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加快推进百万高素质农民学历提升路径的思考

2020-12-23吴道锋

农民科技培训 2020年7期
关键词:高素质学历农民

吴道锋

今年农业农村部1号文件提出“实施百万高素质农民学历提升计划,创建100所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推动农民培训和学历教育贯通培养”。高素质农民最典型的特征是综合素质高,而学历水平是衡量其综合素质的重要标准之一。为破解农民学历提升过程中一系列难题,加快实施百万高素质农民学历提升计划,本文从畅通招生通道、教育培训各环节衔接通道、保障通道等方面提出几点工作思路。

一、畅通农民接受学历教育招生通道

(一)建立学历提升农民学员对象库

湖南省市县区农业农村部门按照省农业农村厅、教育厅工作部署,深入基层、生产一线摸清农民学习意愿和需求,在遴选年度农民培训对象时,将有意愿、有能力接受学历教育的农民作为招生重点,重点培养年龄在50岁以下,初中毕业以上学历(或具有同等学力),现职农村“两委”班子成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主体带头人、农业技术人员、乡村致富带头人、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等。依据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在农民职业培训期间设置预科班,做好学历教育前登记造册工作,将职业培训与学历教育人员名册有序衔接,纳入年度学历提升农民学员对象库。

(二)择优确定培养院校

充分调动和发挥适应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人才需求的优质涉农职业院校积极性与资源优势,省级教育、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全国创建100所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的要求,协同择优确定一批有意愿承担农民培训和学历提升相统一的中高等职业院校。培养院校要及早制定具体的招生办法,利用农民在院校培训期间发放招生简章,吸引有意愿农民报名学习,鼓励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考生积极报考。加强高水平“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打造适应农业产业需求的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严把教学标准和毕业学生质量标准两个关口,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支持地方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农业类高职院校和涉农高职专业。

(三)做好招生录取工作

按照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教职成〔2019〕12号)和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6号)等文件要求,省级教育与农业农村部门要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研究制定配套文件,明确相关要求,如农民学历教育实行弹性学制,有效学习年限为2—6年,采用半农半读、农学交替等方式,分阶段完成学业;专业类别分为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农业工程和经济管理五个专业类,每个专业类包含若干专业方向。省级教育部门商农业农村部门提前确定高素质农民招生规模并单列计划,以高职院校单独考试为主。要按照“简化程序、方便农民、只跑一次”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免予文化素质考试,优先招录具有培訓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农民职称的农民和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学员在内的中职毕业生。市州或市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将有意愿并符合报名条件的登记造册培训学员统一组织到培养院校进行入学考试,达到录取条件的,经市州或市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培养院校、农民学员三方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后录取。

二、畅通农民接受职业培训和学历教育有效衔接通道

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的原则,以提升农民学历层次和职业能力为目标,施行弹性学制和灵活多元教学模式,加快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在培养目标、教学内容、教学实施、考核评价等方面实现有效衔接,畅通农民接受职业学历教育通道,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适应性和实效性。

(一)建立课程内容衔接机制

各地农业农村部门,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培养院校的指导,培养院校根据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要求,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合理开设教学专业,课程类型分为公共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和能力拓展课三大类。将农民培训课程体系与中高职教育专业课程体系相结合, 合理设置课程体系,制定教学计划。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职扩招培养高素质农民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9〕24号)要求,确保总学时数不低于2600学时,集中学习每学年不低于360学时,实践实习每学年不低于400学时,理论和实践教学比例不低于1︰1。将实践实习、参观考察、技术指导以及跟踪服务等计入中高职教育教学时数,把农民培训作为中等职教育的组成部分。

(二)建立教学过程衔接机制

针对高素质农民和乡村干部的实际现状,遵循农民特点和成人教育规律,采取“农学结合、工学交替”的人才培养模式。农闲季节以专业理论教学为主,农忙季节以生产实践教学为主,按季节循环组织教学,使教学环节与农业生产环节紧密结合。创新教学组织形式,坚持送教上门,教学重心下移,采取集中教学与分散教学相结合,农忙季节与教学环节相结合,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相结合,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将教学过程、实训过程、农业生产过程和跟踪服务等有机融合,分阶段完成学业。严格落实各教学环节,实现职业培训和中高等学历教育过程融合连续,跟踪服务连贯统一。

(三)建立学习成果衔接机制

综合运用考试、素质评价、技能测试等多种方式对农民学习成果进行考核。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农民成人学历教育特点的学分积累、认定和转换制度,参加衔接课程学习考试考核合格获得中高等学历教育课程学分,农民培训经历可按学时折算中高等学历教育课程学分,从业经历、职业资格、获奖成果、实践实习、技能大赛等可获得中高等学历教育认定学分,推进职业培训与中高等学历教育学习成果互认互转。学生在学制有效期限内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达到规定的毕业学分数,即可毕业,获得国家承认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学历,由学校颁发中高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

三、畅通农民接受学历教育多元化保障通道

(一)明确责任分工

各级农业农村、教育部门要充分认识系统培养高素质农民的重要意义,将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衔接作为培育高素质农民的重要内容,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省级教育、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和分类指导,制定工作方案,稳步推进学历教育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的衔接,系统培养高素质农民。

教育部门要完善教学质量监管制度和公示制度,建立农民和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参与教学质量评价的机制,开展满意度测评工作。参与院校根据整体教学要求制订教学大纲,包括课程名称、课程说明、学习要求、教学方法、教学目的、教学内容与要求、教学提示、时间分配和考试考核及学分认定办法等,结合农时农事制订具体教学方案并组织实施:要建立面向过程的内部培养培训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基于大数据分析的质量监控、跟踪、反馈和对外发布等机制。

农业农村科教管理系统负责遴选推荐学员对象,建立学历提升农民学员对象库,按照教学大纲要求指导院校或实训单位组织学员实践教学、参观考察、技术指导以及跟踪服务等工作。

(二)加大保障力度

要抓住實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国家重视农民教育培训的战略机遇,积极争取当地农业、财政、组织、教育等部门支持,因地制宜制定完善中高职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衔接一体化培养方案。

省级要落实高职扩招相关经费、生均拨款制度,培养高素质农民纳入国家或地方助学政策和减免学费政策,多渠道筹措经费系统培养高素质农民。农民学员学费由市县区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委托培养协议,每年向被委托院校支付学历教育补助费用,参加高职及以上学历教育农民学员按照农业农村部门高素质农民农业经理人人均培训经费支付;参加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农民学员按照农业农村部门新型经营主体或服务主体带头人人均培训经费支付,均由县财政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经费列支;学费不足部分由省财政补助给参与院校。

加强培养院校条件建设投入,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激励政策措施,引导社会资源共同参与。对入学后的农民学生,在土地流转、产业政策、金融信贷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三)引导发挥作用

各地要加大资金、技术扶持力度,通过结对帮扶、交流考察、平台搭建、技术指导、项目支持等方式,为农民毕业生返乡创业服务创造有利条件。优先选拔符合条件的农民毕业生充实乡镇、村级基层组织以及基层农技推广队伍。鼓励领办兴办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发挥其在乡村振兴中的骨干带头辐射作用。

(四)加强宣传引导

各地农业农村、教育部门要强化宣传引导和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凝聚共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等,大力宣传高职扩招和农业农村人才优惠使用培养政策,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大力宣传学有所为、学有所成的中高职教育农民学员典型,宣传中高职教育农民学员对当地农业农村发展的作用和贡献,宣传中高职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衔接培养高素质农民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效果,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民学历教育的良好氛围。

(作者单位:湖南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

猜你喜欢

高素质学历农民
学历造假引发法律纠纷
基于高素质人才培养的有机化学教学改革
农民增收致富 流翔高钙与您同在
饸饹面“贷”富农民
全国高素质农民超1700万人
学历军备竞赛,可以休矣
创新德法兼修高素质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实践
知识无力感
研究生就业遭拒是因为学历太高吗?
“五老”以“三用”关爱青年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