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粮食流通领域安全监管问题及对策研究
2020-12-24廖小平
强化粮食流通领域安全监管,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具有重要意义。2019 年,江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对此开展软科学研究,重点总结了江西粮食流通领域安全监管成效,深入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提出了新形势下加强粮食流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的对策建议。
一、江西粮食流通领域安全监管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把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作为粮食安全监管重要抓手。认真履行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牵头部门职责,将粮食安全监管工作作为重要指标列入考核范围,坚持日常工作与考核评价相结合,督促完成有关问题整改,有效促进了市县两级粮食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确保了各项粮食安全监管关键节点任务顺利完成。推动形成省市县三级齐抓共管、协力保障粮食安全的良好局面,江西省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连续多年获评优秀等次。
(二)紧盯严抓安全储粮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一规定两守则”,按照“谁储粮、谁负责”“谁坏粮、谁担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各部门责任,做到职责明确、任务到岗、责任到人。认真组织开展粮食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建好台账并及时整改。全省“两个安全”形势总体稳定,近年来没有重特大安全事故和涉粮案件发生。
(三)不断强化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认真组织开展大清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高度重视粮食收购市场监管,维护收购市场秩序。做好政策性粮食出库和处置监管,杜绝不合格粮食流入口粮市场情况发生。强化全社会粮食流通监管,督促企业规范守法开展粮食经营活动。近年来,政策性粮食不合理库存消化加快,没有出现“卖粮难”问题和重大粮食安全事故。
(四)健全落实粮食安全监管有关规章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粮食应急预案》,制定《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健全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联合有关部门制定《江西省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制度》,成立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全省累计建成粮食应急配送中心113个,应急加工点235 个,应急供应网点1535 个,省级价格监测点234个,实现全覆盖。
二、江西粮食流通领域安全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机构改革削减了粮食部门监管力量。改革后省、市、县三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工作力量不同程度受到削弱,大部分市级粮食部门只保留4~10 名工作人员,不少县只有2~4 名工作人员,给粮食安全监管工作造成困扰。
(二)政策性粮食库存管理隐患较多。在2019 年开展的大清查工作中,江西省共查出668 个粮食库存管理方面的问题。其中,涉及安全问题占一半以上。
(三)仓储设施条件对安全监管带来挑战。截至2018 年底,江西地方粮食企业标准仓房仓容1721.3 万吨,其中完好仓容1640.9 万吨,需大修仓容64.4 万吨,待报废仓容15.9 万吨。按建成时间划分,在完好仓容中,近一半的库房使用时间近20 年,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需进行维修改造。
(四)粮食安全监管机制不完善。一是法律法规的制修订滞后于粮食安全监管工作需要。二是安全监管预警及应急处置机制不完善。全省各级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但还不够健全,加工、配送、网点配置等仍需改进。三是安全隐患排查长效机制不完善。目前仍存在企业执行国家有关政策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入库质量把关不严、轮换计划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四是监管责任追究机制不完善。部门职责分工不够清晰,有时出现监管职责不清、重复监管和监管盲区。
三、加强粮食流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的对策思考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总原则,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为主线,强化安全监管和指导。明确省级层面各部门的监管职责以及市县级层面相关部门的具体监管工作。协调编制管理部门做好顶层设计,可参照江西赣州的做法,成立事业性质的粮食流通服务中心,具体承担粮食流通业务管理职责。
(二)突出工作重点。制定粮油仓储工作规范化管理验收标准,从库区、仓房、库存、机械、熏蒸、人员等方面,实行量化考核。重点抓好收购现场、粮食熏蒸和进出库等环节的安全作业,重点防范熏蒸、火灾、粉尘爆炸等事故。大力开展“大快严”集中行动,定期开展春、秋季粮油安全大普查。探索建立以信用监管、智慧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方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四不两直”抽查,坚持跨区域交叉执法检查制度。
(三)适应改革要求。一是适应粮食收储制度改革,落实粮食收储政策,强化粮食收购监督检查。二是健全完善粮食批发市场体系、粮食零售市场体系,加强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完善粮食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保障军粮供应和推进军民融合发展。三是建立和完善粮食质量检验监测体系,严格执行《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和质量管控“八项制度”,提升粮食质量检验检测能力。
(四)提升监管水平。一是完善安全监管预警机制,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二是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立国家、省、市、县及企业五级隐患排查治理系统联网的信息平台。三是完善安全监管应急处置机制,规范应对粮食行业各类安全事故总的行动纲要和有效的处置原则。四是完善安全监管教育培训机制,健全粮食库存检查专业人才库和粮食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探索引入社会第三方稽查力量参与储备粮监管。五是完善安全监管部门协调机制,对职责交叉的监管事项加强沟通对接,确保各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五)坚持依法行政。一是健全政府监管法律体系。法律法规的制修订滞后于监管需要。二是完善安全监管标准体系。对制定粮食领域安全监管的强制性和非强制性国家标准提出立项计划,统筹修订完善和优化整合全国粮食安全监管标准。三是完善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制度。明确要求对粮食安全事故从技术和管理层面进行原因分析,对应该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四是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将粮食安全监管工作纳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内容,建立举报有奖、敢抓敢管的激励机制和最严格的问责机制。五是加大安全监管宣传力度。加强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形成良好的培训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