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服务业外资开放程度提升的出口效应
2020-12-28黄星星
黄星星
[摘 要]在全球贸易和投资争端加剧,中国经济面临高质量改革的背景下,进一步提升中国服务业外资准入程度,优化出口效应尤为迫切。分析服务业外资开放对出口产生影响的理论机制,利用2000—2018年服务细分行业的面板数据进行实证检验,结论显示,服务业外资开放短期内通过提升本地企业承接服务外包的能力促进服务业出口;长期内通过“技术溢出效应”提升我国服务业国际竞争能力促进服务业出口。从服务业细分行业视角,为扩大服务业开放,促进服务贸易出口提出建议。
[关键词]服务业外资;服务业出口;服务外包;技术溢出效应;中介效应
[中图分类号] F746.1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編号] 2095-3283(2020)11-0026-03
Abstract: Against the backdrop of intensifying global trade and investment disputes and downward pressure on China's economy, it is particularly urgent to further improve access to foreign investment in China's service sector and optimize the export effect.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theoretical mechanism of the impact of the liberalization of foreign investment in the service industry on the export. In the long run, the international competitiveness of China's service industry will be enhanced through "technology spillover effect" to promote the export of service industry. Based on service industry segment in 2000-2018 panel data empirical test on the above conclusion, the results show that the opening up of foreign capital in service industry promotes the export of service trade by short and long term.
Key Words: Liberalization of Foreign Investment; Services Trade Exports; Service Outsourcing; Technology Spillover Effect; Mediation Effect
一、服务业外资开放对服务业出口的影响机制
服务业开放后,以获得东道国更加廉价的生产要素为投资目的出口导向型外资,通过利用当地廉价的自然资源或劳动力在东道国投资建厂,同时在获得了更大的出口竞争力之后,再向东道国或别国出口这些服务产品,从而攫取高额的利润。根据波特价值链理论,企业价值链上其他非核心的环节可直接外包给专业企业,将更多的资金和人力投入到核心环节,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因而,外资进入中国后本地企业短期内主要经济活动是承接离岸服务外包,即指发包方与接包方来自不同国家,通过跨境贸易完成跨国服务外包工作,以这种方式增加中国服务贸易的出口额。
假说1:服务业外资开放短期内通过提升本地企业承接服务外包的能力,进而促进服务业出口。
降低外资服务业企业的市场进入壁垒,可以有效吸引以占领东道国国内消费市场为目的的市场导向型外资。这种外资为了抢占东道国的服务消费市场,要为当地消费者提供服务,则必然具有高于国内市场平均水平的服务质量。在短期内,投资国通过在我国设立子公司,生产出来的产品直接在我国市场销售,从而利用自身竞争优势扩大在我国的市场份额。但从长期来看,其带来先进的生产技术、丰富的营销策略、科学的服务理念等会通过“技术溢出效应”(示范效应、竞争效应、关联效应和扩散效应)间接地提升我国服务贸易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假说2:服务业外资开放长期内通过对东道国的“技术溢出效应”提升服务业国际竞争能力,进而提升服务业出口。
二、计量模型与数据说明
(一)模型设定
根据服务业外资开放对服务业出口的影响机制的分析,计量经济模型初步建立如下:
(二)数据来源与处理
数据区间为2000—2018年,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各省区统计年鉴》和《外商直接投资报告》。由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服务贸易的行业划分与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第三产业划分的标准不同,我们将两者的口径匹配 ,最终得到七大类服务行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另外,由于2004年行业统计口径改变,本文对2004年前缺失数据按照年均复合增速进行插值法填补。
三、计量结果与稳健性检验
(一)基准回归
表1第(1)列报告了服务业外资开放对服务业出口影响的基准估计结果。其中外资开放水平的回归系数为正,表明服务业各行业对外资的开放程度越高,即外资的准入限制越低,会显著地促进服务业各行业出口。就其他控制变量而言:行业增值率、行业产出以及服务业各行业贸易开放度的估计系数为正,与预期一致;服务业从业人员工资的估计系数显著为负,可能是由于服务业各行业目前还是以出口劳动密集型服务为主,从而生产相关服务所需要的劳动力水平较资本和技术密集型服务所需要低。
(二)服务业外资开放对服务业出口机制检验
对服务业外资开放如何通过提升本地企业承接服务外包的能力和“技术溢出效应”来促进服务业出口做出假设。通过建立中介效应模型来检验中介变量的间接传递效应,以验证理论假设。其中基于数据可得性,中介变量“本地企业服务外包能力”带来的是服务业出口竞争力提升,故参考李晓峰(2013)采用服务各行业贸易竞争优势指数(TC指数),即用一国服务业的净出口除以该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计算得出。由于服务企业数据缺乏,中介变量企业“技术溢出效应”参考陈景华(2014)采用服务业细分行业的面板数据来代替企业数据,即行业全要素生产率指数(TFP指数)来表示。②
由于依次检验法是检验中介效应最常用的方法,且若依次檢验得到显著的效果,检验力低不再是问题(温中麟和叶宝娟,2014),故采用依次检验法构建中介效应模型如下(符号“/”代表“或者”的含义):
表2中第(1)列对应于基准回归方程(1)的回归结果。从(2)、(3)列结果可知,服务业外资自由化对本地企业接受服务外包能力和服务业国际竞争力具有积极的正向影响。第(4)列中加入中介变量企业服务外包能力(TC),核心解释变量外资开放水平openessit的回归系数仍然显著为正,且较基准回归系数明显下降了0.003个单位,加之TC系数也显著为正,表明企业服务外包能力TC确实可以传递服务业外资开放对出口的中介效应,假说1成立。第(5)列中加入中介变量企业“技术溢出效应”(TFP),核心解释变量外资开放水平openessit的回归系数下降较小,且全要素生产率的系数并不显著,表明检验力度不够。故我们参考MacKinnnon et al.(2002),用Bootstrap直接检验法来检验“H0:γ1μ2=0”,其检验力度高于依次检验法。结果表明0不在其置信区间内,显著拒绝原假设,故企业“技术溢出效应”(TFP)也可部分传递服务业外资开放对出口的中介效应,假说2成立。此外,值得注意的是第(6)列将两个中介变量(TC)和(TFP)同时加入方程进行回归,结果显示服务业外资开放依然明显促进服务各行业出口,再次验证了假说1和假说2。
(三)稳健性检验
1.内生性问题。服务业外资开放会促进服务业出口;反之,服务业出口额越大,表明中国服务贸易开放度越大,就会刺激服务业进一步开放,两者存在逆向因果关系。为了克服这种内生性,本文选择服务业外资开放程度滞后一期作为工具变量对模型进行2SLS回归。表3第(1)列是用工具变量进行回归的第二阶段回归结果,结果表明服务业外资自由化的系数仍显著为正,且符号与基准回归一致,故在考虑模型的内生性问题后,结论仍具有稳健性。
2.替换指标。为了量化一国服务业外资开放程度,既有研究从主观和客观两个角度进行了度量,本文基准回归中选取的是服务业开放结果的客观指标FDI占比,为了进一步证明核心结论的稳健性,我们选取度量一国某行业对外直接投资的限制程度的主观指标即OECD发布的外商直接投资限制指数③进行回归,该指数越大,该行业外资限制程度越高,外资自由化程度越低。进行匹配后本文选取:交通运输、电信、金融、房地产、商务服务、传媒这六类服务行业指标进行回归。结果如表3第(2)列所示,系数显著为负,表明FRI限制指数越小,服务业外资开放度越高,服务业出口额越大,仍与核心结论一致。此外,将出口额替换为出口可能性大小指标,即出口与GDP比值进行回归,结果如第(3)列所示,系数仍显著为正,表明原结论具有稳健性。
四、结论与建议
(一) 结论
分析服务业外资开放程度提升对服务业出口的传导机制,并利用2000—2018年服务业行业层面的面板数据进行实证研究。研究结果表明:1.服务业外资开放程度的提升,降低了对外资的限制,有利于服务业各行业的出口。2.通过构建中介效应模型,验证了影响机制:服务业外资开放短期内通过提升本地企业承接服务外包的能力促进服务业出口;长期内通过“技术溢出效应”提升我国服务业国际竞争能力促进服务业出口。
(二)建议
一直以来,我国服务业存在发展水平不高、开放时间晚、开放程度低等问题,这些问题严重阻碍了服务业外资开放通过长期“溢出”效应提升服务业国际竞争力进而促进服务业出口。
第一,稳步推进服务业开放,加快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监管模式,大幅放宽服务业外资准入标准和限制力度,同时也要继续扩大制造业的开放,服务业与制造业并驾齐驱,形成行业开放全新格局,推动经济转向高质量、高效率、新动力发展。第二,在服务业内部,进一步加大资本密集型,特别是新型技术密集型服务业吸引外资准入政策力度,持续扩大开放金融、信息传输、商务服务、教育等领域,优化服务各细分行业资源配置效率;地区上,在稳步扩大东部地区服务业开放同时,加快推进中西部地区的服务业外资自由化,增强我国服务业企业自身竞争力,带动服务出口的全面发展。
[注释]
①与陈景华(2014)对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服务贸易统计口径(行业划分)与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第三产业匹配方式相同。
②该指数由Fare等(1994)扩展的DEA-Malmquist指数得到。测算主要涉及到三类数据变量:服务业各细分行业的产出、服务业劳动投入以及服务业资本投入。
③包括外资股权限制、审批机制、关键员工国籍限制以及其他限制四个方面,每个方面的最高分为1,最低分为0,分数越高表示限制程度越高,将四个方面得分加总即为该行业的外商直接投资限制指数(加总后的指数仍在 0~1 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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