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系统“刮骨疗毒”
2020-12-28黄孝光
黄孝光
“我曾经和大家一样,享受着组织给予的优厚待遇。但由于侥幸心理作祟,忘了组织的要求,踩了纪律的红线,在享受天伦之乐的年纪却身陷囹圄、身败名裂。”
2020年7月27日下午,在河南省灵宝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上,灵宝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刘占强的忏悔录音回荡在会场。2019年9月,曾分管矿山大队工作的刘占强被查。如今,他成为400余位前同事引以为戒的负面典型。
自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灵宝市政法系统不断有官员涉案被查,正经历崩塌与清毒的过程。除灵宝市外,全国多地的政法系统出现塌方式腐败,对政法系统的整顿迫在眉睫。
今年7月8日,中央政法委召开会议,正式宣布启动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成立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办公室,由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担任办公室主任。中央政法委确定了5个市本级及4个县(市、区)的有关政法单位和2所监狱作为试点单位,试点整顿为期3个月。
灵宝市作为政法系统教育整顿的4个县级试点单位之一,先行一步。8月15日前后,灵宝等试点地区完成教育整顿的第一个环节——学习教育。接下来进入自查自纠环节。
“查究问题环节是真正要拿人的。”一位了解灵宝政法系统的人士认为,近期全国有30多名政法官员接连落马,这只是前奏,“一场更大的整顿风暴即将来临”。
“中央来人了”
“如果身边某个人突然联系不上,大概率是被查了。”据前述灵宝人士介绍,试点以来,灵宝市公安局干警的紧张情绪随之蔓延。
作为地处豫陕晋三省交界地带的县级市,灵宝市近来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早前,灵宝个别涉黑案侦办受阻,公安部曾派专案组介入调查;而今,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办公室主要领导正在灵宝进行深入调研。
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信号很早就释放出来。在今年1月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2020年度政法工作部署提出: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牵引,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铁军。此后,多地传出整顿信号,直至7月方案落地。
这是一场由点及面,囊括公、检、法、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和安全机关等整个政法系统的整顿行动。在取得试点经验基础上,教育整顿将从2021年起自下而上逐级在全国政法系统铺开,到2022年一季度前完成任务。
“‘中央来人了是动真碰硬最有说服力的信号。中央号令既下,不少问题官员应声落马。”
此次教育整顿,灵宝、呼兰等地的公检法司被纳入试点范围。有评论认为,将这些“难啃的骨头”作为试点,既可以为接下来在全国铺开提供更多可借鉴的经验,又展现了中央清除顽瘴痼疾的决心。
“害群之马”
中央政法委明确表示,此次整顿要清除“害群之马”,实现对政法系统“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政法系统“害群之马”的一大表现,是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2018年以来,河南省灵宝市的四大班子及政法系统官员大面积落马,截至2019年底,至少22名前任或现任官员被查或被判刑。这些落马官员包括灵宝连续两任市委书记乔长青、李宏伟,市长级干部(正处级)李少白,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张社平,市政协原主席张成宝,市委政法委原书记赵龙,原副市长杨社军、周增顺,市公安局原局长宋中奎,公安局原党委委员马松涛、刘占强、李灵伟,市检察院原检察长杨红岩、原副检察长唐洪敏等。
此外,2019年11月13日,河南省公安廳原副厅长、灵宝人许宝成主动投案;2019年11月25日,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巡视员、曾任三门峡市委政法委书记的赵长法退休8年后落马;今年4月,河南省三门峡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振清主动投案。
今年4月被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灵宝梁氏兄弟案,则反映了政法系统“害群之马”涉黑的另一面。灵宝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正科级侦查员梁宝民在上世纪90年代破获多起要案,曾获评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模。同时,他与其兄弟梁宝成结成“伞黑联盟”。根据警方通报,梁氏兄弟涉嫌危害公共安全、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多个罪名。
在全国范围内,公安机关领导干部涉黑、“伞黑一体”的现象并不鲜见。今年6月,全国扫黑办披露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河子公安局原副局长白波涉黑案中,白波团伙被判定实施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故意杀人(未遂)、贩卖运输毒品、开设赌场、非法拘禁等62起犯罪。
“生物的生长需要依托生态系统的存在,黑恶势力同样如此,需要有满足其生存需求的特定条件。政法系统有追惩黑恶势力的职责,履职过程中和黑恶势力存在生态环境的交互,有些人就容易陷入对立的生态系统当中去。”中国犯罪学学会副会长、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教授魏昌东解释道。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国政法系统的害群之马被加速清除,构成此次政法系统开展教育整顿的大背景。中央政法委对害群之马的解释中,除黑恶势力“保护伞”外,还提到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两面人”、执法司法腐败,以及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的几种腐败情形。
沉疴待除
清除“害群之马”针对的是已经形成的病灶,除此之外,教育整顿还着眼于“治未病”——对于系统内尚不构成涉黑涉恶,但是长期存在的顽瘴痼疾进行整治。
根据中央政法委的解释,这些顽瘴痼疾包括六大方面:一是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二是违规经商办企业;三是违规参股借贷;四是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五是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六是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一些政法干部为了立功而趋利性执法、办假案,是普遍存在和长期存在的老问题了,解决这一问题应当是整治顽瘴痼疾的应有之义。”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何兵说。据他介绍,在他代理辩护的吉林一起涉黑案中,警方刚立案便对外宣称破获;为了制造黑社会暴力特征,警方甚至通过唆使旧案被告人更改口供等方式,从而将已服完刑的案件拔高凑数。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曾强调,检察机关要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原则。在扫黑除恶中,“放过”代表的“护黑”和“凑数”代表的“黑打”现象,构成政法系统腐败的一体两面。
这次政法系统教育整顿,也强调了公安队伍执法办案的问题。7月9日,在全国公安机关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上,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赵克志提到,要集中整治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有案不立、压案不查,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集中整治以刑事司法手段不当介入经济纠纷,超权限、超范圍、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影响企业和群众正常生产经营问题;严禁趋利性单方面跨区域执法。
守住“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
“腐败的延伸和发展是有规律的,最早是个体式、独狼式,逐渐演化成家族式、群体式、塌方式。”魏昌东表示,司法诉讼的每一环节,都存在腐败的机会和可能;一起涉黑案件的发生,或者冤假错案的形成,往往暴露出公检法等多个诉讼环节所存在的问题,由此使得司法腐败呈现出链状发展的结构,表现就是涉案人数会达到一定的规模。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政法系统便爆发了链条式腐败问题。2018年以来,呼兰区打掉了“四大家族”等一系列涉黑案件。因涉嫌为黑社会集团充当“保护伞”,呼兰区14名官员被查。以此为突破口,有关部门进一步拉开对当地政法系统的“反腐清剿”。2019年7月,哈尔滨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哈尔滨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组长任锐忱被查;2019年8月,曾任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职的王克伦落马;2020年4月,哈尔滨市检察院原副检察长、纪委原常委刘杰落马。
一查一串、一端一窝,个别政法系统腐败行为呈现出“有组织犯罪”的特征,一个案件常常牵扯出多个部门的违纪违法人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的一篇文章提到,涉及政法系统腐败案件呈现出的群体性特征明显,涉案环节呈现链条化。
对于问题产生的原因,中央政法委在对此番教育整顿的介绍中解释道:“政法机关性质特殊、专业性强,权力相对集中、自由裁量权较大;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既配合又制约的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从严监督管理体系上,还存在一些短板弱项,加上一些政法干警法纪观、权力观、利益观不正,导致政法队伍政治、思想、组织、纪律、作风不纯的问题尚未根本解决。”魏昌东提到,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腐败将对整个社会价值观造成最沉重的打击。
(摘自七一网 七一客户端/《中国新闻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