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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市农民合作社发展难点与启示

2020-12-21吴亚玲黄文雯刘海波雷书彦

湖北农业科学 2020年24期
关键词:孝感市农民农业

吴亚玲,黄文雯,刘海波,雷书彦

(1.湖北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技术研究所,武汉 430064;2.中国农科院武汉油料作物研究所,武汉 430071;3.湖北省农民合作社办公室,武汉 430064)

党的十九大政府工作报告强调,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近年来,湖北省孝感市深入贯彻执行十九大报告精神,围绕规范发展和质量提升,采取多种模式,积极培育和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不断增强农民合作社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带动能力,引导农民合作社助力脱贫攻坚,推动乡村振兴。

1 孝感市农民合作社发展现状

1.1 合作内容不断丰富

截至2018年底,孝感市登记注册农民合作社6 066 家,社员4.3 万人,注册资本162 亿元。其中67 hm2以上的大型合作社169 家,占2.8%;33~67 hm2的中型合作社770 家,占12.7%;33 hm2以下的小型合作社5 127 家,占84.5%。孝感市大力扶持引导农民以土地、资金、劳动、技术等生产要素入社、入股、入托,推动农民合作社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产业化管理,促进第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近年来,孝感市结合地方产业优势,推广“稻+麦(油)”模式,培育产加销一体型的农民合作社29 家。

1.2 运行管理日趋规范

一是强化成员帐户管理。规范“一册三簿”,即成员花名册、公积金量化登记簿、成员出资登记簿和财政扶持资金量化登记簿,引导农民合作社开展二次分红。二是以监测活动倒逼规范。联合税务等部门,精心组织国家、省级示范社监测活动,促进农民合作社年报、税务管理规范。三是扎实开展空壳社清理。2016年以来,孝感市清理注销农民合作社238 家,年均淘汰率达7.8%。四是开展典型示范社评选,以典型示范促规范。每年定期组织农民合作社理事长开展为期2~3 d 的培训活动,相互参观学习,集中开展品牌创建、规范化管理等一系列培训。

1.3 服务能力持续增强

一是带动农民节本增效,增产增收。开展统一的低成本、便利化的生产经营服务,直接降低了农民的生产经营成本。同时,通过规范的收益分配,维护了成员利益,促进了农民增收。二是助力精准扶贫。吸收贫困户社员入股,安排贫困户社员在农民合作社务工,并对其给予年底分红。三是带动品种改良,品质提升。将“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通过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示范带动的方式普及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传播农业生产信息和先进的管理方法,有效地推动了品种改良。

2 孝感市促进农民合作社发展的主要措施

2.1 走联合发展道路,引导农民合作社做大

重点是引导新型农民合作社走联合发展之路,鼓励采取合并或联合方式,组建大型联合社,实现抱团发展。一是走“合作社+合作社”模式,成立联合社。目前,孝感市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达36家。安陆市的湖北郧盛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整合了全市涢兴、鹏兴、速腾等8 家较具特色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达5 902.6 万元。二是走“合作社+家庭农场”模式,壮大规模。合作社主要负责农产品的市场营销和产品开发,家庭农场主要负责按标准组织农产品的生产,这种模式在孝感市占主导地位,占比达65% 以上。三是走“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模式,形成全产业链融合。目前,全市已形成了香稻、早蜜桃、蔬菜、畜禽、茶叶等全产业链。

2.2 走规范化发展道路,引导农民合作社做强

一是抓示范创建,提高内部管理水平。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健全农民合作社的注册登记制度和登记备案制度,明确农民合作社的认定标准和登记办法,大力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截至目前,孝感市共有国家级示范社27 家,省级示范社82 家,市级示范社180 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77 家。二是抓品牌培育,促进产品提档升级。据统计,孝感市371 家农民合作社拥有注册商标,563 家农民合作社实施了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标准,209 家农民合作社通过了农产品质量认证。三是引导开发农业新功能,提升第一、二、三产业融合水平。孝感市开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近1 000 家。安陆市晨风农机专业合作社通过探索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模式,实现了一水两用、一地双收、两品两优的多赢局面,走出了一条养鳖、稳粮、提质、增效、生态的现代农业新路子,达到了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2.3 走政策扶持道路,引导农民合作社做优

一是加大项目资金支持。截至2018年底,孝感市共争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540 万元,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60 万元,林业贷款贴息107 万元,林产品加工企业发展资金100 万元,第一、二、三产业融合资金1 000 万元,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发展资金366 万元,绿色农业发展资金1 685 万元。二是减免税费。各级税务部门严格执行财税〔2008〕81号文件规定,对农民合作社的4 项税收采取优惠政策。初步统计,2015年以来,农民合作社共获得税费减免300 多万元。三是用地用电优惠。国土部门对农民合作社的种养基地、农机示范和设施农业用地,只要不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均按农业用地管理。电力部门对农民合作社种植、养殖环节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标准,对农产品初级加工用电执行非普通工业电价标准。四是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截至2018年底,云梦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共发放抵押贷款256 笔。五是信贷支持。2018年6月,孝感市政府与湖北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农担公司)建立风险共担机制,为孝感市农民合作社提供信贷支持。孝感市本级先期筹资200 万元作为代偿基金,主要用于支持孝感市直3 区农民合作社发展,同时督办所属县(市、区)政府直接与省农担公司建立风险共担机制,代偿基金额度500 万元。2018年8月,孝感市涉农担保贷款业务正式启动,截至目前,孝感市直已放贷近2 000 万元,各县(市、区)正在陆续启动中。

3 孝感市农民合作社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3.1 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不突出

从产业类型来看,以从事种植、养殖产业为主,虽然部分从事农产品初级筛选和粗加工,但产品精深加工甚少,产业链条短,产品附加值低;少数涉足服务业的经营主体主要提供采摘、旅游接待等服务,服务水平不高,特色不足;从事农业旅游、创意农业等新兴农业的不多[1]。从市场竞争力来看,农民合作社品牌意识不强,拥有注册商标和产品质量认证的少,市场认可度低,竞争力较弱。从内部管理来看,农民合作社负责人缺乏产业发展目标和定位,对产品的市场前景以及市场风险缺乏必要的了解,获得供求信息的途径比较单一,对“互联网+”“订单农业”等现代化管理手段的理解和运用能力不强[2]。

3.2 金融保险供需对接不畅

一是农业担保贷款门槛过高。按省农担公司的贷款流程,即企业申请-政府出推荐函-农担公司审查-银行审查,政府、农担公司、银行按4∶4∶2 进行风险分担,银行只承担20% 的风险。但金融部门为规避风险,审查程序与企业贷款一样,只是少了抵押物这一项,而且农担贷款期限过短,一般不超过一年。二是个人信用贷款手续相对简单,但是不能享受财政贷款贴息补贴。三是农民合作社信用贷款要第三方企业作担保。农民合作社作为市场法人实体,其资产由全体社员共有,在申报信用贷款时不能被作为市场实体对待[3]。四是农民合作社风险保障不足[4]。以粮食种植业为例,湖北省针对广大农民的基础保险保额为6 000 元∕hm2。2016年特大洪灾,安陆市辛安合作社投保的受灾面积近200 hm2,农业保险公司理赔时“一刀切”,按2 400 元∕hm2标准进行理赔,在灾害程度认定上缺乏科学的标准。

3.3 农业配套设施建设落地难

农民合作社发展往往需要集中连片的农田,对晾晒烘干、加工存储的设施需求都比较大,但是用地难、找钱难一直是制约农民合作社发展较为普遍的问题。事实上,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中办发〔2017〕38 号)及鄂办发〔2017〕57 号文件精神,“以贷款贴息、先建后补等方式支持新型经营主体烘干、仓储、冷链和品牌建设”,中央和省级层面出台的都是实实在在的干货,但是这些项目落地需要配套的用地、资金。地方政府缺乏对农业产业及农村发展的整体规划和实施细则,往往出现对接不上的问题,使得农民合作社在发展中束手束脚[5]。

3.4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人才不足

一是基本用工难。受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影响,年轻后备力量缺乏,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农业人才青黄不接、队伍老化问题严重。二是新型职业农民不足。招人难、留人更难的情况较为突出[6]。三是有思想、爱农业、懂技术、会管理的农村适用人才少。爱的不懂、懂的不爱现象也十分普遍。

4 促进孝感市农民合作社发展的对策建议

4.1 抓示范引领,激发发展活力

扶持一批第一、二、三产业融合,适度规模经营、多样社会化服务支撑、以“互联网+”紧密结合的农民合作社,使这些农民合作社成为规范运营、标准化生产和带动农民的标杆和骨干。

4.2 抓地方特色,突出产业扶持重点

一是财政政策与产业政策相配合。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形成一批规模大、市场竞争力强、辐射带动面广的农民合作社,推进优势产品向优势合作社、优势产业集中,形成优势产业集群与优势区域集群。二是强化品牌发展战略。创新资源共享、品牌共创、授权经营等机制,统一标准、统一生产管理、统一产品形象和统一宣传口径,通过整合区域品牌,提升产品的档次和形象,形成合力,增强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

4.3 抓财政金融政策落实,强化资金支持力度

一是打通金融信贷的对接渠道。金融部门创新信贷方式,对运作规范、带动力强、信誉度高的农民合作社给予重点支持,实行贷款优先、利率优惠、额度放宽、手续简化。二是提高农业保险风险保障程度。建立农业巨灾风险保险基金,提高农业保险风险保障程度。按照“增品、提标、扩面”的原则,进一步用足中央的补贴政策。推动农民合作社代表参与农业保险定损过程,更加科学地制定农业灾害认定标准。三是落实农业税费优惠政策。降低登记、发照和年检门槛。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申请商标、申报原产地认证和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等方面建立绿色通道,尽量减免费用。

4.4 抓配套设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

一是落实农业配套设施规划。地方政府要统筹规划,出台农业产业及农村发展的整体规划和实施细则,落实落细用地、用电等农业配套政策。二是打通政策、信息传播渠道。构建为农民合作社提供信息、科技、人才、培训等服务的公共平台,推广物联网、订单农业等新技术,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推广与运用新模式。

4.5 抓宣传培训,培养农业人才

开展农业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培养造就一支“一懂两爱”的“三农”工作队伍。参照大学生村官的政策,鼓励“三支一扶”的大学生任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养一批“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农业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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