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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治理模式下道德变迁研究

2020-12-22毅,梁

山东开放大学学报 2020年3期
关键词:道德国家

杨 毅,梁 宇

(1.山东大学,山东 济南 250000;2.山东广播电视大学,山东 济南 250014)

国家治理是继国家统治和国家管理之后出现的概念。我国古代社会治理采取的是传统统治的方式,本质是运用强制性的专政手段来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旨在维持井然有序的等级秩序。统治者及其官员集国家权力于一身,对其他阶级进行统治并贯彻其意志,在政治上体现了国家的阶级性。国家管理相较于国家统治更进一步,以追求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为终极目标,强调国家的公共性。国家治理则表明一种新的管控国家和社会的方式,这样一种方式既承认政治权威和国家权力的重要性,同时又强调遵循平等、协商、合作、共治等调和性理念的必要性,力求在多主体与多中心之间的相互合作与交流中构建一种新型权利共享体系和政治管理模式。[1]

一、“一元全能治理模式”下的道德及特征

新中国成立伊始,为了肃清革命战争的残余,中国共产党效仿苏联模式和经验,政治建设方面实行“以阶级斗争为纲”的中央集权制度,经济建设方面实行由国家制定计划、安排经济活动、分配资源的计划经济,文化建设方面实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对于传统文化和不同学派的学说采取比较开放的态度,但受政治的影响,尤其是“文化大革命”运动,文化领域除了马克思主义之外,中国传统道德及西方非马克思主义理论都受到排斥和否定,社会建设方面呈现出国之内外、地区之间封闭的状态,政府企业高度统一,社会是以单位、公社等多数人为联合的集体为主要组成,个人必须依附于某个集体才能够生活。在这种权力高度集中的意识形态下,国家牢牢掌控所有领域的信息和资源,国家权力渗透至社会每一个角落,形成了高度组织化、政治化和行政化的“总体性社会”。这种全方位、立体式的治理方式具有浓厚的“全能主义”色彩,我们称之为“一元全能型”国家治理模式。

“一元全能型”治理模式之下形成的伦理道德带有以下特征:一是社会主义道德内容上与政治纲领相一致,以阶级斗争为主要内容基于政治利益,道德规范以律令和条目的方式渗透于人们的生活,政府大力宣传的“政治挂帅”,“斗私批修”成为全民运动的口号,也成为最高的道德标准。这种政治型的道德具有动员的性质。二是社会主义道德观念与计划经济相契合,生产资料高度公有化决定了单位制的分配方式和平均式的分配结果,“大公无私”的集体主义观念倡导的是群己利益高度融合,成为社会成员的道德信仰,个人利益被抛掷九霄云外,责任意识、奉献精神代替了效率意识、竞争意识和风险意识。三是道德生活与文化格局、社会结构相匹配,文化格局的一元化及社会结构封闭性使得道德生活高度统一于道德的最高境界——超越现实的理想化状态,忽略了道德的层次性。人们的道德标准和道德水平处于空前提高的状态,但其单一性导致了片面化和固定化,道德在实际生活中的可实现性处于低水平的状态。

“一元全能型”的国家治理模式对于中国的起步具有积极的意义。中国共产党在短时间内创建且实施了社会主义制度,综合运用国家高度集中的权力开展了全国范围内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改革和建设,尽管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曲折,但取得的成绩也是有目共睹的。这些成就为之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奠定了基础。然而,国家权力无限制的扩张必然带来一系列问题,“文革”的经历就已经显现出全能政治的弊端。国家运用公共权力控制社会和市场的治理模式,意味着社会与市场的自由和活力没有释放的空间,公共权力完全丧失了公共性导致整个社会发展停滞不前,甚至瘫痪,其结果必然是被新的国家治理模式所替代。“新中国成立之初所建立的全能型国家治理模式作为中国国家现代化发展进程中关键的过渡阶段,虽然是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模式的必由之路,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中国现代化进程的推进,也必将被新型的国家治理模式所取代。”[2]

二、“发展型治理模式”下的道德及特征

1978年实行的改革开放,成为重新启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的关键按钮,也是对全能型国家治理模式进行反思和审视之后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在这个过程的前期(前20年),国家治理的中心任务由“阶级斗争为纲”转向“经济建设为中心”,国家治理的价值理念由国家掌控一切的僵化的意识形态,过渡到“管得最多的政府并非是最好的政府”的指导理念,国家治理的核心目标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带动政治、文化等所有领域的全面发展,国家治理的结构由过去“一强两弱”紧密依附的状态转变为“三者并重”系统协调的局面,开启了以“发展的问题大于一切”为标准的发展型国家治理模式的新篇章(发展型国家是融合和折中了欧美国家的自由主义市场经济、凯恩斯主义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经济模式和苏联东欧的计划经济的“计划理性”模式,笔者认为其主要含义是国家对市场不仅要制定运行规则,还要进行必要且有目的的干预)。政府公共权力的收缩给予了经济与社会相对宽松的活动空间,政治领域方面,民主的程度日益深化,人民的主体性地位日益提高,国家的民主化道路日益通达且宽敞。经济领域方面,市场经济体制的实行,赋予市场主体更多的自主权,激发了市场主体的积极性,激活了市场主体的竞争力,文化领域方面恢复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繁荣景象,形成了“多元”的文化格局。社会领域方面,国内外、地区间封闭的状态不复存在,联系与交流日益密切,相互影响的程度日益深刻,社会内部个人与单位之间依附性不断弱化。整个社会迸发出活力,呈现出新的面貌,国家现代化建设的进程更加快速。

“发展型治理模式”下的伦理道德发生了转折式的变化:一是社会主义道德观念的转变。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原有的利益格局和利益关系,对于利益、私利等概念人们有了新的科学的认识,社会主义道德由原来的否认私利转变为肯定正当性的个人利益。马克思说“人们为之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3]社会主义道德必须要正确面对物质利益,正确面对功利。邓小平提出的“我们必须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依靠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为正当的个人利益及追求个人利益行为的合理性提供理论保障。人们可以公开谈论私利、利益。在处理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时,不再片面强调牺牲个人利益保全集体利益,而是强调重视和保障个人的正当利益,实现了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辩证统一,使得集体主义的内涵更加科学。二是社会主义道德地位的转变。在以政治为主导的时期,道德不仅是为政治服务,还成为政治的附属品,道德政治化、道德意识形态化是其存在的主要形式。随着国家治理方式的转变,政治对道德影响和干预程度降低,尽管道德依旧为政治服务,但其内容更加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人民,更加回归到道德应有的本质。物质生活的充足,使人们更加重视精神生活,道德的地位凸显,在现实生活中发挥着不可以替代的作用。

三、“多元治理模式”下的道德及特征

发展型的国家治理模式容易产生“发展主义”的倾向,其本质是“经济增长压倒一切”,带来了一些不良后果及负面影响。过分重视经济的增长,忽视人的需求和社会的发展,不仅造成“唯GDP论”“唯绩效论”等现象的出现,还会引发由于分配不公、民主滞后造成的社会动荡,“严重的社会危机往往发生在经济的繁荣期”。[4]对物质的过度追求容易导致道德的丧失,加上拜金主义、利己主义、享乐主义等西方社会思潮的影响,很容易出现道德底线突破、道德水平下降、道德行为堕落、道德标准迷失的状态,由此而引发的贪污腐败、学术腐败、食品安全现象屡见不鲜。进入21世纪之后,基于对社会突出问题的自省和对发展型治理模式的反思,第十六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仅表明我们开始将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更表明我国的国家治理理念与治理实践的全面转变。中国将附有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理念的“和谐社会”建设内嵌到国家治理的伟大实践中,这是治理模式适应中国社会日益多元化实际的结果,也是应对中国社会现代化转型的需要。中国的治理模式开始由发展型向多元和谐型转变。

多元与和谐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多元主要强调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及治理价值的多维度。治理主体的多元化,意味着多个主体都是治理主体且都有相应的权利,在国家治理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出现冲突和矛盾,因此要“搭配得适当与协调得匀称”。[5]在一元全能型的治理模式中,国家公共权力支配市场、社会甚至是个人,公共权力的公共性几乎为零,而多元和谐治理模式主要是国家公共权力的理性让渡和收缩,意味着政府不再是单一的治理主体,社会组织及公民也都是治理的主体,他们之间的关系也不再是单纯的治理与被治理的上下级隶属关系,而是协同合作的新型关系。各主体之间互相依存,与相其应的主体权力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治理价值的多维度主要是将人本身、社会的本质特征,如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赋予治国价值理念之中,以更好的解决贫富差距、分配不公、贪污腐败等社会问题。

当前我们正处于多元文化背景下,公民的价值诉求呈现出多样性的特征。一元治理模式下价值理念的单一性表现出对其他价值的排斥,容易损害公民对其他价值的选择权,限制人们的思想,造成文化贫瘠。与一元治理模式不同,我们提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则体现出多元和谐治理模式的开放性和包容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大限度的弥合了人们多层面价值选择的差异,是人们价值观的共识。这种模式治理背景下,政治上,我们的民主意识越来越强,并且得到了应有的倡导,建设有别于西方政治制度的社会主义公民社会,开始出现社会公共部门,将公共服务型政府做为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经济上,依旧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但我们不再单单强调效率,而是把效率与公平摆到了同等重要的位置,更加重视分配的公平;文化上,信息技术的进步及网络传播的发展,使得西方各种思潮呈现在国人面前;社会领域独立出来,通过确立“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将住房、医疗、教育、就业、社会管理等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部分涵盖在社会建设之中;党的十八大之后,将生态文明建设写入党章,这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应有之意,也是与多元和谐的治理模式相契合。

国家治理模式的转型引起各个领域的深刻变革,也必然引起伦理道德的变化:一是社会主义道德的社会性凸显。“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但改革开放前是作为军队的宗旨,出发点是军队与群众之间的关系原则,政治性浓厚,治理模式转型之后,“为人民服务”不仅是军队和中国共产党员的宗旨,还包括了每一个社会成员的要求,出发点落实到人本身,其社会性凸显。二是道德建设更加注重公德及做人准则。社会公德的内容由“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转变为“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同时大力提倡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大力提倡以“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美德,更加贴近公民的生活。三是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对道德规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除了将“效率”与“公平”放到同等位置之外,还在正视个人利益的基础上,对市场主体的道德要求演绎出“平等”“自由”“互利”“诚实信用”等一些新的原则。市场主体遵循这些道德规范和道德原则是市场经济有序进行的必要条件,市场经济也可以被称为道德经济。四是文化环境的多元化使道德内容更加丰富。西方、中国古代各种文化思潮的涌入,为人们提供了更多的价值观念和道德准则,人们在各自的领域进行多样性道德实践。

四、结论

国家治理模式不是任意选择的,常常与一个国家的历史演变过程有着深刻关系,有着明显的途径依赖性。[6]由于我国特殊的历史文化传统和特有的国情,从一开始,治理模式的发展和转型就有别于西方国家。七十年来,我国经历了一元管理模式到多元治理模式的过程,充分显示了国家治理模式及其价值理念从“传统”向“现代”演进的逻辑及规律。每个阶段国家治理模式的转型会直接影响到该阶段伦理道德的发展与变迁,伦理道德也必然会直接影响到国家治理的良性运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37次集体学习时提出,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过程中,不能忽视道德这一基石,要有效发挥德治在国家治理中的应有作用。新时代,伦理道德不再只是静止的书面规范,而已经处于了一种治理手段的重要位置,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发挥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因此,新时代背景下,我们应当通过提升道德话语的权威性,积极培育和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利用法律的优势弥补伦理道德固有的缺陷以及督促国家公职人员通过以身作则、修为养德等方式途径对道德的建设整合,以发挥其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的软约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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