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教育装备采购馆(电子交易平台)构建与运行探索
2020-12-24邵海倩蒋辉蔡泉代魏雷骏丰
邵海倩 蒋辉 蔡泉 代魏 雷骏丰
摘 要 针对教育系统部门集中采购需求的多样化、专业化,以及量少、点散、金额小等特殊性,构建专业化电子交易平台并进行运行实践,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 政府采购;教育装备;电子卖场;互联网+;云平台
中图分类号:G48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1-489X(2020)09-0001-03
1 引言
2015年,“互联网+”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2016年,财政部印发《2016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提出研究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信息安全等有关政策措施,“互联网+政府采购”成为政府采购领域重要的改革发展方向之一。2016年,浙江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实施电子卖场(网上超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建设浙江政府采购云计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政采云平台”),并逐步开通浙江省电子卖场。
2017年,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开始探索将教育裝备采购纳入浙江省电子卖场,建设浙江教育装备采购馆(以下简称“平台”),为全省中小学校采购教育装备提供专业、适切的采购服务,改革创新浙江省教育系统部门集中采购工作。
2 浙江教育装备采购馆的架构
平台的构建与意义 随着“互联网+”等技术快速发展、“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已成为重要课题,追求满足需求、优质优价、效率为先的采购已是大势所趋。因此,探索能够适应教育系统部门集中采购的信息化服务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在校校通网络全覆盖的条件下,设计和构建覆盖全省中小学校教育装备采购电子卖场的客观条件已完全具备。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电子卖场的基本要求以及采购单位、供应商的需求意见和建议,研究教育装备的采购特点与需求,与专业公司合作,基于浙江政府采购云计算服务平台,参照浙江省电子卖场模式,构建了浙江教育装备采购馆。中心主要负责征集供应商、产品审核和产品技术指导,以及在财政监管部门指导下做好监管、申诉处理等。中心按照分期、分批承诺入围方式,将教育教学属性强、技术较新,学校不易采购到的教育装备系列产品(包括供应商)上架电子卖场,供学校选择采购,具有性价比优势、服务优势及规模效应。政采云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开发、建设、维护、升级等平台运维工作。采购单位通过浙江教育装备采购馆采购时,将厂商承诺的优惠率、产品质量和服务内容作为选购的主要因素,自主选定拟购产品,实现采购单位直接对供应商商品价格、质量服务、诚信的验收评价与反馈监督。
平台的功能设计 浙江教育装备采购馆基于政采云平台搭建,就其性质来讲,属于浙江省电子卖场中的行业馆。浙江教育装备采购馆参照电子卖场教育模式搭建,但又充分考虑到教育装备品种多、单价小等特点,简化采购流程,为学校的采购提供最大便利。浙江教育装备采购馆大部分功能模块都基于政采云的系统模块,如财政数据模块里面的采购计划、国库支付,基础模块里面的实名认证以及用户管理、诚信评价等功能模块;但也基于教育装备行业特点开发了特色功能模块,如协议管理、商品管理、订单管理、合同管理等,其中部分功能模块各采购主体都具有,部分独有。其功能模块及采购馆首页如图1、图2所示,其中主要功能模块如下。
1)协议功能,主要为中心和供应商使用,明确中心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义务。
2)订单管理,为采购单位、供应商使用,中心可查询。订单是供应商发货以及采购单位验收的基础。采购人在浙江教育装备采购馆前台网页端登录后,选中商品下单或从购物车下单采购后,所有订单都显示在该功能模块。
3)合同管理。合同是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约束性文件。该功能由采购人自行选择,可不选择签订合同,而以订单为基础,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结算管理,主要为采购单位、供应商使用,中心可查询。采供双方都可以发起结算并将采购结果自动备案到财政系统,以完成后续支付。
5)商品管理,主要为中心和供应商使用:供应商用于商品价格、库存等信息维护以及申请上架、下架,确保馆内商品信息全面、真实、准确、可靠;中心主要用于商品信息审核,审核通过的产品在浙江教育装备采购馆前台网页端显示。
6)评价管理。对供应商的评价,主要从供货、质量、服务、价格四个维度构建供应商诚信模型。根据采购人对供应商及商品的价格、质量、服务等情况的评价,计算供应商诚信指数和商品的满意度指数,该信息将在浙江教育装备采购馆前台网页端显示,供采购人选择商品时作参考。对采购人的评价,主要针对履约情况、办事效率、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
3 浙江教育装备采购馆的流程
公开征集承诺入围 根据年度《浙江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以及《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并征得省教育主管部门的同意,中心正式发布“2018—2019年度浙江省电子卖场(政采云教育装备馆协议供货)普教教学仪器项目”和“2019—2020年度浙江省电子卖场政采云教育装备采购馆(协议供货)普教教学仪器、课桌椅及宿舍家具项目”,公开征集供应商,所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只要注册成为政采云供应商并承诺遵守相关项目协议书和通知规定,按期提交承诺响应文件并经专家审核推荐、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均可成为浙江教育装备采购馆的供应商。
签订入馆协议 为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保障浙江教育装备采购馆运行,中心须与供应商签订供货协议,主要包括下面一些条款。
1)服务范围,明确采购单位为浙江省普通中小学校及各教育机构,采购监管单位为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馆内征集和承诺的商品范围是财政部门发布的教育系统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公开征集承诺入围所需提供的产品目录)。
2)订单手续,明确各采购单位就订购商品品名、规格要求、数量、限价、送货地址、服务要求等内容向乙方发送订单,乙方针对采购单位订单要求及时备货、送货,按承诺的内容进行售后服务。
3)商品费用。供应商须按照不低于承诺的优惠率计算商品价格,包括商品购置费、运输费、税金、安装调试和验收费等一切费用。
4)权利义务,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费用结算、补救措施和索赔、履约延误等内容。
产品上架 根据供应商电子卖场服务水平和能力,按照交易平台的设置、操作流程与规范要求,对入围供应商操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保证供应商产品上架展示、信息披露、平台交易基本规范、服务到位。对供应商拟上架的产品的教育教学专业性、安全性进行审核,须排除公安部门特许的品种(如无人机、化学药品)、非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内以及限额以外的产品等。
实施采购 采购单位通过浙江教育装备采购馆采购应具备财政部门备案的采购计划书,采购计划组织类型为部门集中采购。采购方式有两种。
1)协议采购—直接订购。采购单位所属预算区划财政部门规定预算限额以内的采购计划,可采用协议采购—直接订购采购方式。目前,浙江省预算限额为省级50万元、设区市级30万元、县级20万元。
2)协议采购—竞价采購,超过预算限额至200万元之间的采购计划,采用协议采购—竞价采购方式。
直接订购模式秉持鼓励自由交易原则,充分尊重采供双方的意愿,中心通过监管强化双方的守约行为。具体采购流程如图3所示。
1)选择商品。采购单位在教育装备采购馆首页搜索商品,或者根据商品分类进入商品展示页,选择要购买的商品点击进入商品详情展示页面,输入数量后点击下单;一次采购多个商品可先选定产品,逐一加入购物车后再统一下单。
2)生成订单。采购单位选择商品下单后会生成订单(可配置开通需求单和预购单)。
3)签订电子合同。为明确采购单位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与义务,馆内设有专门的采购电子合同,包含采购标的、资金来源及支付结算(是否国库支付)、履约保证金等10多条条款。该步骤为可选项,采购单位也可以选择不签订电子合同,而直接以订单作为发货、验收的依据。
4)发货及验收。供应商接单发货,采购单位收到货物后在线验收,无须再出具纸质签字版验收单。
5)结算管理。采供双方都可以发起结算,经审核通过后,可提交备案至国库系统,完成货款支付。
6)评价。采购单位可对产品价格、质量、服务及供应商诚信等进行评价,供应商也可以对采购单位进行评价。
4 初步成效
浙江教育装备采购馆内现有200余家供应商,普教仪器设备(包括教学仪器设备、学科教室及创新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实验室桌椅柜)、学生宿舍家具、学生课桌椅等三大类产品近两万件商品,后续还将根据采购单位需要,进一步将部门集中采购目录的商品征集上架;已产生交易4460笔,成交金额659.27万元。从目前运行情况来看,该平台效益明显。
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全省中小学校能够共享集中采购结果,网上直接选购项目采购节资率达10%以上。用户体验优化,线下零星采购从计划到验收支付一般需10天以上,而网上平台采购1~3天就可完成。
公开透明、廉政阳光 以信息技术打通规范、完整的采购全流程闭环,提升采购监管水平,预防政府采购领域的廉政风险。依托大数据分析技术,加强采购全流程监管,包括上架商品是否货真价实;出库商品与订单是否一致;验收是否符合合同约定;货款支付是否合规等。实现全流程监管,做到过程留痕迹、价格易比对、结果能溯源,提升政府采购交易与服务透明化程度,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政策落实、专业导向 充分发挥教育系统部门集中采购政策落实、专业导向作用,由教育行业供应商提供专业产品及服务,教育技术部门对馆内产品提供技术指导和采购监管,打造一个专业、共享、便捷、高效的教育装备采购平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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