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规模测算研究综述
2020-12-28刘鑫
摘要:近年来,民间借贷出现了快速发展的趋势,在经济新常态的背境下,研究民间借貸对当前中国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有一定的现实意义。通过对国内外相关文献的研究发现,民间借贷的规模测算主要有收支差额测算法、θ值测量法和统计调查法三种。在这三种方法中,统计调查法主要受样本误差和样本主观意愿的影响,收支差额测算法和θ值测量法的可信度主要受理论假设可信度以及统计指标误差的影响。建议建立民间借贷的长期监测体系,探析民间金融活跃程度,引导民间借贷阳光化,促进其合理健康发展。
关键词:民间借贷 收支差额测算法 θ值测量法 统计调查法
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居民财富快速积累,在这一过程中民间借贷作为正规金融的有益且必要的补充,也出现了快速发展的趋势,但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滋生非法集资、洗钱犯罪等,引发了一些社会问题。为了有效处理民间借贷中存在的风险,最高人民法院以及银保监会等政府机构先后发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文件进行规范,诸如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兴金融业态的发展也促使部分民间借贷阳光化。因此,在经济新常态的背境下,研究民间借贷对当前中国金融市场的影响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民间借贷作为一种由来已久的商业形态,其存在是伴随着财富私有化和货币资金供求关系而出现的。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正规金融机构的信贷门槛及货币资金供需双方存在信息不对称,使得民间借贷拥有生存空间。与正规金融机构不同,民间借贷未受有效监管,难以通过监管了解其规模、业务类别,也就难以判断其风险,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不确定因素。
在民间借贷中,主要涉及的要素包括主体、客体、规模、利率、风险缓释方式等,其中民间借贷涉及的主体、客体、风险缓释方式与正规金融具有一定相似性。由于民间借贷利率隐秘性较高,难以获取准确数据,但民间借贷的规模既有较高的重要性,又被监管机构及研究机构所广泛关注。因此,本文将通过对国内外参考文献的梳理和汇总,来深入分析和研究民间借贷的定义,在此基础上对民间借贷规模测算的方法进行综述,为后续的研究理清思路。
一、民间借贷定义
(一)民间借贷定义
民间借贷作为一种古老的融资方式,其发生和发展是伴随着财富私有化和货币资金供求关系而出现的,在现代社会民间借贷与正规金融并存是存在于各个国家的普遍现象(孙莹,2008)。
目前国内外对民间借贷的界定尚未有统一的定义,结合国内外相关文献的研究发现,对民间借贷的一种典型的定义是:游离于经国家职能机关依法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之外的所有以盈利为目的的个人与个人、个人与企业/组织、企业/组织与企业/组织之间的资金筹集活动(姜旭朝,1996;孙莹,2008;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联合课题组,2009)。
对于民间借贷而言,其特点如下:
1.民间借贷是一种资金筹集活动。从本质上讲,抛开资金融出方的主体,民间借贷所从事的社会活动与正规金融活动并无差异,民间借贷的资金融入方、交易对象货币资金等和正规金融活动是一致的。
2.民间借贷具有非法性和隐蔽性。民间借贷是一种处在国家宏观调控和监管之外的资金融通活动,不进入官方统计报表,具有非法性和隐蔽性。
3.民间借贷具有灵活性。与正规金融相比,民间借贷在资金投向、风险缓释措施、贷款期限及还款方式上相对灵活,交易速度一般较快。
4.民间借贷具有营利性。这主要是从资金融出方的角度,以获利作为交易行为的目标。
民间借贷涉及的主体包括三类:一是个人与个人,二是个人与企业/组织,三是企业/组织。要特别说明的是,企业/组织不仅包括了一般意义上的企业及公司,还包括政府机构及非法人组织。
从民间借贷的组织形式上来看,要区分偶发性民间借贷与有组织的民间借贷两种形式,特别是对以民间借贷为主要盈利形式的从业人员,不应与偶发性的民间借贷混为一谈。
(二)民间借贷产生的原因
1.信贷配给。正规金融机构受信贷规模限制,在管制利率下无法满足所有信贷需求,资金缺口部分由民间借贷提供。
2.信息不对称。Stiglitz和Weiss指出,正规金融中信息不对称广泛存在,使得正规金融机构难以甄别借款者的还款能力及还款意愿,导致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民间借贷基于社交关系能够在小范围内解决信息不对称性。
3.资本逐利性。一般来说,在民间借贷行为中,融资利率要远高于正规金融,使得部分资金因资本的逐利性而流入民间借贷市场中。
二、民间借贷规模测算
关于民间借贷的规模测算,目前学术界尚未形成主流的测算方法,结合对国内外相关文献的研究,主要的方法包括如下三种:
(一)收支差额测算法
张华等(2013)提出使用收支差额测算法来测算民间借贷规模,采取间接估计法对民间借贷规模进行测算,首先通过居民部门收支差异法对地下经济总量进行估算,其次通过地下经济总量来测算出民间借贷的规模。其方法基于四个假设:一是地下经济和公开经济的借贷融资需求比例趋于相同;二是民间借贷发生的期限较短;三是地下经济和公开经济在经济社会中需要的资金额比例是相同的;四是地下经济规模可由经济主体从地下经济部门所获得的收入金额来表示。
令ET代表经济主体的总支出,It代表经济主体的总收入,Io代表公开经济部门的收入,Iu代表地下经济部门的收入,Ch代表消费,Ih代表实物投资,NFIH代表净金融资产投资,则有:
Et=It (1)
It=Io+Iu (2)
Et=Ch+Ih+NFIH (3)
從而有:
Iu= FIH-(Io-Ch-Ih) (4)
在进行测算时,净金融资产投资NFIH由资金流量表来计算,公开经济部门的收入Io根据人口与家庭人均收入相乘加总可以求得,居民消费支出Ch由人口与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相乘加总可以求得,实物投资Ih中由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的固定资产投资加总可以求得,从而根据公式(4)可以计算来自地下经济部门的总收入。
令Eo和Eu代表公开经济规模和地下经济规模,Co和Cu代表公开经济和地下经济的短期信贷规模,则结合前述假设则有:
Co/Eo=Cu/Eu (5)
以居民总收入与GDP的比例作为基准,结合Iu来推算地下经济规模,结合金融机构短期贷款发生额与GDP的比例使用公式(5)即可得到地下经济的信贷规模Cu,以Cu作为民间借贷的规模测算结果。
张涛(2016)以上述方法对重庆地区民间借贷规模进行了测算。王帆等(2014)采用了英国中央统计局设计的方法,该方法认为民间借贷规模为居民家庭净收入与当年储蓄存款增加额的差值,其中居民家庭净收入可用居民家庭总收入与总支出的差额进行度量。从我国现行的统计口径来看,居民家庭收入包括了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不包括出售财产和借贷收入,而居民家庭支出不包括借贷支出,因而采用居民家庭净收入与当年储蓄存款增量之间的差额来对民间借贷规模进行度量,主要是从个人层面度量民间借贷规模。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联合课题组(2006)提出民间借贷融资可根据全社会资金流量表 (实物和金融)与投入产出表中的 “社会实体经济资金需求=资金供给 (来源)”等式中已知子项数值轧差求得,但也指出该方法只能推算过去一年中大概发生民间融资的总量,而且部分数据因统计原因要间接推算,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数据的准确度。
(二)θ值测量法
李建军(2006)、李彧(2015)使用θ值测量法来进行民间借贷规模的测算,该方法包括四个假设:一是发达地区民间借贷规模小,相对于正规金融可以忽略不计;二是资本可以自由流动,不同地区同一时期金融相关系数与所在地区产业占比相关;三是民间借贷期限不超过1年;四是正规金融对民间借贷具有挤出效应。本文的正规金融包括贷款、股票融资、外商直接投资、政策性银行投资、大型公共项目融资及政府支出。
令TF代表金融投资,GDP代表国内生产总值,FF代表正规金融规模,IF代表民间借贷规模,CRE代表短期信贷规模,ST代表股票融资额,FDI代表外商直接投资,GI代表政府财政支出,则有:
θ=TF/GDP=(FF+IF)/GDP=(CRE+ST+FDI+GI+IF)/GDP (6)
在测算时,一般认为发达地区金融机构高度发展,金融深度较深,民间借贷规模较小,因而通过测算北上广等地区的θ值,以此为基础来对其他地区的民间借贷规模进行测算。
(三)统计调查法
该方法是通过统计抽样方法,根据抽样调查方案收集企业部门及家庭部门的借贷发生量,以及抽样的企业部门及家庭部门的民间借贷发生量,结合抽样样本数量与总体数量的占比,通过统计推断方法来测算民间借贷的总量。该方法进行测算时要分企业部门和家庭部门分别进行计算,以加总数值确定民间借贷规模。
该方法的测算结果决定于抽样样本的质量以及样本的代表性,要解决该问题,可以通过加大样本量的方式来解决,但仍需想办法来引导抽样样本提供真实的民间借贷数据,提高数据的可信度。
三、民间借贷规模测算方法评述
结合民间借贷的定义可以知道,要对民间借贷规模进行准确测算,就要使得测算方法能够涵盖民间借贷的交易主体。对于上述的三个方法而言,统计调查法的属于直接测算法,收支差额测算法及θ值测量法属于间接测算法,这三种方法的优缺点是比较明显的。
对于统计调查法而言,其误差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系统性误差,该误差来源于分层/分群抽样方法,属于统计调查法固有的误差;二是借贷主体误差,若民间借贷主体刻意隐瞒民间借贷行为以及误报民间借贷规模,会对民间借贷规模的测算结果产生影响。但其优点在于,统计调查法基于个体调查产生,操作过程透明,可以通过加大样本量提高精度,结果可信度高。
对于收支差额测算法而言,其误差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模型误差,该模型基于宏观经济的两部门假设,对模型涉及的假设内容主要是地下经济部门与公开经济部门的规模与比例关系,由于地下经济的不透明性,使得假设的验证存在较大困难,这是确认该方法科学性的难点之一;二是统计指标的偏差,这主要是政府统计年鉴中统计数据的误差。
对θ值测量法而言,其误差主要来源于理论假设,在该方法中认为由于发达地区金融深度较高,使得其民间借贷规模较小,但经济社会发展的区域差异使得该假设验证难度较大,但整体看来以发达地区为基准进行测算至少能够反映地区间可比的民间借贷规模,不失为一种变通的计算方法。
四、小结与展望
从实践角度来看,近年来民间借贷快速发展,为了有效处理民间借贷中出现的风险,最高人民法院以及银保监会等政府机构先后发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文件进行规范。因此,在经济新常态的环境下,研究民间借贷对当前中国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本文主要研究了民间借贷的规模测算方法,通过对国内外相关文献的研究发现,对于民间借贷的规模测算主要有三种主流的方法,分别是收支差额测算法、θ值测量法和统计调查法,其中统计调查法是直接测算法、其他两种方法是间接测算法。在这三种方法中,统计调查法主要受样本误差和样本主观意愿的影响,收支差额测算法和θ值测量法的可信度主要受理论假设可信度以及统计指标误差的影响。
鉴于民间借贷在宏观经济中的重要影响,应当建立起民间借贷的长期监测体系,通过对民间借贷规模的监测来探析民间金融活跃程度;通过引导民间借贷的合理发展来提高经济活力,促进正规金融机构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向实体经济倾斜;想方设法出台政策引导民间借贷阳光化,使民间借贷浮出水面正规化,促进其合理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姜旭朝.中国民间金融研究[M].山东人民出版社,1996.
[2]Stiglitz,J.and Weiss A.,Credit Rationing in Market with Imperfect Information[J].America Economics Review,1998(03):393-410.
[3]杜朝运.民间非正规金融的成因及治理思路[J].统计与预测,2003(03):19-20.
[4]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联合课题组.民间借贷监测方法与机制研究[J].南方金融,2006(09):18-19+35.
[5]李建军.中国地下金融调查[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
[6]孙莹.关于我国民间借贷发展问题研究[D].中共中央党校,2008.
[7]张华,曲鹏飞.辽宁省民间借贷规模测算及分析[J].辽宁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03):39-41.
[8]王帆,刘鑫.区域经济发展与民间借贷规模——来自省际面板数据的实证分析[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4(05):56-60.
[9]李彧.我国民间借贷发展现状与影响因素研究——以河南省为例[D].暨南大学,2015.
[10]张涛.重庆地区民间借贷的规模测算[J].科学咨询(科技·管理),2016(01):12-13.
作者单位:开封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