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乡村振兴环境中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
2020-12-22张静华
张静华
(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乡村振兴科技研究所,黑龙江 哈尔滨 150000)
通过深度解析党的十九大报告内容可知,“重点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成为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点内容。同时,科学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也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保障。因此,在乡村振兴环境中,必须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重要性、培育策略的研究,才能有效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效果、助力乡村振兴建设工作。
1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在乡村振兴环境中的重要性
(1)符合乡村农业转型需求。所谓乡村振兴战略,即“促进农业实现优化转型、升级的战略”,亦或是“完善农村发展结构,为农村发展注入强劲动力,科学处理农村建设问题,助力农村健康发展,使农村实现全面小康建设的战略措施”。在实施乡村振兴、推动农业转型的过程中,提高经营者素质至关重要。因此,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帮助农业经营者改善综合素质,成为了满足乡村农业转型的重要保障。现如今国内农村农业形式以明显改变,如青壮年劳动力在农村快速流失,纷纷进城务工;如农业机械化水平不断提升。所以,国内农业转型需求迫切,且转型必备物质条件充足。而转型期间依赖农业转型人才,所以,积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至关重要。
(2)符合“共同富裕,全面小康”的建设需求。做好乡村振兴工作,才能加速实现全面健康小康社会的伟大目标。国务院对此予以了明确批示“解决贫困、共同富裕、全面小康”作为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吴宏耀强调“要完成乡村振兴这个宏大战略,就要……,把人力资源开发放在首位,这需要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方面要……,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和乡土人才;另一方面,要……。”所以,解决农村贫困问题、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完成共同服务的一致目标任务及要求变成了乡村振兴,而完成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条件包含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因此,推动共同富裕、建成全面小康的实际需求包含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所以,积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引入新技术、新方法到农业产业中,让一部分农村人先富起来,然后发动“先富带后富”,才能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2 乡村振兴环境中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策略
(1)科学结合分类管理及精准教育。持续落实义务教育政策,各地教育部门要严密监管农村区域义务教育品质,改善农村从业教师综合素质及教学能力,利用政策等导向为农村地区引入良好的教育资源,为农村教师提供和城市教师同步的福利待遇,并结合不同地区农业特色组织教育教学活动。面对农村地区初高中毕业生分流问题,应为无法及无意愿就读高中、高校的学生提供专项资金、政策支持,鼓励其步入职业技能院校进修。若学生学有所成、专业能力好、创业意愿强,应提供专项帮扶,聘请创业成功者指导。若农村青壮年已经进入社会打工且学习新型职业农民技术意愿强烈,应结合地区及市场发展需要,开设专业技能培训机构,通过专题教学等方式为其授课。同时,要积极帮扶、宣传农村农业生产及经营大户,为其提供外出学习新型职业农民经验机会,使其可以学习、分享经营理念及经验,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吸引其他农民主动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活动。
(2)结合内容和模式创新。构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期间要秉持政府主导、专业机构主办、部门主管的原则,操作期间,政府承担组织协调、政策及资金保障工作,农业部门承担培养内容指导及专业认定工作,教育机构承担培训及培养工作。通过结合内容及模式创新,将改善培训知识丰富性及培训质量,有助于多元创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鉴于农民长期在农村生活的现状,可选择入村培训形式,在村内开设专业知识课堂、在田间开设实践课堂,帮助农民掌握理论与专业生产技能运用方法。
为了满足进城打工青壮年农民的学习需求,应运用网络远程教育模式提供教学服务;如安排专业教师制作网课上传至固定网站,鼓励青壮年农民工利用闲散时间学习。同时,要科学配置教育资源,改善教学质量,重视家庭教育,为本地低龄农民传授专业知识及技能。
制定教育内容时,应结合农村现状及市场发展需求,配合市场动态信息,结合行业发展及人力资源划分状况,科学设计培训班。如将农村所有类别经济组织视作主体,将接受及马上要接受职业农民教育的农民视作对象,结合行业发展状况,聘请专家学者组织实践教学、在线解答活动,为农民解决遇到的经济生产经营问题,帮助农民了解、掌握前沿技术及市场动态,优化农民知识体系结构,改善农民专业技术运用能力。
3 结合政策及资金保障
一是,关注培育机制规范性差状况,积极构建多元化办学教育机制。比如,清晰划分办学期间政府、专业机构、农业部门、农民组织承担的职责、义务,督促各部门主动承担相应职责,增加投入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中的资源,尽早制定、落实有关指导意见及政策。二是,为充分了解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效果,各部门要设计完善的绩效考核制度,量化细化考核指标,在政府部门考核中加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效果项目,为农民培训工作政策的制定、落实效果评价工作提供依据,保证各环节均可在追责中获得数据指标佐证。三是,立法部门应加快立法,为新型职业农民权益提供法律保护,吸引农民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活动。四是,构建公共服务体系,将城市高品质公共资源投向农村,使职业农民基本公共服务享有权得到保障。
同时,政府应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要建成政府作基础、农业及人社部做支撑、企业提供有生力量、农民充当主体的资金支撑系统。利用政策补贴、财政辅助、税收优惠、企业募捐、农民分担小比例等形式,完成政府公共资源、农业行业优势资源等的整合,实现新型职业农民人才信息库、就业系统构建。同时,要聘请有能力、有经验的社会资本及专业人才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建设,借助职校师资力量,采取产学研结合模式,培养高素质新型职业农民,以此满足企业定向人才需求。
4 结合动态调整与准入制度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秉承农民主体性原则时,应以新型职业农民为主体;评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效果时,要优化准入制度、健全动态调整机制,敦促新型职业农民主动更新知识结构,改善专业综合水平。控制源头时,应保证就业准入制度严谨性,要对新型职业农民进行严格考核,通过后方可颁发从业证书,从而保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质量。
同时,要定期考核获得职业农民证书的新型职业农民,检查其对理论知识、实践操作能力的理解、运用效果。若通过考核,要从财政税收、生产规模扩大等方面提供支持;若未能通过考核,应没收职业农民证书,清出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保证农村新型职业农民质量,从而满足乡村振兴需求。若农民获得了职业农民证书且通过考核,应鼓励其参加高级别学历教育,通过教育帮助新型职业农民提高专业素养、社会地位,吸引更多农民参加培训活动,为农业现代化建设提供助力。最终要推广证书异地互认制度,为新型职业农民异地学习、就业发展提供更多机会,在推动农业生产经营发展的同时,使社会市场获得充足人才,并探索更多现代农业发展的可能性。
5 结 语
总之,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有助于加快新农村建设、实现农业现代化及全面小康建设目标,对提高农民收入水平、改善农村落后的发展现状具有积极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