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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林长制改革存在的问题与措施

2020-12-21许志雯

现代园艺 2020年21期
关键词:林长林长制宜春市

许志雯,徐 亮

(1 江西省宜春市林业局 336000;2 靖安县林业局)

全面推行“林长制”,是江西省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战略思想的举措,是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需要,是强化各级党委政府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落实、发动全社会广泛参与林业工作的需要,是适应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新形势、进一步提升林业部门管理水平的需要。江西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宜春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林长制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通过不断夯实各级责任,创新管理体制机制,促进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不断总结和探索贴合实际的方法和途径,积极推进林长制工作落实落细,取得显著成效,获得了有益启示。

1 宜春市林长制改革措施

1.1 基本建立林长制体系

按照“党政同责、划区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市各地全部明确了各级林长和责任区域。全市共设立市级总林长、副总林长各1 名,市级林长4 名;县级总林长、副总林长各11 名,县级林长188 名;乡级林长2041 名,村级林长5565 名。各地统筹整合林业基层管理力量和森林管护资金,建立森林资源源头监管员队伍和护林员队伍,初步构建了以行政村林长、监管员、护林员为主体的“一长两员”森林资源源头管理架构[1],全市目前共有森林资源基层监管员745 名、护林员2442 名。

1.2 积极探索信息平台建设

为适应和解决新时期新形势下森林资源管理出现的新要求、新问题,各县(市、区)在抓好林长制“一长两员”森林资源源头管理体系建设,全面实施网格化管理的基础上,积极与当地通信部门就智慧林长与林长制应用架构建设、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建设的规划设计、林长制生态护林员工作程序及考核体系等事项多次沟通洽谈,开展“智慧林长制”APP 应用试点,着力加强林长制工作信息化建设。全市各地通过规范使用省局拨付的天然林巡护设备购置补助资金224.39 万元用于购置护林员林业巡护北斗手持终端1000 余台,推广应用林长制巡护信息系统,有效提升了全市森林资源监管水平,初步实现“让资源看得见、让问题有人应、让管理变得顺”的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体系。

1.3 认真开展“护绿提质2019”专项行动

开展“护绿提质2019”专项行动,宜春市共发现案件540 起,其中行政案件423 起,刑事案件117 起。目前已查办487 起,其中行政案件412 起,刑事案件75起,办结率90.19%。全市“四化”建设工作完成有序,全年共完成重点区域森林“四化”建设面积0.27 万hm2,占省下达计划的246.2%。人工造林1 万hm2,占省下达计划的140.4%。完成封山育林0.96 万hm2,退化林修复1.27 万hm2,低产低效林改造0.21 万hm2。

2 林长制改革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虽然宜春市的林长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还应清醒地看到在推进林长制工作方面还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与不足,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全市林长制工作有效开展。

2.1 思想重视程度有待提高

有些地方对林长制工作重要性还存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有的林长对肩负的责任认识不清,履职不到位。有的甚至仍然认为林长制是林业部门一家的工作,在推行林长制工作中也是重形式、轻落实,把林长制当成是“冠名制”而不是“责任田”。因此,推行林长制由林业部门一家“单打独斗”的现象仍然存在,部门协同推进和齐抓共管还不到位,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合力尚未真正形成。

2.2 资源保护压力不断加大

林地保护与利用的矛盾日益突出,违法违规侵占林地、破坏森林资源的问题还比较突出,特别是政府工程或政府主导的项目违法问题比较严重。一些地方违法违规开发自然保护地、随意侵占破坏湿地、乱捕滥猎候鸟等违法现象时有发生。松材线虫病疫情扩散蔓延趋势加剧,防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加之森林公安、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已完成转隶,木材运输制度在新修订公布的《森林法》中已被取消,乡镇林业工作站也将在乡镇综合改革中被整合。森林公安派出所、森林消防专业队、木材检查站、乡镇林业工作站4 支最基层、最得力的队伍将不复存在或离开林业部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面临巨大冲击,林业行政执法面临严峻形势。

2.3 生态护林员工资待遇偏低

全市大部分地方的护林员工资来源只是简单整合现有公益林、天然林管护补助和森林防火专项经费,没有设立专门的财政预算或相关配套资金,有的地方护林员年收入仅仅6000 元左右,微薄的工资收入与艰巨的森林资源管护责任形成巨大反差,因而难以调动护林员积极性。护林员为了满足现实生活需要大多兼有第二职业,需要经常外出打工补贴家用,外出期间由其他亲属代为充当护林员,这些人没有经过专门的业务培训,护林业务不熟,不能真正发挥护林员应有作用。

3 宜春市林长制改革措施建议

3.1 健全一项机制

主动对接机构改革大趋势,积极适应行政综合执法新形势,不断完善以村级林长、森林资源监管员和专职护林员为主体的“一长两员”管理架构,织密、织牢森林资源源头管理网络,努力形成“一长两员”发现问题、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处理问题的森林资源源头管理新机制,进而不断提升全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

3.2 完善一套制度

制定出台《宜春市林长巡林工作制度》,通过不定期开展巡林活动,推动全市各级林长主动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问题。建立林长责任区域森林资源清单,为各级林长履职尽责提供资源底数。建立林长工作提示告知制度,督促各级林长积极履职尽责。

3.3 开展两项行动

一是开展“护绿提质2020 行动”。开展林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核查,推进森林督查和环保督察“回头看”等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开展乱砍滥伐和违法使用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查处打击,抓好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及后续防控工作。抓好低产低效林改造和森林抚育,持续推进森林经营示范林基地建设,抓好新增造林及后续管护工作,确保宜春市“只能增绿、不能减绿”。二是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林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林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林业日常监管、市场准入、堵塞管理漏洞等长效机制,确保全市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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