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日本档案看1903年载振、那桐考察团的日本金融制度调查*
2020-12-23奚伶
奚 伶
(苏州科技大学 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江苏 苏州 215009)
1903年1月22日,清政府驻美代理公使沈桐向美国国务卿海约翰正式递交外交备忘录,希望美方协助中方开展币制改革。美方于1904年1月派出康奈尔大学的精琪博士作为币制顾问奔赴中国,最终中方拒绝了精琪方案。其实,与美国接洽的同一年,清政府也派遣载振、那桐组建考察团前往日本。考察团除了参观大阪召开的第五届内国劝业博览会,还将日本金融制度作为重要调查对象。由于当事人那桐在其日记中对前者着墨相对较多,史学界已出现代表性的研究成果,如许峰源对该考察团参观大阪的第五届内国劝业博览会及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探讨与分析。[1]关于日本金融制度的调查,因史料限制,目前既有研究的言及程度并不深入,如孔祥贤在介绍户部银行开办状况时仅仅提及该考察团调查日本金融制度的事宜[2]3,日本学者江口久雄也仅在介绍财务处工作人员时稍微言及那桐、张允言,其原因在于两人在1903年赴日考察时对日本的金融制度进行了调查[3]。
笔者将利用收藏于日本外务省外交史料馆的日语一手史料——《清国外务部侍郎那桐本邦金货本位制度银行法等实施情况调查事宜》(『清国外務部侍郎那桐本邦金貨本位制度銀行法等実施ノ情況取調一件』(1)该史料原件收藏于日本外务省外交史料馆,现可通过日本国立公文书馆亚洲历史资料中心网站(www.jacar.go.jp)在线浏览电子版,编号为B11090630200。该史料为簿册,下一级又分为三个新编号,依次为B11090630300、B11090630400、B11090630500。由于本文的引用悉数来自B11090630400,因此在参考文献处标记该编号,特此说明。,下文简称《那桐调查事宜》)开展重点探讨,以图揭示1903年载振、那桐赴日考察团对日本金融制度(包括金本位制度等在内)调查的内容及日本大藏省详细应对的一系列过程。此外,通过日语私家文书
《目贺田家文书》(2)目贺田种太郎(1853—1926),日本明治大正时期政治家、官僚、法学家,1870年留学美国,1874年毕业于哈佛法律学校并回国,次年作为留学生监督再次赴美,1879年回国。之后活跃于法律界财界,曾担任东京律师工会会长,任职于大藏省时主要进行财政制度的整理。1904年作为财政顾问受聘于韩国,1907年担任统监府的财政监查长官。此外,1920年与林权助、石井菊次郎作为日本代表参加国际联盟第一次大会。《目贺田家文书》原件收藏于日本国立公文书馆,现亦可通过亚洲历史资料中心网站在线浏览。本文所引用的相关资料主要有:《清国海关副总税务司裴式楷来朝有关扩展日清贸易事宜》,编号A09050056200;《清国副总税务司裴式楷有关中国币制问题的意见》,编号A09050078700。中的相关一手史料,试图明确考察团另一位重要成员——清政府海关副总税务司英国人裴式楷的在日动向。
一、载振、那桐考察团的在日动向
笔者参照中文史料《那桐日记》[4]459-467、日语史料《那桐调查事宜》及《目贺田家文书》相关史料,对考察团在日动向的要点进行探讨。
赴日考察有两大明确目的:第一,1月明确参加大阪内国劝业博览会;第二,2月19日在那桐要求下增加了新目的——调查日本的金本位制度、银行法、印花税等,因而再指名两位户部官员(员外郎瑞丰、郎中张允言)承担实际调查任务。2月21日,这一消息便由日本驻清大使馆汇报到日本外务省,驻清大使内田康哉向外务大臣小村寿太郎建议,日本方面尽快收集整理金本位制度、银行法、印花税在日本实施前后的相关资料,并在那桐等人前来咨询时进行相应说明。3月6日,小村将内田的报告原原本本转达给大藏大臣曾祢荒助,仅仅10天后大藏省便迅速整理出一份名为“应赠予那桐一行人的资料”(3)资料具体分为两大类:一是币制、银行印花税相关调查参考书,包括《准备金始末》《菲律宾群岛币制调查之际美国陆军省当局向日本大藏省咨询意见的来往书信摘要》《受日本驻墨西哥公使之托所寄送的金本位制度部分参考资料》《银行便览》《明治三十年币制改革》(日文、英文),《制定金本位制度之际时任大藏大臣松方正义的议会演讲笔记》(日文、英文),《租税法规》(英文);二是其他财政经济调查参考书,包括《金融事宜参考书》《财政问答书》《国债沿革略记》《国势一班》以及《财政经济年报》(英文、法文)。(「那桐一行ニ贈与スヘキ書類」)列表,主要以日本实施金本位制度的经验相关文件、日本向其他国家或地区提出的金本位制度实施意见为主。大藏省总务长官阪谷芳郎(4)阪谷芳郎(1863—1941),日本明治大正时期财务官僚、政治家,是号称“近代日本资本主义之父”涩泽荣一(1840—1931)的女婿。1884年,他毕业于东京大学政治学理财学科后即刻进入大藏省,其间参与日本会计法的制定、促成日本实施金本位制度,因日俄战争期间募集外债的功绩被授予男爵。1906—1908年,他担任西园寺公望内阁的大藏大臣;1912—1915年,曾出任东京市市长,并取得一定的政绩。此外,作为汉学家阪谷朗庐的第四子,他深受汉学影响,青年时期便开始关注中国,尤其对中国的财政金融问题颇为上心,只要出现合适的机会就会参与其中,1903年接待载振、那桐考察团便是其中重要的一例。个人亦撰写了《清国金本位制度实施方法》。由于阪谷是当年日本实施金本位制度的主要参与人员之一,因而该意见书也作为参考资料于同月30日被送至外务省。由此,日本方面因外务省及时传递消息,大藏省在3月底基本做好相应准备以迎接载振、那桐考察团到访咨询。
4月20日考察团从北京启程赴日至6月2日回到北京,那桐将这段时期的行程详细记录在日记里。4月27日船只抵达下关后,考察团走遍神户、大阪、京都、名古屋、东京等主要城市,除了参加大阪的内国劝业博览会,还前往大阪造币局、军工厂、火车工厂、商业学校、女子学校、日本银行、三井银行、桑蚕业工厂等地参观。其间,考察团主要成员和日本政商界知名人士深入交流沟通,尤其注重落实完成此次赴日考察的第二个目的,他们分别与曾祢荒助、目贺田种太郎、阪谷芳郎、松方正义等大藏省高层进行会谈、交换意见。
值得关注的是,考察团部分成员在5月15日及其之后的动向。《那桐日记》提到,那桐与裴式楷、张允言、瑞丰、翻译一同前往大藏省正式拜访,更是就相关金融财政事宜与阪谷、目贺田等大藏省官僚连续会谈了约两个小时,进而命令张允言、瑞丰次日起继续与日本大藏省官僚开展专业讨论。虽然日记并未记录两人第二天的具体动向,但令人欣慰的是,日语史料《那桐调查事宜》保留了颇为完整的资料——5月16日张允言、瑞丰向日本方面提出了16个问题,经过双方交流探讨,18日大藏省高效整理出每一个问题的答复并制作成书面材料,具体内容留待下一节详述。
《那桐调查事宜》还保留了考察团另一位重要成员裴式楷的《致阪谷、目贺田二人的备忘录》。5月15日,裴式楷随那桐、张允言、瑞丰等人与大藏省官僚研讨,次日的讨论参加与否不得而知,大藏省于18日针对该备忘录进行详细的书面答复。关于裴式楷的在日动向可从《那桐日记》窥知一二。4月30日,裴式楷与考察团汇合后屡屡现身于各类商讨财政金融的饭局或会谈,但记录较为简略,未能展示其活动全貌。笔者结合日语史料《目贺田家文书》发现,裴式楷实际上于4月8日已抵达神户,13日抵达大阪,与载振、那桐考察团汇合前一直逗留于关西地区,与关西商界的对华贸易相关人士频繁接触,主要围绕中国的关税、币制与两国贸易的联系及其未来进行沟通交流。[5]而裴式楷个人此次赴日的主要目的也非常明确,由于前一年中英之间刚签订《续议通商行船条约》,其中要求清政府必须统一全国币制,在这样的背景下到访日本,主要是为中国今后开展币制改革做实地调查。
此外,针对张允言、瑞丰及裴式楷的提问,日本大藏省通过外务省于5月25日连同相关资料一起寄给了那桐。(5)这些资料悉数保存于《那桐调查事宜》之中,且为中文版,它们是《大日本帝国货币法创定晓谕》《拟清国货币法案》《对张、瑞两位之示书答案》《对裴式楷君答案记录》《关清国金本位之采用与中央银行之设立意见》《日本现行货币制度及沿革大要》《日本银行制度沿革大要》和《清国金本位制度之新设要项》(包含《关中央银行之创设所定要项》《中央银行兑换金票条例》),合计八大类。值得一提的是,《那桐调查事宜》史料另附有三份较为重要的资料——《清国实施金本位制度及设立中央银行意见书》以及由阪谷芳郎个人编写的《清国货币政策》与《清国金本位制度实施方法》,均从专业角度向清政府提出具有一定操作性的意见,是非常珍贵的一手史料。
基于此,笔者将以载振、那桐考察团关于中国金融制度改革咨询及日本方面的详细应对作为重点探讨对象,使用前文提及的张允言、瑞丰16条提问、裴式楷的《致阪谷、目贺田二人的备忘录》及日本大藏省对两者的两份书面答复资料开展实证分析。
二、载振、那桐考察团的日本金融制度调查
(一)考察团成员张允言、瑞丰的提问与日本大藏省的答复
上文提及,户部官员张允言、瑞丰是为了调查日本金本位制度、银行法、印花税法等而加入赴日考察团的。5月15日两人接到那桐的命令,第二天继续向大藏省官员咨询,为此准备了以下16个问题,主要涉及了本位货币、中央银行、兑换券及其他(公债募集、货币行政、度量衡的制定)。这些问题的中日两版均完整保留于《那桐调查事宜》之中,中文版具体如下:
1.中国向为用银之国,现如骤改用金,通国财政略上必大有变动,未知於国家及商民利害若何。
2.中国如改用金币,须预先积存多金,以备兑换,惟国家向无存金,宜用何法收积,可以得此多数。
3.中国如改用金币,金货流入外国,应如何设法抵制。
4.中国现定铸造库金一两重之银元以为通行货币,其利害如何,应用何法使其流通,若同时添铸金币画定相当价值,改为金银复本位,未知有无窒碍。
5.中国银本位之法,可久行否,行银本位,其辅助货之法如何,一文制钱应否废止。
6.中国现在入款多系库平,而出款有库平、湘平、京平等类,京平较库平为小,若改定通币,出入一律,则出款内国家受亏甚巨,应作何变通之法。
7.中央银行资本至少须若干万元。
8.日本银行资本官款五百万元、商本五百万元,未知当时如何筹法。
9.中央银行与私立银行关系如何。
10.中央银行既出纸币,自以全国统一为是,惟商立银行,若骤然禁其私出票纸,未免於商情有碍,日本从前亦有私立银行,行用票纸究以如何办法,得归统一并於商人无碍。
11.准备金与纸币数目,比例如何。
12.纸币以片纸代宝金,作伪之利最大,虽严行查禁,伪造者恐难尽免,法惟精细制造,使难仿效。但中国地方广,商民於纸币记号,未能周知,又恐生其疑虑,致碍通行,日本纸币发行之初,未知用何善策,使民信用。
13.纸币每张至大之数,不能过若干,至小之数,不宜过若干。闻日本银行一元纸币有停止铸造之说,其理由若何。
14.中国如立中央银行,公债之法可行否,日本大藏省证券之法若何。
15.货币行政之专官如何。
16.衡制改是之标准应如何。[6]24-25
针对以上问题,日本大藏省不仅于5月16日进行现场解答,还于18日专门准备了中日两版的书面答复,中文版名为《对张瑞两位之示书答案》[6]75-78,并逐条进行详细回答,后来随其他资料一同寄送给清政府。就这些问题所涉及的内容而言,依次为本位货币(1—6)、中央银行的设立(7—9)、银行兑换券的发行及制造(10—13)、公债的发行(14)、货币行政(15)、衡制改革(16),以下根据该书面答复的中文版按顺序进行分析与探讨。
首先是本位货币(1—6),从篇幅来看,约占大藏省回复的一半,可见其重要性所在,因而开展重点说明。关于第1问的答复,大藏省强调,银价下跌确实导致银本位制度难以维系,若从深层次探究,其实是对“国家经济之理”“价格标准之变动”,尤其是对“度量衡之变动”造成深刻的负面影响。具体而言体现在三个方面,即“国家之岁计依之龃龉,国民之商务依之絮乱,对外之通商依之衰颓”。因此,“价格之标准令之为不动”最为关键。若能达成,则国家财政稳定、商业发展稳步、外汇价格恒定,从而为本国国际贸易的顺畅奠定坚实的基础。概言之,实施金本位制度对国家整体经济的发展具有极为积极的意义。
第2问关于实施金本位制度的黄金储备,大藏省认为主要通过中央银行发行金票渐进式储备黄金,推荐了四种收购方式——发行债券、股权置换、以金票直接收购、利用辅助货币的收益进行收购。除了最后一种由中央政府主导,前三种均由中央银行主导。由此可见,着手黄金储备的实质性前提是必须先建立中央银行。
在第3问中,张、瑞二人表示了对金本位制度实施后正货流出海外的担忧。对此,大藏省表示正货的流入流出与中央银行所发行的金票并不相关,其实是指国际借贷,即“用银货对外的负债多,银货可流出海外,又用金货对外的放债多,金货可流入内国”;进而从贸易政策角度指出,若是清政府大力发展对外贸易、致力于海外华人汇款的回收等,即鼓励外汇大量流入国内,那么就可以保持稳定的黄金流入,强化国内的黄金储备,实施金本位制度的基础也随之夯实了。
对于第4问提出的金银复本位制度的可能性,大藏省表示否定,依然建议直接引进金本位制度,原因在于,“金银复本位制随金银两价之变动,价格之在低卑者是欲买,在昂者是欲卖,为国家其不利”。另一方面,中国长久以来实施银本位制度,突然改为金本位制度会对经济有所冲击,因此初期阶段可限量发行相当于库平两的银币作为过渡,前提是过渡银币须以本位金币为标准进行铸造。
第5问关于辅助货币的铸造,大藏省明确提议使用银币、铜钱,其中“辅助银币之比价大约对金之一以银二十之配法量为可”,更为具体的制定方法可参看附送的资料日本货币法。
针对第6问,大藏省强调,“一定国家通用之货币令国家之收支归一律是当然之正理”,所以建议改革税法以避免损失。如此一来,“向人民所征收税金直可收纳国库,依此法,国库之收入数倍于今日”,“国家之经济益为振兴也”。
其次是关于中央银行,张、瑞二人分别从银行的资本规模(7)、资本募集方法(8)、与普通银行之间的关系(9)三大方面进行提问,此均为中央银行建立阶段的基本问题。大藏省对第7问的回答非常具体,即资本金最少为一万两。关于第8问的答复,以日本银行为例进行详细说明,最初一千万日元的资本从民间募集,之后来自官方的资本占据多数,最终达到三千万日元的规模。大藏省回答第9问时比前两问更为详细,“中央银行者对诸银行可谓机关银行即掌握金融之中枢者也”,尤其强调了中央银行的职能,如“银行兑换券发行权独特任之中央银行决无许他银行”“国库金监理是中央银行之专务”。
再次是有关银行兑换券的发行与印刷(10—13)的答复,大藏省强调,银行兑换券的发行权应为中央银行独家拥有。第10问是清政府当下面临的从普通银行回收发行权的问题,大藏省提议参考日本的经验,比如1872年颁布《国立银行条例》允许普通银行发行纸币,直至1883年修订《国立银行条例》,日本吃了不少纸币之苦,进而可阅读附送的资料《纸币整理始末》作为参考。第11问关于银行兑换券发行量的正货占比,大藏省建议,起初的占比要八成左右才能保证发行,将来随着流通形成规模且信用得到提升,可降至五成。在第12问,大藏省指出印制纸币的关键所在,即“宜极致密以加文明的技术以精妙至巧之术制之”,“发行之当初广示全国一般之人民,令之精细熟视”,然后“完备警察之制度常严查,要无怠”,而对于伪造者则直接加以严惩,以儆效尤。第13问有关小额货币,大藏省认为它为大多数国民所使用,“常散布市场为买卖之必要”,但小额货币只是暂时的举措。
最后3问的内容较为分散,分别关于公债发行(14)、货币行政(15)、衡制改革(16)。在第14问,中方提问的出发点并非在于全方位了解公债发行,而是在于中央银行资本募集是否适用。大藏省对此予以否认,仍旧坚持之前的观点——官民合作,而关于日本大藏省证券之法不同于一般的公债发行。第15问关于货币行政,大藏省建议设立“圜政局”,将其分为“行政部”(制定法规、处理杂务、会计等)与“技术部”(货币铸造、纹样涉及、金块搬运等),并由“总办”统领整个圜政局。第16问的衡制改革,大藏省主要强调以现有已普及的度量衡统一全国,政府加强相关法制建设及监管。
(二)考察团成员裴式楷的备忘录与日本大藏省的答复
裴式楷站在中国海关立场,向日本大藏省提交了较为正式的备忘录——《致阪谷、目贺田二人的备忘录》,希望就中国的新金融制度建设、币制整理相关问题进行解疑。之所以指名阪谷芳郎、目贺田种太郎二人,是因为裴式楷早已获悉阪谷、目贺田是日本财政金融改革方面颇具权威的专家,拥有相当丰富的实务经验。需要补充的是,该备忘录以5月16日这一日期提交于大藏省是否为裴式楷本人所为。换言之,裴式楷是否参与了5月16日当天的会谈?根据笔者所掌握的史料暂时无法下定论,但这并不影响日本方面对该备忘录的重视程度。
从备忘录整体而言,它与张、瑞二人的16条提问更多呈现的是互补关系。从内容来看,裴式楷在备忘录中一边表达对中国当下金融制度及其相关问题的关注点,一边列出疑惑点发问,他将问题部分归为两大类——货币整体相关(共8条)、金币相关(共6条)。这些问题大致着眼于货币的铸造及发行、中央银行的设立、本位制度三方面。在《那桐调查事宜》中该备忘录仅存日语译文版[6]35-40,下文将依据此版表述展开分析。
首先,库平两一直作为中国的对外法定货币,所以裴式楷表示中国从银本位制度改为金本位制度的着眼点在于库平两的价值稳定,即保证白银纯度,这样便能保证国内流通白银的价值。同时,中央银行发行新的银行兑换券,逐渐以较为稳定的价格进行兑换,整个金融体系将分阶段过渡到金本位制度。另外,提议本位货币的基本单位为半两,因其较为轻便,容易为大众所接受。
其次,关于目前中国设立中央银行,裴式楷认为存在4个问题:一是资本规模及其相关,二是中央政府的监管范围及中央银行的营业范围,三是中央政府的辅佐能力,四是中央银行的责任问题。换言之,他担心清政府独立建立并运营中央银行,因此在募集资本时除了国内资金,还希望外国银行资本的介入;同时,建议根据不同业务内容和部门实行不同编制,涉外业务方面实行与外国银行相仿的编制,对内业务方面则依然按传统的编制。
最后,关于本位制度,裴式楷的关注点与张、瑞二人的提问重复较多,如中国实施金本位制度的益处、黄金储备、本位货币等。而对于日本实施金本位制度后所产生的具体益处,裴式楷倒是颇为关注,希望日方进一步介绍说明。
针对以上问题,大藏省也像回复张、瑞二人那样,专门准备了中日两版的书面答复,中文版名为《对裴式楷君答案记录》[6]79-82,以下将根据该中文版展开论述。
作为回应,大藏省开门见山地表明观点:“我们希望清国之财政经济之健全且发达,兹有年矣。而欲达此希望,第一要清政府制度之统一,第二要中央银行之设立。”随后,大藏省并未严格按照裴式楷的提问顺序逐条回复,而是根据自身需要分为本位制度(共11条)、中央银行(共4条)两部分,其中尤以前者为详。由于存在与上一节重复的内容,因此下文仅探讨新出现的部分。
关于本位制度,大藏省依然坚持推荐实施金本位制度,首要原因在于“为金货择用所生利”,尤其是《辛丑条约》签订后“清国对外国有巨万之金货负债而每岁担偿还之义务”。接着,再次重复黄金储备的准备方法,详细补充了日本实施金本位制度后的益处,即国家财政更为稳定、商业贸易更为活跃、国际汇兑更为便利,而变化最明显的则属物价,金本位制度下的物价逐渐趋稳,不会轻易随银价波动而波动,有助于经济稳定有序发展。另外,大藏省并未进一步与裴式楷议论本位金币的基本单位,而是仍以一两为基本单位进行答复,同时保证其能够与美国、日本的本位金币进行整数兑换,即“该金货一两相合米国金货五元之八分之一又略相合日本金货五元之四分之一”,将来中国的新货币均与外国的货币挂钩便可在国际货币政策上相互受益。
有关中央银行的答复较为简略,大藏省仍旧认为中央银行的资本募集应以官民合作为准,并未提及外国银行是否应该介入。部门编制则建议与外国相仿,且应该“发股份为公司,其责任以公司之业财为限”。关于业务范围及银行兑换券的发行,则建议参照日方附送的中央银行相关资料。
访日结束后,裴式楷返回中国,将日本实地调查所得总结成详细的报告书,提交于海关总税务司赫德。[7]1441该报告书不仅将上述日本大藏省的答复内容收入其中,还补充建议使用米制的质量单位统一币制、设立统一体系的国家造币局、聘用外国人(尤其是日本人)为造币局技师及币制顾问。几个月后,裴式楷在10月20日致目贺田种太郎的书信中将考察团回国后的情况予以告知,还将该报告书作为参考资料附在信中[7]1443-1448,甚至附上了赫德的中国币制改革意见全文[7]1449-1454。其实这一时期,赫德也受清政府之托,研究中国币制改革问题,并于1903年2月至1904年9月向清政府提交《改虚金本位币制,定立银钱准价节略》五篇,发表中国币制改革意见[8]59-62。由此可推测,赫德在写作过程中很有可能参考了裴式楷的报告书。
三、结 语
综上所述,笔者对1903年载振、那桐考察团的日本金融制度建设相关提问及日本大藏省的具体应对展开了细致的实证分析,既有研究没有深究的考察团第二目的——日本金融制度调查,不但在上文中得以明确,而且呈现出具体调查细节。
载振、那桐考察团所带来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后续的财政金融改革人事变动上。首先,1903年中央建立财政处作为统筹全国财政、统一币制的新机构,那桐、瑞丰二人进入该机构领导班子,担当重要职务。其次,张允言承担起组建中央银行(北京)、造币局(天津)的重任。1905年作为中央银行的户部银行(不久改名为大清银行)正式开业,张允言出任首任行长。该考察团的主要成员之所以能够成为清政府着手财政改革的重要力量,一大原因便在于他们刚从国外带回了系统而先进的相关专业知识。另外补充一点,在日本调查最为详细的货币本位制后续并未被清政府加以运用,基本遭到了与精琪方案相同的境遇。
除此之外,裴式楷在载振、那桐考察团中的定位问题也在本文得以清晰呈现。代表户部的张、瑞二人以中国的金融新制度建设为出发点,有意识地向日方提问寻求经验之道,主要内容涉及本位货币、中央银行、银行兑换券、公债等几大方面。户部此次赴日考察的目的非常明确,了解日本金融制度及其经验,然后将其作为模板改善中国的金融制度体系。而海关立场的裴式楷更关注加强中国未来的金融新制度与海外各国金融制度之间的联系,如本位货币基本单位,他注重中国的新本位货币最好能够与美国、日本的本位货币挂钩,期望中国实施币制改革后能够进一步扩大对外贸易,尤其在加强与海外既有金融制度之间的联系后,能够纳入英国主导的国际金本位制度体系下的全球贸易体制。因此,1903年载振、那桐考察团对日本金融制度调查不仅是近代中国摸索本国金融制度现代化的举措之一,而且是从全球史角度展示了一个近代中国被纳入金本位制度全球扩张浪潮的可能性。有鉴于此,为了体现海关立场的重要性,裴式楷在此次赴日考察团中的地位应予以重新定位,比如将其作为该考察团的代表性成员,位于载振、那桐之后,将常用称法更名为“载振、那桐、裴式楷考察团”。
该如何评价日本大藏省的应对呢?面对户部的提问,大藏省着重于解疑,虽提出了实施金本位制度、中央银行官民合作等建议,但答复仍以传授新知为主,显得中规中矩。由于此时正值清政府宣布实施新政不久,中国官方全面关注日本模式,掀起了向日本学习的风潮,因此大藏省应对1903年载振、那桐考察团与同时期日方应对众多赴日考察军事、司法、教育等考察团在性质上较为相似。一旦日方建议得到采纳,日本的财政金融专家就可堂堂正正前往中国参与制度建设,从而加强日本在华的金融影响力。毕竟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日本正通过“日元外交”派遣日本货币专家,介入台湾的币制整理,插手朝鲜半岛的财政金融改革,试图建立“日元圈”,目贺田种太郎便是1904年起深度参与韩国财政整理的货币专家[9]59-121。因此,大藏省接待载振、那桐考察团的动机不可避免地包含强烈的政治意图,即尽可能介入中国的币制改革,至少创造出未来使之融入“日元圈”的前提条件。然而,日本这一政治意图在该时期无法表现得过于露骨,不得不顾忌前一年才结为同盟的英国的在华利益。这些在大藏省答复裴式楷的备忘录时体现得尤为明显,比如强调中国实施金本位制度有利于偿还《辛丑条约》赔款,中国的新本位货币与外国本位货币挂钩有利于融入国际金本位制度,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