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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堡遗产旅游与村民主体性培育机制及实现路径

2020-12-27

安顺学院学报 2020年5期
关键词:屯堡村落遗产

彭 瑛

(安顺学院旅游学院,贵州 安顺561000)

经过改革开放四十多年的发展,中国进入了工业化与城市化的中期阶段。[1]据统计,2019年我国的城镇化率为60.6%,户籍城镇化率为44.38%,城市常住人口为8.4843亿,农村常住人口约5.5157亿,将尚未取得城镇化户籍的农民工计算在内,农村户籍人口约为7.88亿,其中有2.9亿多农民工在城乡之间流动。[2]即使到2035年基本实现现代化时我国城镇化率达到75%,也还有25%的人口(约3.5亿人)在农村地区。[3]这一庞大的农民群体生活在乡村,具有过上与城里人一样美好生活的向往与需求。作为乡村振兴主体的农民,因为城乡差距过大等因素,在乡村发展中主体性缺失,对乡村不热爱,发展不积极,[4]“‘等靠要’的现象比较明显。”[5]

繁荣的城市经济与落后的乡村面貌(“乡村衰落”)形成鲜明对比,党中央高度重视“三农”问题,1982年至1986年与2004年至2020年期间发布了22个中央一号文件来解决“三农”问题。但是很多乡村依然存在留不住青壮年劳动力的现实问题,究其根源在于“乡村产业基础薄弱,”[6]“农村没有吸引人的产业与就业机会,”[7]“缺乏就业机制是中国一些农村凋敝的主要原因。”[8]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随着收入水平提高,居民对乡村环境、文化传承等方面的需求增加,多功能农业与乡村发展已成为国际主流。[9]我国乡村正逐渐向“多功能乡村”发展演进,将成为多元产业的生产地和城乡居民共同的居住休憩场所,更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传统文化传承与发展的重要载体。[10]充分挖掘乡村包括遗产在内的文化资源与环境资源,发展乡村特色文化产业,是繁荣发展我国乡村文化的一种产业选择,是文化振兴的实现路径。按照世界其他国家发展的经验,发达国家60%的乡村与小城镇走的都是特色文化产业发展路径。从这种意义上说,建设特色文化村镇是我国乡村发展的切入点,以此建构一种就业创业机制与文化土壤,[8]留住青壮年劳动力,吸引农民工回流,促使“新乡贤”回乡,通过就业与创业机制培育村民的主体性,因为“村民是具体乡村实现振兴的最重要的利益相关者和建设者,乡村振兴不能没有村民的参与。”[11]“农民是乡村振兴的内因,外因需要通过内因发挥作用。”[4]

黔中区域屯堡社会尚存的三百多个屯堡村落,在工业化与城市化进程中,同样面临留不住青壮年劳动力、村民主体性有缺失的发展困境。作为文化旅游中发展最快的遗产旅游是一种正在成长的产业,具有融合遗产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属性。[12]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充分利用屯堡村落的遗产资源开发遗产旅游,发展屯堡特色文化产业,建设屯堡特色文化村镇,创建屯堡村落的就业与创业机制,留住屯堡村民、吸引屯堡返乡村民与“新乡贤”,培育他们建设家乡的主体性,实现屯堡社会可持续发展,或可为中国的乡村振兴提供一个特色文化乡村建设的“贵州样板”。因此,探寻屯堡遗产旅游与村民主体性培育的内在逻辑机制与实现路径,具有较为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一、屯堡遗产旅游

(一)东西部屯堡区域与村落概况

黔中屯堡区域分布以安顺城为区隔,形成东、西两个片区,孙兆霞教授在其《屯堡社会如何可能——基于宗教视角的考察》一书中,将屯堡分为“东部屯堡”与“西部屯堡”两部分。东部屯堡区域主要指原平坝卫至普定卫,今平坝区到安顺市西秀区的东部区域。东部屯堡的地理区位(交通线区域)条件和土地资源(屯堡田坝区)条件较好,是目前屯堡学术研究的主要区域,[13]也是发展屯堡文化旅游的主要区域,如平坝区的天龙屯堡,西秀区大西桥镇的鲍屯村、九溪村、吉昌屯村,西秀区七眼桥镇的云山屯、本寨村,旧州镇的旧州村、浪塘村等。位于平坝区和西秀区的“大屯堡旅游景区”是贵州省“十二五”时期建设的100个旅游景区之一,时至今日,屯堡文化旅游得到了一定发展,具备了一定的旅游吸引力。

“西部屯堡”位于贵州西部喀斯特峰林到喀斯特盆地的过渡区,地理区位条件与土地资源比东部屯堡差,原安庄卫(今镇宁)与普定卫(今安顺)的部分军队在此驻扎,该区域是历史上少数民族从东部坝子退出后“进山”的过渡区域,往前延伸即是“土司区”,较之东部屯堡区域,历史上处于与少数民族交界的“紧张”片区。[13]基于这样的历史缘由,该区域的某些屯堡村落具有汉族与苗族、布依族文化交融的特点,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屯堡文化多元文化交融”[14]的特点。比如入选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镇宁县丁旗街道办事处官寨村官寨组(入选第四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就是原土司府所在地,其土司府遗址是该区域原为土司统治的历史物证。虽然该区域的屯堡村落因自然地理、区位条件、土地资源及与少数民族交界等原因形成了与东部屯堡村落具有一定差异的特色,尤其是屯堡文化与周边少数民族文化相互影响相互交融的特性,有其独特的社会文化价值,体现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特征。但是目前西部屯堡尚未被纳入屯堡文化旅游区,显示了屯堡文化旅游区发展建设的不足。随着乡村振兴战略实践中大力发展乡村特色文化产业(《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2018—2022年》明确提出 “发展乡村特色文化产业”),[15]西部屯堡区的文化资源价值将逐渐得到重视与利用,以完善与拓展屯堡文化旅游区的范围。

作为屯堡文化发源地与承载地的屯堡村落,是具有军屯防御性建筑性质的传统村落,更是一种与周围自然环境经过六百多年的有机进化、持续演进的乡村景观,是一种拥有独特历史文化价值(彰显明王朝统治与开发西南边疆的历史)的活态遗产。目前,我国的收入水平达到中高阶段,居民对生态、文化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快速增长,乡村的稀缺性日益显现,乡村与城市同等重要的地位凸显出来,正逐渐向农业与非农产业共生的多功能乡村演化,根据居民的需求变化,涌现出创意农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遗产旅游、生态旅游、文化产业、养生养老、电商物流等新产业新业态,初步具备了就业创业机制形成的社会基础。屯堡村落位于安顺城区周边,具有发展屯堡遗产旅游的资源禀赋、区位条件、市场需求与政策供给。对屯堡社会的遗产资源进行调查、分类与评价是发展屯堡遗产旅游的前提。鉴于学术界对三百多个屯堡村落的调查还不完善,缺乏屯堡遗产资源合理而具体统计的现实情况,本文将以学术界发表与出版的相关论文与学术著作为资料基础,以《贵州省安顺屯堡文化遗产保护条例》(2011)对屯堡文化遗产的界定为基本遵循,以进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屯堡村落(有的屯堡村落同时也是中国历史文化名村或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比如云山屯与本寨)作为主要研究对象,利用传统村落、乡村景观与遗产旅游理论对屯堡遗产资源进行分类研究,作为屯堡遗产旅游资源分类开发利用的理论依据。

(二)屯堡遗产旅游资源分类的理论依据

按照《贵州省安顺屯堡文化遗产保护条例》(2011)的界定,“屯堡文化遗产是指主要由明代军屯、明清以来商屯、民屯移民及其后裔和当地居民在社会活动中创造,带有明代江南地域特点,流传至今的地域文化遗存。”[16]传统村落“是指拥有物质形态和非物质形态文化遗产,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社会、经济价值的村落。”[17]而“乡村景观是典型的文化景观,在世界遗产中属于文化遗产”, 是“人类与自然共同塑造的水陆区域,用于农耕、畜牧、造林、渔猎以及获取其他资源,比如盐等。”[18]遗产旅游是世界遗产保护领域认可的谨慎的遗产保护利用方式之一。世界旅游组织将遗产旅游定义为“深度接触其他国家或地区自然景观、人类遗产、艺术、哲学以及习俗等方面的旅游。”[19]本文结合我国传统村落的官方界定、乡村景观的基本内涵以及世界旅游组织对“遗产旅游”的定义,借鉴笔者在《城市历史景观视角下的城市遗产旅游资源分类研究》一文中建构的“物质遗产、非物质遗产与环境遗产游资源”[20]的三分法理论,将屯堡乡村景观的遗产旅游资源分为物质遗产、非物质遗产与环境遗产三大主类。物质遗产资源包括村落整体、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传统民居等传统建筑,包含非物质遗产的实物与场所;非物质遗产资源的分类采用《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方案》中的三分法,即传统表演艺术(含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手工技艺(含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药物炮制)与民俗活动(含岁时节令、人生仪礼、社祭庙会等);环境遗产资源包括自然环境、历史环境(村落选址格局风貌、古路桥涵垣、古井塘树藤)和社会环境(发展政策、名人、历史事件等),具体情况参见表1:

(三)屯堡遗产旅游资源分类

1.屯堡物质遗产资源

第一、作为遗产整体的屯堡村落资源。遗产一般指那些社会希望加以继承的东西,遗产的身份由社会通过某种价值体系加以遴选而获得。屯堡社会中遗产价值最高的是文化历史积淀深厚、选址和格局保持传统特色、传统建筑风貌完整、拥有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的具有一定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社会、经济价值的传统村落。在现存的三百多个屯堡村落中,进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或获得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含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称号)的屯堡村镇,它们通过了国家与社会建构的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严格选择,其遗产价值获得了国家认可,获得了国家遗产的身份,进入国家遗产保护体系范畴。因此,这些遗产价值得到确认的屯堡村落,成为展示、传承、发展屯堡文化与开展屯堡遗产旅游最基本的活态的遗产资源,也是旅游价值最高的遗产资源。作为活着的遗产,屯堡村镇的日常生活情态是最具吸引力的核心资源,对于那些追求深度体验异地文化、感受他者迥异于自己在惯常环境中单调乏味的日常生活的魅力,用以抵制现代性对差异性、多样性的消解带来的生活同质化、碎片化的消极影响的游客群体而言,具有很强的吸引力。因此,屯堡遗产旅游的核心资源是上述通过“权利主张、价值评估、社会命名的程序”[21]进入公共文化体系的中国传统村落——屯堡村落。屯堡村落是屯堡文化的物质载体,是屯堡村民生产场域、生活家园,其原汁原味的生产生活方式是活态遗产中最活跃的部分,晕染出屯堡遗产独特的环境氛围。屯堡村落包含大量的屯堡传统民居(石头建筑)、文物古迹与历史建筑(如古城门、碉楼、古营盘遗迹、寺庙、祠堂、学堂、书院、图书馆、名人故居等),是如地戏、屯堡抬亭子(即抬汪公菩萨)、屯堡信仰、花灯、山歌、屯堡服饰、屯堡饮食、屯堡木雕、石雕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的文化空间,更是屯堡村民与村落周边的自然环境共生共荣有机进化与持续演进的生产生活与生态空间,是屯堡村民适应自然环境的文化成果。因此,进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获得中国历史文化名村称号的屯堡村落是屯堡遗产旅游最基本的物质遗产资源。

军事防御特色的屯堡村落。防御性建筑是屯堡社会最有在地特色的遗产旅游资源。黔中屯堡社会发生于六百多年前明王朝“调北征南”的军事移民活动,[13]军事屯戍功能使得屯堡村落具有浓郁的军事历史文化价值,成为中国明代防御性建筑的历史物证,屯堡村落犹如一座座固若金汤的石头城堡,高耸的碉楼是其标志性建筑,城墙、屯门、箭楼、碉堡、巷道、垛口等等无一不在彰显其军事历史特色。如鲍屯、本寨、傅家寨等屯堡村落的军事防御特色十分明显。

第二、屯堡村落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如云山屯与本寨、天龙镇天台山的伍龙寺、鲍屯的明代水利工程属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这些遗产是屯堡物质遗产资源中的精华。

第三、屯堡寺庙遗产。如伍龙寺(天龙村)、云鹫寺(云山屯)、青龙寺(仁岗村)、太平寺(鲍屯村)、培风寺(詹屯村)、五显寺(詹屯村)、迎熏寺(郭家屯村)、南斗音龙寺(罗大寨村)、关帝庙(白云镇车头村)、城隍庙(旧州镇与大西桥镇西陇村)等。

第四、学堂、书院与图书馆遗产。如天龙镇的学堂与图书馆、海子学堂旧址(位于双堡镇骟马牛村)、山京学堂旧址(位于双堡镇山京村)、书院(如大西桥西陇村)、孙铭清图书馆(位于白云镇车头村)等。

2.屯堡非物质遗产资源

第一、传统表演艺术资源。地戏、花灯、山歌、屯堡民间说唱、屯堡武术(如鲍家拳)、屯堡护龙蛋、屯堡和尚棋等。第二、传统手工技艺资源。屯堡石头建筑技艺、屯堡服饰制作技艺、丝头系腰制作技艺、屯堡木雕制作技艺、屯堡石雕制作技艺、屯堡刺绣技艺、屯堡银饰制作技艺、屯堡饮食制作技艺(鸡辣子、鸡渎豆腐、祭灶糖、腊肉、香肠、山药与山药籽等)。第三、民俗活动资源。屯堡抬亭子、清明上大坟、姑妈挂红、屯堡民俗河灯节、屯堡民间信仰(妇女修佛)、屯堡礼仪等等。

3.屯堡环境遗产资源

第一、自然环境资源。喀斯特山水风光、避暑气候资源、型江河国家湿地公园等等。第二、历史环境资源。屯堡村落选址与格局风貌、水口园林、田园风光、古树名木(如西秀区蔡官镇罗大寨村的3株千年古银杏、平坝区乐平镇大屯村的3株六百多年的古银杏等)、古驿道(如位于西秀区双堡镇山京村)、古桥(如九溪二十五孔桥、星河桥,旧州二十五孔桥、十三孔桥等)、古井、军事遗址(如傅家寨的军事遗址)等。第三、社会环境资源。政策环境:如《贵州省安顺屯堡文化遗产保护条例》(2011) 《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建村[2014]61号)。名人:傅友德、沐英、吴复、顾成、鲍福金、鲍国臣、赵侃、陈法、郭石农、何威凤等。历史事件:调北征南、调北填南等历史事件。

(四)屯堡遗产旅游产品开发

以安顺市已经打造的大屯堡文化旅游区为核心,以102省道与流经屯堡文化区主要区域的邢江河为主要遗产旅游廊道与以402县道、屯堡大道(云峰至旧州)、雷九路(雷屯至九溪)为次要遗产廊道,将廊道两侧具有开发价值的屯堡村落(进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落)作为遗产旅游景点加以串联,将西部屯堡区域的屯堡遗产旅游发展纳入东部屯堡遗产旅游范围,结合各个村落独有的遗产资源及产业传统,按照“一屯一业、一屯一品、一屯一特、一屯一韵”进行差异化与特色化发展,形成各有特色、优势互补的遗产旅游产品与服务,满足屯堡遗产旅游游客细分市场的特色化、差异化、个性化、品质化需求。

目前的旅游市场主要以游览观光、休闲度假、体验学习、旅游购物为主开发旅游产品与提供旅游服务,屯堡遗产旅游的产品开发与服务供给将围绕以下四个内容进行。

1.屯堡村落观光

屯堡村落观光包含了一般的观光游客、休闲度假游客、研学群体等所有游客群体,参观的具体内容主要包含屯堡村落整体风貌、屯堡建筑遗产、防御性建筑遗产等内容。屯堡建筑遗产旅游——屯堡建筑艺术节(吸引艺术类游客,建筑设计类与建筑遗产研究者群体),防御性建筑遗产旅游产品——观光、战争模拟,中国防御性建筑艺术节(吸引军事文化研究者群体,军事文化爱好者等游客)。

2.屯堡乡村休闲度假

休闲度假,是囿于工作生活压力的现代人为了暂时离开惯常生活环境,到度假区通过休闲与游憩,暂时逃离其充满工作压力的、单调的、碎片化的生活方式,回归生活本质,找寻生命的价值与意义的一种途径。屯堡村落位于喀斯特景观富集、高原田园风光优美、气候宜人的安顺黔中区域,开发屯堡乡村休闲度假产品,以屯堡文化的独特性和稀缺性,打造文化IP,形成大屯堡文化旅游区的品牌,进而实现品牌价值的传播与衍化。休闲度假在时间方面要长于一般的观光旅游,短则一个星期,长则一个月以上。因此,屯堡乡村休闲度假区要给游客提供突出屯堡文化特色的休闲度假产品,主要产品为屯堡乡村特色饮食产品、屯堡乡村遗产酒店、屯堡农耕文化体验、屯堡民俗活动参与、屯堡文化演艺产品、屯堡传统手工技艺体验、屯堡旅游商品的制作与购买等产品与服务。

屯堡饮食旅游产品——获得味蕾的高峰体验,为一顿饭而来。品尝屯堡特色饮食,必须提供屯堡村落地产的新鲜食材与农特加工品,烹饪方法与食器必须突出屯堡饮食特色。开展慢食运动,突出从种子到餐桌的食物形成全过程,建立食物安全溯源体系,赋予游客享受健康美食的权利与快乐。

屯堡遗产酒店——追寻家外之家的温馨,为一间房而往。重点打造屯堡客栈、屯堡民宿,让游客感受屯堡文化。寻找家外之家,与客栈及民宿主人深度接触,融入在地文化生活,与客栈及民宿主人一起参加屯堡村落的节庆与民俗活动,体悟屯堡社会日常生活的幸福。

屯堡文化演艺产品——感受多彩的屯堡文化魅力。在已有的大型屯堡文化演艺项目《大明屯堡》之外,开展屯堡文化专题演艺项目满足不同的细分市场,同时突出每一个开展遗产旅游的屯堡村落的自身文化特色:如地戏表演、花灯表演、山歌演唱、屯堡服饰展演、屯堡武术表演(如鲍家拳)、屯堡说唱艺术表演等。

屯堡农耕文化体验:栽秧、灌溉、管理、收割、晾晒、尝新、贮藏、购买。农耕遗产参观,如鲍屯水利工程与水碾房,建立屯堡农耕文化博物馆,突出屯垦农耕文化特色。

在屯堡遗产旅游产品的开发中,突出屯堡文化特色,挖掘屯堡社会历史上具有典型性的历史事件如征南大将军傅友德将大本营安扎在傅家寨的传奇、第一任普定卫指挥使顾成戍守事迹等,贯穿在屯堡遗产旅游产品开发过程中,将散落的屯堡村落与遗产通过事件与故事联结成整体。

3.屯堡文化研学旅游

研学旅游的细分市场:中小学生群体、大学生群体、艺术家群体绘画写生、采风摄影等艺术学习与创作,遗产爱好者的体验与学习屯堡文化,世界遗产保护志愿者工作实践基地——如已有的“法国遗产保护志愿者工作营联盟与贵州省旅游投资公司等机构联合筹建的“中法遗产保护志愿者工作营·屯堡工作营”,以此为基础,建立更多类型的屯堡遗产保护志愿者工作营,对屯堡遗产进行全面而细致的保护。

让研学旅游各细分市场按照学习主题,开展屯堡历史、建筑文化、农耕文化、宗教信仰、节日民俗、仪式礼俗、传统手工技艺学习与创新等主题的研学。比如屯堡手工技艺方面,科研学习木雕技艺、石雕技艺、刺绣技艺、银饰技艺、饮食技艺等,学习掌握屯堡社会传统手工技艺的精髓与文化内涵。“结合当今时代要求、现实标准、当代中国人的思维进行转化;以服务于现实为旨归,力求与现代社会接轨、与民众需求吻合,达到为今天所用、为现实所用”[22],将屯堡传统手工技艺转化成具有新蕴含与新样式的工艺品及融入当今生活的产品。在此基础上,以促进屯堡社会健康发展、满足屯堡社群过上美好生活向往的需求为目的对屯堡文化进行创新性发展,为保持中华文化的多样性贡献一分力量。

4.屯堡遗产旅游商品开发

——农特产品如茶叶、屯堡酒、山药、大米、辣子鸡、腊肉、香肠、血豆腐、祭灶糖等售卖,农产品加工增值,提高农业产业链与价值链,让农民充分分享利益链 。

——手工艺品(依托传统手工技艺创意开发,木雕技艺工艺品如地戏面具、根雕工艺品、石雕工艺品、刺绣、银饰工艺品、屯堡服饰工艺品如丝头系腰、梅花玉簪、绣花鞋与鞋垫等手工艺品与日常生活用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转化与创新,融入当下生活培育生存发展土壤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途径。

5.网络化协作管理与营销

屯堡遗产旅游的营销除了传统营销方式之外,应该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进行网络化协作管理与营销。屯堡村落联合成立一个遗产旅游协会,建立一个共同的网络平台,将所有开展遗产旅游的屯堡村落的信息投放在这个平台上,为游客提供选择的机会。成立一个专门的网络化协作管理与营销团队,确定明确的目标和需要完成的任务,选出具有个人魅力和远见的领导者带领团队进行严格的管理,并注意发挥团队的主体性作用。在屯堡遗产旅游的市场营销方面,确立被市场接受的理念和章程,打造核心品牌,如“高原屯堡·乡愁家园”,开展影响力强的宣传推广活动,进入政府旅游推介会,建立与旅游企业(如旅行社、文化旅游企业)的合作关系,借助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传播力,尤其是当今广受欢迎的直播方式扩大营销的层面与影响。此外,随着自驾游的普及,为了便于自驾游客根据各个屯堡村落各自提供的特色产品与服务自由选择屯堡遗产旅游目的地村落,将屯堡村落之间道路进行贯通与无缝连接十分关键。

二、屯堡遗产旅游与村民主体性培育的内在逻辑机制

(一)遗产旅游赋予村民主体性地位

世界遗产保护领域一直强调遗产的保护与利用。国际法规是遗产保护与利用的基本依据,如1999年颁布的《巴拉宪章》指出:“保护建立在尊重利用的基础之上,谨慎利用可以成为一种保护方式。”[23]旅游利用是被遗产保护界认可的谨慎利用方式之一,对遗产旅游发展的态度与立场是在国际法规的演变进程中逐渐明确的。随着科学技术的提高及旅游管理知识的发展成熟,人们越来越意识到旅游业在保护和发展文化遗产地中的重要角色。强调其为东道主社区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带来显著的经济与文化利益。[24]在1987年发布的《华盛顿宪章》中,社区(community)参与正式得到承认与重视。在这之后发布的一系列关于文化遗产保护的宪章中都着力强调了“社区参与”,将之作为遗产保护与利用的重要组成内容。《巴拉宪章》明确规定:“应该给人们参与一个地方的保护、阐释和管理的机会。这个地方对于他们具有特殊的关联,而他们对这个地方也具有社会的、精神的或其他文化的责任。”[23]2014年发布的《佛罗伦萨宣言》提出了在遗产旅游中必须建立起将当地社群置于中心地位而不仅仅是从服务于旅游者的目的去发展旅游业的观念。[25]也就是说,遗产旅游必须是社群主导的,强调了从社群的立场出发看待遗产旅游的重要性,以此强调和突出了社群在遗产旅游中的主体性地位。因为社群是遗产的创造者,是遗产的实际主体,是与遗产关系最为密切的人群。对于遗产的保护与遗产价值的呈现,社群起着决定性作用。为了增进跨文化交流的效果,对具有地方性的社群遗产的阐释与展示具有严格的要求。为了让游客理解遗产的原真性、完整性及遗产地的地方精神,对遗产的阐释(interpretation)至关重要,社群参与的首要形式就是作为遗产及遗产地的讲述者,用积极的态度进行文化的自我表达和遗产价值的展示,让游客获得一次有价值、满意和与愉悦的经历,体认与感悟遗产地的地方精神,理解与尊重遗产地社群,积极分享与体验社群认同,从而达到跨文化交流的目的。

包括传统村落在内的乡村景观的主要特点是其脆弱性以及使用功能。对遗产使用功能的保护是乡村景观中无形或有形遗产得以持续的必要手段。社区参与对乡村景观遗产的保护至关重要,需要社会与遗产之间建立良好的联系。如前文所述,《巴拉宪章》指出居民与遗产及遗产地之间具有特殊关联,社群对遗产地具有社会的、精神的或其他文化的责任,指明作为遗产实际主体的社群必须承担对遗产保护与利用的主体责任,因此他们理应是遗产旅游的开发主体与核心利益主体。

(二)遗产旅游中屯堡村民主体地位的应然性

1.主体、主体性与乡村振兴中农民的主体性

主体是指独立的、主动的人。主体这个规定人的独立性和主动作用的概念,首要的作用就是运用于对社会主要矛盾的论证,也可用于对社会主要矛盾所展开的其他层次矛盾的规定中,其中主体的含义,即是人的独立性和主动作用在相应矛盾层次的展开和具体化。[26]主体性是指人作为主体在社会实践中表现出来的一种独立、自觉和能动的特性,是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的主要内容。[27]农民目前依然是中国社会人口结构中的主体,是农业生产与经营体系中最重要、最活跃的因素。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确立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坚持农民主体地位”,指出要“充分依靠农民意愿,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调动亿万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28],激活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农民(村民)主体性是指农民(村民)在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等方面都有主导权、参与权、表达权、收益权和消费权[7]及评价权。党和政府一再强调乡村振兴中应“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发挥好农民主体作用”,指的就是通过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来发挥其主体性作用,包含“农民是乡村振兴实践的参与主体”“是乡村振兴成果的享受主体”与“乡村振兴效果的评价主体”[29]三个方面的内涵。

2.遗产旅游中屯堡村民主体地位的应然性

屯堡村落是屯堡人(即屯堡村民)安身立命的家园,村落中有他们的入黔始祖及代代长眠于斯的祖先之墓园,家园与墓园共同构建了他们日常生活的世俗空间与慎终追远敬奉祖先的神圣空间,他们与屯堡村落之间有着紧密的人地联系与情感寄托,屯堡村落于他们而言,具有重要的文化意义。屯堡村民是屯堡文化的创造者、传承者与发展者,是屯堡村落与屯堡遗产的所有者,他们是屯堡村落共同体的主体。按照国际遗产保护组织倡导的“社群主导遗产旅游”原则,屯堡村民被赋予屯堡遗产旅游发展的开发主体与核心利益主体的地位,屯堡村民主体地位的应然性得以确立。

作为屯堡人家园的屯堡村落是动态的、复杂的系统,是活着并持续演进的遗产。作为遗产旅游应然的开发主体与核心利益主体,屯堡村民本身也是屯堡遗产旅游资源与环境氛围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开展遗产旅游时,按照村落小尺度规模(与城市规模相比)的特性,将遗产旅游带来的就业机会和创业机会尽可能多地留给屯堡村落的村民,他们通过就业与创业获得经济收入,提高服务意识与技能,培养经营能力,参与遗产旅游开发,参加遗产教育培训,使他们跳出原有的认知局限,对自己所拥有的屯堡文化与屯堡遗产有更加深切的认识,由文化自鄙到文化自珍再到文化自信,自觉成为屯堡文化与遗产的保护者、弘扬者,逐步具备将屯堡文化与遗产进行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以屯堡遗产旅游促进屯堡特色文化产业的发展,形成屯堡特色文化产业的发展能力。建构起完善的就业创业机制与社会土壤,以此培育屯堡村民的主体性,将屯堡文化的所有者、创造者即村民(屯堡遗产的主体)留下,吸引农民工返乡,召唤新乡贤回乡,进而吸引城市人才下乡,解决屯堡乡村社会振兴的人才制约瓶颈。

留住屯堡文化的主体,屯堡村落才会有活力,有活力的屯堡村落才有人文精神,有人文精神的屯堡村落才有吸引力,有吸引力的屯堡村落,屯堡遗产旅游和文化产业的发展才会有市场,屯堡特色文化村镇的建设才能获得可持续发展的产业支撑。

(三)遗产旅游中屯堡村民主体地位的实然性

1.乡村振兴过程中农民主体性现状

很多学者的调查研究发现,当前农民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存在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缺失,即主体性不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经济主体性、社会主体性与文化主体性的缺失。[7]

第一、经济主体性缺失。主要表现为发展能力不足与自主权利缺失。首先,农民个体发展能力不足,难以适应生产力发展和参与市场竞争。其次,我国小农户经营为主的乡村经济形式抵御市场风险和自然灾害的能力有限。再次,农民缺乏生产经营选择权(即产业自主选择权)。由政府主导的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过程中,很多乡村的新产业发展和项目引进,多由政府做决策,农民并没有发言权和主导权,一般是被动参与。因为没有经过严格的市场调研与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与需求,生产的产品没有销路,农民付出土地资源和劳动成本却得不到好的收益,产业缺乏可持续性,严重挫伤农民发展产业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最后,工商资本挤占农民进入非农产业的经济发展权利。如乡村非农产业的发展,政府多采用招商引资的方式引进工商资本开发经营,资本的逐利性质,将缺乏经济资本和经营管理能力的农民排挤出非农产业比如乡村旅游、民宿产业、养老养生产业等开发主体之外,农民较少能从工商资本投资开发中获得收益,其主体性无从体现。

第二、社会主体性缺失。中国传统农村社会由于宗族内部约束力量的均衡,村民处于一种自治状态。自政治权利进入乡村,农村进入科层化管理,改革开放以来,自然村集合为行政村管理。虽然《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了乡村治理的主体是农民,但是实际上关于三农的相关决策,都不是通过普通农民的直接表达、参与形成的。乡村自治组织的自治空间有限,国家仍然能够掌握绝大多数村庄和农民的控制权。[4]村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性不足,干群关系疏离,主动监督村干部的相关意识与能力不足。

第三、文化主体性缺失。大量青壮劳动力涌入城市务工,农村人口结构发生较大变化,成为主体性难以确立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近3亿农民工在城乡之间的“游离”状态,客观上造成农村文化支柱力量的抽离,导致基层农村传统文化常态性组织与开展的缺失。人口的空心化使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发展失去基础和文化发展的主体。同时,农民在卷入现代化进程中没有足够的理性反省与反思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全盘接受现代化的东西,失去了文化的自主选择。[7]

2.遗产旅游中屯堡村民的主体现状

第一,经济主体性现状。与西部地区其他农村一样,外出打工成为屯堡村庄劳动力从业方式的主流。[13]但是与很多地方的乡村因青壮年劳力外出打工造成对土地的撂荒抛弃不同,屯堡社会的土地依然为村民所珍视,坚持油菜与水稻等传统作物的种植,晚春盛开的油菜花与秋天成熟的稻谷形成的金色田园,春夏间油菜与秧苗蓬勃生长的绿色田野,构成一幅幅颜色随着自然节律悄然演变的美轮美奂的屯堡田园风景画,成为屯堡社会乡村旅游的重要吸引物。

屯堡村落的村民如上述分析的全国乡村农民经济主体性缺失情况一样,也存在产业自主选择权缺失的问题。2018年初贵州省开展农村产业革命,要求减少玉米等产量低的传统农作物,改种植蔬菜、茶叶、中药材等价值高的经济作物。如获得贵州省美丽乡村荣誉的屯堡村落安顺市西秀区大黑村,响应上级政府的要求,成立了农业合作社——安顺市大丰果蔬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将部分村民的土地集中,种植蔬菜、中药材等经济作物,开展林下养鸡等,与安顺市西秀区政府建立的平台公司——贵州绿野芳田有限公司签订订单,农产品只能销售给该平台公司,但是公司往往收购不及时而且低于市场价,成熟的蔬菜常常因收购延误而烂在了地里,损害了农民的利益,破坏了他们的积极性。

屯堡社会开展的屯堡文化旅游实践,导致了村民、村干部、政府官员以及企业之间的矛盾与纷争。当文化被作为资源而被建构时,所有权的问题就表现出来了。屯堡文化旅游发展实践的现实是村民们几乎不能控制屯堡文化资源的发展权,[14]村民的“相对剥夺感”显著。商业资本进入屯堡村落开发屯堡文化旅游与政府合谋挤占当地村民经济发展权利的情况赫然存在。曾经被时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秘书长赞誉有加的天龙模式,即“政府+公司+旅行社+农民旅游协会”的经营管理和利益共享模式,最终违背初衷,发展成一个商业资本与政府合谋挤占村民经济发展权利的典型案例。天龙村是屯堡文化旅游开发较早的屯堡村落,在旅游发展中公司与村民之间产生了尖锐的矛盾,村民作为屯堡文化的实际主体,本应具有旅游发展的主体与核心利益主体的权利身份,结果却没有获得开发之初预想的相关利益,由此产生的不满与怨恨情绪没有正常的纾解渠道,无奈之下他们故意将猪、牛粪与其他生活垃圾堆放在旅游线路上,破坏旅游景区的形象,逼迫旅游景区停业。“天龙模式”崩塌的原因在于“地方政府失职”,本应担任监督责任的地方政府,错位成了公司的合作参与者与利益共享者,导致的结果就是开发过程的监督缺位;没有受到监督的公司利用对市场、信息的控制,使公司经营不透明,当地村民不知道公司盈利几何,当然搞不清楚作为市场合作主体的自己到底能分得多少红利。天龙模式中的“农民旅游协会”被架空并遮蔽了农民的参与,其实际操作运行体现的是“强势的政府和市场(资本)力量对弱势的社会(农民)的利益遮蔽。”[13]作为屯堡文化遗产创造者的村民在其拥有的文化作为资源发展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的过程中,处于弱势的屯堡村民实际上丧失了资源的主体地位,发展权的丧失削弱其经济主体性。

第二,社会主体性现状。屯堡村落社会的自治传统悠久,村民在乡村治理方面具有极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当下的屯堡村落中依然发挥着积极作用。比如鸡场屯、鲍屯村每年各自于正月十七、十八举办的大型抬汪公菩萨巡游活动(正式名称为“屯堡抬亭子”),以及鲍屯清明节上大众坟活动,参加者甚众。村民用严密的组织管理机制保障了每次活动的正常开展。这些屯堡民俗活动对村庄共同体意识凝聚起到了极强的作用。这说明屯堡村民在自主管理村庄相应事务方面主体性是很强的。但是当前农村最主要的治理力量是由政治权利形成的科层管理制度,农民被裹挟其中,在村落事务的管理上多由“村干部说了算,农民说不上话,社会主体性没有得到体现。”[7]屯堡村民同样存在上述社会主体性缺失的问题。

屯堡社会利用各种功能各异又互为契合的组织来满足自身需要。屯堡社会具有的组织传统塑造了屯堡人的合作品质,在新时代的经济变迁中获得了传承。[13]乡村振兴战略着力强调培育家庭农场与农民合作社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以解决我国小农户经营为主的乡村经济形式抵御市场风险和自然灾害的能力有限的问题。农民合作社的良性发展就要求村民具备合作品质,深入挖掘屯堡社会传统中具备的合作规则及其精神文化底蕴,将农民合作社培育成屯堡社会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屯堡村民具备的合作品质为屯堡遗产旅游发展中组织村民开展多样化的联合与合作,提升村民的组织化程度,提供了传统资源,使屯堡遗产旅游的各种专业合作社的培育与发展具备了可能性。

第三,文化主体性现状。屯堡社会多元的民间信仰所形成的文化主体性,使得外出务工的村民由于对自身文化的认同而被强有力地牵引着,时刻准备回到本乡本土,农村依然是他们生存的根(虽然他们也很向往城市的生活,但是他们的能力尚不足以在城市体面安居)。他们对自己家乡的文化保持着坚守,正是这种坚守,能够让他们在异乡艰苦生活和工作环境中坚持,并寻找到坚持的意义。同时,他们认为在城市打工为未来的人生打下了基础。[14]

大量的青壮年劳动力外出打工在某种程度上也造成屯堡村落一定程度的人口空心化,屯堡村落原本贯穿其日常生活十分活跃的常态性组织的地戏、花灯、山歌等非物质文化展演活动开始萎缩。比如大黑村的地戏表演队由全是70岁及以上的老人组成,只有在年终村落开展活动的时候,勉力表演一场,存在后继乏人的困境。该村的山歌还存在一定的传承,花灯表演活动消失。屯堡村落人口青壮年的减少,屯堡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的文化主体严重削弱,对屯堡文化的自然传承与弘扬发展造成负面影响。

三、屯堡遗产旅游培育村民主体性的实现路径

(一)社会矛盾理论视域的农民主体性

按照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观点,“人类社会基本矛盾首要的一点在于它是作为存在和文明主体的劳动者的矛盾,”即“劳动者素质技能与社会地位的矛盾”。劳动者素质技能包含“身体素质、技能素质和精神文化素质”三个方面的内容,社会地位则是指“劳动者所拥有的权利。”[26]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农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28]的必然要求。农民作为乡村振兴的主要劳动者,其素质技能与社会地位的矛盾十分突出,具体表现为经济、社会、文化主体性缺位。因为城乡二元体制的历史原因,农民尚未获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经济社会地位。王春光教授认为:“按照市场经济原则要求,农民还没有获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经济权力。……体现的是农民没有获得与城镇居民的同等公民权。”[7]《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将“城乡融合发展”作为基本原则之一,旨在破除城乡二元发展存在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28]这即是承认与明确乡村与城市、农民与市民具有同等的社会地位。

按照马克思主义社会矛盾的理论来看乡村振兴过程,其实质就是素质技能不断提高的农民不断争取和实现与市民拥有同等社会地位的过程。因此,培育农民的主体性,实质就是大力提高其素质技能和社会地位。

(二)培育农民主体性的实现路径

学术界提出对农民进行赋权(还权)与赋能是解决农民素质技能与社会地位矛盾问题的两种路径。赋权理论最初由印度籍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马蒂亚·森提出,他指出“‘权利的丧失’才是贫困的根源”[30]。那么,我国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要调动与培育亿万农民的主体性,当务之急是要解决农民发展权利的丧失问题,否则提高农民的素质技能与社会地位就缺乏基础,“通过法律、制度等体制机制赋予对象平等权利,并使之具有维护自身应有权利的能力的过程就是赋权。”[4]王春光教授认为农民主体性培育的核心是“还权赋能”需要从体制机制上加以解决。增权赋能是有效破解农民在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主体性地位缺失困境、提升农民主体性的根本保证。[7]按照王春光教授的观点,农民具有经济权、公民权、文化权和社会治理权,作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主体的政府应该把这几种权力落实好、维护好。通过教育与培训提高农民的素质技能、培育农民的文化反思与吸纳能力以及培育农民的社会治理与合作能力。

(三)屯堡遗产旅游培育村民主体性的路径

1. 屯堡遗产旅游赋权予村民培育其主体性

第一、屯堡遗产旅游赋予村民经济发展权。按照前文的屯堡遗产旅游与村民主体性培育的内在逻辑机制分析我们知道,屯堡文化与遗产是由屯堡村民历经六个多世纪所创造,他们是屯堡文化与遗产的主体。世界遗产保护领域强调遗产旅游应该由社群主导,屯堡遗产旅游发展中村民主体权利身份明确。屯堡遗产旅游发展的制度设计与运营机制,要充分尊重村民的主体地位,最大限度地将发展权赋予村民或者是还给村民(其实这里叫“还权”更为恰当,因为发展权本身就应该是农民拥有的权利),改变如“天龙模式”遮蔽村民发展权与利益权的现状,回归屯堡遗产旅游发展的初心——推动屯堡村落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改善村民的生活,满足村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以屯堡村落为核心吸引物的屯堡遗产旅游,本质上属于乡村旅游范畴。按照国际学术界对一百多年乡村旅游发展的研究总结,认为可持续发展的乡村旅游要求发展本地人所有的小规模企业与社区参与,[31]着力强调乡村旅游的本地化,要求在环境与社会承载力内开发旅游产品,满足本地社区发展的需要;通过产品供应链本地化,实现旅游收益本地最大化。[32]因此,屯堡遗产旅游利益联结机制的制度设计中,政府必须调整自己的角色,从原有模式中公司的合作者和利益共享者的角色转变为公司的监督者和村民利益的代表者,保障村民的核心主体地位和利益主体地位。“如果没有一个机制去维系生活在乡村中的人们的利益,他们显然没有热情去维系乡村的生活。”[4]而乡村旅游的必要条件是有永久性居民的存在,[33]因此通过利益联结机制的制度设计,维护村民的利益,是留住村民、吸引农民工回流的关键,也是乡村旅游保护本地特色,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前文论及的屯堡遗产旅游产品与服务,尽可能地由屯堡村民开发与提供,小规模的企业经营模式使得村民自己经营成为可能,比如利用自家的住房开客栈、民宿、农家乐、屯堡特色餐饮店、农特产品店、传统工艺品店与体验店(屯堡银饰、地戏面具、木雕品、屯堡刺绣品等)、休闲书吧、咖啡馆、酒吧、小型演艺厅(地戏、花灯、山歌、屯堡说唱表演)、屯堡研学旅游的某个主题活动等等。

旅游业关联性强,能带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按照“产品供应链本地化”的原则,开展遗产旅游的村落可以带动本村与周边村落种养殖业的发展以便为游客提供本地出产的新鲜食材与健康的农特产品,部分传统农业将被恢复,以使游客进行传统农耕文明体验与学习,本村与邻村的传统手工艺将逐渐被恢复,涌现一些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等小企业,吸引乡村创客聚集,触发多元化的乡村文化产业发展,以此形成就业创业机制,吸纳本村和周围村落的村民就地就近就业与创业。通过将旅游收益最大化地留在本地,村民的利益得以保障,重新成为乡村经济主体。

第二、屯堡遗产旅游赋予村民公民权。“改革开放40年的结构变革,中国已经从乡土中国转型为城乡中国。” “城乡中国阶段的公共政策必须以城乡平等发展为基础,只有城乡的平等发展才能实现城乡两个文明的共生、共融、共荣。”[34]乡村振兴战略中将“城乡融合发展”作为基本原则之一,正是基于对“城乡中国”发展阶段的认知而制定的发展政策,将赋予农民与市民同等的社会地位,农民被赋予公民权。遗产旅游的发展在某种程度上可以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与合理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比如基础设施建设是政府的责任,一般由政府负责投融资,公司作为市场主体参与建设。一些因投资大村民无力承担的项目可以由公司负责,比如建设体验屯堡军事防御性活动的项目,综合性的屯堡演艺项目,定期开展屯堡文化旅游节、屯堡建筑艺术节、屯堡军事文化节等节事旅游活动,修建高品质的屯堡休闲度假酒店等,丰富遗产旅游产品,满足游客多样化的需求。这样的利益联结机制,既保证了村民在屯堡遗产旅游发展中的发展主体与核心利益主体的地位,也发挥了商业资本在基础设施建设与大型投融资方面的市场能力。

第三、屯堡遗产旅游赋予村民社会治理与合作能力。屯堡遗产旅游的发展赋予了村民经济主体性将增强村民的社会主体性。在城乡融合发展政策逐渐成熟的背景下,村民通过直接与间接参与遗产旅游,获得了经济发展权与公民权,将有能力与意愿介入乡村事务的管理,在乡村自治中发挥主体作用,同时将提高合作能力。文化产业因其天性中有对社会合作的结构性要求以及对历史维度的内在品质的要求,其“成功”发展就会对社会合作共利、文化可持续发展提出“产业”特点的内生性规范。屯堡遗产旅游属于文化产业范畴,屯堡人具有合作品质,将有利于屯堡遗产旅游中各种专业合作社的建立与发展,提高屯堡遗产旅游参与者的组织化程度。社群主导屯堡遗产旅游强调社区参与原则,这样原则下开展的遗产旅游多是由村民经营各种旅游小企业组成。村民个体的经济资本、社会资本、服务技能、经营能力、发展理念先天不足,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弱,建立各种屯堡遗产旅游专业合作社,比如将开展屯堡客栈、屯堡民宿、屯堡遗产酒店的农户联合起来成立合作社,将开展屯堡传统手工艺制作、销售与体验的村民联合起来成立专业合作社,将开展屯堡表演艺术的村民联合起来建立专业合作社,以此提高村民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其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培育具有带动性强的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越来越多的合作社,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遗产旅游产品与服务。

2.屯堡遗产旅游赋能予村民培育其主体性

农民是我国最为庞大的弱势群体,国家理应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生存,当前我国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就是保障农民生存的基本制度。在此基础上,教育政策是发展性的权利,是社会个体实现社会化的主要途径,因此,教育是为农民赋能的主要途径。教育政策是发展能力的培养皿,培育农民自主发展的能力,[4]适应生产力发展和市场竞争,是授之以渔的手段。具体而言,就是通过教育与培训提高农民的身体素质、技能素质和精神文化素质。首先,借助健康中国建设的契机,引导村民形成良好的健康习惯,提高身体素质,良好的身体素质是提高村民技能素质和精神文化素质的物质基础。其次,开办职业技术学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或者鼓励农民上职业技术学校学习相关理论、提升技能、提高精神文化素质。再次,引导屯堡村民积极主动参与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开展的技能素质提升培训,比如屯堡遗产旅游的导游讲解培训,餐饮接待服务技能培训、屯堡民宿的经营与管理、屯堡传统工艺培训与创新训练、屯堡传统表演艺术培训、屯堡美食的传统烹饪方法培训等等。通过遗产旅游对村民的素质技能进行培育,使村民将具被自主发展的能力,实现培育村民主体性的目的。

结 语

现代化进程同时伴随乡村凋敝是世界范围内的普遍现象。我国经过改革开放四十余年的发展,工业化与城市化快速发展形成了繁荣的城市经济,但是也同世界其他国家一样遭遇大量青壮劳动力涌入城市导致乡村空心化的发展困境。国家从党十九大以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旨在解决乡村衰落问题。村民是乡村振兴的主体,但是乡村产业基础薄弱,缺乏就业机制,留不住村民,村民主体性缺失成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最大障碍。按照国际发展经验,当城镇化率达到60%以上时,居民对乡村环境、文化传承等方面的需求快速增长,发展乡村特色文化产业,创造就业与创业机制,吸引农民工回流,引进新乡贤与建设乡村的各类人才,培育村民建设乡村的主体性已然成为可能。我国的城镇化率于2019年达到60.6%,并进入中高收入发展阶段,城乡居民对精神文化产品的需求大增,因此,充分利用乡村文化资源,发展乡村特色文化产业创造就业机制成为乡村振兴战略中“产业兴旺”的重要组成部分。论文对黔中屯堡社会丰富的遗产资源进行了分类研究,探析了其遗产旅游产品与服务开发与供给的具体思路。在基础上,分析了屯堡遗产旅游与村民主体性培育的内在逻辑机制,即社群主导的遗产旅游赋予村民主体性地位,遗产旅游中村民主体地位具有应然性,但是屯堡村民在遗产旅游中缺乏经济、社会与文化主体性等现实问题。社会矛盾理论认为劳动者素质技能与社会地位的矛盾是人类社会基本矛盾的首要内容,论文提出通过赋权,即赋予村民经济、社会与文化发展权;通过教育与培训的方式赋能,提高村民的素质技能,并着力推进实现村民与市民同等的公民权利,以此培育村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性,发挥主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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