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食野生动物为何出台“决定”而非法律,专家解释在此
2020-12-18
专家认为,制定法律需要时间,而应对疫情情况紧急,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出台一个应急性的决定,是明智之举。
2020年2月24日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决定》确立了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制度。对违反现行法律规定的,要在现行法律基础上加重处罚,以体现更加严格的管理和严厉打击。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今晚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为了应对目前仍在继续的新冠病毒肺炎事件,切实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体现了国家立法机关敢于担当的精神,《决定》可以倒逼全民形成对国家和社会负责的环境友好型饮食方式,倒逼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企业转型。
常纪文对记者说,《决定》体现了风险预防和科学治理的法律原则。他说,目前虽然没有百分之百的科学证据证明,新冠肺炎完全是由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和滥食野生动物造成的,但基于目前的科学研究,基本可判断新冠肺炎病毒原始宿主来源于野生动物。
常纪文说,鉴于重要立法一般需要半年以上的时间,而应对疫情情况紧急,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出台一个应急性的决定,是明智之举。
常纪文表示,《决定》针对各环节开展全链条的规范构建,对违法行为规定了适用或者参照适用的法律责任现,发挥了法律的“牙”和“齿”的管制作用。他认为,由于参照适用不可能持续太久,所以《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时,有必要基于该决定的实施情况,规定相关的行政、民事和刑事责任。此外,还需要给各部门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并开展执法考核,促进依法执法监察,防止执法部门之间相互推诿。
世界动物保护协会科学家孙全辉也提到《决定》是一个巨大的进步,通过扩大法律调整范围,确立了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制度,有助于从源头上防范和控制重大公共卫生安全风险。
孙全辉说,法律的修订需要时间,而全国人大的决定弥补了现行法律的短板。这次疫情,各界普遍支持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新规顺应了民意,有助于更有效的执法,当然也给即将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指明了方向。
孙全辉同时表示,此次《决定》虽然未将鱼类等水生野生动物列入禁食范围,但一些濒危鱼类和水生野生动物也需要保护,未来《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应予以考虑。同时,一些非食用的野生动物展示及药用野生动物的保护,也要加快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此外,将野生动物用于娱乐表演、保健、宠物等不仅给野生动物造成伤害和虐待,也同样涉及公共卫生安全问题,要完善立法,引导相关企业转产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