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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背景下河南省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创新发展研究

2020-12-23于善甫周会斐

乡村科技 2020年31期
关键词:现代农业乡村振兴

于善甫 周会斐

[摘 要] 2019年两会期间习近平参加人大二次会议河南代表团审议时,特别提到河南省乡村振兴,河南省乡村振兴归根结底要回归到农业产业发展上。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作为农业发展的中间产业,在农业产业发展中起到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本文在全面分析河南省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基础上,从政府“引导、培养”二力结合增强产业发展动力、优化金融服务机制、企业主导优化“企业+农户”服务模式、加大农业科研和推广投入力度等方面提出对策,通过强化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对农业发展的推动作用,推进河南省乡村振兴。

[关键词] 乡村振兴;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现代农业

[中图分类号] F326.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7909(2020)31-52-3

1 大力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对河南省乡村振兴的意义

农业生产性服务业贯穿农业生产各个阶段,包括信息服务、基础设施服务、金融服务、推广服务和销售服务等各类服务,在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上有极大的推动作用,在农业转型过程中有着不可替代的功能。

1.1 有利于整合农业生产要素提升农业发展内在活力

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应用于农业产业链,在农业生产中整合人、财、物等多种生产要素。其产业包括金融机构金融服务、政府机构政策服务、农户合作生产服务、企业产销一体服务等,聚集了农业生产服务主体及各农业生产要素,使各主体提供服务的过程受到产业发展的调节。农业生产性服务的要素发展、集聚,实则为农业生产要素的整合、调动,实现产前、产中、产后的金融、技术、信息、人才以及农种、农药等要素的有机结合、科学分配,促进农业高质量、高效率发展[1]。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已成为现代农业重要的产业要素,有助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农业产业链延长与产业辐射范围扩大,在保障农业在各产业中的基础地位的同时,增大农业发展空间,增强农业发展内在动力。

1.2 有利于河南省农业生态文明建设

生态文明建设在于环境和生态两方面,目前河南省面临空气质量低、水资源污染、耕地地力下降等环境问题。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从合理耕种、农业废料处理等农业生产方面着力,通过产业提供专业化、科学化投入,提高化肥、农药利用率;通过企业、科研机构等产业主体提供信息、科技服务,因地制宜、科学播种,提高土地利用率;通过农业废物科学处理,有效降低环境污染[2]。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主体集聚,科学分配资源发展高效的农业生产模式,可以减少资源浪费,减轻生态环境破坏;通过发展新型绿色旅游业,提高农业生态环境质量。利用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投入,以生产促生态、以生产促文明,加快推进河南省农业生态文明建设。

1.3 有利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是农产品质量的提高。河南省作为农业大省历来注重传统农业发展,偏重于农产品的产量,而保障粮食安全的根本不仅在于粮食产量,还在于质量,如何提高农产品质量、解决生产要素供需不平衡问题已成为河南省发展现代农业面临的突出问题。生产性服务业通过农种研发机构、涉农生产企业等主体的科研投入、科学管理、高标准生产等服务,保障农产品的良种研发、防虫防害、安全加工——初步加工和再加工,满足高端农产品供应需求;农业生产要素中知识型生产主体的培养、金融服务资源合理调配、农机推广使用等都将受到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全面化发展要求的推动作用,以解决产业生产要素供需不平衡问题[3]。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利用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推动作用,围绕创新实现农业转型,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促进生产要素结构更趋科学。

1.4 有利于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有关精神,河南省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包括农业综合生产实力的提升。农业综合生产实力单纯依靠传统单一农业生产模式不能实现持续高效提升,必须通过产业融合,发挥生产性服务业在农业中的辅助作用。发展农业生产的上下游产业,打造品牌化、社会化、专业化农业生产模式,利用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实现农业综合生产,以加快推进全面乡村振兴进程。

2 河南省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河南省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为农业产业提供了强大的发展动力,近几年产业发展速度不断加快,在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河南省农业生产性服务业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但是,目前其仍存在很多弊病,如产业结构不合理、产业整体质量不高等突出问题有待解决。

2.1 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整体发展质量不高

河南省农业生产性服务业起步较晚,行业发展缓慢,与整个服务业的发展并不同步。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从业人员占服务行业整体劳动力水平比例不高,与国际上发达国家相比比例更小,而且人员素质整体不高。美国的农业推广机构包括赠地大学等设立研究所只招收硕士以上的专业人才,相比之下河南省甚至国内的相关机构从业人员的专业性比国外低;河南省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主体除了好想你、双汇等十几家龙头企业外,其他涉农企业实力不足——资金、科研技术、人才、设备、管理经验不足,以及企业的辐射范围小、企业生产服务的经济带动能力弱,对于劳动力的吸引没有竞争力。

2.2 产业结构不完善

河南省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与农业发展不匹配:我国2.6亿小农户的粮食产量占总产量的80%以上,但是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整体偏向大农户和生产集体,河南省同样如此。作为农业大省,河南省农产品体量很大,但是农业生产性服务业行业规模不大;涉农龙头企业、金融机构、政府农业机构等重点服务于大农户、农业示范园、农业产业集聚区,而专门针对小农户的产业主体不多,使小农户老龄化、土地闲置率持续增大等问题越来越严重。在农业生产中的投入分布结构不完善。目前,河南省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主要集中在农业生產的播种、施肥、浇灌、防虫除害和联合收割等产中阶段,而良种研发、种子采购以及资金和保险保障、信息服务、农业技术推广等产前阶段与农产品加工、销售、信息反馈等产后阶段的服务投入、服务水平不高。

2.3 产业主体服务水平不高

2.3.1 农民合作程度有限。河南省存在大量小农户,使土地集中化水平较低,机械化、自动化等专业化生产无法大规模实现,导致生产效率低下;利用大量的农机设备作用于农业产前产后过程,但对于大多数小农户来说购买设备的代价太大,成本回收非常慢;农业劳动人群老龄化,老年人体力差、技术不足,造成很多耕地闲置,而人员老龄化越来越严重,恶性循环成为农村发展的隐患。上述问题可以通过农民合作社的生产模式予以解决,但是目前河南省农民合作社的覆盖程度较低,农民的合作程度有限,农民合作社对农业产业发展的推动力不足。

2.3.2 涉农企业信息服务提供不足。市场商业信息的不对称性和不可预见性,造成农民面临很多不可预测的损失。农户主要还是依靠自己的经验进行农业生产,对市场的分析预测能力不足,不能提高生产的科学性,结果易导致产品供求不平衡,甚至出现严重的农产品过剩现象。贱卖蔬果的现象时有发生,极大地影响了农民收入和农业健康发展。不仅在农业生产阶段缺少信息服务,在农产品销售阶段也因为信息不对称影响农产品的价值转化。农户的销售信息不完整,有效的销售渠道和农产品市场缺乏,对农产品的风险、收益无法预测,影响农户的产销与农产品的价值转化。企业由于拥有大量信息而处于绝对强势地位,在农业产业利益分配中获得远高于农民的效益。

2.3.3 金融机构的金融服务体系不健全。河南省农业金融贷款服务水平不高、保险体系不健全,农业生产缺少资金驱动、存在较大风险。农业保险服务没有全面普及,目前主要针对大农户。对于很多中小型农户来说,农业保险成本相对较高,对保险认识不到位,认为购买保险的必要性不强。农业金融服务由金融机构提供,而金融服务质量与农业规模不相符,与农业产业发展速度不同步,无法满足农业向新型、高效方向发展的基础要求。政府对农业金融服务规模具有决定性作用,政府政策方面出现偏移,在银行贷款业务中支持农业生产的资金比率远低于二三产业。

3 加快发展河南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对策

3.1 政府“引导、培养”二力结合增强产业发展动力

3.1.1 明确政策导向。政府政策对产业发展具有强大的导向作用,基于河南省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整体落后的现状,政府应吸引涉农企业落户河南,培养本地龙头企业并发挥其带动作用,鼓励小农户形成农民合作社,加大对农业相关机构的资金投入。第一,借鉴河北省阜城县阜星新型农业园区的经验,由政府牵头组建,以科学合理的方式进行生产管理,统一对园区进行规划、发展。政府可以利用税收减免、专项资金补贴等政策吸引省外的龙头企业进驻农业产业园区,以园区对人、财、物的集聚能力为动力实现园区发展的良性循环,以点带面,对园区辐射范围内的农业、农村发展起到助推作用。第二,政府应提供涉农企业的专项补贴等优惠政策,着力培养本土企业在企业规模、科研能力、农产品价值转化能力等方面的实力。扶持建设农业龙头企业,在产前释放生产信息,引导农业生产,合理规避部分农产品过剩问题;培养形成对良种研发、科学种植等产前产中程序进行服务的龙头企业,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最终形成产销一体化的综合型企业,实现深加工、品牌化生产,增加农产品附加价值,实现农民增收,推动农村发展。第三,政府应借鉴美国等以科技带动农业发展的经验,发展农业生产中的科技服务与农业推广,加大对农业科研与农业推广的支持力度。

3.1.2 政府着力培养河南省涉农龙头企业。涉农企业作为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中的主导力量,对农业产业发展的推动作用较强,所以提高河南省农业产业效益,必须由企业作为驱动力。河南省涉农龙头企业数量少,对农业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缺少内在动力,涉农企业要顺应乡村振兴的时代潮流,积极谋求自身发展壮大。目前,河南省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产中阶段体系逐渐成熟,而对产前产后阶段作用较少,政府要抓住市场缺口,培养本地相关企业,促进已有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创业者依托农业生产性服务业进行创业,在创新创业大背景下抓住机会通过创业来发展品牌化生产、提升农产品附加值、促进农业转型,推动乡村振兴发展进程[4]。

3.2 优化金融服务机制

一是优化农业保险体制。由于大农户涉及的资金投入与承担的生产风险更大,所以目前农业贷款与农业保险服务的对象主要是大农户。对于中小农户来说,农产品投保成本较高,但其风险承担能力有限,造成小农户保险普及率低、风险转移程度不高。对此,金融机构要完善保险体制,分散小农户的生产风险与成本压力。二是优化农业贷款体系。农业金融贷款在贷款总额中占比与二三产业相比较少,造成农户生产资金来源不足,产前、产中、产后的投入水平低下,缺少向现代化农业转型的动力,阻碍农业整体健康发展[5]。金融机构应调整资源配置,对农业贷款体系进行优化,使河南省农业在金融服务的推动下实现转型升级、健康发展。

3.3 企业主导优化“企业+农户”服务模式

传统的“企业+农户”模式主导权在企业,由企业选择对农户进行信息传递、农机服务、技术指导等各种生产要素的提供,以及在产后对农产品进行集中收购、生产加工等,企业作为强势主体参与农业产业链中的利益分配。受到电子商务等新型农户企业关系的影响,农业生产性服务企业与农户之间透明度、服务质量均得到提升,企业作为平台来实现农民的产品价值转换。在电商平台上,农户可以自建品牌,企业不仅担负着传统的农业服务,并且兼顾传播农业品牌,双方在平等基础上进行利益分配。

3.4 积极主动建立健全农民自主服务体系

农业发展主要依靠农民的积极性,作为农业生产的直接主体,农民通过联合生产、自主创业等方式发展农业、建设农村。通过对河南省生产性服务业的分析可知,建设农民合作社将有利于农业产业发展,而农民联合生产的关键在于提高农民积极性,提高农民参与度将有效推进合作社建设[6]。农民合作社作为一直被提倡的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由于農民的自主性与参与性不强,导致合作生产模式在有些地区作用效果并不突出,只有部分农民参与并取得显著成效。小农户应主动了解农民合作社的现实意义,积极加入农民合作社,形成新型的合作生产模式。

3.5 加大农业科研、推广的投入力度

农业生产的技术服务是实现农业产业良性发展的基础服务,相关科研机构要加大对农业体量大而不强的河南省的科研投入,在保证粮食产量稳增的同时提升粮食品质,因为今后保障粮食安全更重要的是保障粮食品质。河南省要增加优良种子的研发投入,提高产前服务质量;增加科学施肥、防虫防害技术的研究投入,保障粮食产量与品质提升;增加农业技术推广、产品推广的科学服务,推动农业经济发展。借鉴美国等发达国家的经验,加大对农业科研机构的各要素投入,将是实现农业高品质发展的必经之路。

参考文献

[1]罗鸣,才新义,李熙,等.美国农业产业体系发展经验及其对中国的启示[J].世界農业,2019(4):43-46.

[2]李旭,李雪,宋宝辉.美国农业合作社发展的特点、经验及启示[J].农业经济,2018(11):9-11.

[3]刘丽伟,高中理.美国发展“智慧农业”促进农业产业链变革的做法及启示[J].经济纵横,2016(12):120-124.

[4]赵晔.乡村振兴亟待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大发展[N].中国民族报,2019-03-15(007).

[5]芦千文,姜长云.我国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历程与经验启示[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5):104-115,157.

乡村振兴背景下河南省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创新发展研究

于善甫 周会斐

(黄河科技学院中国(河南)创新发展研究院,河南 郑州 450063)

[摘 要] 2019年两会期间习近平参加人大二次会议河南代表团审议时,特别提到河南省乡村振兴,河南省乡村振兴归根结底要回归到农业产业发展上。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作为农业发展的中间产业,在农业产业发展中起到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本文在全面分析河南省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基础上,从政府“引导、培养”二力结合增强产业发展动力、优化金融服务机制、企业主导优化“企业+农户”服务模式、加大农业科研和推广投入力度等方面提出对策,通过强化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对农业发展的推动作用,推进河南省乡村振兴。

[关键词] 乡村振兴;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现代农业

[中图分类号] F326.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7909(2020)31-52-3

1 大力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对河南省乡村振兴的意义

农业生产性服务业贯穿农业生产各个阶段,包括信息服务、基础设施服务、金融服务、推广服务和销售服务等各类服务,在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上有极大的推动作用,在农业转型过程中有着不可替代的功能。

1.1 有利于整合农业生产要素提升农业发展内在活力

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应用于农业产业链,在农业生产中整合人、财、物等多种生产要素。其产业包括金融机构金融服务、政府机构政策服务、农户合作生产服务、企业产销一体服务等,聚集了农业生产服务主体及各农业生产要素,使各主体提供服务的过程受到产业发展的调节。农业生产性服务的要素发展、集聚,实则为农业生产要素的整合、调动,实现产前、产中、产后的金融、技术、信息、人才以及农种、农药等要素的有机结合、科学分配,促进农业高质量、高效率发展[1]。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已成为现代农业重要的产业要素,有助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农业产业链延长与产业辐射范围扩大,在保障农业在各产业中的基础地位的同时,增大农业发展空间,增强农业发展内在动力。

1.2 有利于河南省农业生态文明建设

生态文明建设在于环境和生态两方面,目前河南省面临空气质量低、水资源污染、耕地地力下降等环境问题。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从合理耕种、农业废料处理等农业生产方面着力,通过产业提供专业化、科学化投入,提高化肥、农药利用率;通过企业、科研机构等产业主体提供信息、科技服务,因地制宜、科学播种,提高土地利用率;通过农业废物科学处理,有效降低环境污染[2]。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主体集聚,科学分配资源发展高效的农业生产模式,可以减少资源浪费,减轻生态环境破坏;通过发展新型绿色旅游业,提高农业生态环境质量。利用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投入,以生产促生态、以生产促文明,加快推进河南省农业生态文明建设。

1.3 有利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是农产品质量的提高。河南省作为农业大省历来注重传统农业发展,偏重于农产品的产量,而保障粮食安全的根本不仅在于粮食产量,还在于质量,如何提高农产品质量、解决生产要素供需不平衡问题已成为河南省发展现代农业面临的突出问题。生产性服务业通过农种研发机构、涉农生产企业等主体的科研投入、科学管理、高标准生产等服务,保障农产品的良种研发、防虫防害、安全加工——初步加工和再加工,满足高端农产品供应需求;农业生产要素中知识型生产主体的培养、金融服务资源合理调配、农机推广使用等都将受到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全面化发展要求的推动作用,以解决产业生产要素供需不平衡问题[3]。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利用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推动作用,围绕创新实现农业转型,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促进生产要素结构更趋科学。

1.4 有利于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有关精神,河南省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包括农业综合生产实力的提升。农业综合生产实力单纯依靠传统单一农业生产模式不能实现持续高效提升,必须通过产业融合,发挥生产性服务业在农业中的辅助作用。发展农业生产的上下游产业,打造品牌化、社会化、专业化农业生产模式,利用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实现农业综合生产,以加快推进全面乡村振兴进程。

2 河南省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河南省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为农业产业提供了强大的发展动力,近几年产业发展速度不断加快,在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河南省农业生产性服务业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但是,目前其仍存在很多弊病,如产业结构不合理、产业整体质量不高等突出问题有待解决。

2.1 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整体发展质量不高

河南省农业生产性服务业起步较晚,行业发展缓慢,与整个服务业的发展并不同步。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从业人员占服务行业整体劳动力水平比例不高,与国际上发达国家相比比例更小,而且人员素质整体不高。美国的农业推广机构包括赠地大学等设立研究所只招收硕士以上的专业人才,相比之下河南省甚至国内的相关机构从业人员的专业性比国外低;河南省农业生产性服務业主体除了好想你、双汇等十几家龙头企业外,其他涉农企业实力不足——资金、科研技术、人才、设备、管理经验不足,以及企业的辐射范围小、企业生产服务的经济带动能力弱,对于劳动力的吸引没有竞争力。

2.2 产业结构不完善

河南省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与农业发展不匹配:我国2.6亿小农户的粮食产量占总产量的80%以上,但是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整体偏向大农户和生产集体,河南省同样如此。作为农业大省,河南省农产品体量很大,但是农业生产性服务业行业规模不大;涉农龙头企业、金融机构、政府农业机构等重点服务于大农户、农业示范园、农业产业集聚区,而专门针对小农户的产业主体不多,使小农户老龄化、土地闲置率持续增大等问题越来越严重。在农业生产中的投入分布结构不完善。目前,河南省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主要集中在农业生产的播种、施肥、浇灌、防虫除害和联合收割等产中阶段,而良种研发、种子采购以及资金和保险保障、信息服务、农业技术推广等产前阶段与农产品加工、销售、信息反馈等产后阶段的服务投入、服务水平不高。

2.3 产业主体服务水平不高

2.3.1 农民合作程度有限。河南省存在大量小农户,使土地集中化水平较低,机械化、自动化等专业化生产无法大规模实现,导致生产效率低下;利用大量的农机设备作用于农业产前产后过程,但对于大多数小农户来说购买设备的代价太大,成本回收非常慢;农业劳动人群老龄化,老年人体力差、技术不足,造成很多耕地闲置,而人员老龄化越来越严重,恶性循环成为农村发展的隐患。上述问题可以通过农民合作社的生产模式予以解决,但是目前河南省农民合作社的覆盖程度较低,农民的合作程度有限,农民合作社对农业产业发展的推动力不足。

2.3.2 涉农企业信息服务提供不足。市场商业信息的不对称性和不可预见性,造成农民面临很多不可预测的损失。农户主要还是依靠自己的经验进行农业生产,对市场的分析预测能力不足,不能提高生产的科学性,结果易导致产品供求不平衡,甚至出现严重的农产品过剩现象。贱卖蔬果的现象时有发生,极大地影响了农民收入和农业健康发展。不仅在农业生产阶段缺少信息服务,在农产品销售阶段也因为信息不对称影响农产品的价值转化。农户的销售信息不完整,有效的销售渠道和农产品市场缺乏,对农产品的风险、收益无法预测,影响农户的产销与农产品的价值转化。企业由于拥有大量信息而处于绝对强势地位,在农业产业利益分配中获得远高于农民的效益。

2.3.3 金融机构的金融服务体系不健全。河南省农业金融贷款服务水平不高、保险体系不健全,农业生产缺少资金驱动、存在较大风险。农业保险服务没有全面普及,目前主要针对大农户。对于很多中小型农户来说,农业保险成本相对较高,对保险认识不到位,认为购买保险的必要性不强。农业金融服务由金融机构提供,而金融服务质量与农业规模不相符,与农业产业发展速度不同步,无法满足农业向新型、高效方向发展的基础要求。政府对农业金融服务规模具有决定性作用,政府政策方面出现偏移,在银行贷款业务中支持农业生产的资金比率远低于二三产业。

3 加快发展河南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对策

3.1 政府“引导、培养”二力结合增强产业发展动力

3.1.1 明确政策导向。政府政策对产业发展具有强大的导向作用,基于河南省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整体落后的现状,政府应吸引涉农企业落户河南,培养本地龙头企业并发挥其带动作用,鼓励小农户形成农民合作社,加大对农业相关机构的资金投入。第一,借鉴河北省阜城县阜星新型农业园区的经验,由政府牵头组建,以科学合理的方式进行生产管理,统一对园区进行规划、发展。政府可以利用税收减免、专项资金补贴等政策吸引省外的龙头企业进驻农业产业园区,以园区对人、财、物的集聚能力为动力实现园区发展的良性循环,以点带面,对园区辐射范围内的农业、农村发展起到助推作用。第二,政府应提供涉农企业的专项补贴等优惠政策,着力培养本土企业在企业规模、科研能力、农产品价值转化能力等方面的实力。扶持建设农业龙头企业,在产前释放生产信息,引导农业生产,合理规避部分农产品过剩问题;培养形成对良种研发、科学种植等产前产中程序进行服务的龙头企业,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最终形成产销一体化的综合型企业,实现深加工、品牌化生产,增加农产品附加价值,实现农民增收,推动农村发展。第三,政府应借鉴美国等以科技带动农业发展的经验,发展农业生产中的科技服务与农业推广,加大对农业科研与农业推广的支持力度。

3.1.2 政府着力培养河南省涉农龙头企业。涉农企业作为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中的主导力量,对农业产业发展的推动作用较强,所以提高河南省农业产业效益,必须由企业作为驱动力。河南省涉农龙头企业数量少,对农业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缺少内在动力,涉农企业要顺应乡村振兴的时代潮流,积极谋求自身发展壮大。目前,河南省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产中阶段体系逐渐成熟,而对产前产后阶段作用较少,政府要抓住市场缺口,培养本地相关企业,促进已有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创业者依托农业生产性服务业进行创业,在创新创业大背景下抓住机会通过创业来发展品牌化生产、提升农产品附加值、促进农业转型,推动乡村振兴发展进程[4]。

3.2 优化金融服务机制

一是优化农业保险体制。由于大农户涉及的资金投入与承担的生产风险更大,所以目前农业贷款与农业保险服务的对象主要是大农户。对于中小农户来说,农产品投保成本较高,但其风险承担能力有限,造成小农户保险普及率低、风险转移程度不高。对此,金融机构要完善保险体制,分散小农户的生产风险与成本压力。二是优化农业贷款体系。农业金融贷款在贷款总额中占比与二三产业相比较少,造成农户生产资金来源不足,产前、产中、产后的投入水平低下,缺少向现代化农业转型的动力,阻碍农业整体健康发展[5]。金融机构应调整资源配置,对农业贷款体系进行优化,使河南省农业在金融服务的推动下实现转型升级、健康发展。

3.3 企业主导优化“企业+农户”服务模式

传统的“企业+农户”模式主导权在企业,由企业选择对农户进行信息传递、农机服务、技术指导等各种生产要素的提供,以及在产后对农产品进行集中收购、生产加工等,企业作为强势主体参与农业产业链中的利益分配。受到电子商务等新型农户企业关系的影响,农业生产性服务企业与农户之间透明度、服务质量均得到提升,企业作为平台来实现农民的产品价值转换。在电商平台上,农户可以自建品牌,企业不仅担负着传统的农业服务,并且兼顾传播农业品牌,双方在平等基础上进行利益分配。

3.4 积极主动建立健全农民自主服务体系

农业发展主要依靠农民的积极性,作为农业生产的直接主体,农民通过联合生产、自主创业等方式发展农业、建设农村。通过对河南省生产性服务业的分析可知,建设农民合作社将有利于农业产业发展,而农民联合生产的关键在于提高农民积极性,提高农民参与度将有效推进合作社建设[6]。农民合作社作为一直被提倡的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由于农民的自主性与参与性不强,导致合作生产模式在有些地区作用效果并不突出,只有部分农民参与并取得显著成效。小农户应主动了解农民合作社的现实意义,积极加入农民合作社,形成新型的合作生产模式。

3.5 加大农业科研、推广的投入力度

农业生产的技术服务是实现农业产业良性发展的基础服务,相关科研机构要加大对农业体量大而不强的河南省的科研投入,在保证粮食产量稳增的同时提升粮食品质,因为今后保障粮食安全更重要的是保障粮食品质。河南省要增加优良种子的研发投入,提高产前服务质量;增加科学施肥、防虫防害技术的研究投入,保障粮食产量与品质提升;增加农业技术推广、产品推广的科学服务,推动农业经济发展。借鉴美国等发达国家的经验,加大对农业科研机构的各要素投入,将是实现农业高品质发展的必经之路。

参考文献

[1]罗鸣,才新义,李熙,等.美国农业产业体系发展经验及其对中国的启示[J].世界农业,2019(4):43-46.

[2]李旭,李雪,宋宝辉.美国农业合作社发展的特点、经验及启示[J].农业经济,2018(11):9-11.

[3]劉丽伟,高中理.美国发展“智慧农业”促进农业产业链变革的做法及启示[J].经济纵横,2016(12):120-124.

[4]赵晔.乡村振兴亟待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大发展[N].中国民族报,2019-03-15(007).

[5]芦千文,姜长云.我国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历程与经验启示[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5):104-115,157.

[6]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J].农村.农业.农民(B版),2019(3):5-10.

[6]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J].农村.农业.农民(B版),2019(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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