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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辩证思维研究

2020-12-27左守秋张婷婷

安阳师范学院学报 2020年3期
关键词:红线底线矛盾

左守秋,张婷婷

(河北工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天津 300401)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立足于科学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着眼于解决当前中国乃至全球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经过时间与实践检验所形成的最新理论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特色优势,其中处处体现着习近平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世界观及唯物辩证法方法论的熟练把握和合理运用。通过对唯物辩证法“世界普遍联系思想”“系统和要素关系思想”“世界永恒发展思想”“对立统一规律思想”“量变质变规律思想”“否定之否定规律思想”“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思想”“矛盾发展不平衡性思想”等的分析与运用,习近平解读了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指导原则、建设内容、建设步骤和规划等所蕴含的整体性思维、宏观战略思维、系统思维、矛盾思维、底线思维等,体现了习近平在思维方式上对唯物辩证法的新理解和新创造。

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所蕴含的“整体性和系统性思维”

系统性思维或整体性思维,是基于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世界普遍联系思想”“系统和要素关系思想”的辩证思维。在唯物辩证法看来,世界上的任何事物(整体)都是由若干相联系、相作用的要素(部分)所组成,并按一定方式有机结合的具有一定结构和功能的整体,凡物皆自成系统。[1]因此凡是将个体、现象、实物等进行简单堆砌的行为都是不合理的,要求必须将事物看作是系统的、完整的存在。系统是由各要素组成的统一体,要素是构成系统整体的各子集。要素之间、系统与环境之间、系统与系统之间通过开展物质的、能量的、信息的交流与转换来实现事物质的飞跃。系统论思想要求人类用系统思想看事物,整体性看待问题,处理好系统关系,把握好系统规律。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蕴含着丰富的“整体性和系统性思维”。具体表现在:

其一,习近平从生态自然系统的整体性思维出发,认为在全球的整体生态自然环境中,人类不过是世界的一分子,人与自然界中的众多物种,都不过是构成系统的要素而已。山、水、林、田、湖、人等系统要素都不是单独存在的,它们之间互相制约互相影响,互相进行物质、能量的输入输出,一个物种为其他物种提供生存能量,并使其他物种也开始物质能量转化,把能量继续传导到别的物种身上,共同构成相依相济的生命共同体。当然,人类作为万物之灵,作为有意识、能实践的动物,是整个生态系统中具有主导性和主观能动性的要素,他们为生存和发展而不断发展生产力,获取自己的生存能量,改善自身生活条件及生存环境。但受制于大自然的力量,这种人为改造绝不能是为所欲为的、盲目的,而应该以生态共同体系统的功能优化和结构平衡为基础,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习近平认为,在当前严峻生态环境问题下,以生命共同体指导生态文明建设会取得更佳效果。各级各类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必须看到自然生态环境是循环统一的,若只是单独的单方面保护治理,短期看似乎有效果,但长期看这种顾此失彼会对其他物种造成伤害,整体上对自然生态平衡造成破坏。因此,生命共同体理念是当前从根本上解决现阶段人与自然突出矛盾的指导思想,只有在山、水、林、田、湖、人共生共融生态系统之下,才可以实现万物良性的循环与运转,达到一个生态均衡的理想状态。

其二,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整体布局,体现了鲜明的系统思维。习近平指出: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与经济发展、政治改革、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等要素同等重要。”[2]建设都应是齐头并进、同步进行,任何一个方面都不可能独立进行。任何部分出现短板与问题,都会影响“五位一体”整体布局的效果,进而影响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进程。经济发展需要丰富的自然界资源支撑,资源枯竭会抑制经济的发展,经济发展若一味追求GDP增长又会造成生态平衡破坏,恶化生态环境,影响可持续发展。而且生态文明建设也需要国家政治制度及法律的保障护航,需要从国家层面对自然资源使用进行优化管理,制定政策法规确保绿色经济、低碳经济与循环经济的发展。同时还要以全体国民生态素质提高为追求,实现人民自觉绿色生活,保护环境。

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所蕴含的“矛盾思维和对立统一思维”

所谓矛盾,是指事物内部诸要素或事物之间的对立统一及相互关系,是实现事物“自动自休、自峙自流”发展的最终源泉和动力。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普遍存在于事物之间,任何事物内部的诸构成要素之间以及事物之间都有矛盾,矛盾物物有、处处有、时时有,无矛之盾、无盾之矛皆不存在。矛盾双方因同一性而共生发展,因斗争性而区别划分,又在同一性与斗争性不可分离、共生共融中推动矛盾的解决与事物的发展。这就要求在分析和解决矛盾时必须善于从对立面发现共生点,在同一面寻找对立点,在确定矛盾、发现同一、寻找对立的过程中解决问题。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蕴含丰富的矛盾思维和对立统一思维。具体体现在:

其一,善于运用矛盾分析法认识解决生态文明建设问题。习近平认为,自然生态资源已随着开发而不断衰竭,有效供给极为有限,但人类对理想的追求不断提升,美好需求无限。这种自然的有限供给与人类无限需求的对立不仅成为人与自然关系的显著代表,还构成了一对生存与发展的永恒矛盾。对于这对矛盾,习近平科学地运用了矛盾分析法来加以破解:一是从对立面发现共生点,反对经济发展必须牺牲生态环境的观点,认为绿色环境与经济发展并不是彼此不容、此消彼长的关系,而是可以通过优势分析、创造条件、定点转换的方式创造更好的社会效益。强调可将绿水青山的生态优势转化成金山银山的经济优势。二是善于从统一中把握对立,准确区分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正确行为与错误行为,严禁发生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掩护的环境破坏行为。近几年某些地方盲目追求靓丽生态表象,乱造人为生态景观,不顾自然生态原貌,习近平指出: “许多城市提出生态城市口号,但思路却是大树进城、开山造地、人造景观、填湖填海等。这不是建设生态文明,而是破坏自然生态。”[3]

其二,提出生态文明建设要善于抓根本矛盾和主要矛盾。在习近平看来,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统筹处理好人与经济、自然与经济、社会间的对立统一关系是根本矛盾,要缓解当前人与自然紧张关系的根源和关键就是着力抓住根本矛盾,寻求两者发展的共生点,找到破解矛盾的症结所在。习近平指出,群众问题是第一问题,凡是损害群众健康、破坏群众利益的事情绝不容忍,凡是引起群体性事件的因素必须严查,必须将群众健康放在突出位置上加以解决。在治理措施方面,习近平指出,生态文明建设要取得实效关键在于实施最严格的制度和法治。这些观点和论述,准确把握了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对立统一关系和需要解决的关键性问题,为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提供了方法论指导。

三、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所蕴含的“底线思维和适度思维”

唯物辩证法认为,一切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质是把一事物和其他事物区别开来的内在规定性,量是把同类事物区别开来的规定性。如果事物数量在一定范围内增减徘徊,并不会产生过多影响,一旦超出了这个范围界限,就会立即改变事物的性质。因此,事物性质的变化取决于事物质的改变,量的增加与减少并不会造成性质的改变,维持性质不变的这个范围界限就是“度”。“度”这个概念告诉人们,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底线思维和适度思维”,防止“过”和“不及”。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蕴含丰富的“底线思维和适度思维”。具体体现在:

其一,必须在明确生态保护红线的基础上,遵守底线原则,严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全面提升人民群众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人民的生活幸福值。遵守底线原则,树立底线思维,在妥善处理环境与经济关系的同时,构建极具完整结构与稳定功能的生态安全体系,促使生态空间得到最大化合理利用、生态质量逐步改善,努力挖掘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以生态红线指标来保障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优化调整。习近平多次讲到,必须要有生态红线和生态底线,国家的经济发展不能逾越这个红线,这个红线是保证国家生态安全的生命线和底线,这些红线一旦被突破,必会对国家及人民造成极大伤害,进而加速全球生态危机到来。习近平强调,要用生态红线来保护人类的生态文明建设。对于生态红线的划定,必须要在全国范围内执行,并且以强力的手段来保证生态红线的安全。在当今时代,人们对于物质财富和短期利益的过度追逐,致使众多无底线的行为滋生泛滥,冲击了我国经济发展的速度与质量,甚至严重威胁我国未来可持续发展的方向与目标定位。习近平多次强调,生态红线是“高压线”,是“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急功近利吃祖宗饭断子孙粮,都是短视行为,在处理生态环境问题上要掌握好开发利用生态环境的度,绝不能超过有可能造成生态危机的临界点,出现生态问题转化为生态危机的底线状况。[4]

其二,严守生态制度和生态法律规矩的“底线思维”,遵守生态法治。习近平生态法治思想中蕴含着鲜明的中规中矩、遵守生态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的“底线思维”,他曾多次指出,“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不能手软,不能下不为例”。[5]对于划定的生态红线,不仅需要上升到法律层面加以维护,而且还要从政治制度层面加以约束。必须实行最严厉红线管理制度,规划系统的红线保护规则,健全制定相关生态文明建设法律法规制度,对于敢于触碰红线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一定追究责任且追究到底。执法上力度要加大,执法要严格,同时把生态违法的范围从法律上加以设定,把危害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加入到刑法处罚的范围,从而使人们对生态法律具有敬畏乃至畏惧心理,不敢跨越生态红线与底线。

四、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所蕴含的“辩证思维和同一性思维”

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强调看任何问题都要联系地看、全面地看、辩证地看,既看到此又看到彼,既知其一又知其二,既看到好的一面又看到坏的一面,注重全面性和联系性地去观察分析解决现实问题,看待事物发展规律,决不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抓住一点无限夸大。不能只看到其对立、冲突、分离、否定的一面,还要看到它们统一性、相通性和相融性的一面。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蕴含着丰富的辩证思维和同一性思维。如对“既要GDP,又要绿色GDP”的辩证论述,对“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自然生产力”的辩证论述,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辩证论述等,都闪烁着辩证思维的光辉,体现着同一性思维的科学运用。

其一,对“既要GDP,又要绿色GDP”的辩证论述。习近平指出,“经济与环境并不是一对不可共生的矛盾,是可以在特定条件下并行不悖的,经济的快速发展如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则违背了我们可持续发展的初衷。”[6]事实上,创造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一直是我国可持续发展的信仰与追求,是我们发展经济的必由之路。因此,我国 GDP 的追求必须要在绿色化理念的基础上开展,既实现经济增长又必须保护环境,保证生态安全,保证生态健康。

其二,对“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自然生产力”的辩证论述。对于生产力,过去我们总是定义为“人们征服自然改造自然从而获取物质生活资料的能力”,更多看到了人与自然关系的主体性,人对自然改造的能动性,人对自然界价值的挖掘性,而忽视了人要保护自然、保护自然生产力的客观规律性。习近平指出,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生产力的发展不仅包括人的要素,还包括各类生产资料,生态环境的各种自然资源,都属于生产资料的范畴,它们是生产力得以发展的基础。保护生产资料就是保护生产力。为了使生产力能够得到更好发展,必须要从生产力的各个要素出发,进行相关的保护工作,借由生产力实现经济的安全运转。保护环境也可以保障国家经济安全运行。习近平对环境生产力论述,是基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科学阐释,他以人与自然关系为载体,进一步指出人与社会、自然界的和谐统一的发展道路。他认为,人类是社会的主体,是生产力的主体,对于自然的保护行为,也就是在保护生产力,保证人类的生存与发展。

其三,关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辩证论述。习近平用绿水青山来代表生态发展状况,用金山银山来代表经济发展状况,从而提出要金山银山,必须以青山绿水即良好的生态基础作为前提,不能摧毁和放弃绿水青山,经济发展不能以牺牲和毁坏自然为代价。在维护自然发展的客观规律面前,争取与自然和谐共生,共同建设与保护青山绿水,并在进一步解决环境问题中创造绿色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最终提升人民幸福指数与生活质量,缓解经济与生态问题。

五、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所蕴含的“共进共赢思维”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蕴含丰富的生态建设国际观,它立足于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强调中国生态文明建设不是孤立一国的单独行为,而是在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整体中寻求合作与创新,各国在合作与创新中更应摒弃割裂与对抗的思维,要在社会发展和认识自然上坚持“共生主义”,实现全球在生态治理与生态文明建设上的求同存异和共进共赢。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蕴含丰富的“共进共赢思维”。具体体现在:

其一,强调生态文明与人类是共生共存的。习近平曾经指出“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从人类发展史看,全世界早期的四大文明古国,都是出现在生态环境优良的河流区域,比如中国发展于黄河流域,埃及发展于尼罗河流域,印度发展于恒河流域,但是后来由于人为地对自然环境破坏导致全球文明中心出现迁移。特别是伴随工业革命而来的生产力发展,大机器的使用,开启了对自然资源的肆意开发与无尽掠夺,加速了生态系统的失衡,最终导致人类各类新增疾病的滋生、各种自然灾害的泛滥。习近平清楚地认识到,全球生态危机若不及时解决,必定会威胁到整个世界文明进程。

其二,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全球合作。习近平早在2013 年出访莫斯科时就指出,“世界人民生活在同一个地球,共同享受丰富的自然资源,世界是个命运共同体,必须培养全球共同体意识,携手构建共治共享的模式,以面对全球生态危机与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的挑战。”[7]习近平表示,从目前来看,生态危机问题已经不仅是某一个国家某一个地区的问题,而是一个全球性问题,面对全球性生态危机,仅靠某个国家进行生态文明建设来进行改变,其效果必定是微乎其微、无法根治的,生态环境问题是全球性的、世界性的,问题解决也必须依靠所有的国家共同参与,共同制定相关办法联手合作共同解决。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为世界和平做出举世公认的贡献,同样在解决生态危机上,中国也必然要承担相应的大国责任,并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先锋和示范作用。在相关国际会议上习近平明确表示,中国愿意与各国合作建立全球性的生态保护机制,愿意加强与所有国家通力合作,在空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土地沙漠化治理等方面,致力运用大国力量推动全球绿色经济建设,同走绿色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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