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基本原则及路径
2020-12-28徐旭东
徐旭东
[摘 要] 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关系到农村基层的稳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各地应搞好农村集体经济。基于此,本文重点探究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并提出促进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路径及工作对策。
[关键词] 集体经济;基本原则;发展路径
[中图分类号] F321.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7909(2020)32-10-2
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举措,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保证。当前特别是一些欠发达农村地区,基础薄、资源少、区位差,自我发展难度大,成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突出短板。如何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步伐,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繁荣农村产业,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结合长期在农村工作的实践、調研,笔者提出一些建议。
1 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自力更生与政策扶持相结合,以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实现农民共同富裕为目标,以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要素有效利用为纽带,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和群众积极性,增强村级集体自我发展、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能力水平,全面推进村级集体经济较快增长,进一步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基础。
2 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农村土地家庭承包责任制。在明确农户土地承包权的基础上,按照中央关于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要求,开展集体农业规模经营。
二是坚持依法进行农村土地流转。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规范实施土地流转,切实维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
三是坚持土地的农业用途。实行集体规模经营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属性,支持农业生产规模化、品牌化、品质化。
四是坚持村集体经营。产业项目必须以村集体为实施主体,可以在经营中创新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的模式。
3 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
村级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是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义不容辞的基层责任单位,要因村制宜,利用好、经营好本村资产、资源等发展要素,采取如下发展路径。
3.1 发展资源开发型经济
一是加强集体“家底”清查,对集体资产资源要做到“有数有底”。利用好清产核资成果,加强对集体闲散的果园、林地、堆堤、养殖水面、机动地和“四边”(路边、田边、水边、房边)等农用地、“四荒”地,以及闲置的村办工厂、仓储、学校等建设用地进行规范管理,加快推进资源发包,增加集体收入。二是结合某些地区正在进行的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农房条件改善及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工作,鼓励村集体积极开展土地整理工作,对于整理渗溢出的土地、水面等资源归村级集体所有,可由村级集体统一发包,增加集体收入。三是鼓励村集体依法规模流转土地,村级集体受农户或工商企业委托统一组织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可依法收取适量管理费用,增加集体收入。四是支持村集体清理规范资源发包,对清理出的不合理、显失公平或严重损害集体利益的合同,要依法依规予以撤销、变更等处理。积极开展农村集体“空间治理”,清理整合零散土地、堆堤、沟塘等集体资源。对清查出被强占、侵占的集体资源,收归集体公开发包,并依法按规追回应上交的承包费;侵占且协商不成功的,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坚决予以打击。
3.2 发展物业建设型经济
一是鼓励村集体对闲置或低效使用的办公用房、老校舍、厂房、仓库等各类资产进行整修、翻建或升级改造,盘活村级集体资产,通过公开招标出租,增加集体收入;二是鼓励村集体独立或联合其他村,利用村集体自有资金或上级扶持资金、社会帮扶资金等,在城镇街道、人口集聚区、工业集中区等具有区位优势的地方,采用“统一规划、统一建设(购置)、统一租赁、产权独立、收益归村”的模式,新建或购置标准厂房、农贸市场、商铺店面、写字楼和仓储等经营性固定资产,增加集体长期稳定的物业租赁收入;三是鼓励高铁、高速、国道沿线的村庄,在交通、城管等部门统一规划下,通过广告位租赁、扶建髙炮广告牌等形式,获取稳定收入。
3.3 发展服务创收型经济
一是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利用本地区位优势,兴办农业新型服务实体,为农业产业化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农技推广、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统防统治和烘干等农业生产性服务,增加村级集体服务收入;二是鼓励村集体以劳务承包方式承接农村养老、残疾人护理、乡村公路(绿化)养(管)护、道路河道保洁等社区服务项目,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力量。
3.4 发展产业带动型经济
一是结合村级实际,因地制宜,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成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入股经营,发展四青蔬菜、草莓、稻虾、林果等特色种养殖产业;二是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开展土地流转,推进村集体适度规模经营全覆盖,引入社会资本发展现代农业项目,为经营主体提供基础设施有偿服务;三是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等国家政策机遇,通过农民入股、招商引资等形式,成立旅游开发公司,发展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四是鼓励以村集体为主体,联合社会资本、供销社等力量建设农村电商产业发展平台,形成“一村一品一店”的电商营销模式。
3.5 发展集体经营型经济
一是鼓励村集体牵头领办村集体土地股份合作社或村集体农场,利用自有资金或依托各类上级财政奖补资金等,采取集体统一经营的方式,通过规模经营取得经营收益,提高集体经营收入;二是鼓励村级积累丰厚的村集体,通过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合作,以设立加工车间、建设加工设施和冷库储藏、发展产地初加工等形式,将加工增值收益更大程度地留在村集体,增加集体经营收入。
4 推进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措施
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不是靠村集体单打独斗,是上下各层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各有关单位、经营主体、能人大户等都要共同发力、长期坚持的事情。
4.1 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一是有条件的地区可整合有关项目和资金,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向村级集体领办的家庭农场、土地股份合作社项目适当倾斜;二是对村企合作开发、投资兴建的农业产业化基地、农产品加工企业,优先列入规划,在安排基础设施项目和资金时适当倾斜;三是对政府拨款、减免税收等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所有和经营;四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中形成的挂钩指标,可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五是鼓励村集体开展土地整理和村庄整治,经实施、验收确认后,所产生的补充耕地指标获得的收益直接返还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村集体经济发展。
4.2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一是鼓励金融机构针对村集体依法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大型农用机械、林权和水域滩涂使用权等抵押贷款,开展存单、保单、股权、知识产权等质押贷款;二是政府出资设立的投融资公司或融资担保公司,要积极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供融资服务。
4.3 加大税费优惠力度
一是税务部门要认真落实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税费优惠政策,对村集体符合税收政策相关规定的免征契税和印花税;二是对村集体领办或参股各类经济实体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减征免征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三是对村集体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四是按税法规定对村集体有关经营项目免征增值税,国家指定收购部门与村集体、农民个人订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征印花税;五是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符合条件的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六是对村集体物业出租以及公共事业工程所征收的有关税收形成的地方财力,可实行奖返,用于支持村集体发展集体经济。
4.4 加大人才培养力度
一是鼓励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年轻干部、退休干部到村任职;二是鼓励外出务工人员、本村乡土人才、城镇工商企业经营者、高校毕业生、专业技术人员和退役军人等各类优秀人才到村创业、就业或提供技术服务;三是大力实施村干部能力提升行动,每年对村干部开展惠农政策、特色产业发展、项目经营管理等培训,培训可采取邀请专家学者进行集中授课、到村级集体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进行现场观摩学习等形式,切实提高村干部发展集体经济的本领和能力。
4.5 加大结对帮扶力度
为全面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精神,各地对农村地區的脱贫攻坚帮扶力度将不断加大,扶持政策将不断出台。采取产业带动、项目帮扶、资金支持、就业扶贫等多种形式,扶贫项目将不断在基层实施,以帮助经济薄弱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农村地区特别是经济薄弱村集体更要抓住各层各级脱贫攻坚帮扶政策机遇,紧密结合本地区实际,因地制宜,因村制宜,实施扶贫项目帮扶,逐步将“输血”帮扶转变为“造血”帮扶。
5 结语
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对农民、农村、农业“三农”工作开展影响重大,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在当前新农村建设的号召下,各层各级特别是乡村基层干部要在谋划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上多思考,也要不断提高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工作本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