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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形式辩证逻辑原理及其管理学意义研究

2020-12-19程少川

天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5期
关键词:管理学范畴原理

程少川

(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 西安 710049)

现代管理学来源于管理的实践探索。就人类实践活动的复杂性而言,管理学必定成为综合性最为丰富的一门学科。迄今为止,关于管理和管理学各种定义的主要路径,都以经验者的视角围绕管理的职能而展开。又由于管理经验的多样性、复杂性,在管理探索中所形成的理论已经构成“理论丛林”。对于研究者而言,尽管各种理论不妨是一种争鸣于其中的学术场所,但对于那些需要实践决策的实践者而言,管理学丛林的各种经验性理论通常难以指示现实的切入点。而实践中的管理者群体在管理实践领域的进展,不仅有各自的哲学观和价值观,实际上一些企业家的远见和实践路径,可能远远出乎管理学术界的预见。毕竟管理本身是面向实践的选择,它应该属于实践理性的学问范畴。

如果从实践理性的哲学立场观察管理学,会发现管理学至今还是一门缺少自身理论基础的学科。管理学目前的各种理论工具可能来源于数学、心理学等各种认知科学的领域,而缺乏面向实践价值选择的一般性理论基础。管理学的多样性和丰富性在未获得其背后的一般性理论支撑之前,也许意味着它还有待成为一门成熟的学科。管理学发展到今天,我们或许还需要思考一些对于管理和管理学更为本质的问题。这些问题包括如何从学术上定义实践理性的管理和管理学?管理和管理学有没有一些更为本质的方法与原则作为实践者的参考?

不同于自然科学领域的发现能给人类活动带来实际指导,管理学领域实证主义主导所带来的理论研究与实践之间还有一定的距离。在实证主义哲学体系影响下所形成的管理科学,本质上不属于实践理性而属于“认知理性”。因为实证主义的内在逻辑,意味着它的基本研究前提是忽略时间对于事物及其关系的影响,而“实践理性”是指现实中时间与空间相互结合的理性[1]。对于管理实践而言,人们需要的是具体时空下应对现实的具体方式方法的指导,而管理学仅仅提供认知理性的内容是不够的。从这个意义而言,现代管理学也许面临一次真正意义上的理论升华,从认知理性到实践理性的升华。

一、价值形式辩证逻辑原理的引出

1.管理学实践理性基础的缺失与价值逻辑建构的需要

百年以来的管理学发展,至今没有建构起管理学自身的属于实践理性的学科基础。这一理论缺憾以及管理理论与实践之间的鸿沟,推动着我们对于管理学基本问题的探索。从西蒙的“管理即决策”这一基本定义入手,我们不禁追问决策背后由什么来支撑的问题,而对此一个简要直接的回答就是“价值判断”。管理所涉及人的主动性的任何一个方面,包括“做什么、做不做、怎么做”等,都归结到价值判断问题。我们甚至可以说,正是因为存在价值判断的必要,才会有管理和管理学的必要。就这一点而言,我们可以将盛行于管理学界的实证主义方法与管理实践的价值选择进行比较:“与价值抉择相比,实证主义所证明的只能是被分离的局部,价值抉择需关心的则是整体关系空间;实证主义追问的是一致性与必然性,价值抉择所关心的却是差异性和可能性;实证主义关心的是A和B是怎样的关系,价值抉择关心的是A和B可以建立怎样的关系;实证主义关心的是永恒的关系,价值抉择关心的是一种关系何时何地能够存在以及存在多久”[2]。然而,当继续追问什么是价值判断的基本逻辑形态时,就遇到了哲学史上至今没有答案的关于价值的哲学问题。

价值判断和选择,是西方哲学体系的一个弱项,也是现代管理学中的一个空白。价值的定义及其判断原则,如同管理丛林的理论多样性,并没有形成一个成熟的框架。我们现在的管理科学视角,来源于康德提供的“认知理性”的四个“先天范畴”(邓晓芒先生把它翻译为先验范畴,因为它们先于经验而存在),这四个范畴是“质、量、关系和模态”[3]。这四个范畴当中没有纳入时间因素,所以它们不涉及变化,不区分过去、现在和未来,适用于认知理性所面对的那些可以忽略时间的相对稳定的现象,它成为科学哲学体系以及实证主义研究方法的重要哲学基础。在这样一个哲学体系中,时间与空间一般会被设定为相互独立的因素。这种设定实际上可以被视作一种只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被接受”的“假设”。从严格的逻辑判断来看,如果时间与空间相互独立,那么所有的预见实际上不可能发生,这与我们所经历的事实相违。与认知理性的科学范畴所伴随的局限性,就是它无法带来价值判断。这个缺陷使康德在实践理性方面的探索无法取得在逻辑方面的成功。康德无法进行正确的价值观、道德观之所以正确的推理,而以他的哲学范畴为基础发展起来的科学哲学也没有价值判断的逻辑通道。这一局限最终导致康德的价值观以“道德命令”的方式出现在人类文明的长河中,以一种精确的表达说出了孔子“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德理念,但是他不能解释人们多样性价值选择的理由和其中的因果逻辑。

西方管理学在价值判断理论方面的缺失,一方面反映在管理学学术体系与实践领域之间存在鸿沟,另一方面也反映在西方学术体系对于中国改革发展进程的误判。对于中国的管理学发展而言,我们也非常需要一种理论来解释中国几十年改革开放发生的内在原因,并指出目前西方科学哲学体系的管理学思路何以不能预见中国发展道路的理由。这也意味着管理学的基础理论需要有一些不同于西方哲学传统的重要改变。升华管理学学术体系的理论来源,存在于充满整体性、综合性、动态性思维特点的中华文化之中。在世界文明历史中,唯一持续以巨大的人口规模和文化一贯性存在的中华文明,不断用实践历程中的成果,印证着这种文明的实践理性意义。这不仅是值得我们进行认真思考的一个现象,同时也蕴含着一种对该文明的内在逻辑进行诠释的使命。

2.价值形式辩证逻辑原理的重要性

在引出价值形式辩证逻辑原理之前,需要一些理论基础的准备工作。我们先来思考一类处于实证主义科学哲学涵盖范围之外的问题,这类问题是管理及管理学真正需要面对的问题,是价值形式辩证逻辑的实际意义所在。

守护道德(价值)与认识道德(价值)不仅需要同等的洞察力,更需要基于认知的信心与守护。这也许不能够通过直觉令每一个人都达到同等的水准,道德实践水准也并不是仅仅通过命令能够达成的一个结果。于是关于道德的认知和推理,就不应该是一种可有可无的逻辑。康德作为西方哲学中的一个关键节点,为科学哲学的奠基做出了重要贡献。另外,在实践理性的价值选择方面,他的《实践理性批判》一书试图给出道德推理,但是没有找到清晰的逻辑线路[4]。在给出价值形式辩证逻辑之前,之所以要先引入康德的哲学探索有两方面的原因:其一,康德对于哲学范畴的总结工作具有哲学原理层面的基础性贡献,从而使西方哲学体系的逻辑清晰性值得借鉴;其二,西方哲学与中国哲学分别完成了认识现实世界(认知理性)与选择未来世界(实践理性)的哲学,他们的基础理论出发点实际上都起始于哲学范畴,即用于涵盖世界、诠释对象、彼此沟通的共性基础概念。为了便于理解,我们在介绍源于中国哲学的价值形式辩证逻辑形态及其意义时,不妨采用康德的哲学分析模式来进行诠释。

实践中极少有人确定地回答科学规律实际上不可能被违背。比如“作用力等于反作用力”,如果能够找到一个例外,就意味着它不是规律。从这个意义来说,从来不曾有人乃至在一刹那有机会违背自然规律。尽管这个结论可能令部分学者惊奇,但是对于管理学者需要注意的是下列问题[5],既然人们在不曾违反自然规律这个事实上人人平等,那么人与人之间遭遇与运气的差异、失败与成功的差异是从哪里来的;这些事实的发生有没有逻辑;结果是不是可以改变;改变结果应该通过怎样的路径;人类的价值选择应该服从怎样的逻辑形态;管理学的使命是应该面向那些不可能被违背的自然规律,还是应该面向充满变化的价值选择?最后一个问题似乎是不言自明的。如果不需要面对变化和复杂的价值选择,人类还要管理干什么呢?

从价值判断选择的立场,管理和管理学或许可以获得一个更为具有“实践理性”意义的定义:管理是对价值关系的发现与安排,即管理学是关于价值关系发现与安排的学术[5]。我们可以用价值关系的发现与安排定义管理与管理学,这是由于关于价值的研究,东西方哲学界获得了一致性的定论,即价值属于关系范畴,价值有功能特性[6]。离开关系范畴和功能特性任何一方面,就没有价值可言。由于价值产生于人类的欲求,所以“价值”可以定义为“与人的欲求相关的关系及其功能的综合”[1]。

3.价值形式辩证逻辑原理

中国哲学关于价值判断的哲学归纳,起始于周文王为卜筮判断而建立“彖辞”。它们被写在《周易》开篇,紧跟于乾坤(天地)两卦的最前面,并以此贯穿于所有现象的判断[7]:“乾,元亨利贞,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坤,元亨利贞,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虽然没有“哲学”之名,却具有洞察本质的智慧内涵,被广泛应用于华夏土地上发生的几乎一切文明成果。如果对照康德的哲学范畴(具有普遍涵盖力的概念)为出发点,《周易》中的彖辞“元亨利贞”就是用以对各种人文、自然现象进行判断的范畴,因此是价值判断的范畴。而值得关注的是,《周易》是一个将自然与人伦、时间与空间收摄为统一理论框架的哲学体系,具有面向复杂人类活动的实践理性的指导意义[8]。本研究把“元亨利贞”作为判断范畴所表达的原理,称为实践理性的“价值形式辩证逻辑原理”。回到价值的基本哲学归属,将其归结为:与人类欲求相关的关系及其功能。下面我们来讨论关于价值所从属的“关系”的一些基本原理。

(1)关系逻辑的存在形式以及与实证主义经验逻辑的差别。关系是一个具有抽象性的概念,它既不能离开物质而又不属于任何物质形态。这使得关于关系的逻辑形式,与以物质世界为观察对象的经验逻辑有着很多不同。一方面,关系的形式辩证逻辑完全容纳康德哲学体系以经验逻辑为基础形成的认知理性的成果,所有那些被实证主义原则所发现的超越时间限制而具有稳定性的关系,都可以纳入先天性所规定的“元”的范畴。另一方面,关系中那些充满变化的方面,那些需要管理者进行选择的方面,又有着与现实经验逻辑非常不同的逻辑形式。在经验逻辑中“有”与“无”是相互对立不能并存的概念,但在关系逻辑中有着多种不同的并存形式。例如关系没有外在形态而且不占空间,但是往往有着巨大的作用,这是无形态与有作用的一种组合;关系是流动的和变化的,现实中因与果的现象之间存在联系而又非决定性的必然联系,人们只能部分认识关系而难以达到完全的认识,这是关系认识亦有亦无的一种组合;关系是变化的和不能储存的,一种关系可能被应用也可能不被应用,如果不被应用而放过去就可能不再存在,等于没有,这叫做非有;但是如果被应用,那么就不是没有,它又是非无。所以关系逻辑中又存在非有和非无的组合形态。这是实践理性层面出现的逻辑现象,它所包含的形式和范围涵盖大于认知理性的逻辑涵盖面。此外,在关系的动态演进中,还存在四个范畴之间“共荣”及“同损”的正反馈循环,并且这种循环不具有物理世界中边际效用递减的自然特征。关系格局中的人选择了不同的关系循环模式,正反馈循环的损益模式会引发特定的对应结果。对关系的整体性与形式辩证逻辑特性的把握和运用,不仅会改变管理和管理学的视野,也会对人类个体以及组织的关系模式选择产生影响。

从关系这个范畴的逻辑形态和作用面来看,它是实践理性的一个关键范畴。康德及其以后的西方哲学的关系范畴只达到了认知理性层面,而认知理性是关于建立知识的理性,实践理性是关于行为选择的理性,这里显示了东西方哲学的形成特点与学理高度的差异。

(2)作为“关系”表述模式的形式化原理。《周易》的关系哲学构建是面向现实和未来的,离开现实无以进行判断;离开未来,关系与价值也不再有其意义。未来基于现实发生却不是现实,未来的发生涉及选择,因此它不是实证主义的诠释范围。所以关系的范畴构建是一项哲学学理地位不同于认知理性层面的理论工作。前期工作中关于“元亨利贞”认知理性与实践理性的哲学含义,以及与西方哲学思想的关系已经作过论述,此处我们不再进行过于冗长的讨论,直接给出笔者对此研究的一些结果,以下是关于《周易》彖辞“元亨利贞”的研究结果及要点[8]。

元:代表关系整体性范畴,包括不同范畴的关系空间。它的含义包含开始,即初始的给定条件;包含先天的决定性。现代科学所发现的各种规律和所有不可改变的因素,都被归入元的范畴。在价值判断中,我们经常可以把它理解为关系空间的整体性。

亨:代表关系可行性范畴,包括存在的可行性和发展的可行性,所有可行性条件归入这个范畴,这个范畴实际上构建了现实与人类欲求的连接。

利:代表关系适当性、适切性范畴。包括认知的适切性和行为的适当性、和谐性。现实中这个范畴具有最丰富的内涵和无限的变化、改进以及发展可能。

贞:代表关系的可持续性范畴,它引入了关系的时间因素,也是价值的重要考量之一。

“元亨利贞”之所以被称为关系表述的形式化原理,是因为这四个范畴作为整体的形式化表达,是任何客观存在的关系所不可缺的,失去其一则该关系不可能存在。人类价值活动的所有代价,都为这四个价值范畴所付出。所以“元亨利贞”作为整体存在的基本原理,规定了对关系、价值进行观察的形式化原则。

(3)作为关系推理基础的形式辩证逻辑原理。“元亨利贞”作为关系范畴的四个方面不是独立存在的,因此如果在价值关系的观察中进行相关现象彼此独立的假设,将是自相矛盾的事情。“元亨利贞”是作为整体相互支撑、相互转换、相互定义、不断演化的定性判断结构。如同科学哲学的四个基本范畴:“质、量、关系、模态”在认知判断中先天不可或缺,“元亨利贞”在关系观察和价值选择中也是先天不可或缺的。“元亨利贞”在实际关系的发生中与人类的价值心理紧密相关,它们彼此定义、互相推演和影响。例如,关系的关联定义中存在整体的可持续性、整体的可行性、整体的和谐性;可行性的整体性、可行性的适当性、可行性的可持续性;适当性的整体性、适当性的可行性、适当性的可持续性;可持续性的整体性、可持续性的可行性、可持续性的适当性等。这些范畴间的彼此定义存在层层递进的空间,分别代表着不同的价值内涵。价值的定性归结为“元亨利贞”价值范畴的定性,价值的完备归结为价值范畴在“元亨利贞”四个方面的完备。如果把价值推动作为人类活动观察主线的话,作为整体的和动态的“元亨利贞”辩证逻辑体系,既适用于对历史的观察诠释,也可用于对现实价值状态的观察评估,更可以用于对未来价值路线的选择。它拥有容纳现实主义、实用主义和理想主义的逻辑空间,而其本身属于各种主义之所以发生的原理支撑层面,因而具有鉴别各种主义在实践理性层面之得失的能力。

价值形式辩证逻辑的表达模式,反映的是人类进行价值选择的自由发生的空间,以及由因到果的动态逻辑轨道。价值形式辩证逻辑法则的存在导致现实中人类行为原则的存在,这也是人类行为原则产生的实际推理基础,从而可以解释道德的各个层面所处的价值关系状态及其产生的结果,是康德以后两百多年来西方哲学家未曾认识的中国哲学的内核。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提出了著名的第一性原理,在每一系统的探索中,存在一个基本的命题或假设,不能被省略或删除,也不能被违背。价值判断是管理学、经济学以及一切人类行为不可回避的因素,价值形式辩证逻辑原理本质上与一切已经发现的科学规律一样不可能被违背。

康德哲学的关系范畴,因为忽略了时间因素而成为“认知理性”的范畴。而本质上“关系”属于实践理性,它与时间和空间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离开时间维度的“关系”是虚妄的概念,在实际中是不能存在的。科学体系下那些不随时间变化的规律或者真理,并不是可以忽略时间维度的考量,而恰恰是它们在一切时间中都具有稳定性。在科学研究中,我们观察的对象如果在康德的四个先验范畴(质、量、关系、模态)中缺失任何一项,都意味着科学性以及认知理性的丧失。其中的关系范畴按照中国实践理性哲学体系来看,又包含了元(关系空间)、亨(关系可行性)、利(关系的适当性)、贞(关系的可持续性)四个不可或缺的判断范畴。“元亨利贞”失去其一,那么在逻辑上这种关系也就不可能存在。过去、现在和未来,人类所发现的一切规律都基于关系的认知而建立,否则所有被称为规律或真理的内容都将失去内涵。而那些被称为规律的命题,在“元亨利贞”的关系考量中,都始终是“价值完备”的。这个“价值完备”的含义,可以从认知理性和实践理性两个角度来陈述。首先,从认知理性来看,一切规律的发现、验证需要依赖于经验逻辑。在经验逻辑中,所有反映规律的现象必定需要有一个关系空间(元),我们以之建立规律命题的现象才可能发生。因为所有现象的发生都依赖于某些条件(亨),这个关系空间必须被安排得适于那些被观察的现象发生(利),而观察现象以后,还需要进行可重复性检验,以确定命题的稳定性和真实性(贞),这是人类建立规律陈述之真命题体系的基本路径。其次,规律之实践理性立场的“价值完备”是指:不因关系空间的变化而变化规律所述关系的确定性(元)、规律在它们的领域不存在“不可行”的情况(亨)、它们本身没有任何的“不适当”性特质(利),它们都具有时间上的可持续性(贞)。如果我们承认世界的一切现象不可能违背规律(反过来讲,能够被违背的“规律”本身就不是规律),那么我们必须承认一切现象也不可能违背“元亨利贞”关系结构的认知法则。因为在关系的四维范畴中缺失任何一项,必定违背关系存在的基本原理,也就失去了关系这个范畴的实际所指,其内涵必定是虚妄不实的。

二、价值形式辩证逻辑对于管理学发展的意义

1.价值形式辩证逻辑原理的理论意义

(1)价值形式辩证逻辑原理可能为管理学带来更加系统完整的价值思考方式。因为关系范畴超越于形态,所以能够接纳各种具有特殊性和具体性的分析对象,即便是人类对于自然规律的实证性探索,也发生在这样一个实践理性的关系范畴之下。它提供了一种完备的原理性的价值审视模式,以免于人们在研究中经常容易发生的价值选择性忽视而步入虚妄之境地。

(2)价值形式辩证逻辑原理具有价值现象的诠释能力和涵盖能力。我们不难发现,所有的价值选择都没有超越关系范畴的整体性、可行性、适当性、可持续性等方面。因此,价值形式辩证逻辑原理具有价值现象诠释力和涵盖力。

(3)价值形式辩证逻辑原理是涵盖了资本而非资本中心的思考方式。资本产生于信用关系,是联通资源的中间价值因素。价值形式辩证逻辑原理不是价值的全部,更多属于“亨”这个关系范畴。

(4)价值形式辩证逻辑原理提供通过“关系”产生价值的推理方式。“元亨利贞”是一个价值关系时间与空间结合的整体表达结构,有着关联性、周期性的整体性特质。由于不受限于具体形态,因而也不服从于物质世界边际效用递减的一般规律。有着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相互促进、相互转化的关系。由于实证主义不可能看到或者创造未来,而管理者需要“看到”并“创造”未来。

(5)价值形式辩证逻辑原理将时间因素引入逻辑推理,具有面向可持续性价值的特点。在“元亨利贞”的结构设计中明确将时间因素介入价值逻辑判断中,各个价值范畴的不同维度及其组合形态的可持续性,构成了价值的时间判断维度的广泛空间。这正是未来可以“预见”并应用于管理的真正原因。

(6)价值形式辩证逻辑原理不承认时间和空间的相互独立。这一点与科学哲学实证主义的假设不同,在价值关系空间中“时间和空间的相互独立”这个假设在逻辑上不能成立。

科学哲学中时间和空间相互独立的假设只是针对稳定性较强的对象的一种近似假设,仅适用于认知理性。关系范畴属于实践理性,在价值抉择的实践理性层面不承认时间和空间独立存在的假设。对于具体价值的发生而言,时空结合的时机是唯一的决定因素。

(7)人类至少在价值形式辩证逻辑原理可识别的关系领域,存在选择未来的自由,这恰恰是管理与管理学的意义所在。价值的发生涉及整体性、可行性、适当性、可持续性等各个方面,完美的价值是“元亨利贞”四个范畴对于人的需求的完备与满足。人类可以选择未来,是对于关系的四个范畴维度的整体经营,如果偏重于任何一个方面,都可能带来不足与缺损。未来可以被选择,并且未来产生于选择,而选择的空间存在于“元亨利贞”表达的关系范畴之中。

2.价值形式辩证逻辑对于管理学发展的意义

管理学又被称为“管理科学”,在方法论上更多地采用了物理学所采用的实证主义科学方法论,作为以价值选择为核心的学科,却没有价值担当的基本方法。管理的真正本质在于价值追求,管理学的本质应该是关于人类生存的价值认知和价值安排的学术,这样一个管理学的定义,只有在价值范畴、价值认知、判断的方法论取得理论奠基以后才可能被提出,也许现在就是一个适当的时机。

目前,管理学理论远远落后于时代的发展。一方面,管理领域的实践者对于管理学丛林的各种研究不屑一顾;另一方面,管理学理论研究者们对于实践的价值抉择不仅难以预见,甚至难以解释接纳某些管理实践者的抉择。德鲁克认为,管理学是类似医学的一门学科,而绝不属于物理学所言的科学,确实有他的实践理性立场。超越货币主义的价值形式辩证逻辑,或许能够为人类价值选择相关学科的发展,带来不同的洞察力和改变的推动力。因此,基于价值形式辩证逻辑对管理学潜在意义的思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重新审视系统思维和决策科学。西蒙说管理即决策,而价值判断是决策判断的关键,这一点确实是管理的核心。价值形式辩证逻辑原理,为价值认知与创造的内涵、形式与路径提供了一种内在关联的思考方式,这种思考方式被隐含在中华民族的精神血脉里并使之以巨大的规模存续至今,这种持久性生命力在价值判断的系统观察中值得我们深思。

决策学定性研究过去一直缺少基本的定义途径,其定义方式基本上采用“除了定量之外的那些研究”[9]。定性的方式虽然需要定量的支撑,但是定性最终决定选择,它的意义高于定量。由于定量研究是基于物质世界的有限性而存在的关于“量”的研究,在价值范畴中归于“适当性”范畴,而定性研究不仅包含量的适当性,还有将“量”纳入其中的可行性、整体性和可持续性。定性研究实际应当从价值范畴“元亨利贞”的整体性立场进行定义,这将涉及决策目标、程序、结果等方面的一系列重新思考。因为出发点、过程的适当性、反馈与控制的可持续性,都会实际影响结果的性质。决策的有效性实际上决定着每一个个体和组织的未来,关于这个领域的研究和教育,仍然存在非常大的发展空间。

(2)重新审视管理学研究的价值评价方法。管理学研究对于现实的价值是什么?这是一个有待讨论的问题。在科学界有一种观点认为,科学研究尤其是基础性研究,要敢于进行无价值目的的探索。从科学发现的立场,这种探索的开放性正是科学得以发展的实际需要,但这并不意味着价值评估是一件可以含糊的事情。就研究探索而言,因为科学探索所涉及的认知理性还没有达到实践层面,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暂时认为它是价值中性,或者是有益无害的。但是管理学作为面向价值创造的学科,即便不面向直接的价值实现或者价值创造,至少不应该忽视价值的基本逻辑原理。现实管理科学领域的研究以实证主义研究方法为主导所产生的结果,使这个本应属于实践理性的领域逐渐远离价值创造的前沿。如果分析这个领域的评价体系,可以发现对于价值范畴的选择性忽视是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管理学如果要重新获得与在实践领域相对应的地位,引入实践理性的价值评价逻辑原理可能是一条必经的途径。

(3)以简要原则穿越管理学理论丛林。如同世界哲学史中出现过各种不同的主义,管理丛林的各种理论也伴随各种问题的产生而产生,这些理论随后便成为各种教育资源,成为被传授的观念和经验。然而我们不难发现,并不是学习了很多管理理论的学者便具有了面对现实的判断力,以及处理好现实问题的能力,原因在于问题情境本身的特殊性和每个个体分别处于不同的因果链条中。而实践面对的问题都是具体而特殊的,无论是当局者还是外来者,都难以完全准确地把握。在面对具体价值实现的过程中,关系的变化和不确定性是共同的问题领域。实用主义哲学家杜威主张实用即真理,建议不断行动,用试错法去探索有效的途径[10],这在很多企业的管理中都被用到过。然而试错是有代价的,有的代价可以带来进步,有的代价可能过于高昂。价值形式辩证逻辑原理可以为管理的观察者和实践者,提供一种选择试错路径的优化识别方法。对于价值原理原则的把握,可能比任何其他的方法论更加远离教条并拥有探索的建设性价值。而事实上,对于那些已经形成的经验,作为历史形成的认知理性的一部分,虽然可以在某种程度上给后来者带来自信,但是也需要谨记老子的教诲:“前识者,道之华也而愚之首也。”

(4)重新构建管理学教育格局。如果说有中国特色的管理学的话,它应该与中国文化精神有着密切的联系。中国哲学思想中充满了对于道的追求,孔子说:“朝闻道,夕死可矣。”又说:“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而老子的《道德经》所包含的哲学智慧,则受到全球多种文化背景的民族的尊重和关注。孔子和老子的思想来源,又都可以追溯到《周易》的价值范畴及其逻辑原理。西方哲学体系一直缺乏的关于“正确的道德之所以正确”的推理系统,已经在中国哲学体系中存在了三千多年,非常值得引起管理学学科建设的重视。管理学作为一门科学,在西方与价值选择是分轨运行的。西方哲学体系有著名的“事实价值两分法”[11],将科学研究与决策选择分为不同的领域。这是目前西方管理学停滞在认知理性领域的主要原因。

实际上,中国的价值实践应该沿着中国本身特有的价值关系链的延续进程进行,中国的管理学也需要与中国文化背景相互结合。中国文化来源的哲学基础,从一开始就不存在认知理性与实践理性之间的隔阂。这种特有的文化特质,应该纳入中国管理学教育体系。中国文化的实践理性是以“道”为旨归,以“德”为导向的,具有高于认知理性的先天完备性。价值形式辩证逻辑原理贯穿管理、医学乃至个体发展的各个方面,涉及从自然到人伦的所有领域,这充分体现了中国哲学源头的高屋建瓴与通透。未来中国特色的管理学,关于术的教育和关于道的教育应该在管理学中并驾齐驱。

三、结 语

东西方文化的交流以及在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推动着我们对于理论的借鉴和对于共同问题的深入探索。由于历史禀赋和文化发源的差异,东西方文化的发展历程分别取得了不同的学术成果体系。这些成果对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而言,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随着历史的更迭,不同文化在不同的时期各自经历着他们的兴衰,并没有出现过一种固定的理论或者管理方式,能够让某一个族群获得恒定的优势。中国的先贤在提出“止于至善”的修学方向时,是以明明德为先决条件的,并以明明德于天下作为一个君子的人生抱负。如果我们以价值辩证逻辑的立场解释明明德,就是指“把握价值判断力”。我们不难发现,所有的成功在价值构成上都有类似的相对完备性,而所有的失败,则伴随着各式各样的价值形式辩证逻辑中的结构性缺失。管理和管理学的价值,涉及价值认知、价值创造、价值守护和存续等诸方面,它的整体理性包含了目标理性、工具理性、过程理性和方法理性等。而这些理性在实践中都需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并在实践中构成独一无二的价值成果。就实践而言,价值实现模式远非任何一种固定的工具模式所能涵盖。同时,我们不难发现那些价值创造并非全无规律可循。价值形式辩证逻辑原理,反映了动态的价值发生所遵循的基本规律,也反映了人类价值选择的发生空间。目前的管理理论丛林,几乎所有的理论成果都是过去在动态环境中形成的“前识”,而缺乏应对动态现实环境之当下的系统理论,这不能不说是一种缺憾。

价值形式辩证逻辑这个称谓或许是一个新鲜名词,事实上却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价值创造中的每一个人事实上都在经历各自的当下,在各自不同的关系链和因果链之中,面对各自的不确定性和选择空间。我们可以感受到这个时代对于人们产生的压力,每一个个体实际上都需要经历抉择的历练,才能透过现象达到某种程度的成熟。从中华文明所传承的“元亨利贞”判断法则所包含的“全德”基本精神来看,面向人类至善理想的价值发现、守护、继承和构建,才是管理、管理研究以及管理教育真正的使命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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