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政策成效显著
2020-12-25营口市自然资源局
为推动城市全面振兴发展,营口市把人才作为第一资源,坚定不移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着力为各类人才提供优质的就业环境和创业生态及更有质量的生活保障。2016年以来,营口市出台了《营口市外地户籍大中专毕业生申领购房补贴暂行办法》和《营口市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规定》,以政策引人,为人才提供就业创业的沃土和舒适的生活港湾。上述政策的推出,进一步扩大了市房地产市场购房需求,对房地产去库存工作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为进一步做好人才引进工作,促进全市各项事业的发展,2016年6月3日,市人社局会同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共同下发了《营口市外地户籍大中专毕业生申领购房补贴暂行办法》。市自然资源局所属市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补贴申领流程中房屋资格审核工作。同时,在每届房交会期间,都将该项政策作为常态化政策进行发布和宣传。从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该政策在实施的3年有效期内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共吸引172户外地户籍大中专毕业生来营购房置业。老边区从2017年5月开始落实该项购房补贴政策,2017-2018共办理购房补贴93套,补贴面积9097平方米,补贴金额186万元。实现了促进商品房销售和人才引进的“双赢”,成为“多措并举去库存”的重要工作成果和亮点。
为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对全市人才政策进行延续、扩充和升级,推动和促进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2017年12月28日,中共营口市委办公室、营口市人民政府下发通知,明确提出,在营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在营口市购买首套房,参加市社会保险并连续缴费满3个月,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8万元、硕士研究生5万元、大专及本科生2万元(“211”、“985”、“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3万元)。通过向在营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发放购房补贴,建立和完善综合服务保障体系。
据统计,老边区2019年至今共办理购房补贴85套,补贴面积9516平方米,补贴金额148.5万元;盖州市2019年10月至今共办理购房补贴24套,补贴面积2378.43平方米,补贴金额73万元;大石桥市2019年至今办理大学生购房补贴18套,补贴金额38万元。(营口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