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现实困境与破解路径
2020-12-21崔汪卫胡天雨
崔汪卫,胡天雨
(安庆师范大学,安徽 安庆 246133)
快播被处以2.6亿元天价罚单、三星赔付华为0.8亿元赔偿金等网络事件占据着各大媒体的头条,这充分彰显了互联网技术发展和人工智能技术兴起时代知识产权对创新创造保护的重要作用,也呼唤高校培养更多的适应人工智能时代发展的知识产权专门人才。知识产权专业作为新兴本科专业,受到全国各地高校的追捧,当前有93所高校设有知识产权本科专业,32所高校设有知识产权学院。我们要摆脱传统法学教学模式的束缚,探索适应人工智能时代需要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路径,为我国实现由“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的转变培养更多复合型知识产权专业人才。
一、我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现实困境
自2003年华东政法大学设立首个知识产权本科专业以来,知识产权成为最热门、最有前景的专业之一,其原因有两方面:一是知识产权专业具有广阔的就业前景。峰创智诚2019年6月统计数据显示,每月全国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岗位均在1万人以上,而且薪资平均在9 212.78元/月[1]。二是法学专业设置已近饱和,就业形势不太乐观,教育部对此专业予以严格控制,2012年教育部将知识产权本科专业作为特色专业,由各校自主设置后报教育部备案。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契合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然而,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现状仍不容乐观,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知识产权欠缺体系化
知识产权是舶来品。我国自改革开放以后知识产权事业才得以飞速发展,囿于知识产权客体范围广泛、内容繁杂,社会各界对知识产权相关问题存有争议,高校知识产权教学无所适从。例如,知识产权专业应当注重法律知识和知识产权法相关知识的传授,还是注重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代理等多方面知识的传授,这一争议主要体现为教育部《法学类教学质量标准》与业界普遍认识和人才需求之间的冲突。《法学类教学质量标准》将知识产权本科专业定位为法学类专业,并授予法学学士学位,但业界普遍认为知识产权专业应当培养融理工知识、经济管理和法律知识为一体的复合型专门人才,这对法学院学生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挑战[2]。又如,知识产权的学科定位,其属于民商法学、经济法的分支还是与它们平行的法律学科,仍然存在争议。尽管主流观点认为知识产权学科是民法的分支,然而这仍然面临着不少问题,如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等法律不仅涉及实体法内容,也有程序法的内容;知识产权法既要遵循民法上平等、诚信等基本原则,也要遵守经济法领域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一些法则。正是由于知识产权体系化的欠缺,对教师知识产权专业学科教学造成许多困扰,以至于其无所适从。
(二)教学方法不够科学
长期以来,我国传统法学教学以课程理论讲授为主,忽视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这一教学方法延续到近年新增设的知识产权专业教学过程中。即便是当前有些教师有意识地开展案例教学,着力提升和培养学生实践能力,但是其仍然存在一些不足。第一,部分教师对案例背景缺乏应有的了解,知识产权领域案例大多较为复杂,案例的处理不仅涉及法律知识,还涉及理工、经济、管理等多方面知识,且知识产权纠纷的发生都有特定的背景,这就要求教师具备多学科的背景,课前全面掌握案例涉及的特定背景知识。第二,由于知识产权案例专业性较强,学生知识面较为狭窄,这势必导致学生很难参与案例教学当中,只能由教师从法律的角度“举例说明”,无法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第三,案例教学法要求教师选用案例得当、分析到位,否则将会严重影响教学的预期效果[3]。然而,现实并非如此,程序法教师注重案例中程序法知识的传授,实体法教师则注重案例中实体法知识的讲解,这势必造成学生某一方面知识的缺失。
(三)培养模式忽视实践性
知识产权是一个应用型很强的学科,必须把实践教学放在人才培养的首位。然而,现实并非如此,其培养模式的实践性不强,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实践教学理念有待深化。至今为止,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已有两年多时间,然而,产教融合的培养模式仍处于摸索阶段,加之知识产权专业是全新专业,产教融合的教学理念有待进一步深化[4]。第二,实践基地地域有待拓展。众所周知,技术创新与智力创造都需知识产权作为制度保障,智力密集型企业多集中于东部沿海地区,中西部欠发达地区较少。这直接造成中西部高校知识产权专业学生的实践基地严重不足,他们很少有机会接触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代理等具体实务,因而实践基地的拓展直接关系着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的质量。第三,指导教师的实践技能有待提高。知识产权专业教师必须是具备较强实践技能和较高理论水平的“双师型”人才。当前知识产权专业教师的理论水平基本可以满足专业课程理论教学的需求,大多数都具备硕士以上学历或者副高以上职称,然而,教师队伍的实践技能普遍存在一些欠缺,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和影响着专业课程的教学效果。
(四)课程体系不完整
课程体系缺少基本的完整性,是全国高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普遍存在的问题。知识产权人才不仅需要懂得法律专业知识和专门的知识产权法知识,还应当懂得必要的工科、经济、管理等方面的知识。譬如,药品专利审查这一工作岗位,审查员仅仅懂得知识产权法这一方面的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必须掌握必要的药品专业知识,才能够对药品专利申请的客体进行创造性审查,不具备药品专业知识的审查员是无法审查申请客体是否具有创造性的。这就要求课程体系应当满足本专业对各类知识产权人才的基本需求,不能单纯囿于法律知识的传授。例如,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专业卓越人才培养实验班培养方案》所设置的课程均为法学类课程,与传统法学的区别在于侧重知识产权法相关课程的设置,其不足在于尚未设置工程制图、大学物理、管理学原理等理工科和经管类基础课程。不可否认,不少高校已意识到知识产权课程设置的复合性,但是课程设置仍然不尽合理。例如,湘潭大学《知识产权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所设置的专业核心课程都是法学类,基础课程设有计算机程序设计、高等数学、大学物理、管理学原理四门理工科和经管类基础课,但仍不够全面,如大学化学、工程制图等课程是专利代理和专利审查所必备的专业知识。
(五)培养目标缺乏时代性
就知识产权渊源而言,其与科技兴起及技术创新紧密相关,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应当结合当前“互联网+”人工智能时代的现实情境,在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和教学思路等方面充分体现其区别于传统法学的特别之处,而不能运用传统法学的讲授方式,否则将难以达到应有的教学效果。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一般定位为培养既懂法律又懂科技的复合型人才,人才的职业定位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所需要的知识产权人才,择业方向为国家司法机关、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各类企事业知识产权岗位。针对当前人工智能飞速发展的现实,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应当紧跟时代的步伐,应当基于社会发展的基本现状与人工智能的发展趋势,将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与社会需要紧密结合起来。随着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发展,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由传统型逐渐向网络型转变,这就亟需知识产权维权队伍的整体素质跟上时代的发展,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自然也应当跟上新时代的社会需求。
二、域外发达国家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路径
知识产权是国家发展的第一战略储备,是企业腾飞的“隐性翅膀”。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是新时代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根本要义,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当务之急。为更好地培养复合型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全面提升我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能力,实现“中国制造2025”目标,我们要借鉴域外发达国家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的有益经验。为此,本文拟对美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路径进行深入探讨。
(一)美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路径
作为英美法系国家,美国知识产权教育体系比较发达,其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方面积累了不少可供借鉴的经验。
1.开设多层次的知识产权课程
第一,开设丰富的知识产权课程。美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发达离不开高校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全美不少法学院都设有数门知识产权课程,有些甚至超过10门。例如,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杜克大学法学院、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等19所高校提供10门以上的知识产权课程供学生选学,这些课程的选学对象并不局限于法学院学生[5]129。第二,知识产权课程具有多层次性。课程设置具有多层次性,分为入门课程和高级课程。入门课程主要引起学生对知识产权的全面了解并产生浓厚兴趣,从而为今后选择知识产权方向继续深造提供前提。入门课程包括版权、商标、专利和国际知识产权法等基础性课程,全美前50名的法学院都开设有知识产权入门课。开设高级课程的主要是师资力量强、硬件条件好的法学院,例如,宾大法学院开设互联网追踪、专利追踪、版权与商标追踪和一般性课程四类共27门高级课程,此外,该法学院还提供知识产权谈判、争端解决、诉讼程序等专业性课程[6]。第三,部分法学院提供知识产权商业类课程。例如,康奈尔大学、纽约大学、密歇根大学等10所大学的法学院提供与创业有关的课程,富兰克林皮尔斯法律中心提供知识产权管理战略课程。当然,也有高校知识产权商业类课程安排在商学院教学计划中,培养符合社会需求的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
2.实行多样化的课程教学方法
美国高校知识产权课程教学实行多样化的教学方法,而不囿于某种特定的教学方法。一般情况下,课程教学采用问答式(question and answer format)教学法。课前教师将案例分配给学生,保证其有充分的准备时间,上课时由教师指定一名学生对案例基本情况进行复述,复述后再由教师提出问题,学生准备后作答。此种教学方法可以培养学生思考问题的能力,对案例所涉及的法律在司法实践中如何适用有了一个更为深入的理解,也为学生提供展示自己的机会和公开演讲的经验[7]。需要指出的是,调研性课程和陈述性课程不适用于问答式教学法,此类课程需要教师决定选题,准备讲授材料,教师在讲授过程中起主导作用且由其进行课程知识传授。除问答式教学法以外,美国知识产权课程教学还采用研讨会(seminars)教学法和书写(writing)教学法。研讨会教学法主要由教师提出讨论主题,由学生对主题进行系统分析和讨论,最后由教师进行点评或者归纳总结,引领学生理解讨论与主题相关的知识点,对学生的错误理解予以及时纠正。书写教学法则注重学生写作能力的培养,由教师确定课程的主题,要求学生对主题进行研究和写作,表达自己对主题的具体看法,并将其研究成果向其他同学展示,由教师作最后的点评。此教学法可以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语言表达能力,加深学生对问题的深入理解。
3.引进多元化的专业师资队伍
美国高校知识产权教师队伍呈现多元化趋势,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注重吸引有实务经验的人员从事课堂教学。以纽约大学为例,该校法学院从事知识产权领域教学科研工作的教授有37人,其中全职教授仅12人,兼职教授25人。全职教授主要从事一些知识产权基础性和理论性课程的教学,兼职教授基于其具备的丰富实务经验,多从事与自己执业方向密切相关的课程教学[8]。因兼职教授的特殊背景,其对知识产权各领域的发展现状和未来趋势有很清晰的认识,使得课程教学更具针对性,也更有利于学生未来职业发展。第二,注重多学科师资队伍建设。美国知识产权教育大多由法学院承担,学生经过严格考试选拔才有可能就读知识产权专业,本科阶段学习知识产权知识的同时,还需要学习经济、管理、科技等社科和理工类的知识,因而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所需的师资不仅要有法学和知识产权背景的教师,还需要大量经济、管理和理工科背景的专业教师。因此,复合型背景的师资队伍建设直接关系着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质量和层次。
(二)德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路径
作为大陆法系国家,德国工业经济体系较为完善,并且逐渐成长为世界工业强国。这些成绩的取得都离不开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的建立,离不开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
1.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人才培养
二战结束以后,德国政府和企业特别重视知识产权制度的有效运用,不断增强和保持其市场竞争优势,进而促进德国工业经济迅速崛起并成长为工业强国。德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的实施,离不开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的培养。欧盟成立后,其以新经济为突破口赶超美国,欧盟逐渐成为全球最繁荣、最活跃、最有竞争力的建立于知识产权经济之上的新经济。德国作为欧盟重要成员国,政府致力于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打造了一批世界上具有重要影响力的跨国科技型公司。自2013年德国首次提出“工业4.0”战略以来,巴斯夫(BASF)、戴姆勒(Daimler)、汉高(Henkel)、拜耳(Bayern)等大型企业将塑造创新体系和提高创新能力作为其转型关键[9]。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作为创新体系和创新能力建设的基础,德国政府对此日益重视,要求知识产权管理、司法和企业等领域必须由素质较高的专业人才担负相关工作。例如,专利审查员必须具备机械、物理、化学等专业背景,审理案件的法官必须既会法律也懂技术。
2.人才培养坚持理论与实践并重
德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坚持理论与实践并重,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方案将实践性课程纳入人才培养的必修课,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中培养知识产权人才。以专利律师人才培养为例,德国要求知识产权人才必须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保障发明创造技术含量和专利文件撰写质量方面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此,德国知识产权律师必须经过34个月以上的实习期:实习专利律师必须在专利事务所或者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跟随一名兼职预备律师学习26个月,并定期接受德国和欧盟知识产权法远程教育,参加专利律师考试。同时,预备律师还应当在专利商标局实习2个月、在德国联邦专利法院实习6个月,还可额外选择地方法院从事2个月的专利侵权诉讼等相关实习[10]147。通过34个月以上的实习,德国专利律师不仅熟悉专利申请的审查流程与标准,也知悉专利侵权的相关诉讼程序。德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不仅包括高校知识产权专业学生,还包括实务界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保护等领域人员。例如,企业定期选派本单位技术、法律人员进行跨专业知识培训,或者选派本单位员工前往专利事务所实习、高校学习,鼓励具有复合知识背景者参加专利律师资格考试,为企业储备知识产权人才。
3.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研究机构
德国设立有享誉全球的知识产权专门研究机构——德国慕尼黑马克斯·普朗克创新与竞争研究所(以下简称“马普所”),该研究所在国际知识产权研究领域首屈一指,每年都吸纳全球各地优秀的知识产权专家在此交流研讨和进修学习。马普所除了完善的硬件设施、开放的科研环境外,还拥有一流的研究队伍、水平和成果,拥有全球最大的知识产权图书馆和一流的图书资料。在日常教学科研活动中,马普所聘请了知识产权领域著名的学者和实务精英。我国不少从马普所进修学习和学术交流的学者回国后,都成为知识产权界的领军人物,不少知识产权专业的留学生将马普所列为自己的首选目标。与此同时,德国马普所与包括中国在内的知名高校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不少知名专家受聘于包括中国在内的高等院校。例如,同济大学与德国马普所建立良好合作关系,聘任现任马普所所长RetoHilty教授和马普所前所长、国际著名知识产权专家JosephStraus教授等为该校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学术顾问。这种设立专门知识产权研究机构的模式,对开展国际知识产权合作交流和人才培养起到示范性作用,应为各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普遍借鉴和推崇。
(三)日本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路径
作为亚洲强国的日本,政府部门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在创新创造中的重要地位,将知识产权强国提升至国家战略。与此同时,日本政府实施全民知识产权教育,大力培养知识产权人才。
1.提高全体国民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第一,政府部门重视国民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日本特许厅组织发明协会、知识产权研究会等民间组织和社会团体针对不同对象编写知识产权教材和辅导读本,免费发放给幼儿园、中小学、高校和科研机构相关人员学习使用。第二,编写适合国民阅读的知识产权读本。日本作为发达的知识产权国家,非常重视知识产权知识的普及和教育,针对不同的教育对象开展不同形式、内容、层次的人才培养。例如,针对中小学生编写诸如《活跃思想面向未来》《从专利来看产业发展史》等具有启发其发明兴趣的辅助读物,提高其对发明创造的兴趣,培养他们的独创性思维;针对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编写《专利篇》,使得学生掌握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和权利取得的实务能力,编写《商标篇》培养商业职校和大学商科学生利用商业标志维护品牌形象的意识[11]。第三,通过多种活动形式向国民传授知识产权的基础知识。通过培养知识产权专业教师、面向各类学校师生和企业等召开多样的知识产权研讨会、开展交流研讨等形式,不断提高全体国民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传授知识产权专业基础知识[12]。
2.加强高校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
第一,设置知识产权专门教育机构。日本政府颁布的《知识产权战略大纲》,在国家层面设置知识产权战略部,由日本首相亲自担任部长,并强调在全国高校设置知识产权部的必要性,要求各国立大学于2003年底应当设置知识产权部,为日本经济发展储备了大量的专业知识产权人才。第二,理工科专业开设专门知识产权课程。从学生入学开始即加强知识产权专业知识教育,培养精通知识产权业务的专门人才。日本大学自2002年起就在理工科和研究所开设知识产权制度的专题讲座,设置专门的知识产权职业学院,有组织、有计划地培养精通专门技术和知识产权法律等多方面知识的专业人才[13]。第三,知识产权课程列入研究生必修课程。日本硕士研究生教育将知识产权作为其必修课程,例如,东京理工大学、大阪工业大学等6所高校合作培养精通专利申请和专利审查等相关实务知识的专门性人才,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并经考核后授予知识产权硕士学位。
三、我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困境的破解之策
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提高经济竞争力,都依赖于强而有力的知识产权制度,而知识产权许可、转让、质押、保护等工作亟需培养专门化的知识产权人才,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是实现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的重要基础和前提。针对当前我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存在的困境,我们需要借鉴域外发达国家的有益经验,建立一套符合我国实际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路径。
(一)制定符合社会需求的人才培养目标
人才培养目标的确立,直接关系着人才培养质量和人才需求匹配度。当前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要坚持分类培养,实行实务型与理论型培养适度分离的培养模式需制定不同的培养目标。对于实务型人才培养而言,其培养目标主要满足社会创新发展对知识产权人才的现实需求,破解当前创新型企业招聘不到合适的知识产权人才的现状,特别是懂法律、会技术、善管理的复合型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应用型高校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可定位为培养具有扎实的专业功底、熟练的职业技能和合理的知识结构,能够在国家机关(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关和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专利代理机构)、企事业单位从事知识产权管理、审判、服务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对于理论型人才培养而言,其培养目标是着力培养适应现代化建设和知识产权国际化需求、能够担负知识产权理论研究、高校知识产权教学和知识产权实际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二)建立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国际协作机制
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不仅仅依靠高校本身,还依赖于外界因素的影响,就需要建立一套符合我国实际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协作机制。第一,加强与发达国家高校和国际组织的合作。我国高校应当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汲取域外发达国家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先进经验,加强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多层次、宽领域的合作,切实提高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质量。同时,针对知识产权人才的市场需求,与发达国家和国际组织建立专门的合作机构,推出不同类别的人才培训项目,供国内各类人员根据工作需求选择学习培训。第二,加强与国际学术研究机构的合作。国际知识产权学术研究机构拥有师资和科研等方面的优势,能够为我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提供帮助,可以通过“引进来、送出去”的方式加强与国际学术研究机构的合作,从国际学术机构通过全职或者兼职的形式引进一批国际优秀师资,或选派师生前往国际学术研究机构进修学习,培养具备国际化视野的知识产权人才。
(三)坚守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复合型理念
关于知识产权学科定位曾经有过不同的学说,主要以“多元交叉说”“法学学科说”“独立学科说”为代表。然而,无论哪一种学说都承认知识产权学科是一门集法律、经济、管理和理工为一体的交叉型学科,此交叉型学科定位决定了知识产权专业培养人才应当坚持“复合型”理念[14]265。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对教育对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具有知识产权专业硕士和博士点的高校招收具有理工、经济、管理等背景的硕博士不失为一个好的选择。但是,对于93所设有知识产权本科专业的高校而言,如何坚守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理念就成为当前需要解决课题。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应当依据不同学历层次加以区别对待,知识产权硕博士侧重于专业方向型的培养,知识产权本科则侧重于系统化、体系化人才的培养,在适当传授学生理工类、经济学、管理学等专业基础知识的前提下,让他们继续学习知识产权专业核心课程,使其未来从事知识产权领域具有区别于单纯修读法学、理工、经济、管理等专业背景学生的明显优势。
(四)搭建科学合理的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
第一,制定合理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方案。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应当贯彻复合型培养理念,以知识产权本科培养方案制定为例,可以将培养方案设计为以下三种:一是2+2模式,即前两年修读公共课和理工、经济、管理等专业基础课程,后两年修读知识产权专业核心课程;二是3+2专升本模式,即从理工、经济、管理等专业专科毕业生中选拔一批学生继续学习两年知识产权专业核心课程;三是4+0双学位模式,即有双学位授予权的高校,学生从事知识产权相关课程学习的同时,利用业余时间选修理工、经济、管理等专业的第二学位。第二,优化知识产权专业课程体系。知识产权专业的课程设置应当遵循“因材施教”的原则,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培养目标,体现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层次性和差异性。以知识产权本科和硕士为例,知识产权本科主要开设基础课程(公共课和物理化学、生物制药、经济管理等课程)、专业课程(法学和知识产权核心课程)、实践课程(信息文献检索、知识产权代理、知识产权评估等);知识产权硕士主要开设知识产权专题课程(知识产权总论、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竞争法等专题)、前沿课程(科技法、电子商务法等)。
(五)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开展知识产权教学
“互联网+”人工智能时代打破了传统教学观念和时空的藩篱,互联网技术推动了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式的变革,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开展知识产权教学即成为提高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通过网络教学平台(如超星、MOOC等)既可以实现不同类型院校知识产权课程优质资源的共享,满足学生的个性需要,也可以满足社会人员学习知识产权知识的需求,提高国民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利用网络资源开展知识产权教学应当注意以下几点:第一,突破思想观念的障碍。网络教学的技术平台愈加成熟,技术障碍已彻底消除,然而,利用网络平台从事教学的教师的思想观念突破仍需时日,要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开展知识产权教学就必须让教师灵活运用超星、MOOC等网络教学平台。第二,引导学生进行课前预习。传统教学模式下课程预习因学生知识面局限很难达到预期效果,而网络教学则不同,教师课前可以事先讲明下节课的重难点,由学生课前通过网络听取相关课程章节的精讲,了解哪些知识是自己的盲点并及时与授课教师在课上进行交流。第三,引入前沿性实务课程。知识产权教材无法跟上“互联网+”人工智能时代知识的更新,可利用网络资源引入一些前沿性课程。例如,当前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发展深刻影响着知识产权的保护,教师可以引入MOOC网站网络与人工智能法、区块链技术与应用等在线课程,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增强课程教学的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