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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管的思考

2020-12-24陈菊英

上海农村经济 2020年5期
关键词:松江区监督管理集体经济

■ 陈菊英

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发展全局。近几年松江区以《上海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条例》为准绳,着力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完善集体资产管理体制机制,为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探索出了符合松江实情、具有松江特色的监管模式。

一、松江区农村集体资产基本情况

松江区于在2013年底,全面完成了镇、村两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成立了镇、村两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后推进集体资产“三级并一级”管理,先后撤制了12家村级合作社、新建立1家村级合作社。截至2019年底,全区共有14家镇级联合社、96家村级合作社。全区农村集体总资产625亿元,净资产112亿元,经营性固定资产76亿元。2010年-2018年九年累积分红16.50亿元,惠及社员308.72万人次,所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都享受到了分红,收益分配的覆盖面达100%。

二、松江区农村集体资产监管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健全集体资产监管制度,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改革至今陆续出台了《松江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松江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松江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重大事项备案管理实施意见》《关于贯彻〈上海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的工作意见》《松江区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平台运行规则(试行)》等文件,用制度来规范一切行为,从源头上筑牢基层集体资产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笼子,真正形成用制度规范财务、按制度用权、靠制度管人的良好机制。到2019年底,松江区农村集体总资产、净资产、经营性固定资产,分别比上年增长 7.5%、4.1%和 3.3%。

(二)引入“第三方”审计机制,形成审计监督长效管理。把审计监督作为对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2018年起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镇属资产公司进行审计,两年间累计审计218个集体单位,实现村级审计全覆盖。狠抓审计问题整改、固实审计成果,去年整改了2018年度审计问题485个、整改率达97%。今年继续对2019年度审计问题梳理形成问题清单,连同以前年度整改遗留问题一并列入整改重点任务。每月统计掌握整改进度,每季召开工作例会研讨整改中遇到的困难,及时建机制、补短板。在审计监督中始终坚持问题整改导向,切实加强审计问题后续整改,边审计边整改、边整改边规范。针对部分单位审计整改不彻底、不到位现象,一抓到底,重点督办。无形之中增强了基层单位落实整改的责任性。据一季度统计,62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60个、整改率达25%。

(三)建立信息化监管平台,规范经营性资产管理。根据镇级资产经营公司和村级实业公司经营管理业务需要,2018年在原“三资”监管平台数据库基础上,搭建了“松江区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平台”。重点对集体经营性企业在资产管理、租赁、财务结算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全流程的事前、事中及事后的监管,以技术手段倒逼规范管理,包括领导查询、风险预警、资金管理、资产管理、资源管理、租赁合同管理、工程管理、融资管理、投资管理和担保管理十大功能模块。2018年试点运行后,于2019年全区推广应用。2020年3月底止,全区已有41家单位纳入了平台监管范围,全部实现了在平台财务核算,建立了固定资产信息化台账,录入经营性固定资产69.48亿元,占全区经营性固定资产的90.6%;录入租赁合同14027份、工程304份、融资42份、投资58份、担保12份。

平台通过亮灯预警不规范行为,各使用单位灭灯加以整改。一年多来,规范计提资产折旧172个,清理20年以上长期合同154份,调整租金合同270份,提高了租金总额745.9万元。清理对外担保19笔,涉及资金2.09亿元。“松江区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平台”的搭建,做到监督与管理相连、与原“三资”信息库数据共享,全面实现了“动态管理、实时监控、智能预警”,最终实现了集体资产监管全方位、多层面、信息化,较大程度上减少了人为因素的干扰,降低了廉政风险。

(四)实行资产规模化经营,发挥资产集中经营优势。产权制度改革后,积极理顺政经关系,2014年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实行村社分账,2016年镇级联合社建立核算账户。镇、村二级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统一委托镇资产经营公司经营。统一合同版本、统一出租主体,实现农村集体资产规模化经营。各街镇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资产租赁的指导价,提高了集体资产经营效益,也改变了村村招商、各自为政、标准不一的散乱现象。

同时,对资源性资产,如机动地、放弃地、镇保土地、老年农民退包土地以及复垦土地等农村集体土地,实施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把土地连片集中,统一规划和利用。流转给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进行集约化、专业化、品牌化经营。目前为止,全区规模化程度达87%,其中集体土地流转规模化经营率达58%。今年,区农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区农村土地流转管理的工作意见》,进一步加强对土地流转的监管。农业规模经营对培育农产品品牌、引导和扶持家庭农场一体化经营模式和提高经济效益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健全工作机构,提升监管水平。按照《关于本市进一步加强乡镇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的意见》文件要求,各街镇2014年成立了党政班子任正、副主任,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街镇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根据《松江区关于加强街镇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队伍建设的意见》,成立了街镇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明确监督管理工作职责、落实监督管理专职工作人员。目前区、镇二级集体资产监管队伍64人,其中14个街镇拥有监管人员51人,平均每个街镇有专职工作人员3.6人。层层构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组织网络,压实责任,做实工作,全面落实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措施,切实提升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水平。

三、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和推进,以及农村集体资产规模的壮大,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加以解决。

(一)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人员思想认识不足。有些镇村干部对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到位,普遍存在重经营、轻管理,习惯性按老方法做事,求稳怕乱。对审计披露需要整改的问题,不是很积极地调查整改。

(二)农村集体资产监管能力有待提高。现有的农村集体资产监管队伍中,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技能难以适应当前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的要求,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质量和水平很难提升。

(三)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机制还需完善。目前监管制度还未十分完善,或虽有文件制度,但实际执行发生偏差,加上部分监管人员原则性、责任性问题,在资产处置、租赁等方面不规范、随意性大,造成集体资产的流失,给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四、加强集体资产监管的建议

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是一项业务性工作,更是一项社会稳定工作。在深化改革过程中,要立足当前、着眼未来,以创新的姿态、扎实的举措,实现有效监管,提升管理效益。

(一)全面提高思想认识。与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开展相关培训,树立增强集资监管理念,提高做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主动性、责任感,保障集体资产监管机构有效运转。

(二)积极完善制度建设。对现有的监管制度进行全面的完善,形成《松江区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平台预警监管工作准则》《松江区农村集体资产审计问题整改销号工作准则》《松江区集体经济租赁合同规范管理暂行规定》等系列制度,为我区更好地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工作增添制度保障。

(三)持续推进多样化监管手段。利用“制度+科技”手段,坚持平台监管与检查指导兼具、内部监管与外部监管并行的多渠道监管方式。既要发挥好监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内部监督机构的作用,又要借助好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等外部监督力量,久久为功,为我区农村集体资产实现平稳增长和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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