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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红楼梦前四回的双重艺术结构

2020-12-19

关键词:脂砚斋黛玉原型

木 斋

(重庆大学 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重庆 400044)

一、概说

甲戌本的前八回连同凡例和楔子,共分为三个单元:凡例与楔子一个单元,楔子从凡例之中演化而来,由于凡例之中需要介绍作者问题而无法明确说明,遂用石头变宝玉、绛珠仙草还泪的故事来寓言新作者脂砚斋“还泪”代玉写作,石头原作旧稿变为贾宝玉进入贾府温柔富贵乡的问世传奇,此为第一组。

从第一回到第四回是第二个单元。其中第一回由两组故事组成:一是延续楔子中绛珠仙子还泪的寓言故事,讲述绛珠的前世今生;二是甄士隐和甄英莲父女故事。两个故事实际上是一个故事,都是讲述绛珠仙草也就是此书作者脂砚斋的家族苦难史,甄士隐原型人物即为李煦,甄英莲原型即为李煦女儿本书作者脂砚斋。以下的三个回次,都是这个故事的延续和变化。

第一回紧密连缀着楔子,甚至楔子直接就在第一回之中,作为第一回的开端,这就无形之中暗示读者,楔子是凡例的延续,第一回是楔子的延续,楔子用绛珠仙草还泪故事来阐述凡例之中未能说清楚的作者是谁的问题,第一回则用甄英莲少女时代的悲剧,继续讲述绛珠仙草还泪的历史渊源,甄英莲就是绛珠现世世界的少女时代。

第二回与第一回之间的关系,看似是两个不同的故事、不同的两组人物的不同故事,但这仅仅是小说的外在表现,就其内在结构而言,两组不同的故事,是同一组人物的不同姓名而已。第一回直接写南直祸起,第二回则采用倒叙方式,追述绛珠仙子的家族。反过来看,前两回从李煦家族1723年被康熙皇帝抄家,即以所谓南直之祸暗指脂砚斋出生的时间,随后倒叙绛珠仙草即脂砚斋的出生时间。“本贯姑苏人氏,今钦点出为巡盐御史,到任方一月有余”[1](P45),即李煦在扬州第五次就任巡盐御史的1716年,而绛珠即脂砚斋的生母和父亲之间的婚姻,则此前通过贾雨村与娇杏之间的婚娶过程已经交代完成。

第三回则紧密延续第二回的情节,表面写作黛玉入府的故事,其内在逻辑,则是延续前面的两个线索:一是绛珠仙草还泪故事,黛玉入府作为绛珠来与被还泪的神瑛侍者相聚;二是石头变宝玉进入温柔富贵乡,同时,暗含凡例楔子部分说明的空空道人将石头原作“方从头至尾抄录回来,问世传奇”的“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的情节主干。

第四回重回英莲故事,看似凌乱,这也仍旧是从表层的结构来看才会显得凌乱,实则从作者悲惨人生史来看,此一回属于跳跃时空写法。第二回对于第一回属于倒叙,第三回延续第二回的倒叙,第四回的故事时间,则为跳跃到绛珠—英莲—黛玉—脂砚斋十二岁被拐卖的历史故事背景。

总体来看,前四回皆从楔子而来,楔子则从凡例而来,环环相扣,故读不懂凡例和楔子,就读不懂后来四回在讲什么,当然也就不能真正破译《红楼梦》。

二、第一回的双重结构:甄士隐、甄英莲与李煦、脂砚斋

甲戌本第一回原题:“甄士隐梦幻识通灵 贾雨村风尘怀闺秀”,这一回与回目一样,主要也是讲两个故事,即“甄士隐英莲故事”和“贾雨村娇杏故事”。

1.甄士隐英莲故事:从“出则既明,且看石上是何故事”开始,此为《红楼梦》小说叙事的真正开始,即从1723年脂砚斋家族的抄家讲起。怎样从第一个故事,即石头变为宝玉故事衔接李煦家族抄家这第二个故事呢?脂砚斋巧妙地以“甄士隐梦幻识通灵”——这一回目的题目就将两个故事衔接而为一体,从前文的介绍本书写作历程的凡例说明,转向小说叙事和自我家族历史叙事的双重故事结构。“按那石上书云:当日地陷东南,这东南一隅有处曰姑苏,这阊门外有个十里街”,将全书故事建立在“石上书”,也就是托名为《石头记》原作,但实际上却是将“理治之书”修改为“大旨谈情”的《红楼梦》,从自己的出生地姑苏城十里街葫芦庙讲起,此地指的是苏州织造署,写甄士隐“观花修竹为乐”,则点出李煦号竹村和脂砚斋在书中主要人物黛玉潇湘妃子的特征。

英莲,从脂砚斋乳名“兰芳”而来,本一回主要写抄家的南直之祸,但却不从抄家的1723年七岁写起,而是巧妙的从三岁说起,为的是穿插中间的故事,慢慢向这个抄家的时间点靠近。以“一日炎夏永昼”,士隐于书房午睡之梦,回归一僧一道携带石头变宝玉故事情节之中,以便将绛珠仙子故事融入其中。

故事刚刚讲到甄士隐女儿名为英莲,年方三岁,就讲绛珠仙子故事,分明是要暗示:绛珠仙子即为英莲,英莲即为绛珠仙子。写到英莲,欲要概述英莲与宝玉的前世宿缘,不便明说,改换为一个神话故事,即绛珠仙子还泪神瑛侍者的故事,通过甄士隐与僧道对话,由此沟通了神话与世俗现世以及小说的故事逻辑与作者家族历史的关系。然后,通过“忽听一声霹雳,有若山崩地陷”,“士隐大叫一声,定睛一看,只见烈日炎炎、芭蕉冉冉”,从而回复到小说情节中的世俗人家,衔接下一个故事,即脂砚斋家族1723年的抄家事件,但在写抄家事件之前,作者还需要再插入一个人物和故事,即引入贾雨村故事。

脂砚斋插入绛珠仙草与神瑛侍者还泪的神仙故事,促发其如此写作的缘起:可能与时代禁止非儒家理学伦理教化小说传播的残酷现实有关,在重压之下,学者们走入考据的象牙之塔,小说家则不得不借助神魔故事表达现世。从故事开篇的以石头变宝玉来书写作者的交替,以绛珠仙草还泪神瑛侍者,来书写书中情爱主人公宝黛恋情的前世宿缘,都应该是这种政治文化背景压力之下不得不为之的结果。

这一神魔世界的展现,却起到了非常好的艺术效果,即在自足的现世人生中,建构了一个同样自足的神话世界,两个世界之间具有象征意义、宿命意义,看似迷信,但却无意中暗合了在当下才发现的量子纠缠理论,即宇宙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物体在冥冥之中存在联系,万物皆有意识,意识是物质的一个基本属性,万物皆有意识,万物皆有神灵。

在雍正乾隆文字狱的时代重压之下,以女性之身写作恋情小说,而且是自身恋情的真实披露,作者不得不借用了《西游记》《聊斋》的神魔幻笔写法,采用主要人物的分身法,来完成故事情节的推进,并将全书笼罩在神秘的宿命的迷雾之中。

在结束这一故事之前,脂砚斋采用了让癞头跣足的僧人和跛足蓬头的道人送给甄士隐的四句诗偈语预言:“好防佳节元宵后,便是烟消火灭时。”点到为止,为后来的情节故事留下悬念,引人入胜。

2.贾雨村娇杏故事——透露作者家族信息:由甄士隐英莲故事转型为贾雨村、娇杏故事,书中这样转型:“这士隐正痴想,忽见隔壁葫芦庙内寄居的一个穷儒,姓贾名化,字表时飞,别号雨村者走了出来。甲戌侧批:雨村者,村言粗语也。言以村粗之言演出一段假话也。”贾雨村的原型人物名为沈槱元,为脂砚斋父亲李煦平生最为信赖的幕僚,也是脂砚斋少女时代的私塾老师。书中介绍他为“隔壁葫芦庙内寄居的一个穷儒”,之所以为穷儒,是后面甄士隐赠金送他赶考这一情节的需要。因此,书中的故事,需要分清哪一些是情节需要的人物塑造,哪一些是作者背景下的原型人物故事逻辑。

雨村与甄士隐家族中的婢女娇杏爱情故事:“原来雨村自那日见了甄家之婢曾回顾他两次,自为是个知己,便时刻放在心上。”一个丫鬟偶因回顾两次,似乎并不值得雨村时刻放在心上,盖因此处仍为象征写法。此处的雨村,就与丫鬟的恋情而言,已经脱身而去,变成为李煦本人的象征符号。李煦60岁丧妻,61岁迎娶如夫人,62岁而得一女,正与这位丫鬟有关。这里的书中人物娇杏和雨村,只是根据情节需要随时借用一下,临时借用贾雨村这一书中人物形象,但想要表述的情节故事却是脂砚斋自己的身世,即介绍她的母亲和父亲的结合过程。此一段故事重在从作者的身世讲起,即甄士隐和女儿英莲家族起火逃难故事,其背后隐藏的是脂砚斋家族1723年被抄家的原型人物背景。以后,贾雨村和娇杏故事在后文中再无出现,也说明这一故事并非贯穿全书的情节,而是属于临时借用来完成脂砚斋个人传记的不能讲述的部分。

甄士隐英莲故事的发展——失火隐喻抄家、丢失隐喻离家出走逃难:“真是闲处光阴易过,倏忽又是元霄佳节矣。士隐命家人霍启【甲戌侧批:妙!祸起也。此因事而命名。】抱了英莲去看社火花灯,半夜中,霍启因要小解,便将英莲放在一家门槛上坐着。待他小解完了来抱时,那有英莲的踪影?急得霍启直寻了半夜,至天明不见,那霍启也就不敢回来见主人,便逃往他乡去了。”霍启,祸起,暗指李煦家族1723年被抄家之事。

如此仕宦人家,岂有此理,让一个男性家人单独抱孩子去看社火花灯?又岂有此理,因为要小解而将一个千金小姐自己放在门槛上坐着?这是此书的不合理之处,但不合理处虽然有,并不影响此书的伟大,作者的目的是要写出英莲丢失,暗示脂砚斋人生的第一次从家族之中走失,即1723年的抄家逃难,进而才有了进入书中贾府生活的许多故事。

“不想这日三月十五,葫芦庙中炸供,那些和尚不加小心,致使油锅火逸,便烧着窗纸。此方人家多用竹篱木壁者,大抵也因劫数,于是接二连三,牵五挂四,将一条街烧得如火焰山一般”[1](P36)。

当时有北直隶、南直隶之说,李煦即有《与北直家守道》的信函[2](P526),此处脂评仍旧是往金陵曹家指引,其时,距离曹家抄家的1728年,时间尚早,此时所指的“祸起”,是从李煦家族抄家开始。李煦家族抄家,从正月初一开始发动,到初十抄家,所谓正月元宵节英莲走失,三月十五葫芦庙炸供,时间点位大体一一对应。正如甲戌眉批:“写出南直召祸之实病。”

三、第二回的原型故事:暗示作者出生家族,补足故事起始时间

此一回一般认为主要重心是冷子兴演说荣国府,为后面红楼梦的宏大家族背景作出一个铺垫,或说是一个近乎全景式的说明,但这仅仅是从小说意义上的认知,从作者的原型故事以及作者的自传写作来说,其中更为重要的作者目的,通过以下情节表述:

1.补叙作者自己的身世,首先接续完成娇杏嫁给雨村故事。书中的故事次序并非原型故事的次序,作者只是也只能是将原型故事及作者自己的家族历史断断续续糅合进入到小说故事中,见缝插针,以为素材。脂砚斋之母实际上是李煦的第三房如夫人,封肃原型即应该为脂砚斋的外祖父,如同书中第一回所介绍:“封肃,本贯大如州人氏,虽是务农,家中都还殷实。”应该是生活在扬州南通如皋地区的人,脂砚斋其母,为李煦夫人韩氏在临终之前一年在扬州采买的丫鬟。当下所写,应该是脂砚斋母女随同贾雨村逃难到扬州其外祖父家中避难的原型故事。

李煦娶如夫人之事,发生在1715年,也就是韩夫人1714年去世之后的翌年,自然不是在1723年抄家逃难之后,脂砚斋作为家族苦难史的写作者,自然也不能如实写来,能够穿插在小说中的甄士隐夫妇逃难之后,已经是非常巧妙的安排。其具体过程:“雨村(此处原型暂且借用为李煦)遣人送了两封银子、四匹锦缎,答谢甄家娘子,又寄一封密书与封肃,转托他向甄家娘子要那娇杏作二房。封肃喜的屁滚尿流,巴不得去奉承,便在女儿前一力撺掇成了。乘夜只用一乘小轿,便把娇杏送进去了”,以及“谁想他命运两济,不承望自到雨村身边,只一年便生了一子,又半载,雨村嫡妻忽染疾下世,雨村便将他扶册作正室夫人了”[1](P42)。连缀起来,大体是脂砚斋母亲嫁给李煦为妾的原型故事。

在第一回的结尾,作者化身跛足道人《好了歌》唱给甄士隐来听,这里不是一僧一道,也不是一僧和石头,而是单独以跛足道人的身份出现,实际上可以视为是脂砚斋作为女儿唱给父亲听的警世箴言,原型之中的李煦自然是不可能听到了,早已经在1727年发往打牲乌拉,并于1729年死于打牲乌拉的冰天雪地之中。则可以视为作者与父亲天上人间灵魂的对话。脂砚斋的灵魂与父亲携手同归另一个世界。

如前所述,在书中的小说故事中,以及由小说故事所展现的原型背景家族传记故事,并未终结,甄士隐在第二回暂且托体给贾雨村,完成了父母合传,自己出身背景故事的完成。所以,第二回补足了封肃娇杏女儿嫁给雨村故事。这一故事,通过两句诗歌完成:“正是:偶因一回顾,便为人上人。”以下的一段,写雨村入都大比,十分得意,升任知府,但几乎是足不旋踵,便被弹劾而去游历扬州:“原来,雨村因那年士隐赠银之后,他于十六日便起身入都……却又自己担风袖月,游览天下胜迹。”[1](P44)

此书写作的一大特点,就是故事情节服从于原型人物背景介绍的需要,当然,也要吻合于书中人物形象与性格的需要。最好是两个方面高度吻合,以贾雨村此处的情节安排来看,作者安排书中贾雨村如同过山车一样:“他于十六日便起身入都。至大比之期,不料他十分得意,已会了进士,选入外班,今已升了本府知府”,按情理而言,考中进士,即刻升任知府,可谓春风得意马蹄疾之际,怎么会到任就会惹得“龙颜大怒,即批革职”呢?如果真是如此,也就不会后来的官场那么得意。原来,脂砚斋需要借用贾雨村其人来串场,通过贾雨村革职—游历—到达维扬—引发林如海出场。

林如海是书中黛玉的父亲,第一回的主人公甄士隐南直之祸引发的逃难,与英莲七岁元宵节之际走失,在第二回通过林如海和黛玉故事中复现。换言之,本书至少从楔子到第二回,并没有多线索的花开两朵,各表一枝,而是通过更换一组人名的方式,以小说故事的各表一枝,完成了原型人物的一条线索自传铺叙写法。书中说:“那日,偶又游至维扬地面,因闻得今岁盐政点的是林如海。这林如海姓林名海,字表如海。乃是前科的探花,今已升至兰台寺大夫。”寥寥几句,脂砚斋作者给出了多少信息:

首先,是林如海此时的职务:兰台寺大夫,己卯本作“蓝台寺大夫”,庚辰本作“蓝台寺大人”,甲戌本作“兰台寺大夫”,林如海官职名称三易其名,足见作者之用心、之踌躇,盖因脂砚斋写其自家出处,不得不用心良苦。蓝台者,青蓝染色,织造也;兰台者,家族也,暗合兰芳之名(汉代“兰台”为藏书之处,此处或为“半有半无,半古半今”)。此处之所以将故事发生地点不说苏州,也不说金陵,而说扬州,一方面巧妙避重就轻,遮蔽本事;另一方面,也是特意点明林如海是今岁钦点的盐政任上。清代在扬州设立两淮(淮南、淮北)巡盐御史,到雍正九年后,两淮巡盐御史改称“盐政”。

其次,故事的发生地点是扬州、苏州,“偶又游至维扬地面”,李煦为苏州织造,此一年兼任巡盐御史:本贯姑苏人氏,今钦点出为巡盐御史,到任方一月有余。甲戌侧批:十二钗正出之地,故用真。正透露出来作者为苏州人,为十二钗之缔造者、写作者。

最后,也是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推出作者的生日,也就是本书人物传记之开始点位。“今钦点出为巡盐御史,到任方一月有余”。李煦一生“八视淮盐”,其中1716年10月钦点的这一次,为其一生之中的第五次钦点盐政,也是最为关键、最为重要的一次。《李煦年谱》记载:1716年十月二十一日,李煦有《谢再监察两淮盐课一年折》:“……今十月十九日接到都察院行文,内开九月二十六日奉旨:‘两淮盐课,着李煦再监察一年。钦此。’”[3](P466)康熙朱批:“此一任比不得当时,务须另一番作去才是,若有疏忽,罪不容诛矣。”[3](P466)李煦于1716年十月十九日接到圣旨,书中说“到任方一月有余”,从该年十月十九日往后推算“一月有余”,正是李煦晚年得女出生的时间:十一月二十四日,为一个月零五天。

如前所论,脂砚斋出生于1716年11月24日(公元1717年1月6日),李煦年谱:一七一六,丙申,九月十五日,李煦举子,沈槱元《柯亭竹吹二集》卷七李廷尉公举子:“丙申九月十五日,竹村先生育麟大庆,余得与汤饼会,因效……二十余年未举子,佳儿新得小如孙……阿兄璋弄刚弥月,唤出呱呱小弟来。”(第三如夫人十月坐蓐)。李煦《寄京中三弟》:“我于九月十五日添得一子,十一月廿四日添一女,并以附闻。”

在推出作者出生时间的文字之后,再次回溯家族的历史,特别指出家族中的科第出身:“至如海,便从科第出身。虽系钟鼎之家,却亦是书香之族。”脂砚斋祖父李士桢于1647年(丁亥年),以贡生身份参加科考,“贡生庭对,以十六名中选”[3](P22)。也就是书中所说的“前科的探花”,特意说明家族为书香门第,这是脂砚斋家族引以为荣的大事,故作者不厌其烦,特点出其家族的书香科第出身的背景。

然后渐次下移,层层铺叙,写出黛玉的出生:“只可惜这林家支庶不盛,子孙有限,虽有几门,却与如海俱是堂族而已,没甚亲枝嫡派的。今如海年已四十,只有一个三岁之子,偏又于去岁死了。虽有几房姬妾,奈他命中无子,亦无可如何之事。今只有嫡妻贾氏,生得一女,乳名黛玉,年方五岁。”[1](P46)李煦早年有一子一女,长女嫁给康熙侍卫佛家为妻,李煦尺牍中有给她的书信《寄佛家女儿》。李煦此信写作于1715年,此女已经出嫁,与《石头记》书中人物不合;长子名为李以鼎,出生于1696年,随后,即“二十余年未举子”,一直到1716年9月15日,由第二如夫人生一子,名为李以鼐;同年11月24日,由第三如夫人(应即为书中之娇杏)生一女,名曰兰芳。即此时所云英莲。英莲,己卯本尚为“英菊”,均从“兰”字上生发变化而来。

庚辰本此处把黛玉写为“代玉”,“代玉”其名的本意,是“代玉写作”之意,也就是开始参与此书写作之临时代替名字,庚辰本从此处开始皆为“代玉”,至甲戌本方始更改确定为“黛玉”。黛玉与“脂砚”同为女性化妆,部位不同而已,脂砚斋笔名正从书中黛玉而来,意谓黛玉之书斋,即黛玉为作者之意。

另,作者本欲从黛玉七岁开始写,现在从五岁说起,在于与此前英莲故事衔接,英莲故事写其五岁丢失,此处标识五岁,以便衔接英莲;此外,后文还有冷子兴演说荣国府等故事情节,需要一定的时间空间:“夫妻无子,故爱女如珍,且又见他聪明清秀,便也欲使他读书识得几个字,不过假充养子之意,聊解膝下荒凉之叹。”注意:作者的叙述方式,前一段时间点位尚在1716年10月,重在叙述黛玉出生的时间点,此一段“今只有嫡妻贾氏,生得一女,乳名黛玉,年方五岁”,直接将时间跨越五年,进入到将要被抄家前夕的1721年,正衔接前一回英莲在五岁被拐走。英莲、黛玉是两位一体的关系,之所以要将原型人物一人而分为两个书中人物,正是作者“草蛇灰线”法之一种,也正是作者身世过于复杂,不欲被世人轻易识破之故。书中人物正是脂砚斋,脂砚斋以评书人物出现,如此而来,则是一分为三,三位一体。

解读至此,方才明白作者为何要安排雨村刚刚考中进士,春风得意之际,即刻就被弹劾革职,革职之后为何就担风袖月游至维扬,从京城到扬州,在古人来说,特别是没有什么目的,仅仅是担风袖月,旅游而已,不是什么正经事,殊为不易。此外,因为偶然回顾而迎娶的娇杏安置何处?娇杏以后再也没有出现,就小说而言可谓败笔,但在作者而言,已经完成了作者自传的暗喻作用,以后设法转换而为史湘云,所以,史湘云的象征物也是“杏”:“日边娇杏倚云栽”是也。书中表层叙事的不合理,仅仅是读者的未能理解其意而已。

由此也可以说,第二回就小说叙事而言,全回重心在于冷子兴演说荣国府,作为以后全书人物的介绍总表,但就作者给出的原型人物背景而言,却重在交代作者自身家族的出处,特别是有关脂砚斋自己的出生和七岁之前的贵族人生经历。

后半部分,贾雨村和冷子兴的聊天对话,其中也偶有原型家族背景的透露,主要是通过脂评来加以透露,脂评并非传统意义上的评点,由于评点者即为作者本人,因此,脂砚斋本人的评点,就可以视为是作品文字的本身。

子兴叹道:“正说的是这两门呢。待我告诉你。当日宁国公【甲戌侧批:演。】与荣国公【甲戌侧批:源。】是一母同胞弟兄两个。”

结合相关史料:李煦父亲李士桢,1619年出生,杜臻撰其《墓志铭》:“公本姓姜,世居东莱之都昌(今山东昌邑),生于万曆己未岁,四月二十三日亥时。”曾祖父(李士桢之父、李煦祖父、脂砚斋曾祖)名为姜演,故脂评以“演”来指宁国公。甲戌本脂评分别在宁国公与荣国公侧批:“演”与“源”[4](P52),其中以完全一样的“演”字来指明其曾祖父“姜演”;曹寅家族祖上曹锡远,脂评以一个“源”字来谐音曹家。脂砚斋清晰指明,此书所说荣宁二府,就本质而言,主要是李煦家族和曹寅家族两大家族的故事。

四、第三回的原型背景:母女逃难入府,苦难历程回忆

对于原型人物背景的结构线索,作者的披露主要是两种情况:一是有意地陆续展现,采用草蛇灰线法,时隐时现,去芜杂而去其精要,则能勾勒出来作者自身及家族之传记历史;二是不得不有意掩饰,而且是千方百计掩饰,即便是想方设法掩饰,却仍然无法掩饰其本相。第三回就属于后一种情况。

我在做一次《红楼梦》讲座的时候,就有听众发问:根据第三回题目:荣国府收养林黛玉,可以判断出来,此时林黛玉的父亲已经死去,否则,就不能说是收养。显然,发问者对《红楼梦》是有一定研究的,可惜的是,发问者连同相当多的红学研究者,都是以小说字面的文字作为原典根据,这才会出现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乱象。作为小说作品,必然会有原型人物背景与小说人物故事的不同,如果不能鞭辟入里,深入到作者的原型立场、洞察写作结构的内在动机,体会作者欲要表达的内在动机,以作者的原型立场体会小说的艺术构思,就永远是纸上谈兵,郢人燕说。

先看我的原评:“金陵城起复贾雨村 荣国府收养林黛玉”,此为甲戌本第三回回目,其中“荣国府收养林黛玉”七字,己卯本、甲戌本、戚序本每一本都不尽相同;己卯本、庚辰本均为“林代玉抛父进京都”;甲戌本为“荣国府收养林黛玉”;梦稿本为“林黛玉抛父进京都”;戚序本为“托内兄如海酬训教 接外甥贾母惜孤女”。这个变化有:

1.由“代玉”而为“黛玉”的过程,大抵从甲戌本(实则应为壬午本)修改为黛玉;黛玉之名,前两回遮遮掩掩,琵琶遮面,脂评评点中多次提及,以免读者感觉突兀,一直到甲戌本第二回“今只有嫡妻贾氏,生得一女,乳名黛玉”中才正式出现。正是此书此部分文字作者即黛玉的应有状态。

2.“林代玉抛父进京都”“荣国府收养林黛玉”“接外甥贾母惜孤女”,此三者都是在逐渐淡化林黛玉在题目之中的醒目出现。“抛父”一词,过于残忍且不通情理,甲戌本题目修改为“收养”,黛玉由主动离家而变为被动,但露出了逃难的痕迹。脂砚斋在“收养”二字右侧评点:“二字触目凄凉之至。”此乃脂砚斋一生悲剧之开端,焉能不触目凄凉之至?

3.戚序本改为“接外甥贾母惜孤女”,则将黛玉的名字从目录之中剔除,贾母和黛玉成为外甥女的关系。戚序本是脂评抄本在己卯、庚辰、甲戌(应该修改为壬午本)三种早期版本之后的较早版本,大约在1770年代出现。戚序本知道林黛玉原型为脂砚斋,即为李煦之女,因此而为外甥女辈分,而非孙女辈分。到程乙本而为“托内兄如海荐西宾,接外孙贾母惜孤女”,正是为了弥补外甥的说法,但“孤女”仍然不吻合。

为何一处题目,竟有如此之多的修改?诸君请思,盖因此一回林黛玉离别老父而寄人篱下,完全不合情理。哪里有作为一个父亲,活生生就把七八岁的幼女送到姥姥家生活的呢?作为钦点盐政的林如海,为什么死活要将爱女,而且是视如珍宝的独生女儿送出去?如此铁石心肠,而且无人可以托付,只能交付贾雨村这个大男人去远送,岂非咄咄怪事?岂非白日见鬼?这正是该书作者反复踌躇、不得不再三修改,而仍然不能自圆其说之处。

读者或说,既然不能自圆其说,何不如实写来?这正是问题的关键所在,作者无法如实写出,如实写出大抵应该如同本文题目:“林黛玉逃难入贾府 脂砚斋血泪写红楼”,这样才坦诚而本色,但如此写来,就会有滔天大罪,就会有文字狱接踵而至,就会让《石头记》《红楼梦》真相大白。

李煦家族抄家的时间为1723年癸卯、雍正元年。书中元春判词:“虎兔相逢大梦归”,正指的是此一年由寅虎年进入卯兔之年李煦家族抄家之事,“虎兔相逢”结束了李煦家族的织造之梦,也预示了曹家的大梦完结。“二十年来辨是非”,则指的是此年之后,曹頫二十余年写作《石头记》“辨是非”的历程。李煦家族的抄家过程,时间甚为漫长,从雍正元年正月初一,雍正皇帝即开始发出圣谕:“盐课一官,尤关国课……巧立名色,诛求无已”(《世宗宪皇帝御制文集卷一》),矛头直指李煦家族。正月初十,内务府总管奏折:“李煦……而废其官,革其织造之职”,实施抄家、逮捕。这就是书中的元宵节葫芦庙炸供,南直祸起、英莲被拐走的历史原型。

就历史人物原型而言,薛宝钗原型一家大约在1721年进京,并进入到曹家生活,林黛玉原型则是1724年之后进入曹家,但写书人是脂砚斋,自然是以自己作为书中的中心人物,因此,经过前面两个回目的铺垫,已经分别介绍了李熙家族和曹寅两大家族,第三回自然就应该进入到黛玉入府的情节。

正由于这个情节需要,贾雨村的起复就成为必然。换言之,小说中的人物、动作、台词、矛盾和情节,都如同木偶戏中的木偶表演,一切都是需要导演通过指令给予玩偶人,玩偶人根据需要演绎剧情来传送木偶的身体动作。如果根据木偶的表演就作为研究或说是阐释作品的意蕴,自然会矛盾百出,莫衷一是。

“却说雨村忙回头看时,不是别人,乃是当日同僚一案参革的号张如圭者。他本系此地人,革后家居,今打听都中奏准起复旧员之信,他便四下里寻情找门路,忽遇见雨村,故忙道喜。二人见了礼,张如圭便将此信告诉雨村,雨村自是欢喜,忙忙的叙了两句,遂作别各自回家。冷子兴听得此言,便忙献计,令雨村央烦林如海,转向都中去央烦贾政。雨村领其意,作别回至馆中,忙寻邸报看真确了”。所有类似这样的细节描写,皆为作者根据需要想象的细节,并非真实的原型人物故事。一直到黛玉入府的细节,才是真实历史的再现。

黛玉入府故事的叙说中,值得提及的,是作者有意与甄英莲故事的链接,如果真的是英莲是英莲,黛玉是黛玉,是不同故事的各表一枝,那就显然全书缺少了统一性,英莲仅仅是一个主题之下的副情节,但作者分明暗示,或说是指点给你,告知你,二者其实是一个人的两个故事,甚至就是一个人一个故事的不同阶段。且看作者是如何链接的:

黛玉笑道:“我自来是如此,从会吃饮食时便吃药,到今日未断,请了多少名医修方配药,皆不见效。那一年我三岁时,听得说来了一个癞头和尚,说要化我去出家,我父母固是不从……如今还是吃人参养荣丸。”[1](P74)

此处不仅仅是渐次深入黛玉的人物形象,作者还有深层的用心,在于暗示黛玉与英莲的关系,原是一人而分身为二:“那一年我三岁时,听得说来了一个癞头和尚,说要化我去出家,我父母固是不从。”

对照第一回英莲三岁时候癞头和尚要化她的故事,可知,作者是在有意链接此两个故事。此一节前面叙说多少,却只是为此一句,点出此一年是彼一年英莲三岁的延续。

换言之,此前描写的英莲故事,说是在正月十五元宵节被人拐走,后来如何,这里告诉读者,英莲成为黛玉,逃难进入到贾府。甲戌眉批:“奇奇怪怪一至于此。通部中假借癞僧、跛道二人点明迷情幻海中有数之人也。非袭《西游》中一味无稽、至不能处便用观世音可比。”实际上,此书的这些写法,正是受到《西游记》的启发,采用了神魔变化的手法:英莲摇身一变成为黛玉;同此,以后黛玉摇身一变,又回到香菱。

又,甲戌侧批:“是作书者自注。”又,甲戌眉批:“甄英莲乃副十二钗之首,却明写癞僧一点。今黛玉为正十二钗之冠,反用暗笔。盖正十二钗人或洞悉可知,副十二钗或恐观者忽略,故写极力一提,使观者万勿稍加玩忽之意耳。”都是在暗示或是告之作者,英莲与黛玉之间,是一而二、二而一的关系。

五、第四回的原型:第二次抄家悲惨经历的前移

第四回的内在结构正如此前我的回前评所指出的:此一回的回目是“薄命女偏逢薄命郎 葫芦僧乱判葫芦案”,但中心人物实则有两个,即宝钗和香菱。书中先写薛宝钗的出场,随后写香菱的被拐卖之悲惨故事。薛宝钗为康熙老师熊赐履遗腹女,原本在黛玉入府之前入府,香菱是本书作者脂砚斋在书中的另一位化身,本回写的是脂砚斋在曹家1728年抄家之后的一段人生经历。出于本书的结构和情节需要,作者推后了薛宝钗的入府时间,同时,提前写了香菱原本发生于后来的故事。

史料记载,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二月十八日,李煦有折上奏康熙:“臣奉旨至江宁府大学士臣熊赐履家中,见有三子。其长子熊志伊,年四十一岁,言语颠倒,悲喜不常,所患痰病未愈。至于第二子熊志契,年方九岁。第三子熊志夔,年方八岁。但兄弟分居,长子熊志伊住上元县省字铺地方,志契、志夔跟随生母龚氏另一宅居住,在上元县增字铺地方。臣看熊志伊家中光景,尚还过得日子,若志契、志夔,则门庭萧索,而熊志伊亦未能看顾两弟。臣至江宁织造门宣示谕旨,着曹頫照看熊赐履之子。臣亦随当照看……再,熊志伊差家人,至臣苏州署中呈具,求代奏谢恩。”[3](P458)熊赐履卒年为1709年。熊赐履是康熙皇帝少年时代的老师,康熙作为学生弟子,自然要尽师生之情。熊赐履原本湖北孝感人,退休后寄居江宁,康熙命李煦就近探视熊赐履家族,设法解决熊赐履去世其遗孤的生活问题。熊赐履与曹家的关系异常深厚,曹寅年轻时代在京城充任侍卫,同时是康熙的伴读,他们的共同老师就是大学士熊赐履。因此,熊赐履家族在书中以薛为姓,除了熊、薛两字发音之间的相似关系以外,还暗喻了“学”字音的转读。

康熙第二次下旨,具体安排熊赐履的遗孤生活是在1721年10月辛未,康熙下旨:“原任大学士熊赐履,居官清正,学问优瞻,朕每念旧劳,不忘于心。其长子素有风疾,其孙亦故,所存幼子二人,朕每喻织造李煦、曹頫周恤其家者。令其二子来京,观其气质,尚可读书……今熊赐履二子,家甚贫寒,尔等亦应共相扶助。”

可知,是在康熙临终之前一年左右的时间,1721年10月,康熙诏书谕令落实对熊赐履家族遗孤子女的生活问题。《永宪录》记载:“于是门生尚书王鸿绪等……助银三千两,命交江宁织造曹頫生息给予用度。”[3](P496-497)由皇帝谕令出资捐助,各位大臣敢不用命?于是,门生尚书王鸿绪领衔,助银三千两,由“江宁织造曹頫生息给予用度”,也就是在曹家落脚生活。史料说熊家“长子熊志伊住上元县省字铺地方,志契、志夔跟随生母龚氏另一宅居住,在上元县增字铺地方”。书中说薛蟠家族是“皇商”,出处正在于此。

书中写薛蟠兄妹,也是先写其入京:“薛蟠素闻都中繁华之地,正思一游。”可知,薛宝钗兄妹进入曹府时间,应该是康熙临终之前的1721年岁末,比黛玉进府反而早两年,这也是书中说她年长黛玉两岁的意思。书中之所以写宝钗晚入府于黛玉,是出于黛玉为全书中心主角,不得不安置在全书最前面,紧接着就需要叙述宝钗进府之事。

薛宝钗原型为熊赐履的遗腹女,与曹霑为曹颙遗腹子同病相怜,这也是书中金玉良缘的故事源头之一,但薛宝钗为熊赐履遗腹女,熊赐履为康熙老师,辈分甚高,年龄长于曹霑五岁,而非书中的两岁,曹府1728年抄家前后,薛宝钗出嫁给曹霑为妻,是为曹霑的第一任妻子。

薛宝钗在全书之中既然占有重要位置,此一回又是薛宝钗闪亮登场的第一回,为何此一回的重点不在宝钗而在香菱?为何不仅仅此一回题目没有宝钗,而且,此一回的内容也是紧密围绕香菱被拐卖来写呢?这就要知道香菱是谁,以及为何要在此一回重笔描写香菱故事。

如前所述,香菱是另一个黛玉,是黛玉入府之前后之人,换言之,香菱是本书作者脂砚斋在书中的另一位化身。脂砚斋在1723年李煦家族抄家之后,逃难进入到曹府族中为生,但好景不长,1728年曹家也被抄家。斯年脂砚斋芳龄十二三岁,被年长于她四十岁的薛蟠强行霸占为妾。于是,在书中当描写脂砚斋本人在贾府生活的贵族小姐之际,她便是黛玉,当她被拐卖以及拐卖之后为薛蟠之妾的时候,她便是香菱。

这一段故事的原型是否写的是其七岁少女时代的事情?这个可能性不大。1724年10月16日,总负责查抄李煦家族的和硕庄亲王允禄等上奏折:李煦家族男女男童幼女“共二百余口,在苏州变卖,迄今将及一年,南省人民均知为旗人,无人敢买”。可知,书中香菱被薛蟠强买霸占为妾,应该是1728年曹府遭受抄家之后的事情。

本一回的主要写作目的,是要描写薛家兄妹进入曹家的故事,却不得不绕一个大圈子,先写自己后来被拐卖霸占的事情,目的全在于由香菱被拐卖这个故事,水到渠成、自然而然地引带出薛蟠故事,再由薛蟠故事自然带出宝钗故事。

本书的四大家族,此前已经完成的李煦家族(甄士隐、林如海为李煦,黛玉、香菱为作者脂砚斋本人)、曹寅家族(贾政、宝玉等)、两江总督赫寿家族(凤姐等)等三大家族之外,在此一回顺势写出第四大家族——“丰年好大雪”的皇商薛家家族,从而完成了本书四大家族作为主体家族背景的宏大史诗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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