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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农产品“两证合一”的实践与对策

2020-12-18

农业技术与装备 2020年12期
关键词:合格证凭证合一

张 莹

(宁化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中心,福建 宁化 365400)

2017年12月,福建省政府制定《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和《福建省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方案》。2018年3月,福建省农业厅开始实施食用农产品“一品一码”追溯制度。“一品一码”是指同一品种批次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按照规定的追溯编码规则,赋予唯一的识别追溯码,以追溯凭证或二维码形式体现。2020年2月1日,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福建省在实施一品一码追溯制度的基础上印发《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与一品一码追溯制度并行实施方案》,在全国率先探索推进“两证合一”模式[1],即合格证与追溯凭证合二为一。要求有营业执照的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必须入驻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实行追溯管理,在农产品交易时,以购销同一品种同一批次为单位,出具由可追溯平台上自动生成的合格证/追溯凭证,有包装的则加贴可追溯平台生成的二维码标签贴在产品包装上。散户则手写开具统一印制的散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与上市农产品随行。食用农产品“两证合一”制度实现了农产品正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及信息化管理,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创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1 “两证合一”实践

1.1 建立不同类型合格证系统

构建了以种植养殖(畜禽)和水产品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两套系统为主、散户手写合格证为辅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系统。针对不同条件、不同规模的农产品生产经营者,选择适合主体的开具方式,分有营业执照生产主体和散户两类。有营业执照的生产主体出具合格证/追溯凭证主要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电脑登录追溯平台+打印机开具有追溯码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追溯凭证,并有上下联,上联生产者保存,下联随货同行市场备查。此方式适合大宗农产品,如融翔生态农牧、新绿金等;第二种是手机app软件登录追溯平台+微信小程序激活二维码标签,即手机上录入生产档案、采收、加工、质保、准出数量等信息形成二维码存放手机,再从微信小程序登录“一品一码”管理平台,将已保存信息的二维码转录到定制的空二维码标签并激活,形成有追溯信息的二维码标签,粘贴到产品或产品外包装上。此方法手机操作,可在田间地头实时上传,激活二维码标签,并根据贴码需求一次操作可激活多张码,方便快捷,如民富专业合作社葡萄、台鑫禽业鸡蛋。企业也可根据自身需要两种方式兼用,如王中王辣椒和谷雨农业机械专业合作社的毛豆、水果玉米。散户则免费领取由县农业农村部门统一印制的散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在农产品上市时手写开具合格证凭证入市或随产品交给收购商。

1.2 “两证合一”优点

追溯信息互联互通。福建省食用农产品“两证合一”模式是在“一品一码”基础上,与原监管平台相结合,承接了追溯平台数据信息升级为食用农产品“二代身份证”,技术含量高,不同于普通信息卡,平台一出证,数据可直接同步转入市场监管部门,可实现农田到餐桌全链条追踪。

主体及生产信息全。福建省食用农产品两证合一,该证涵盖了生产主体所有关键信息和生产农产品时所有投入品来源去向和所有生产农事活动以及加工、检测(承诺)、销售等信息,消费者、监管部门扫码即知,有助于提高监管效能,实现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可溯、去向可追、风险可控、公众参与”的全链条可追溯[3]。

1.3 “两证合一”成效

到2020年10月底,全县已办理营业执照且目前有正常经营的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233家,实际纳入追溯平台管理231家,主体参与率99.1%;全县种植1.33 hm2和畜禽养殖50头以上散户累计275家,33户散户试行合格证制度,散户参与率12%。开具合格证/追溯凭证4 482张,其中生产主体使用合格证/追溯凭证4 493张,散户开具统一印制合格证89张,累计农产品4 855.15 t。

2 “两证合一”主要做法

2.1 出台规章,法制保障

2017年福建省出台《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规定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的生产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牲畜屠宰厂(场)实施安全信息追溯管理的法律义务,明确了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实施一品一码追溯管理的类别和省、市、县各级市场、农业、海洋与渔业、粮食、林业、经信等行政主管部门法律责任,为全省实施“两证合一”奠定了法律基础和违法处罚依据。

2.2 建立机制,强化落实

根据福建省政府办公厅《福建省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福建省食药监局联合省农业厅、渔业厅印发《关于建立实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制度的通知》。对食用农产品品类和省内外、进口食用农产品的入市追溯凭证及准入后销售环节的追溯凭证样式进行规范,构建“农业与渔业部门管开具、市场监管查验”的衔接机制。宁化县政府将“两证合一”推进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并列入县、乡政府绩效考核内容,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五查月通报”工作机制。即“线上巡查、现场稽查、调研抽查、执法检查、市场倒查”的“五查”和每月一通报工作机制,落实生产主体责任。实行联合激励与惩戒机制,把农产品生产主体出具合格证/追溯凭证作为农产品优质品牌推选、认证、农业展会参展、开具动物检疫合格证前置条件。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凡是不符合质量安全要求农产品或不出证被通报批评的主体,根据情节纳入“黑名单”管理,实行重点监控。

2.3 调查摸底,培训指导

一是组织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和村协管员对全县农产品生产主体全面摸底核实,将遗漏主体纳入平台管理,实行动态管理;二是对纳入平台主体根据不同情况采取集中培训+分片培训并采取一对一指导方式,确保每个主体掌握赋码或开证操作。

3 “两证合一”推进难点

宁化县食用农产品“两证合一”推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规模生产主体基本能自主开具合格证/追溯凭证,但在推进过程中还是遇到一些难题。

3.1 倒逼机制未形成影响出证赋码

全县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99%以上已纳入福建省追溯平台管理,但在产品出证赋码上,规模大的主体受激励奖惩机制作用,不论市场需要与否都主动出证,其他主体若无市场索证需要则不自主开证。目前,全省28个重点批发市场和大中型商超严控准入,而普通集贸市场受条件等限制,市场经营主体未严格落实合格证/追溯凭证查验和登记要求。

3.2 各地推进不均衡影响工作开展

部分省市对合格证/追溯凭证制度不作要求,市场流通环节的主管部门对经营主体落实合格证/追溯凭证监管不到位,市场流通经营企业未主动索取食用农产品合格证。

3.3 交易方式多样化影响交易管控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出现电商直销、直播带货、微商代购、观光采摘、订单农业等新型交易方式,给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带来困难。

3.4 客观条件受限制增加推广难度

宁化县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辖区内生产经营主体规模小、集约化程度低、从业者老龄化、农民文化程度低,合格证/追溯凭证制度难度大,以及赋码农产品优势未完全体现且增加生产成本。《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只对“一品一码”进行规定,合格证处罚执行难。消费者习惯用品相、气味来判断食用农产品的优劣,不在意农产品是否附有合格证,没有索证要求,难以促进生产主体主动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

4 推进“两证合一”建议

4.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之际,将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写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把使用合格证作为食用农产品入市的法定要求,把合格证作为食用农产品准出准入的必备项。农业农村和市场监管部门强化监管和执法力度,生产、消费两头着力[2]。修订《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增加合格证制度条款,使其更具操作性。

4.2 严把市场准入关口

严把市场准入关口,倒逼生产者出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是落实食用农产品安全入市最行之有效的手段。在国家层面由农业农村部和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相关文件,明确农业和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和执法手段。农业部门负责生产主体生产过程至进入批发市前合格证/追溯凭证的监管,市场监管部门严格督促食用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农贸市场和产供直销的商场超市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准入制度。粮食部门严格督促粮食收贮环节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准入,加大查处力度,全力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市场准入管理。县级以创建食品安全社会共建示范县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为契机,政府加大投入,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督促好本行政区域内各部门所承担的合格证准出与准入职责,全力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

4.3 持续加大宣传培训

在县域主要路口、乡镇公路和农贸市场、社区等醒目位置张贴有关食用农产品“两证合一”制度标语标识。利用12316平台、电视台、智慧宁化等新闻媒体集中报道“两证合一”的主要进展和创新做法,多种途径宣传,加强对农业生产者和广大消费者的宣传教育,提高生产者开具合格证和消费者查验合格证意识。调整培训方式,采取乡镇、村监管骨干人员传帮带培训,再由骨干人员入户入企培训一对一指导,易于快速全面推广。

4.4 严把线上交易审查

明确生产者、销售方、第三方平台以及代言人等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责任,在农产品生产者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基础上,市场监管部门和工信部门严格督促第三方平台和销售方,严格审查生产者资质,确保无证不得线上交易。同时,要加快设立适应网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确保各方的责任义务有法可依。

4.5 创建品牌示范效益

组织做好农产品产销对接和优质农产品参加绿博会、林博会、丰收节等参展和典型品牌效益示范宣传,通过抓品牌创建示范,提升产品附加值,体现优质优价,提高生产主体采用合格证/追溯凭证积极性。

4.6 同步推进合格证制度

农业流通是全国性的,各地统筹同步推进合格证制度,合格证使用范围要覆盖所有入市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和所有食用农产品品类。在全国试行基础上选取一套最简便适用的统一合格证具体样式、打印方式及追溯二维码、条形码,规范农产品带证上市要求,便于消费者识别。加强国家追溯平台与各省追溯系统对接,全国追溯数据互联互通,实现全国农产品质量信息化监管一盘棋。

4.7 完善“两证合一”并行系统

对现有追溯并行系统软件进行提升改进。一是增加农产品收储运经纪人合格证开具子系统[3],解决农产品收购主体合格证/追溯凭证开具;二是增加生产主体在购买农资、收购农产品时凭手机扫码即可完成购买信息自动上传到平台、产品入市销售时手机扫码自主开证等功能,为生产者提供便于操作的小程序,解决生产主体年龄大、文化程度低、操作困难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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