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
2020-12-18
党的生活(黑龙江) 2020年10期
近日,省医保局会同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教育厅制定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进一步做好全省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做出部署。
《通知》要求,2020年,全省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不低于550元;个人缴费标准提高20元,达到每人不低于280元。2021年全省城鄉居民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每人310元,继续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封顶线至50万元,鼓励有条件的市(地)取消封顶线。
《通知》提出,脱贫攻坚期内大病保险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起付线较普通参保居民降低一半,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不设封顶线。
(摘自《黑龙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