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帮教长效机制研究
2020-12-21王常远
王 馨, 王常远
(宜宾学院a.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部,b.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部, 四川宜宾644007)
社区矫正,是指针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这四类犯罪行为较轻的对象所实施的非监禁刑事执行。[1]国家专责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组织实施社区矫正活动。帮助矫正对象不脱离社会、不脱离生活,能更好地适应社会和回归社会,实现再社会化。在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矫正工作者等各方的共同努力下,社区矫正已取得一定的成效。但社会民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缺乏较深入的认识,志愿者尤其是具有一定专业背景的志愿者,参与矫正活动十分有限。社区矫正队伍专业素养不高、数量不足,严重影响社区矫正事业的进一步发展。选拔大学生作为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活动,推动大学生志愿者成为社区矫正的重要力量,是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之一。
社区矫正存在以下特点:社区矫正是一个开放系统,服务对象是具有“潜在”风险的轻量级罪犯者,矫正活动的难度和压力较大;在矫正过程中,“矫正”与“预警”并重;参与社区矫正活动的各方及矫正对象具有流动性和分散居住的特点。此外,在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的当下,矫正过程中有大量关于矫正对象动态监控的数据产生,必须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这些数据进行存储、整理和分析。传统的社区矫正模式不能有效解决矫正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矫正实效性差,效率不高。在新形势下,社区矫正向“互联网+矫正”“人工智能+矫正”等智慧矫正方向发展。
大学生志愿者作为社区矫正的新生力量,其参与社区矫正帮教起步较晚,虽然已取得一定的效果,但存在诸多缺陷。由于社区矫正自身的特点及其在信息时代下产生的新特征,整个社区矫正体系存在较多的理论和实践上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探索和研究。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广泛应用的背景下,探索建立大学生志愿者社区矫正帮教长效机制,以期增强矫正帮教的实效性,促进大学生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帮教的可持续发展。
一、大学生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帮教的优势
大学生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帮教能有效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增强矫正效果,显著提高社区矫正水平,缓解矫正工作人员不足的现状。同时,通过大学生志愿者的带动,有利于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服务,促进社区矫正志愿帮教体系的扩大,助力我国社区矫正事业的发展。
(一)大学生的专业素养能提供针对性的帮教
大学生通过不同专业的培养,具备一定的文化素养和实践能力,可根据矫正对象存在的问题开展针对性的服务,提升矫正成效。如法学专业的学生利用法律知识对矫正对象进行普法教育,在社区内进行普法宣传,为矫正对象营造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社区氛围,督促其守法,避免二次犯罪;社会工作专业学生开展社区活动和家庭治疗,协调矫正对象和社区之间的关系,调和矫正对象的家庭关系,让社区居民和矫正对象家庭成员对其接纳和认可,促进矫正对象的改变,帮助其顺利回归家庭、融入社会;心理学专业的学生可针对矫正对象存在的不同程度心理问题进行心理疏导和心理矫治,帮助矫正对象突破心理障碍,更好地适应社会生活、融入社会。除此之外,其他专业的大学生也可为矫正对象提供就业指导,开展就业信息推送和就业培训,帮助服刑人员学习和掌握良好的就业技能,推动矫正对象顺利就业。
(二)充裕的时间保证志愿服务的持续性
大学生可支配的自由时间较多,有更多的时间、精力投入社区矫正志愿帮教。目前,社会志愿者大多提供短期服务,服务较为零散,没有系统的服务体系规划,且没有明确的志愿者服务条例制度进行规范。一些志愿者由于加班、更换工作岗位、居住地变更,导致原有的志愿帮教中断,严重影响矫正效果。大学生参与社区矫正志愿帮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这一状况。首先,大学生在校三年或四年的居住地不会发生变化,可对矫正对象提供长期有效的动态跟踪,提供针对性的志愿帮教。其次,在参与社区矫正的过程中,大学生在充足的业余时间内,没有家庭、工作等琐事的烦扰,有足够的精力投入到志愿帮教中,提供高效的矫正志愿帮教。
(三)缓解专职工作人员不足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官方网站数据分析,各个地方司法所人员缺乏的现象比较严重,大多数地方还是“1人所”。教育部文件《2018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8年全国各类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达到3 833万人。[2]这意味着在庞大的大学生群体中,可根据社区矫正工作的需求进行人员的筛选和增添,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目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不足和工作人员知识技能匮乏的问题。大学生志愿者参与矫正工作,帮助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书写材料报告、做社区矫正工作记录员、整理社区矫正对象的档案、建立完善个案信息等,缓解了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工作压力,一定程度上避免由工作压力过大导致的人员流失。
二、大学生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帮教存在的缺陷
大学生参与社区矫正帮教是将课堂理论知识运用于社会实践的有效方式,有利于提升其专业知识素养、实践发展能力、社会责任感等,对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具有重大意义。然而,由于大学生主观能动性和客观现实条件的限制,其参与社区矫正志愿帮教还存在诸多问题,限制社区矫正志愿帮教事业的发展。
(一)帮教活动程式化、形式化
目前,部分志愿帮教活动作秀严重,出现了程式化、形式化现象,往往是媒体报道一二次之后就没有下文,可见帮教工作缺乏长效机制。在许多大学的人才培养方案中,实习、见习等专业实践课程大多以集中实践的方式开展。大学生社区矫正志愿帮教等一些特殊的实践课程,未设置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未规定相应的学分、学时。社区矫正服务的客体是极其特殊的社会群体,学生参与此类社会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且在没有管理条例的严格约束下,志愿帮教的随意性和间断性问题越发突出。在提供志愿帮教的过程中,司法行政机关更多关注帮教的时间、次数等指标性参数,没有设计合理的志愿服务方案。在社区矫正中,大学生并没有开展与其知识结构相匹配的、具有实质意义的矫正服务,而是以与社区矫正人员聊天、帮助专职司法工作人员整理材料等居多。大学生志愿者无法将自己的专业知识运用到实践服务中,长此以往,他们的参与感变弱,从而丧失参与志愿服务的热情。
(二)遴选机制和培训渠道不畅通
社区矫正大学生志愿者能不能帮教、帮教技巧到底如何,仅仅通过书面考核,采用面试作为考核方式的比较少。另外,大学生志愿者通常通过学校某个社团或者某次活动聚集在一起开展志愿服务,志愿者人数变动较大,人员更换频繁。而社区矫正志愿帮教是一个长期持续的过程,需要稳定的社区矫正的志愿者队伍。所以,选拔思想过硬、工作能力强、专业知识扎实、对社区矫正帮教具有较高热情的大学生志愿者至关重要,这需要设置系统、科学的选拔机制及相应的保障制度。另一个不能忽视的问题是:很多大学生对社区矫正的了解较少,不知道参与志愿帮教能做什么、自己可以提供哪些帮助、通过哪种方式可以参与其中、在提供志愿帮教时的注意事项和相关要求是什么、志愿帮教有什么安全保障等。由于没有对大学生开展前期系统的培训,没有进行良好的志愿者组织建设,没有制定有效的志愿者管理条例和规范,导致志愿者在矫正过程中退出,造成服务中断的现象时有发生。[3]
(三)缺乏激励机制
大学生根据自己的业余时间选择性地参与志愿活动,这类活动基本都是无偿的,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报酬,连最基础的车费、误餐补贴都没有。然而社区矫正志愿帮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帮教的无偿性很难让大学生持续地将业余时间大量投入。虽然《社区矫正法》第六条明确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社区矫正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4]但多数地方依然按照2020年7月1日施行前的老办法执行。志愿服务的无偿性削减了学生参与实践的积极性,即使高校鼓励学生参与社会实践,但未将志愿服务纳入学生考核当中,未设置学分、学时,志愿服务的好坏与学业成绩、评优评奖无直接关联,因此没有足够的动力推动学生参与志愿服务。
三、构建大学生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帮教长效机制
大学生志愿者社区矫正包括司法行政机关、高校、矫正工作者、矫正对象、大学生志愿者等,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者与组织者,处于整个矫正体系的中心。传统大学生志愿者社区矫正帮教存在的关键问题是:矫正各方常住地分散,各方信息不对称,矫正对象的状态数据不能实时采集,无法及时交流沟通,导致大学生志愿者帮教存在诸多缺陷,如矫正程式化、形式化,矫正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得不到及时调整,矫正的时效性差等,严重影响各方的参与和矫正活动的实效。新形势下,各方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密切交流配合,深度参与矫正活动的各个环节,实现精准矫正,是提升大学生志愿者社区矫正帮教效果的必然选择。构建相关参与的大学生志愿者社区矫正帮教机制如图1所示,该机制由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高校、大学生志愿者等组成部分,各部分之间通过“信息”产生内在的联系。
图1大学生志愿者社区矫正方案
信息技术手段让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在协调各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时能更好地发挥作用。线上矫正可以利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构建线上矫正平台或一般的线上矫正服务器,打造“互联网+”“人工智能+”矫正模式。线下矫正可以通过建立矫正工作坊或工作点,开展必须面对面矫正的矫正活动。社区矫正工作者采用“学徒”制[5],以“传帮带”[6]的方式,指导实践经验不足的大学生志愿者开展矫正活动。
(一)吸纳更多专业背景的大学生志愿者
不同的矫正阶段需要不同专业背景的大学生志愿者参与。如,未成年犯矫正初期需要法学、心理学等专业背景的志愿者,后期则需要教育学、中小学教育等专业背景的志愿者,为回归正常的学校教育作准备。老病残犯的后期矫正可能需要具备医学、护理学等专业的志愿者,让他们掌握自身病残相关的医学、护理等方面的常识,正常回归家庭。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社区矫正逐渐向信息化方向发展,这需要具备电子信息类专业背景的大学生志愿者。总之,大学生志愿者的选拔不能仅仅局限于法学、社会学等专业,而应涉及电子信息类、教育学、医学等专业。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等技术手段,广泛宣传,让不同专业背景的大学生知晓、认可社区矫正帮教,并自愿加入矫正帮教队伍。
(二)完善大学生志愿者管理与培训机制
第一,根据志愿者的专业特长进行小组式分工与管理,明确各个小组的职责与帮教内容,使志愿者发挥专业所长,对口开展帮教,提升帮教成效和个人价值感。建立志愿者电子档案,对志愿帮教时长、志愿帮教内容、志愿者责任及权益等内容进行规范并开展档案记录,从而有效规范志愿者的参与,避免志愿者临时退出造成的志愿者队伍不足和帮教中断的情况出现。第二,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体系,建立完善的培训制度,对社区矫正志愿者提供专业的矫正培训,针对社区矫正知识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提高社区矫正志愿者的专业性,提升大学生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服务的质量,增强大学生志愿者实践经验,促进理论与实践的有效结合。对志愿者进行志愿帮教管理条例的学习培训,提升志愿者的帮教精神、奉献精神和责任意识,形成良好的志愿帮教氛围。
(三)实施有效的配套保障措施
第一,高校应为大学生志愿者构建相适应的社区矫正知识培养体系,与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深入交流,到社区矫正基层调研,分析社区矫正的需求,针对相关专业开设与社区矫正相关的课程,制定相应的教学大纲,规定学时、学分及认定标准,将社区矫正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实践性课程。第二,学校可建立合理的志愿服务激励制度,在学生的各类荣誉评选中加入社区矫正志愿服务这一板块的考核比例,甚至还可以考虑为其增加学分或颁发志愿者证书、社会工作证书,并与就业推荐挂钩。[7]在一定程度上激励学生主动参与志愿帮教。第三,学校可与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开展讨论合作,制定大学生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帮教可行的帮教条例,明确学生的能动性,保障学生的权益,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性高、操作性强的志愿帮教环境。
(四)实施线上线下分期分层分类矫正帮教
为了充分发挥大学生志愿者的特长优势,避免矫正活动形式化,着实提高矫正效果,可以采取“线上线下+分期分层分类”的矫正模式。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线上矫正,建设帮教工作坊进行线下矫正。矫正过程是一个动态质变过程,将其划分为矫正前期、矫正后期两个时期。在不同的矫正时期,根据矫正对象的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和优化矫正方案,避免出现帮教内容空泛、帮教成效不明显等问题。前期主要对矫正对象家庭社会背景、犯罪成因进行分析,制定矫正方案,改正矫正对象的恶习。矫正对象在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评估、矫正者评估、矫正对象家庭评估、矫正对象所在社区评估等的多元化评估合格后,开展矫正后期的矫正活动。矫正后期主要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等活动,解决矫正对象来自家庭、社会的困难,未成年犯还需解决来自学校、学习等方面的困难,实现社会化再造。矫正前期,矫正机构对矫正对象进行评估,按照矫正对象恶习的严重程度,把矫正对象划分为高、中、低三个层次,每个层次又分为老弱病残犯、未成年犯等类别。矫正后期,按照矫正对象的学历层次、家庭社会关系、职业兴趣爱好等进行分层归类。针对不同的层次类别,选择不同专业背景、不同能力层次的大学生志愿者,实现精准矫正,提高矫正实效。
第一,线上矫正。为了保护矫正对象的隐私,避免矫正者过多介入矫正对象的生活,保护大学生志愿者的人身安全,同时也是为了发挥大学生志愿者长处,避免其社会经验不足等短处,对于不是必须面对面矫正的内容,宜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线上矫正,让矫正对象随时随地,灵活自主地接受矫正活动。矫正前期,充分利用新媒体技术、QQ、微信,线上学习平台等,实时推送、布置心理健康教育、法律知识、法制教育等矫正活动素材、其它学习、教育活动通知、方案等。矫正对象可以实时与大学生志愿者进行在线沟通,诉求来自家庭、社会等方面的困难。矫正后期,大学生志愿者可以实时地向矫正对象推送职业技能学习资料、就业信息等。定期开展线上心理测评、矫正活动成效评估等。大学生志愿者可以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对矫正对象的线上表现进行实时研判。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对矫正过程中采集的数据进行挖掘分析,对矫正效果进行精准评估,对矫正对象的潜在行为提出预警,为后期矫正方案的制定提供科学指导。
第二,线下矫正是必须与矫正对象进行面对面矫正的方式。线下矫正时,大学生志愿者要避免单独对矫正对象进行矫正活动,每次活动至少要两名小组成员共同参与。大学生志愿者社区矫正帮教工作坊,作为大学生志愿者开展矫正活动的重要场所,是高校学生社会实践的重要基地,隶属于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身体健康的矫正对象定期到工作坊接受矫正活动,行动不方便的老弱病残矫正对象,每次矫正活动,矫正小组至少两名成员一同到达矫正对象比较方便的地点开展矫正活动。每次矫正活动结束后,应对矫正效果进行评估。信息化设施比较完备的工作坊,将矫正相关数据如实上传矫正信息管理系统。条件较差的工作坊,需要将数据实时上报至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
第三,分层分类矫正需要将不同专业背景、能力特长的大学生志愿者进行分组,如心理康复小组、法律援助小组、行为矫治小组、就业指导小组、职业技能培训小组、社会关系重构小组、信息技术支持小组、教育援助小组等。信息技术支持小组协助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对矫正对象的数据进行采集、分析、评估及建立完善个案信息等,或者为矫正对象开展相应的就业指导、职业技能培训等。其它小组根据与之匹配的矫正内容开展精准矫正工作。在不同的矫正时期,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对拟接受矫正的对象进行综合评估,将矫正对象分成若干层次若干类别,选择最匹配的矫正小组,设计最优的矫治方案,开展针对性的矫治帮教。同时,社区矫正机构对不同矫正时期、不同矫正内容的矫正活动进行严格监管、评估,以便实时调整相关矫正活动方案。通过一个小组介入一类矫正对象、矫正内容的矫治工作,有重点、针对性地开展帮教,避免形式化、蜻蜓点水式的矫正活动。
结语
目前,我国社区矫正事业取得了一定的成功,为犯罪人员成功回归社会作出巨大努力。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传统的社区矫正机制也应作相关的改变。不同专业背景的大学生志愿者作为新生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帮教,对解决传统社区矫正存在的问题,产生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相关机制不成熟,制度不完善,大学生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帮教存在帮教各方参与不够深入、帮教形式化及激励机制不健全等缺陷。在新形势下,需要对社区矫正帮教的长效机制进行研究,需要深入探索提高矫正各方的参与度、帮教的实效性等的路径、方式方法。为大学生志愿者参与帮教提供理论支撑、决策支持等,助力实现和谐社会、和谐社区、发展个人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