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眼”看疫情
——热点事件法律分析之六
2020-12-20
企业疫情风险防控之疫情期间如何起诉立案
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产生,最高院、最高检及各地法院检察院相继发布了抗击疫情期间有关诉讼、信访等活动的通知、提示和公告。这些举措对于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保障当事人、代理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身体健康,都有不可估量的积极作用。在此对企业起诉立案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介绍和解答:
问:疫情期间,多地法院暂停了现场立案,可以通过何种方式立案?
答:可以通过邮寄立案、网上立案、微信立案等多种方式立案,具体以当地法院通知为准。
以北京为例,《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法院调整立案、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工作方式的通告》第1条指出:“疫情防控期间,到我市三级法院立案的,通过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http://www.bjcourt.gov.cn)、‘北京移动微法院’信息平台进行网上立案,不便网上立案的,可选择邮寄方式立案。”
问:通过非现场立案的方式立案的,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非现场立案只是在递交立案材料的形式上有所不同,但所需准备的材料与现场立案并无差异。当事人应准备包括起诉状、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接受委托书等材料。
需要提醒的是,上述材料中起诉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接受委托书均需签字或签章,如果原告是自然人签字即可,如果原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法定代表人或其他负责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问:如果选择微信立案,应当如何操作?
答:通过微信移动法院立案。
目前微信小程序“移动微法院”的普及程度很高,各省市均可通过当地的“移动微法院”小程序立案。以北京为例,可直接扫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通知中的二维码,或者在微信小程序中直接搜索“北京移动微法院”,找到后点击进入小程序,找到“我要立案”字样的图标,点击进入,按照提示操作即可。
与网上立案的方法相同,需先将事先准备好的起诉材料制作成电子版,以方便在微信立案的过程中上传,同时可以关注立案法院的相关通知。(万宝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