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破格提拔制度实践应贯彻“三严”原则
2020-12-17方莉吴波
方莉 吴波
摘 要:基于一段时间以来党的干部队伍出现严重腐败现象的深刻体察、对“破格”和“潜规则”一致性的简单理解以及政治生态的修复依然任重道远的总体判断,干部破格提拔一直是一个争议较大的话题。如何让破格真正呈现出它应有的积极意义,是新时代党的干部队伍建设制度完善和实践必须面对的重大现实课题。破格制度实践应遵循和贯彻严用、严格、严督的基本原则。社会主义接班人建设的问题,关键不在于要不要破格,而在于如何发现。
关键词:破格:制度:全面从严治党
中圖分类号:D26
文献标识码:A
DOI:10. 19881/j. cnki. 10063676. 2020. 11. 05
干部队伍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环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的干部队伍建设制度逐渐趋于完善。众所周知,干部的选拔任用尤其是破格提拔一向是人们关心的热点话题。如何让破格真正呈现出它应有的积极意义,是新时代党的干部队伍建设制度完善和实践面临的一个重大现实课题。
一、破格提拔争议的三重原因
甘罗早,子牙迟,破格提拔,古已有之。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不同历史时期,破格提拔干部并不鲜见,这一实践在革命战争年代尤其突出。邓小平曾说:“一九二七年底,我第一次当中央秘书长时二十三岁,也是大官啦,啥也不懂,也可以呀!”[1]总体上,破格提拔在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上,具有十分重要的激励作用,这也是不同历史时期党一直坚持使用这一政策的重要原因。
一段时间以来,基于干部选拔任用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而引发的关于破格提拔的争论一直没有停止过。2019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这是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建设的一个重要成果。关于破格提拔的问题再次引发广泛热议,反映了广大党员群众对这个问题的高度关注。
首先,这一关注是基于对党的干部队伍出现严重腐败现象的深刻体察。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中“老虎”和“苍蝇”如此之多,和少数地方和单位干部队伍建设中“排优机制”和“择劣机制”交互作用密切相关,这是导致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被严重削弱的重要原因。尽管关于破格提拔干部的相关制度不断趋于完善,但是,在有的地方和单位,民主集中制遭到严重破坏,选人用人任人唯贤的基本原则往往只停留于纸面和口头上,“劣币驱逐良币”的“逆向淘汰”现象屡见不鲜,在腐败干部队中,就有一些是破格提拔的。不少人担心,即使不使用破格政策都难以阻遏任人唯亲,一旦破格展开,就可能会为任人唯亲打开更为便利的大门。
其次,这一关注是基于对“破格”和“潜规则”一致性的简单理解。这种理解虽然有一定的片面性,但之所以在今天拥有一定的社会基础,主要还是实践中的问题在意识层面的具体反映。破格提拔被滥用的情况并不少见,在有的地方和单位破格的标准往往刚性不足、弹性有余,禁不起简单的推敲,有的破格标准甚至达到量身定做的地步,“破格”成为干部使用上“潜规则”的专属工具,极大地伤害了其公信力,进而弱化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有的基层干部抱怨:“干得再好,上面没人也没有用”“想提拔谁,总能找到个说法。不想提拔谁,也总能找到个说法”。在少数地方和单位,有的优秀干部不仅难以通过业绩和贡献得到应有的激励,反而被边缘化,在不同程度上挫伤了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最后,这一关注是基于政治生态的修复依然任重道远的总体判断。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实践,是党以前所未有的认真态度开展的一场自我革命。一方面,这场刀刃向内的伟大斗争虽然取得了决定性胜利,但还没有取得最后胜利;另一方面,市场经济和长期执政的考验是长期的,这决定了全面从严治党的长期性。政治生态虽然得到强有力的修复,但没有达到实质性改善的状态,距离海晏河清仍然有相当长的距离。毁易成难,政治生态的修复和自然生态的修复一样,绝非一蹴而就,需要长时间努力,久久为功。在有的地方和单位政治生态尚没有得到较大改善的情况下,不少人担心,破格提拔干部的实践有可能存在很大的风险,不利于政治生态的修复。
关于破格争议中隐含的种种担忧,折射出有的地方和单位“官场有逻辑”转变为“官场无逻辑”这一突出问题。个别地方和单位破格最终演变为出格,确实给破格政策的实践敲响了警钟,提出了深化对破格政策认识的现实课题。
二、坚持破格“三严”原则
一般而言,选任干部工作的破格主要是指,对于特别优秀的干部和工作特别需要的岗位,要纠正唯选票、唯考分、唯工龄、唯台阶等用人观念和既定政策,破除干部选拔任用中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让“不拘一格降人才”的口号切实落地。从这个意义上,破格政策的运用,是新时代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坚持积极探索的态度,不能因噎废食。如何让破格的积极意义呈现出来,让破格的常识回归现实生活,至少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破格必须严用
所谓严用即慎用,为什么要慎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理想信念坚定,是好干部第一位的标准,是不是好干部首先就要看这一条。不过,这一条的识别和判断在和平建设年代不再像革命战争年代那么直接而鲜明,已经变得异常复杂艰难,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革命战争年代,检验一个干部理想信念坚定不坚定,就看他能不能为党和人民事业舍生忘死,能不能冲锋号一响立即冲上去,这样的检验很直接。和平建设时期,生死考验有,但毕竟不多,检验一个干部理想信念是否坚定确实比较难,X光、CT、核磁共振成像也没有办法。”[2]可以说,无论是干部的选拔机制还是干部的磨砺机制和淘汰机制,和平建设时期与革命战争年代都发生了比较大的改变,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党维护自身纯洁性的难度。
在现实生活中,理想信念是否坚定在检验上的复杂性,不仅给那些“官二代”们以可乘之机,也让不少“精致的利己主义者”获得了可乘之机。北京大学钱理群教授在提出“精致的利己主义者”这一概念时说:“在中国的大学里,包括最好的北大、清华,都正在培养一群二十几岁就已经‘老奸巨猾的学生,他们高智商,世俗,老到,善于表演,懂得配合,更善于利用体制达到自己的目的。一旦这些人掌握了权力,拥有了地位,带来的危害比贪官污吏更大!”从个人利益最大化出发,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往往是“伪忠诚”的“两面人”的最主要来源。强调慎用破格,就是最大限度地抑制政治上的“两面人”混进党的干部队伍之中,成为危害党的肌体健康的毒素。因此,在好干部鉴别难度增大的情况下,上级有关部门对于破格请示报告一定要慎之又慎,应坚持尽量少同意,一般不同意的基本立场。
(二)破格必须严格
破格当然不是放松格和去除格,换言之,破格不仅不是“不设门槛”“火箭提拔”,这个格反而是更严的格。对于这个格,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明确规定,可以突破任职资格规定或者越级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干部,或是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别需要。前者是对干部自身的格的要求。什么叫“特别优秀”?《条例》规定:在“政治过硬、德才素质突出、群众公认度高”的基础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关键时刻或者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住考验、表现突出、作出重大贡献;在条件艰苦、环境复杂、基础差的地区或者单位工作实绩突出;在其他岗位上尽职尽责,工作实绩特别显著。”[3]后者是对工作岗位的格的要求。什么叫“工作特别需要”?《条例》规定:“因工作特殊需要破格提拔的干部,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领导班子结构需要或者领导职位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性较强的岗位或者重要专项工作急需的;艰苦边远地区、贫困地区急需引进的。”[4]不能不承认,尽管有关部门作出了越来越具体的规定,但在政策解读和实际操作中,这两个格实际上都有一定的弹性空间,从而给格的判断增加了难度,也留下了一定的制度缝隙,最大的两个问题,一是谁来认定“特别优秀”和“工作特别需要”,二是“特别优秀”和“工作特别需要”如何确认。解决这两个问题的关键,一方面,不在于如何具体对格作出更加细致的阐释,而是应将格的评判权交给普通党员和群众;另一方面,应对领导干部子女与亲属作出不予破格的刚性规定。由此,面对破格提拔干部这个命题,首先需要考虑的,应该是那些长期处于基层一线和艰苦工作岗位的好干部、那些处于“边缘”而不是“中心”被耽误了的好干部。面对他们,就需要在学历、年龄、台阶等硬杠上破格。换言之,今天的破格,最需要做的是“雪中送炭”,而不是“锦上添花”。
(三)破格必须严督
破格意味着重用和厚爱,也意味着严格管理和监督,绝不能一破了之。一是选拔过程要严格监督。选拔程序和基本信息要充分公开,对于将破格当作不遵循原则和规定的挡箭牌,搞暗箱操作和“潜规则”的干部要进行责任追究,进一步完善相关追责制度安排。二是工作过程要严格监督。不只看一时,更要注重平时,动态观察必不可少。有关部门需要经常对破格的干部作出提醒:正是因为你是破格提拔的干部,你要比其他干部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也正是因为你是破格提拔的干部,你要比其他干部更多地付出和更勤勉地工作。三是对于出现问题的干部处罚要罪加一等。对于犯了错误受到党纪国法处理的破格提拔的干部,应有追加的处罚,促成破格提拔的干部战战兢兢、如履薄冰。
三、发现是关键
在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总则》中,“应当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修改为“注重发现和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修改。社会主义接班人建设的问题,关键不在于要不要破格,而在于如何发现。在破格与发现的关系上,发现始终处于优先的地位。“发现”一词的增添,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提出了增强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主动性和自觉性的要求,体现出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鲜明指向,是一个有力的纠偏。
首先,关于“发现”要讨论谁来发现的问题。古人曾说过,“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揭示了发现者的特殊价值。谁来“不拘一格降人才”,这是破格选拔干部的前提性问题。有媒体报道,前几年湖南省查处的违规破格提拔的大多是领导干部子女,“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个别领导干部为子女升迁甚至不惜造假,这种状况从反面说明了发现者的关键性意义。培养造就一代又一代可靠接班人,关涉党的事业薪火相传,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举措。相关部门和领导不仅应增强“四个意识”,以五湖四海的政治胸怀去发现优秀年轻干部,更是应努力探索完善发现机制,将群众推荐、毛遂自荐也纳入发现机制之中,这是在组织工作中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根本要求。
其次,关于“发现”要讨论如何发现的问题。就地方或单位有关领导而言,不仅要看眼前,更要看远方;不仅要观察已知,更要观察未知;不仅要看有无足够的本领,更要看有无优秀的品德;要“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實绩突出的干部”,绝不能提拔那些“领导面前卑躬屈膝、阿谀奉承、溜须拍马,而在下属和群众面前却趾高气扬、盛气凌人、不可一世的人”[5]。在发现之旅中,有关领导需要拓宽发现的路径,切实做到不能让一个好干部“漏网”。
最后,关于“发现”要讨论发现和培养关系的问题。好干部不会自然而然产生,发现必须和培养结合起来。绝大多数年轻干部受过高等教育,思维活跃,勇于创新,但相对缺乏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和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锻炼,有的缺乏基层和在艰苦地方的扎实磨炼。环境可以化人,培养优秀年轻干部的根本在于给他们提供一个良好的政治生态。从这个意义上,只有加强政治生态的建设,才是造就优秀年轻干部的根本之策。
参考文献:
[1]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2]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文章选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北京:党建读物出版社, 2016.
[3]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M].人民日报,2019-03-18 (02).
[4]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M].人民日报,2019-03-18 (02).
[5]习近平。努力造就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J].求是,2019 (02):4-10.
作者简介:方莉,女,1974年生.硕士,研究方向:党的建设。吴波,男,1971年生,博士,研究员,研究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