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20-12-18曹娟
曹 娟
(甘肃省庄浪县水土保持工作站,甘肃庄浪744699)
1 基本情况
庄浪县位于甘肃省中东部,六盘山西麓,属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全县有18 个乡(镇)和1 个城市社区,共 293 个行政村,总面积 1 553 km2,总人口 45.16 万人(农业人口 37.38 万人),现有耕地6.133 万 hm2。境内海拔 1 405~2 857 m,无霜期 160 d,年平均气温8.1℃,近10 年年均降水量530 mm。人多地少、干旱多灾、交通不便,是国家扶贫开发六盘山特困片区和全省58 个特困片区县之一。
面对恶劣的自然生存条件,庄浪县掀起了改造生存环境的梯田建设高潮,1998 年被评为第一个“中国梯田化模范县”,建成高标准水平梯田6.307万hm2,有效控制了水土流失,极大改善了生产生活条件,为庄浪县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但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一些生产建设项目的开展,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成为了防治的重点,乱挖、乱弃、乱排、乱堆的现象比较突出,破坏水土保持设施的行为时有发生。巩固治理成果、依法监督、依法管理、依法查处人为造成新的水土流失行为,是今后各级水土保持执法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
2 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存在的问题
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过程中,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面大量广、情况复杂、形式多样、级别各异、程度不一,给依法监督管理造成了一定困难。
2.1 及时监督管理滞后
近年来的行政审批事项改革,把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由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部门对新项目的知晓率低,管理滞后,面临着项目已开展才发现或项目快建成而未发现的被动局面,给及时监管造成了困难。
2.2 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阻力大
一些建设项目以建设经费不足或没有预算为借口,找各种理由迟缴或少缴水土保持补偿费,给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带来了困难。
2.3 查处违法水土保持案件取证难
水土保持违法案件办理难,乱挖、乱弃、乱排现象随时发生,给及时立案查处带来了困难,特别是一些竣工项目取证难、阻力大,受理执行人为干扰大。
2.4 水土保持方案落实不规范
一些生产建设项目虽然向水土保持执法部门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不能严格按照“三同时”制度执行,存在随意变动取土场、弃渣场,改变植物措施品种、规格,偷工减料,改变方案规定的水保措施、标准及规范,降低质量标准执行等问题,特别是一些恢复性措施简单粗糙,水土保持功能难以发挥。
2.5 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不到位
由于认识上的错误,部分建设单位认为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中的各项措施,水土保持自查验收没有必要;有的建设单位只注重措施落实,不注重资料收集管理;有的建设单位改变水保措施,与方案设计要求不一致;有的建设单位虽然落实了方案规定的措施,但标准低、质量低,这些都严重影响了水土保持设施竣工的验收。
2.6 执法设备配备落后
水土保持执法监督检查是动态的,仅靠人的监督是有限的,一些先进的监管仪器、监管技术等由于各级经费的限制难以配备,导致监督成本高、监管滞后、监督效果不明显。
3 解决对策
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是巩固治理成果、建设生态文明、保持绿水青山的法治措施,是科学合理开发利用水土资源的法律规范手段,如何应用水保法律法规抓好水土保持的监督管理工作,是今后各级水保部门的努力方向。
一是项目建设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要与发改、国土、环保等同期审批,尽量做到信息共享、集中审批,集中开展联合执法监督检查,防止事前、事中、事后漏批、漏管。
二是积极争取当地政府部门的支持。对未批先建、拒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生产建设单位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拒不整改或采取补救措施的,依据水土保持法、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诉讼法的有关程序依法处理,对严重失信单位要建立信誉失信平台,进行联合惩戒。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力度。要加大对重点预防监督区域的巡回检查频次,防止建设规模小、时间短、隐蔽性强等随意性大的项目或乱挖、乱弃、乱排、乱堆等行为破坏生态环境。要建立县、乡、村三级监督网络,保障监督全覆盖,提高监督效果。
四是突出在建重大项目的现场检查。对一些重大项目要严格对照方案中设计的水保措施,采取随机抽查的办法进行多频次的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保障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全覆盖,为水土保持竣工验收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五是积极争取上级的支持,配备执法装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面大量广,先进的装备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要积极争取上级的支持,配备执法专用车、定位仪、测距仪、望远镜、执法记录仪、无人机等现代先进的执法装备,为科学准确、客观公正执法创造条件,提高执法效果。
六是建立稳定高效的水保执法队伍。积极争取组织人事和上级部门的支持,确保水土保持执法人员能定岗定员,合理配备专业人员,稳定执法工作队伍,实行全员岗位责任制,让执法人员定下心来开展执法工作,真正建立一支权责明确、精干高效的水土保持执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