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社制度下的农户行为研究分析
2020-12-23张战友
合作社是农民参与的组织,它的目的是维护农民的利益,提高农民的收益,并帮助小农个体进入市场。我国农民合作社的一项重要作用是团结地位和收入较低的小农个体,以缩短贫富差距,实现农民的增收。合作社在中国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作为追求集体利益的一个组织,合作社需要通过成员的共同行动来提高集体的议价能力。合作社制度下农民行为的差异会对合作社与农民间的关系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农民的福利。因此,研究农村合作社制度下的农户行为意义重大。结合《合作社发展与农村金融创新》,读者可以更好地了解并掌握我国合作社发展历程、特点以及具体的制度,对农村合作社制度下的农户行为研究具有很大的理论以及实践价值。
《合作社发展与农村金融创新》一书于2018年由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作者是毛飞等,该书凝结了著作者数十年的教学经验结晶,充分融合当前最新的国内外研究成果,故该书的实用价值、指导价值较高。全书共分为14个章节,其中1~4章论述了中国农业现代化总体态势与主体选择、中国合作社发展趋势与国外合作制度变革以及中国农村金融改革与信贷约束缓解等内容。5~10章探讨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正规信贷可得性及其影响因素,对大型商业银行支持合作社融资的模式创新,信用社独立理事制度对合作社信贷约束的缓解机制,政府农村金融扶持模式创新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服务供给及其影响因素进行探讨。11~14章深入地剖析了合作社基础上成长的资金互助组织运行机制及绩效、日本、韩国及中国台湾、欧美农民合作社融资经验及对中国的启示等内容,对我国的合作社发展以及农村金融创新具有借鉴价值。
该书采用层层递进的方式,对我国农村合作社的发展现状以及趋势进行了探讨,分析了影响因素,对处于该制度下的农户行为研究提供指导方向。加入合作社的农户不仅有权享受合作社提供的优质服务,还必须履行参加合作社的义务。一些合作社需要使用单独的会计方法来处理非成员、成员与合作社相互间的交易。简而言之,无论农民是否已经加入合作社,都应履行会员资格的承诺,都会对合作社和农民间的关系产生影响。这代表着这种关系基本上由农民决定,也就说由农民是否参与到合作社中,以及是否与合作社进行贸易来决定。
第二章对中国农业现代化总体态势与主体选择进行研究,指出中国农业现代化的主体选择是农民,需要加大农民在合作社中的支撑作用,而实现这一目标的前提就是加强成员资格决策的正确导向。农民在合作社中的社员资格决策主要体现在是否加入合作社,惠顾决策则主要是取决于是否参与到合作社的农业贸易,是否对贸易业务的承诺进行遵守,从而形成紧密的成员关系。这些一般是由农民的理性选择以及合作社的制度引起。因此,政府需要进一步规范合作社的制度,例如明确合作社中成员的义务以及责任,并对合作社成员施加一定的奖惩措施,采取措施来鼓励并引导农民做出正确的会员资格决策以及惠顾决策,從而对合作社的壮大以及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第三章对21世纪农民合作进行了展望,指出我国合作社发展趋势要借鉴国外合作制度变革的经验,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政策导向作用。由于农民的加入以及惠顾对农民的收入有很大影响,因此政策制定者需要鼓励农民加入合作社,促进农民与合作社之间的交易。其一,需要进一步地完善合作社的有关法律法规,加强与合作社管理有关知识的传播,提高农民对合作社的认识,使农民更加了解加入合作社的好处。其二,强化合作社的功能,增强销售农产品中合作社的作用,使农民可以通过与合作社的交易赚取更多的农产品销售收入,并从农产品销售中分享更多的利润。
该书梳理了我国农民合作化与金融市场化的进程和实效,探究了合作社融资获取、金融服务供给以及成员异质性条件下合作社内部信任机制形成的影响因素,剖析了一系列缓解合作社信贷约束的外部支持的典型案例。编写过程中借鉴了韩国近现代农村合作化运动和欧美合作社融资的历史经验,结合了国内的发展现状,为现代农村合作社的管理人员提供了更为科学、系统、全面的参考资料,可以作为在职从业人员的工作应用参考资料使用。
(张战友,男,硕士,讲师,研究方向为财务会计及财务软件应用,黑龙江省教育厅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青年项目:绥化地区农民合作社产销对接一体化构建研究,编号KYYWF10236190144。2019年黑龙江省艺术规划课题:“一带一路”背景下跨境电子商务对艺术品市场的影响,编号2019D052)
作者: 毛 飞 等著
出版社: 中国农业出版社
ISBN: 9787109247161
出版时间: 2018年8月
定价: 9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