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萍乡煤矿与地方士绅权力关系格局的动态考察
2020-12-19钱力
钱 力
近代萍乡煤矿与地方士绅权力关系格局的动态考察
钱 力
(萍乡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西 萍乡 337000)
学界对传统乡村社会稳定的结构性原因的分析主要围绕绅权与皇权的关系展开。汉冶萍公司作为中国近代最早的区域性经济组织,它的成立对当时地方乡土社会的利益分配、权力格局和乡民关系等方面带来了全方位的冲击,为分析地方权力格局的演变提供了新的视角。以萍乡煤矿为例,地方权力格局都是围绕着社会资源的占有与分配构建及展开的。萍乡煤矿因其官办背景,在创建、经营、扩张中都获得了清朝中央政府和江西地方政府的强力支持,与之相应的是萍乡本地传统煤窑的占有份额逐渐下降,从而引发传统煤窑背后的掌控者士绅阶层与萍乡煤矿在围绕矿权展开博弈并冲突迭起,最终萍乡士绅阶层在围绕矿权的占有、分配的权力格局中日渐式微。
汉冶萍公司;萍乡煤矿;士绅;地方政府
自从马克思·韦伯在《儒教与道教》中揭示了士绅阶层在传统中国乡村治理中的独特地位以来,“士绅之治”日渐成为显学。萧公权、张仲礼、瞿同祖、费孝通等对传统乡村社会稳定的结构性原因展开了进一步的分析和讨论,但是主要围绕绅权与王权的关系展开。汉冶萍公司作为中国近代最早的区域性经济组织,它的成立毫无疑问对当时封闭的地方乡土社会在利益分配、权力格局和乡民关系等方面带来了全方位的冲击。关于乡绅治理和汉冶萍公司的著述虽多,但针对区域性经济组织与士绅阶层关系的研究成果比较少见。本文以萍乡煤矿筹办、修路、经营、衰落的时间顺序为线索,分析了萍乡煤矿与地方乡绅阶层的互动关系,粗浅之见以抛砖引玉之用。
一、萍乡煤矿成立前的地方权力格局
明清以来国家权力的行使到县级政权为止,即所谓“皇权不下县”。面对幅员广阔而又相互隔绝的乡村社会,只有借助于士绅阶层这一特殊权力阶层,国家的统治才能延伸到乡土社会底层[1]。虽然士绅在政府机构中没有官职,但在乡土社会各项事务中享有重要的权力,甚至地方官都要依靠士绅阶层才能得以顺利履任。
地方权力格局都是围绕着社会资源的占有与分配构建及展开的。萍乡有着丰富的煤矿资源,其开采历史可以追溯到唐宋时期。清朝光绪年间,萍乡特别是安源的煤炭生产方式已经很发达了,拥有小煤窑至少300多个[2],“各山土井林立,密如蜂房,甚至数丈之内并开两井,窿内挖穿”[3]。在张之洞筹办汉阳铁厂而于萍乡设立煤务局前,萍乡煤炭开采经营的主导权一直由地方士绅掌控。士绅把它看成是“聚宝盆”排斥异姓,如士绅彭颐真为独占当地煤炭资源,把当地周围山岭围起来埋下界石,规定“禁止外姓开采”[4]。各个民间煤窑基于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的自由流转、开发,充分“自由竞争”,已形成一条完整的近代能源经济产业链[5]。
1890年,汉阳铁厂成立。汉阳铁厂成立之初遇到的最大难题是燃料不能正常供应以致常常停工,亏损巨大。为解汉阳铁厂燃料之困,1892年张之洞派欧阳炳荣到萍乡设煤务局,采购原煤运往汉阳铁厂解决燃料不足的难题。毫无疑问,萍乡煤矿的创建对于原有的地方权力分配格局带来了极大的冲击,因而官府在对煤矿勘察、选址、修路、开采、经营中遭遇萍乡当地士绅阶层的重重阻挠、冲突不断。清廷及江西地方政府的政治保护为萍乡煤矿扫清了许多障碍,盛宣怀最终取得了绝对的主导权,为大举开发萍乡煤矿提供了有利条件。1907年,萍矿日产煤约达1000吨,1909年萍矿年产量达64万吨[6],盛极一时,成为中国近代十大矿之一[7]。然而萍乡煤矿繁盛的背后是萍乡士绅在矿权资源分配的权力格局中日渐式微。
二、萍乡煤矿筹办时期与地方权力分配格局的变化
萍乡煤矿成立以前萍乡煤窑就已经向汉阳铁厂供应煤焦。当时萍乡主要煤矿开采掌握在地方士绅手中,士绅当然欢迎作为需求方的铁厂前来采购煤焦。但是,地方士绅对于萍乡煤矿这个带着国家权力身份符号的潜在竞争者是持怀疑甚至排斥态度的。
1896年8月,盛宣怀征得张之洞同意责成恽积勋护送德国矿师马克斯、赖伦到萍乡勘察煤矿资源一事就引发轩然大波。两位矿师人未到萍,勘矿的消息传出,一份署名为杞忧子的投函递到萍乡知事顾家相的手上,称不应引洋人来萍,否则会“损害精华、煤根净尽、伤龙脉、碍风水”[8]230~231。当时恰逢萍乡举办童试,听闻勘矿消息的参考儒生群情激奋,甚至张榜贴文,言辞激烈,称勘矿采煤是“吸萍之髓而煎萍之膏”,后果“始则崩坏陵谷,绝断地脉,继则铲伤庐墓,永绝人文,竭本地之精华,绝士民之出路”,众人商议“洋人一到,各家出一丁人,执一械,巷遇则巷打,乡过则乡屠”[8]96。
萍乡知事顾家相受盛宣怀之托处理此事。他采取措施双管齐下,一方面提前结束考试,疏散考生;另一方面则立即联络宜春官府,要求在考试结束前“暂行阻止洋人”。还撰写《释疑四条》分给士绅传谕开导,经多方努力事件方才平息。经过这么一闹,盛宣怀认识到要在萍乡开矿,必然离不开地方士绅的支持,并下令此后凡洋矿师“……下乡勘矿,必须先期传谕开导,并邀请敏干耐劳、名望素孚之绅偕同前往,以期履勘无阻……”[8]236。
士绅中也不乏开明之人。文廷式作为萍乡首绅就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他起初与汉阳铁厂签订协议由其家族“广泰福号”供应煤焦,后来在“广泰福号”衰落后不仅主动将其并入萍乡煤矿,还着力帮助萍乡煤矿协调官、绅、商、民的关系,“晓以有益,无碍土矿”[9]83使得萍乡煤矿顺利开办、平稳过渡。为此文廷式承受地方士绅各种责难,即使被斥为“不遗余力,汹汹疑惧”[8]211也不以为意,被聘为萍乡煤矿协同照料地方首绅。因而官府也十分重视维护与其的关系,在“广泰福”破产后延续聘请文廷式参与经营矿局,而且所给年俸高达两千两。甚至戊戌政变后,慈禧太后下旨缉拿文廷式,然而在盛宣怀的默认下,直到1899年其俸禄才停止发放。
三、萍乡煤矿修路时期与地方权力分配格局
随着萍乡煤矿规模化开采,运力有限的运输方式越来越不合时宜。萍乡知县顾家相说:“萍乡煤之富虽几于触皆是,顾不难于采而难于运,其佳矿萃近城三十里,内距水程东西隔数十里。”[8]633安源到萍乡陆路三四十里,全凭人力肩挑手提,十分不便。而到达萍乡后还需外运。外运主要依靠水路船运,极受天气河道限制。再加上折腾周转,运费昂贵,运力十分有限。为使巨量煤焦顺利运出,萍乡煤矿决定修建铁路。有了勘矿的前车之鉴,盛宣怀意识到修路同样离不开地方士绅的支持,于是嘱咐张赞宸与顾家相就在铁路经过路段设立购地局,遴选当地士绅入局办事,协助处理购地、补偿相关事务。
铁路修建分为两段:萍安铁路和萍醴铁路。1899年开始兴建萍安铁路,因安源“有洋矿创之于前”,加之“附近绅士虽多,尚少巨族[9]83,再加上士绅出面处理地方征地事务,故而萍安铁路兴建过程较顺利,仅一年即竣工。而萍醴铁路修建则困难得多。萍醴铁路途经湘东六十五里,“湘东一带为萍邑巨绅荟萃之区”[10]“强宗悍族触处皆是”,“其情形较前办洋矿附近之铁路,颇不相同”[11]58,一旦触及他们的利益“遂开祠集议,拟以全力阻挠”铁路的修建。而湘东以西地区处于湘赣两省“交界之处”,“邻省客民来去无常,并非法令所能约束”[11]37,以致“工司勘路自湘东而下,节节为难”[11]。
顾家相协助斡旋应对,联络地方士绅借力化力。首先,他主持制定了数部规章,使得征地补偿有章可循,处理更加规范;其次在修筑萍醴铁路问题上他主张承袭萍安铁路的做法设立购地局,还将原来的购地局分为三局,“每局各派委绅二人,邦办图伸三人,管理账目一人”[11]58,“凡工民隔阂之处,既不能刑驱势迫,惟赖士绅苦口开导”[11]80。有了购地局中的士绅,利用其宗族的力量来化解矛盾,“择其族中晓事者,量予位置,设法羁縻”[9]183。“非得老成望重之绅提倡开导,必致掣肘”[11]58,顾家相对酬劳发放也非常大方,“值此风气初开之际,小费固难吝惜”[9]183,这样的做法顾及到了各方的利益,自然受到认可。因此到了1901年修路征地基本完成。
需要说明的是,作为萍乡知事的顾家相虽然是奉命处理萍乡煤矿的种种争端,但其态度还是比较客观中立的。对于购地补偿价格,顾家相并未一味压低而是为地方据理力争,为此还与张赞宸起了冲突。而对他争取来的“优价”,仍有人不满。顾家相在信函中细述“某绅盖其心极欲阻扰铁路,而恨为时已晚,于是追咎合邑绅士,不能齐心并力,高抬地价,于是并追咎鄙人不邀集合邑绅士恃众挟制”[11]40。好在有了李有棠对顾家相的支持,个别乡绅抬高书院价格、“阻扰铁路”的举动未能达其所愿。
顾家相两头承受责难,渐生退意,而张赞宸则担心“铁路顿易生手,绅民必更为难”[9]212~213,就要盛宣怀出力奏保顾家相让他建完铁路再离任。萍醴铁路耗时四年终于得以完工,顾家相几经波折最终转任河南彰德知府。
四、萍乡煤矿扩张时期与地方权力分配格局
萍乡煤矿成立以后,一开始并未自行开采,而是与文氏家族“广泰福”合作,由“广泰福”向萍乡煤矿供应煤焦,继而转运至汉阳铁厂。后因“广泰福”衰落破产,萍乡小煤窑的质量、数量皆不稳定,且绅商垄断把持、囤积居奇”,毁约加价,严重地影响了对汉阳铁厂的正常供应。在此背景下盛宣怀打算创建煤矿。盛宣怀会同张之洞上奏清廷:“萍乡煤矿,现筹大举开办……不得不先掷目前之巨本,博将来可恃之焦煤”[12]88。盛宣怀并且发出禁令,“拟请嗣后萍乡县境,援照开平,不准另立煤矿公司。土窿采出之煤,应尽厂局照时价收买,不准先令他商争售,庶济厂用而杜流弊。”[13]61~62
萍乡煤矿总办张赞宸深表赞同,主张对原有私井大加兼并,对于萍乡煤炭开采权更是“必须一网打尽,先下手为强”[9]683,光绪皇帝完全认可,并令江西湖南两省“地方文武妥为保护”,“随时申禁”。1898年7月,萍乡知事顾家相遵旨发布告示规定在矿区范围内“不准另开商井,已开商井全部封闭”[14],凡有违禁私开,“由地方严拿治罪”。当月,萍乡煤矿矿井工程正式动工兴建,在清廷及江西地方政府提供的政治保护下,萍乡煤矿迅速取得了煤矿开采的主导权。
1899年在萍乡煤矿的指导下萍乡士绅黎景淑“邀集煤户组织保合公庄”[12]433,协助矿局勘定矿区范围,买山购地,买井造炉,组织土煤井普查工作等。对圈定的矿区范围内的商井、商厂优价收买,对圈定在矿区范围外的商井、商厂,按照所含之灰、磷成分轻重,由官局以不同价格收买[15]。
1902年冬,因义和团运动民生凋敝经济萧条,萍乡煤炭外运困难,民间煤窑因销路不畅难以为继,经保合公庄董事文国华等三十余人联名到煤务局再三恳求,希望萍乡煤矿收购煤窑。但双方对于价钱协商不一。最后经过讨价还价,“磋磨数月”,从“索价五十余万”,降到二十五万,而后“二十万两,且一半矿股票”最终以“十八万两,分期两年半付清”的价格将天磁山等处32口煤井卖给萍矿,双方订立字据成交。之后又陆陆续续有小煤窑并入萍乡煤矿[13]62。据统计1903—1906年,萍矿共收安源附近小煤窑321口,自留15口[9]961~962。“矿地连山购成,约五百余亩,价万两左右。车站机厂、堆煤厂、炼焦炉总局及一切屋厂统聚,此脚跟已立,大局已定,不虑阻扰……全萍煤权已独揽”[9]717。
对萍乡煤矿的创建及扩张,萍乡本地士绅忧心忡忡,也发生过个别士绅采取极端手段损害萍乡煤矿的事件。1896年7月21日夜,当地就有人趁萍乡煤矿工人熟睡,挖水灌淹,损害萍乡煤矿官窑。曾发生个别士绅暗派家丁到官局煤井寻衅滋事,后不得已而移交县衙立案诉讼之事件。到辛亥革命时期,萍乡士绅还发起了一场收回煤炭开采权的活动,但未能如愿。
五、萍乡煤矿衰退时期与地方权力分配格局
历史的车轮裹挟着国家、个人的命运滚滚向前。20世纪上半叶的大变局彻底打破了维持了数千年的旧秩序。乡村权力格局打破了此前相对封闭和静止的状态,士绅阶层和萍乡煤矿的命运在城头变幻大王旗的大时代背景下变得风雨飘摇。
随着辛亥革命清政府覆灭后,萍乡煤矿失去了国家权力的庇护,与江西地方官绅因矿井、矿界问题而纠葛不断[16]。1912年,江西省民国政府觊觎萍乡煤矿妄图强行征收,萍乡士绅阶层联合湖南军界代表强烈反对,后不了了之。同年8月,江西省民国政府在征收未成后,拟定成立“江西省萍乡煤矿总局”,规定萍乡煤矿的矿界不得超过960亩,并大量收买土井山田,以图在煤矿资源上分到一杯羹。在江西地方当局的支持下,萍乡煤矿矿界以内和矿界以外土井越来越多,增至60多口[17],后期甚至增至115口[18]。小煤窑的顽强发展导致与萍乡煤矿之间的矿界问题屡屡争议。汉冶萍公司以出让公司股票十万元作为代价要求江西民国政府查封民间煤窑。江西地方政府受当地士绅的掣肘,又缺少强大有力的政治手段,以致根本无法有效肃清查封。1919年,江西省决定进行复勘,但此时私井数量有增无减,工作无法进行[19]。1925年,汉冶萍停止钢铁冶炼,萍乡煤矿因资金亏空,经营艰难,后改官办为商办。1928年,萍乡煤矿资金紧张,经营困难,为拯救萍乡煤矿,萍矿矿长联合萍乡士绅等各界人士组织成立了保安储煤公司。然而这个匆忙上马的保安储煤公司昙花一现,无所作为。1928年底,萍乡煤矿在无人负责的情况下被江西省国民政府强令接管,从此脱离汉冶萍公司,1948年萍乡煤矿宣告破产。而时代的剧变也导致士绅阶层在权力变动的过程中分化、蜕变,最终中共领导下的土地革命彻底扭转乡村政治秩序,随着国家权力向基层政治动员的加强士绅阶层也逐渐退出历史舞台。
结语
萍乡煤矿的创建及其扩张过程,展现了清政府、地方官府与地方士绅阶层围绕矿权展开博弈的历史画卷。萍矿因其官办背景而获得了清廷和江西地方政府的政治保护,在创建、经营、扩张中几乎无往不胜。对此萍乡士绅阶层并未坦然接受,而是极力抗争,双方冲突迭起,最终萍矿取得了本地煤矿的绝对主导权。士绅阶层对萍乡煤矿的心态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非常复杂的。萍乡煤矿开办时,他们奋力阻挠;萍乡煤矿繁荣时,他们无力抗衡但始终疑虑忧心;萍乡煤矿陷入危险时,他们也曾为保全萍矿奔走游说。究其根本,则是为隐藏在矿权背后的利益。士绅阶层在晚清出现“千年未有之大变局”时,经历了大浪淘沙的过程[20],最终从历史舞台上谢幕退出。而萍乡煤矿也逐渐走向衰落,直至在新政权的领导下方才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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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Study on the Power Relationship between Pingxiang Coal Mine and Local Gentry in Modern Times
QIAN Li
(School of Marxism, Pingxiang University, Pingxiang Jiangxi 337000, China)
The academic analysis of the structural reasons for the stability of traditional rural society mainly revolves aroun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gentry power and imperial power. As the earliest regional economic organization in modern China, the establishment of Han-Ye-Ping Company brought about a full range of impacts on the distribution of benefits, power structure and villager relations of the local rural society at that time, and provided a new perspective to analyze the evolution of the local power structure. Taking Pingxiang Coal Mine as an example, the local power structure is built and unfolded around the possession and distribution of social resources. With its official background, Pingxiang Coal Mine has been strongly supported by the Qing government and Jiangxi local government in its establishment, operation and expansion. Correspondingly, the share of Pingxiang local traditional coal mines gradually declined, which led to the conflicts between the gentry and Pingxiang Coal Mines in the game of mining rights. The gentry in Pingxiang gradually declined in the possession power and the distribution power of the mining rights.
Han-Ye-Ping Company; Pingxiang Coal Mine; the gentry in Pingxiang; local government
K29
A
2095-9249(2020)05-0041-04
2020-09-08
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SH1704);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一般项目(YG2020063)
钱力(1982—),女,贵州铜仁人,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社会学。
〔责任编校:王中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