸多,但更多的是管理者对林地的发展未进行合理规划,且未加强对林地的维护。国有林场是我国建设生态文明社会和推动自然生态环境平衡的主要助力,国有林场的可持续发展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国有森林资源被长期非法侵占、破坏,对国有资产造成了极为恶劣的负面影响,同时也阻碍了国有林场的正常经营生产管理和经济效益发展,不利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的推动,因此对被侵占的国有林地进行科学、合理的综合整治十分必要。因此,要提出更为合理、科学的被侵占林地的综合整治措施,以加快国有林地收复工作进度,保护国有森林资源并推动林区稳定发展。
1 国有林地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1 非法占用林地从事生产、投资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多地少的问题逐渐突显。尤其在农村地区,农户对土地的需求日益上涨,多数居住在林场周边的村民为改善自身生活条件、扩宽经济来源,擅自越过林地边界展开毁林开荒种植活动。这些村民除了开垦林地种植农作物外,还私自在林场内种植鲜花、果树等经济植物,更有甚者私自将加工厂内的垃圾倾倒或埋在林地内[1]。这些行为均严重违反了国有林地管理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但多数林地管理者仅对居民行为进行口头说教,并未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惩罚,导致国有林地被侵占的现象日益严重。
1.2 林地面积大,管护难度逐渐增加
林地是一种特殊的开放性资产,国有林场大多数均位于地势较为偏远的山区,林区内交通不便、信息流通速度较慢,加之林地面积较大,经营管理难度极大。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自然生态平衡的基础上,国有林地的经济渠道来源逐渐减少,长期处于人力、物力、财力不足的经济状态,在林场管理力量薄弱的情况下,很难对国有林地实施有效的管理和监管,从而让许多违法侵占林地的人员有了可乘之机。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当地政府和林业管理部门对国有林地的监管力度不足,未对侵占林地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置,导致被侵占的林地难以进行收复和管理,整体国有林地被侵占的综合整治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1.3 群众法律意识淡薄
在以往国有林地管理过程中,许多农民漠视林地权属问题,并依照自己的想法集体性、有组织地强行侵占国有林地,由于他们长期私自占有国有林地,导致国有林场的正常经营生产活动受到严重阻碍[2]。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对沙石、土壤的需求不断增大,某些不法人员通过侵占国有林地进行开采,为自己谋取利益,严重破坏了国有林地资源。
2 被侵占国有林地的综合整治措施
2.1 加大宣传力度,完善管理措施
在国有林场日常管理工作中,工作人员应加强对周围居民林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要做好依法管理林地。同时,可利用新闻媒体、网络渠道、林业活动等方式加强宣传,从思想上改变林区周围居民的错误理念,并进一步强化国有林场管理层的法律意识,从而提高国有林场的管理效率,加大执法力度,从根本上杜绝私自破坏林地的行为。只有加强宣传引导工作,充分利用宣传效应,加强群众对林地管理、林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和认知,才能有效减少群众对林地的破坏行为[3]。
2.2 规范林地征占程度
林地征用的用途决定了林业部门采取什么样的管理措施和程序,若是公益类林地被征用,则可在补偿标准上适当按低标准执行;若是非公益类林地被征用,则需严格把关审批程序,不能随意批准。对于工业征用林地,则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而商用林地征用则不予审批。为了更加合理、有效地保护国有林地不受非法侵占,位于城市边缘的国有林地可以将林地和生态公益林等均纳入到森林公园的规划范围内,让森林资源能够得到有效利用,同时避免当地对国有林地进行过多的侵占。对于已经规划入森林公园的林地,若需征用,相关部门则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审核力度,并在一定基础上提高林地征占补偿标准。
2.3 严格执法,加大整治力度
森林公安作为林业改革成果的保护者,肩负着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林地治安、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任。因此,在开展非法占有国有林地综合整治工作的过程中,可以借用森林公安的力量,开展对非法侵占国有林地行为的整治、打击活动。对于林区周边居民非法占用林地开山采石、建造房屋、进行农业经营生产等行为,需依照相关法律进行严格处理[4];针对未办理林地占用手续就私自建设的行为,不但要依法补办审批手续、缴纳补偿费用外,还要根据法律法规予以重罚。只有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才能对被侵占国有林地的综合整治工作带来巨大的推动作用。
2.4 从多方面加强林地回收工作
首先,可以通过以砍促收的方式推动国有林地回收工作的进度,通过实地调查、落实被侵占林地面积和具体位置,对于种植成年树木的林地需要加强管理,避免一切无证采伐情况的发生。同时对被侵占林地办理采伐证时,可直接展开林地回收工作,并由林场进行统一经营和管理。在确认权属后,可允许占有者进行采伐,但需签订承包合同进行林地回收,或在林地回收后,通过国有林场开展对外公开招标、对外承包经营等,在提高国有林场经营管理效率的基础上展开林地回收工作。其次,可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合规回收林地,对国有林地被侵占面积已达刑事立案标准的林地,可由森林公安进行立案调查,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林地的行为,并回收林地;对于侵占面积还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林地,但占有者态度较为恶劣、拒绝退回林地,则需以维护土地物权为由,将其起诉至法院,进行判决后再回收林地。最后,要对回收林地进行清理,可通过做好群众思想工作、适当补偿一定的费用与立案打击等方式的结合,组织相关林地管理执法力量对被侵占林地上的一切附属物品进行回收,从而为树木营造良好的生长环境。
2.5 增强国有林场自身管理力量
国有林场应不断规范对林地资源的管理方式,并积极争取政府与执法部门的支持,通过责任落实,加强对林场的现场管理,从而有效防止国有林地被侵占。地方政府和林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国有林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的工作人员要按照规定进行问责。国有林场自身应加强对森林资源的保护,时刻将防范国有林地被侵占计入最为重要的工作行程,并制定更加完善的森林资源保护、经营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并层层落实监管责任。除此之外,还可定期展开国有林地的回收专项活动,打击一切违法侵占林地的行为,让群众逐渐意识到非法侵占国有林地会受到法律制裁,进而树立不能、不敢乱占森林资源的正确思想理念,长期有效地保护国有林地资源。
3 结语
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维护自然生态平衡的背景下,国有林场應充分发挥自身生态文明建设作用,加强对林地建设和森林资源的保护,全面推动生态社会发展。目前,国有林场面临被侵占林地面积扩大、收复难等局面,做好国有林地收复工作是目前我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只有政府与林地管理部门统一目标,加强配合,才能逐渐完善被侵占国有林地的收复管理工作,从而推动林业经济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吴世良.收回被占林地有妙招:广西国有钦廉林场收回被侵占林地做法[J].广西林业,2019(3):7-8.
[2]和太平,陈广财.广西区直国有林场林地被侵占问题调查与分析[J].广西林业科学,2019(2):277-280.
[3]许基煌.谈广西区直国有林场林地被侵占的治理对策[J].国家林业局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7(2):13-17,22.
[4]陈广财,王磊,丁允辉,等.广西国有林场存在的问题及高质量发展对策[J].林业调查规划,2020(1):159-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