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特点、存在问题及对策
2020-12-19方城县农业农村局王丽
方城县农业农村局 王丽
一、发展特点
目前,方城县有农民专业合作社4232 家,其中,种植业2831 家,畜牧养殖业877 家,农机服务业342 家,其他182 家。全县累计发展家庭农场729 家,规模以上企业36 家。方城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农村能人领办型
方城县祥云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由清河乡双河村农机能手孙坡发起,部分大中型农业机械持有者入股建立,以“民办、民营、民受益”为宗旨进行经营。合作社建立初期注册成员7 人,后陆续有3 个种植大户、4 个家庭农场加入合作社,现有社员30 多人。合作社拥有大型动力机械38 套,拥有配套农业机械125 台,主要从事农田作业的耕、耙、播、收、灌溉及植树作业的挖穴、挖沟、挖坑等。2019 年,该社完成作业面积0.15 万hm2,农机作业总收入36.3 万元,每个社员机手平均收入达2.5 万元。
(二)村干部领办型
南阳市胡家荒林果专业合作社,由博望镇前荒村村主任曾宪伟领办。该社坚持以服务全村林果业生产为宗旨,积极探索市场化的运转机制。目前,黄金梨面积已达0.13 万hm2,联合社注册资金1500 万元。合作社以土专家胡世林牵头,组织一批68 人为骨干的技木服务人员,实行果粮兼作、果油兼作、果苗兼作的种植模式,集传统农业和现代生态农业科学技术相结合,坚持以国家绿色、有机标准为基础,带领全村群众增收致富。
(三)返乡人员领办型
返乡人员孟超2013 年创建方城县丽洁家庭农场。农场建设标准化蛋鸡舍7 栋,生产建筑面积8880 m2,配套建设有功能房、料库、蛋库、办公及生活用房、储粪场、连环沉淀池、生物坑等,还建有发电机组、卫生检疫、消毒配套设施,以及饲料加工车间、饲料仓库、职工食堂、职工宿舍、场办楼等。目前,农场每年用工50 人,月工资1500~4500 元,为附近村民带来了看得见的实惠,对满足当地鲜蛋和有机蔬菜市场供给、丰富城乡居民“菜篮子”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企业带动型
位于方城县杨楼镇的河南省亚盛牧业有限公司积极参与精准扶贫,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以纯天然、无公害的山区牧场为中心,帮助贫困农民建立家庭牧场,送羔羊进村入户,签订养殖回收协议。目前,家庭牧场养羊量达30 万只,遍布方城县各乡镇。公司和农户签订新增青贮秸秆、黄贮秸秆回收协议,根据各户回收情况按市场价支付报酬。
二、存在的问题
(一)基础设施差
路网不配套,路面状况差,不利于机械作业;排灌设施少,机械老化;有些没有晒场,仓储条件差,当农作物收获后不能迅速完好地存放,导致霉变,增加了损失。
(二)资金筹措难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投资大、周期长、见效慢。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负责人主要是在外经商返乡的成功人士和有一定经济头脑的本地农民,面对巨大的资金投入及农业贷款的硬性担保条件,都感到力不从心。
(三)内部管理不规范
许多新型经营主体在运行过程中,章程制定不规范,机构形同虚设。有些没有制定、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成员内部之间利益联结不紧密,普遍没有建立二次分配机制,缺乏专业技术人才及专业市场分析和经营管理人才,阻碍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快速发展。
三、发展对策
(一)加大投入,强化基础设施建设
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力度,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搭建融资平台。同时,结合农业综合开发、标准化粮田建设等农业项目,改善基础条件。
(二)创新合作方式,开放多种融资渠道
1.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跨域合作经营。一是推动多种形式的经营主体合作经营,发展循环农业生产,互助解决产品销售问题。二是推动种养类、加工类经营主体的合作,相互帮助补足短板。
2.政府帮助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问题。政府实施政策搭建平台,落实国家财政对县域金融机构涉农信贷需求,让所有运作良好、有贷款意愿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顺利贷款。
(三)多方联动,增加对新农主体的政策扶持
1.出台财政扶持政策。一是设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专项资金。二是支持品牌建设,对获得国家著名品牌产品、“三品一标”认证的产品给予奖励。三是银行部门要设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资料库,重点把方城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入信贷财政贷款范围。
2.健全土地流转制度,实行农业项目倾斜。建立健全方城县土地流转管理制度,规范土地流转行为,扩大农村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农技推广等涉农项目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的规模,整合各类支农项目,优先扶持农村规模经营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