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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脱贫时代”农村教育精准扶贫如何深入
——一个资源配置视角的分析框架

2020-12-17黄巨臣

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 2020年5期
关键词:资源配置精准目标

黄巨臣

(兰州大学 高等教育研究院, 甘肃 兰州 730000)

一、问题的提出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解决农村贫困问题,先后提出并开展“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等一系列重要思想和举措,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重中之重。随之,国家加大了对农村贫困地区的资源投入和扶持,2013年至2019年中央财政安排的专项扶贫资金从394亿元增加至1 260.95亿元,累计投入达5 143.9亿元[1]。同时,大规模的扶贫项目、扶贫人员、扶贫技术,以及相应的配套资源都被直接输入至贫困县、贫困村和贫困户。围绕着以“资源配置”为核心的扶贫运作网络和逻辑已经生成。教育精准扶贫资源配置的合理与否不仅对农村地区的贫困群体、脱贫群体乃至处于贫困边缘地带个体的生存与发展意义重大,而且为后续形成教育精准脱贫、乡村振兴战略与全面小康社会的相互衔接、支撑和协同格局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

事实上,在2020年进入“后脱贫时代”的农村贫困问题特征已经发生了实质上的总体性转变,绝对贫困转向相对贫困、一维贫困转向多维贫困、生存性贫困转型发展性贫困、原发性贫困转向次生性贫困等成为新的常态[2]。在这样的时代背景和条件下,教育精准扶贫治理面临着新的社会环境和挑战,增加了教育扶贫资源配置的难度和风险,也由此产生了新的扶贫治理诉求。所以,“农村教育精准扶贫如何深入”是当前所要考虑的首要问题,而教育精准扶贫开展过程中资源配置问题应当得到足够的重视和关注。总的来看,国内学者对农村扶贫资源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在背景和意义层面,孙迎联和向勇以为,农村贫困地区的扶贫资源分配既要符合“后脱贫时代”减贫效果的可持续性,还要考虑到配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大背景[3];郑宝华指出,精准帮扶的重要意义和价值在于实现资源的精准配置,让农村贫困群体成为真正的获益者[4]。在原则和逻辑层面,吴高辉认为,农村精准扶贫资源配置要遵循机会公平、程序公平和结果公平的三大原则,以保证资源的有效使用[5];周冬梅基于实地调查的情况指出,农村精准扶贫资源在配置过程中受到资源的项目化和执行科层化等逻辑的影响[6]。在问题与风险层面,郭劲光和俎邵静指出,当前农村精准扶贫资源配置的最大问题是扶贫资源边际效益递减,资源配置低效,呈现出“内卷化”的风险[7]。此外,还有部分学者提出了一些解决农村扶贫资源配置问题的方式和路径,但尚未达成基本的共识,不少内容还有待商榷和验证。前人成果为本文聚焦于农村教育精准扶贫资源配置问题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借鉴,但以往研究还存在以下不足和拓展空间:一方面,学者们主要探讨了农村各领域扶贫资源配置的问题,而对在“后脱贫时代”情境下教育类扶贫资源配置的研究还几乎没有涉及。教育类扶贫资源配置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和复杂性,难以用一般性的逻辑、机理来解释和分析。另一方面,“资源配置”作为农村教育精准扶贫的重要核心议题,现有研究以及研究视角都还较为单薄,几乎未将影响和形塑农村教育精准扶贫过程中资源使用重点和方向的资源配置目标、方式、能力等要素进行整合调适,从整体的视角对其开展研究。

有鉴于此,为深入了解和把握“后脱贫时代”农村教育精准扶贫过程中资源配置所呈现出的时代特征、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困境,以及解决的有效路径等内容,本文把“后脱贫时代” 、“农村教育精准扶贫”与“资源配置”作为研究的整体来加以考察,并基于资源配置视角尝试构建一个“目标—方式—能力”综合性的分析框架。

二、目标、方式、能力:一个资源配置视角的整合性分析框架

农村教育精准扶贫是一个兼具政治性、经济性和社会性的扶贫治理过程,其资源的配置既与国家政治战略目标紧密相关,又受到经济分配规则方式的影响,还与社会治理能力水平存在关联。议题内容和关注核心的跨领域性决定了研究视角的跨学科性。对“‘后脱贫时代’农村教育精准扶贫如何深入”的研究,除了要从教育学切入外,还要综合借鉴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等学科的知识和方法。实际上,本文进行的是一个跨学科的研究。从经济学角度出发,研究稀缺资源如何配置和使用是该学科最重要的议题。其中,选择何种方式对资源配置的结果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8]。在政治学看来,社会中各类资源的配置均不同程度地受到政治逻辑的统摄,必须要考虑到权力和公共目标的影响[9]。而从社会学等学科视角看,资源配置过程及其效果不仅与配置的目标和方式有关,配置主体的能力也是不能忽视的因素[10]。综合来看,农村场域中教育精准扶贫的“资源配置”是一个随具体环境转换而动态变化的过程,影响和决定教育扶贫资源配置重点、内容、方向及效果的要素主要包括:配置目标、配置方式与配置能力。作为核心的要素,配置目标、配置方式、配置能力三者之间既存在着内在的本质勾连,又依照各自逻辑相对独立地存在。其中,每一个要素本身都是囊括丰富内容的完整机制,其改变经常也会引起其他要素的变动,进而影响资源的整体配置。在具体实践中,农村教育精准扶贫资源的配置受到公共扶贫政策目标、乡村资源传统分配惯习及执行结构主体能力等影响,各种各样的资源配置行为和结果正是这些因素综合作用的产物。故此,上述几个要素对于理解和分析农村教育精准扶贫资源配置议题具有学理自洽性和解释力。

1. 目标是决定资源配置方向的基本指引

目标决定着资源配置的基本方向。农村中教育精准扶贫资源的配置是在不同层级政策意图和差异性的扶贫需求中开展的,蕴含着政治、经济、社会等多重目标:首先是政治目标。与我国社会政策的总体目标一样,教育精准扶贫资源配置的目标是要解决农村贫困问题和因贫困引发的相关基层矛盾,以“维护当前社会稳定……为政治体制的长期稳定和社会的长治久安奠定重要的基础”[11]。其次是经济目标。农村教育精准扶贫资源配置作为一种社会公共资源在农村贫困群体中的再分配形式和手段,所以经济性和效率性是构成资源配置绩效标准的重要目标,“扶贫工作的绩效将影响和制约贫困地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12]。因此,实现对教育精准扶贫资源的高效合理配置成为“后脱贫时代”扶贫工作的重要共识。最后是社会目标。在“乡村振兴”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等目标的指引下,农村教育精准扶贫是党和国家强化了以改善和保障民生为核心的社会建设,通过制度安排和环境创设将资源配置目标定位在向农村地区的贫困个人和家庭提供教育公共服务和保障,“积极解决教育资源配置的失衡”[13],从而促进了社会的公平、公正与和谐。当然,这几种资源配置的目标之间也存在关联性或交叉性,且资源配置目标的差异性也影响甚至决定着此类资源配置的方式乃至能力。由此,对农村教育精准扶贫资源配置目标的类型化区分,是开展后续研究的前提条件。

2. 方式是主导资源配置行为的模式选择

资源配置方式是指“资源配置的形式和方法,也就是选择怎样的形式和方法来配置资源”[14]。“方式”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集中表现为自身所具有的工具与手段功能。教育扶贫资源配置的执行者会依据目标指向的差异、行政控制的强弱和配套条件的多寡形成不同的配置方式。在农村教育扶贫的现实图景中,上级政府与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与农村基层政权之间的边界和关系因资源配置的需要而处在动态的变化之中。这也决定了在不同的情况下正式的与非正式的资源配置方式经常会被替代性或组合性地选择使用。不同方式会带来不同的配置技术和效率,这也是其发挥功用的现实反映与逻辑过程。通常而言,按照执行权力和关系规则的不同,可以把资源配置方式分为:正式和非正式两种。正式的资源配置是指政府等主体“为了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必要采取一系列的手段”,包括法律手段、行政手段等[15]。非正式资源配置则是“人们在各种非正式场合形成的能给行为主体带来多方面的社会需要满足的互利合作”[16],多发生在乡镇一级政府与地方企业、农村基层政权与乡村精英之间。不论是哪一种形式,为了能够更好地适应农村社会的关系网络结构,教育扶贫资源的配置方式或多或少地均会通过吸纳“在地化的社会传统”[17],将国家政策意图和行政任务有效嵌入到地方的“支持网络”中[18],以最大程度获得农村社会中各方力量的配合与协助。

3. 能力是影响资源配置水平的关键变量

资源配置能力指“要素资源存在状况与配置方式及其在资源配置过程中所具有的功能与效应”[19]。事实上,这个经济学角度的定义抓住了基本要点,但却不够全面。在农村教育精准扶贫过程中,资源配置能力作为特定地区贫困问题治理的关键“变量”,它并非自发地发挥作用,在隐性运作到显性释放之间还存在着复杂的内容构成及其运转。换言之,此处的资源配置能力是一个内含社会学、政治学等意义上多种能力的复合体,依据与资源配置活动的关联方式和影响程度,可以被分为国家能力、社会能力、市场能力与个体能力。所谓的国家能力就是“国家在遭遇……或者是面临不利的社会经济环境的情况下实施官方目标的能力”[20],是以政府(中央、地方)、村“两委”基层政权等为代表作用于教育精准扶贫资源配置的力量,具体指向官方主体的领导力、组织力和执行力;社会的、市场的与个体的能力则分别对应第三方社会组织、市场企业和农村贫困者的需求表达力和参与力。这几种能力既彼此区别又相互关联,当它们以一种协同合作形式来“渗入社会、调节社会关系、提取资源,以特定方式配置或运用资源”时[21],能力对教育扶贫资源配置作用发挥的有效性程度是最大化的。在教育扶贫资源总量投入有限的情况下,配置能力越强意味着将稀缺资源转化为满足贫困者教育需求的程度越高。因此,从资源配置能力维度出发进行考察,就必须强调不同能力之间形成良好协同合作的重要性。

以上要素组成一套概念性整合框架(见图1),它的配置目标、配置方式与配置能力是分析农村教育精准扶贫资源配置问题的核心单元和重要维度。基于跨学科知识的整合,从不同方面的切入研究,有助于研究者以一种兼具技术性与思维性、理论性与实践性的认知图式来解释、分析和探讨农村教育精准扶贫在“后脱贫时代”所呈现的资源配置特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可能的解决路径,最终推进教育精准扶贫事业在农村地区的可持续深入。

图1 一个资源配置视角的整合性分析框架

三、“后脱贫时代”农村教育精准扶贫资源配置多元特征

为了更好地探讨在“后脱贫时代”中“农村教育精准扶贫如何深入推进”的议题,有必要根据目前的实际扶贫情况对其特征做一个综合性的分析和归纳。但需要指出的是,这些特征更多的是着眼于反映当下的现实,以思考和展望未来发展。总体来看,当前资源配置的关键性要素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所要求的“快、准、稳”仍然存在一定程度的契合性,资源配置的目标重点凸显了“快”的效率化导向,资源配置的方式聚焦于“准”的精准化把控,而资源配置的能力则致力于形成“稳”的全面化引领。

1. 实效化导向:“后脱贫时代”农村教育精准扶贫资源的配置目标

“后脱贫时代”,国家对农村贫困地区增强了大规模资源输入的力度。在教育精准扶贫作为减贫脱贫、巩固扶贫成果和衔接乡村振兴的途径上,资源的配置及其目标完成情况起到关键作用。从资源的属性和用途来看,国家投入的农村教育精准扶贫资源具有明显的公共性和保障性特征,这也给地方政府和农村基层政权支配资源提供了合理化依据。理论上,以政府为主体的行政性支配导向社会公共利益的范畴和目标,其最大优势在于,可以借助国家科层体系中的强制性和穿透性权力来高度整合和动员各类要素,以确保教育扶贫资源的快速配置。在政治经济学的复合意义上,政府配置教育扶贫资源还意味着中央政府将归属公共事务性质的管控权、一定范围的自由裁量权,以及对应的政绩激励许诺赋予了下级地方政府[22]。如此一来,地方政府官员、村干部等在充分利用上级政府转移的权力来开展资源配置的同时,既要实现经济目标的效率性,还要追求最大化的政治扶贫绩效。为了更快地实现这些目标,农村教育精准扶贫资源的配置总体目标发展出了“以效率化为导向”的执行和评价体系。长久以来,这种效率化的目标导向,既是地方政府进行制度创新的重要诱因,也是刺激农村基层政权及其精英代理人贯彻国家扶贫政策意图的直接动力。在此,有一个不能忽视的事实是:随着政府职能重心从单纯发展地方经济转向重视公共服务和民生保障领域,“以效率化为特征”的工具主义理性化目标也容易遮蔽不可测量的部分需求。

2. 精准化把控:“后脱贫时代”农村教育精准扶贫资源的配置方式

与传统的粗放扶贫方式不同,精准化的资源配置方式指向某个具体的扶贫领域和环节,与国家所要求的“精准识别”“精准扶助””精准管理”存在契合性,这在地方政府、乡村基层政权,乃至农村贫困群体看来都是最适合的资源配置手段。从社会学的角度看,在某种程度上对教育扶贫资源配置的精准化把控代表着国家权力话语在农村场域中所象征的崇高地位,它既能利用自身的技术和方法来实现教育扶贫资源配置的多重目标,还能通过对村干部和贫困群体的高度动员来巩固国家在农村基层社会的控制能力。特别是,教育精准扶贫依据贫困人口数和贫困程度,将村庄中符合教育扶贫标准的贫困家庭及其子女纳入对应的等级,来进行差异化的资源分配。由此,也极大地提升了资源配置方式服务农村基层的精准性和治理能力。在中国广大农村地区,并没有出现贫困者因缺乏食物而濒临死亡的情况,所以教育精准扶贫对大多数农村贫困个体而言更多的是一种知识和技能的援助,其资源配置方式主要是“通过教育安排和教育投资来提高农村受教育者的知识文化水平和专门职业技能”[23]。即便在这一过程中,教育类扶贫经常嵌入在经济扶贫之中,带有物质性资源的资助,但因教育而带来的个体身份转变和社会地位提升才是贫困者所追求的根本目标。可见,教育扶贫资源配置方式的精准化是立足于农村特定贫困群体生存能力和发展机会现实需求的,在维持了乡村扶贫资源配置格局动态平衡的同时,又提升了贫困者打破代际贫困循环的能力。

3. 全面化引领:“后脱贫时代”农村教育精准扶贫资源的配置能力

在某种程度上,能力的全面化和引领性意味着资源配置的合理化与有效性,其根植于农村特定的社会关系和结构之中,并为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服务,赋予了它强大的正当性力量和合理性意义。农村教育精准扶贫资源配置能力的全面引领是一个高度政治化和行政化的结果,当然也伴随着一定程度的民主化过程。为了在2020年完成农村全部人口脱贫的政治任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政府投入大量的财力、人力和物力等资源来确保扶贫工作的如期进行,凭借前期的建档立卡和贫困户数据库的建立,政府可以快速识别和确定扶贫的对象,并通过市场企业和第三方组织的帮助将资源配置的范围和形式与具体的贫困户教育需求联系在一起。在此基础上,正式的领导者、管理者(政府部门)和非正式的执行者、参与者(地方企业、乡村能人等)作为扶贫主体。他们的行为和活动覆盖了教育相关资源配置的方方面面,也由此产生了一种具有普遍性的治理能力。这种能力与国家历来主张的构建整体性扶贫治理体系是兼容的。以强化关注教育精准扶贫资源配置的内容为着力点,借由“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乡村两委/精英—其他主体力量”共同塑造这种能力。通过下发、宣传和推广与扶贫资源配置所匹配的适用性政策话语和概念,可以为能力的广泛使用和权威引领提供合乎农村贫困群体期待的解释。并且,地方政府官员、驻村干部、村干部等通过入户调查家庭的贫困程度和借助其他第三方社会组织、企业公司等所对应提供的教育扶助,以此来分配入学名额、教育培训补助等资源[24],在此过程中所展现的能力事实上已经在重新调整并渗入农村资源分配的模式及与之相连的各项教育权利之中。

四、“后脱贫时代”农村教育精准扶贫多重困境:以“资源配置”为中心的案例呈现

总体而言,“后脱贫时代”农村教育精准扶贫的资源配置在2020年已基本实现了配置目标的效率化、配置方式的精准化和配置能力的全面化,在一定程度上回应和满足了农村贫困群体的教育以及与之相关的需求。然而,在农村教育精准扶贫资源配置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不可忽视的问题和困境,需要结合典型案例的分析,以更好地考察和探究。

1. 锁定效应:农村教育精准扶贫资源配置目标的“指标化”

教育精准扶贫资源是现阶段为实现农村贫困人口知识脱贫和技能脱贫目标而投入的特定资金、项目、技术、图书、培训及人员等要素。因此,资源的配置与教育扶贫项目或计划的规划、实施、管理以及验收等紧密相关。在教育扶贫资源的配置过程中,涉及计划编制、人员安排、指标分解、任务传达、项目下乡及配套措施跟进等环节,每一个环节都有相应的目标要求。为了快速完成上级政治任务和扶贫考核要求,地方政府官员、驻村干部、村“两委”干部等通常习惯于将事关价值与关怀的扶贫政策设计简约化为可用数字指标来加以计算的工作目标。但“借助数字化的技术手段转化成了众多的考核指标”,虽然能够“契合政府追求最大政绩的偏好”[25],彰显官员在任期间短期化、外显化的扶贫治理绩效,也容易使得资源配置的效果演变为形式上的指标考核绩效。更进一步来看,会促使管理者和执行者“对需要长期投入、效果外显度低,甚至有一定不确定性的”教育扶贫治理领域工作缺乏必要的积极性[26],只愿在形式指标上花大力气解决外部问题,而不愿付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深入内部问题,在浅尝辄止后便停滞不前。贫困治理进程被固定在较低水平层面,从而造成了农村教育精准扶贫资源配置目标指标化后的“锁定效应”。

例如案例一:资源配置的“指标“现象。

近年来,农村教育精准扶贫已经成为基层政府的重要工作和政治任务。围绕着教育扶贫资源投入、使用、管理及评价等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成熟的运作机制。在2020年脱贫攻坚战时间节点日益逼近的情况下,有教育扶贫任务的各级政府部门及人员均在全力开展工作。“然而,在这个过程中,一些地方的扶贫工作却出现了跑偏倾向,特别是在扶贫投入方面,随意下任务、胡乱定指标”现象正在蔓延[27]。在一些县区,教育扶贫资源配置工作“采取能恰好满足评估指标的扶贫措施,即按照指标来脱贫,在稳定脱贫及如何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方面思考不够……选择自身处于相对优势、易见成效的点进行帮扶,树立政绩”[28]。一些基层干部甚至认为:“不管结果怎么样, 总之这个工作是做了,任务完成了,考核就有分数了。”[29]

可见,片面追求经济效率和政治政绩目标,“扶贫指标”异化为了形式主义的“指标扶贫”。

2. 黏滞效应:农村教育精准扶贫资源配置方式的“刚性化”

与自然资源有所不同,具有公共属性的教育扶贫资源所包含的各类内容要素,显然更复杂和多样,因此很难在法律层面像对自然资源配置一样做出行政许可法的限定。故此,在我国扶贫实践中,行政审核和行政批准等行政性手段贯穿了教育精准扶贫资源配置的整个过程,成为最常用的标配手段。政府对输入农村地区的教育扶贫资源进行高度管控,资源的分配、使用和管理始终处于行政支配的状态,通过科层官僚体系中的层级命令传达和任务安排来配置资源,以保证整个流程的可控性和稳定性,是政府部门首要考虑的问题。由政府主导并控制的教育扶贫资源配置方式及其技术规定了谁能参与、参与的标准与参与的程度,有时候出于部门或个人的利益考量,以政府权力为背景的资源配置方式更倾向于采用保守的行政手段来调节各方利益,以达到“资源配置的象征性平衡”。也正因如此,以政府为主的过度刚性化配置方式,在某种程度上减缓和阻碍了其他柔性扶贫方式的介入和有效性发挥,产生了“黏滞效应”。显然,这种资源配置方式所附带的规则、技术和方法确实能够在短时间内迅速完成政治任务和目标,帮助政府官员实现预期绩效,但深嵌于等级分明的科层管理结构中,行政性资源配置方式所偏好的“强制“和“稳定”,往往表现出权力的高度集中,而权力的过分集中又总是与寻租和腐败有着密切联系,容易跌入权力失序所致的“贫穷陷阱”[30]。

例如案例二:资源配置的“官僚”现象。

从教育精准扶贫在农村社会开展的路径来看,其资源的配置高度依赖于政府的自上而下刚性手段。在决战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为了保证教育扶贫各项资源的“精准分配”、“精准到户”和“精准到人”,扶贫资源配置的各项权力往往高度集中于某个政府部门或个人,加上缺乏有力监督,由此就容易引发寻租腐败等问题。例如,广东某地方村干部利用教育扶贫职务之便,“通过篡改两户扶贫手册复印件的内容,违规领取教育补助资金”[31];浙江温州地区某中心学校领导直接以虚开发票形式贪污包括“国家营养餐计划”对贫困学生补助在内的扶贫款[32]。

显然,农村教育精准扶贫资源配置方式的刚性化是官僚制工具理性权力治理的典型表现。

3. 排斥效应:农村教育扶贫资源配置能力的“碎片化”

与其他国家一样,我国农村偏远地区的贫困治理承受着“碎片化治理带来的一系列问题”[33]。尤其是,“后脱贫时代”的扶贫政策目标变得更为聚焦和紧迫,以实现农村贫困人口脱贫为重点的教育扶贫项目和计划不断被提上议程,日益增多的政府部门、市场企业、第三方社会组织等都开始介入具体的执行进程,使得扶贫资源配置的碎片化还以不同扶贫主体之间能力的分散化来显现出来[34]。实际上,教育扶贫资源配置能力碎片化还会带来意想不到的“排斥效应”:一是在纵向水平层面,主要是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省、市、县、乡镇)、农村基层政权(村支委和村委会)这三者之间的权责分歧。通过对教育扶贫资源配置过程的观察,在“上级政府→下级政府”“地方政府→村庄基层政权”进行权力下放和转移中,由于提供方与接受方在扶贫角色、职责、作用上的差异,各方在资源配置中往往存在权责分歧而各自为政、互相排斥。二是在横向水平层面,则表现为地方政府与市场企业、第三方社会组织、农村贫困群体之间的合作不畅。在教育扶贫活动中,政府围绕教育精准扶贫资源分配、使用和管理而形成的一系列宏观制度安排与微观政策要求,既没有为市场企业、第三方志愿服务组织的介入提供空间,也未对各方合作情形进行规定和保障,无法对各方主体能力进行统筹整合。“‘碎片化’已成为社会力量参与精准扶贫的实践困境”[35]。

例如案例三:资源配置的“碎片”现象。

作为一项涉及对象广、范围深、难度大的全国系统性工程,要实现农村教育精准扶贫资源的合理化使用还在于配置主体能力的有效发挥。由于农村贫困问题和现象的多样性与复杂性,当前一些地区教育扶贫资源配置主体及其能力未能形成合力,且资源分散的问题仍然突出。山西省委副书记楼阳生在吕梁市各县、村调研时发现,在中小学教育和职业教育等阶段的教育扶贫中政策、资金等资源的配置存在“碎片化”问题[36]。在我国其他地区,教育扶贫资源配置的主体“如在参与效度上尚未形成合力,帮扶质量和水平有待提升”,而“各种帮扶资源有待整合,‘碎片化’现象突出,包括政策分散、管理分散、资金分散、项目分散、队伍分散、对象分散、宣传分散等”[37]。

事实上,农村中教育精准扶贫资源配置能力“碎片化”所带来的影响不仅是阻碍了市场企业、第三方社会组织以及农民的有效参与,还会消解农村贫困群体的基本权利和发展机会。

五、“后脱贫时代”农村教育精准扶贫的持续推进路径

实际上,“后脱贫时代”农村教育精准扶贫持续推进过程即是围绕以“扶贫资源配置”为中心的解决现存问题的过程。在新的历史时期和背景下,教育精准扶贫工作的开展、资源配置治理策略的选择,只有根据农村具体的教育扶贫资源配置所呈现出的多元特征和存在的多种问题,从与资源配置紧密相关的目标、方式与能力要素出发开展探讨,才可能提出整体性的有效解决路径。

1. 以目标契合为追求,构建利益一致的价值共识

农村教育精准扶贫的资源配置承载着政治、经济、社会等多重目标和价值,过度追求政治绩效和经济效率已然削弱和淡化了以公共利益为旨归的社会目标。显然,与以往的扶贫任务相比,当前的教育精准扶贫需要直面农村社会中地方政府官员、驻村干部、村“两委”干部、贫困家庭等不同行动者所关注的迥异利益点。这也意味着在众多差异性目标追求之上要构建符合政治、经济、社会层面一致利益的价值共识。具体说来,要做到以下两点:

一是真正理解并树立“以人为本”的价值共识[38]。“以人为本”是农村教育精准扶贫活动开展的价值基石,契合了时代的发展和国家造福于民的决心。农村贫困的复杂性、多层性和动态性决定了教育精准扶贫目标的多元性,不同的资源配置主体、配置阶段和配置内容对应着不同的目标要求。在以政府管控为中心的格局下,其目标追求在某种程度上更多地表现出一种以满足政治绩效和经济效率为目的的非均衡价值结构。因此,为扭转这一情况,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在资源配置过程中除了关注政治绩效、经济效率之外,还要考虑到社会公平、正义、民主、发展等价值追求,以广大农村贫困群体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减贫脱贫为工作重点,做到所推崇的价值目标取向根植于基层贫困家庭的多样利益和需求,将教育精准扶贫的“以人为本”价值理念转化为各个扶贫行动者普遍接受和共同认可的准则,形成稳固的价值共同体。总之,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应把教育精准扶贫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结合起来,将资源配置中的政治绩效、经济效率追求与农村社会贫困群体的发展结合起来,做到工具性价值与目标性价值的统一。

二是以共识性价值理念引领支配性价值理念。虽然在农村教育精准扶贫资源配置中存在多种价值追求,且政治绩效和经济效率目标经常处于支配性的地位,但强调“以人为本”和“公共利益”的社会目标始终对整体农村扶贫治理方向起到引领的关键作用。故而,不论是在扶贫资源的投入、分配、使用还是管理等方面,都应加强社会目标的“以人为本”和“公共利益”等共识性价值理念的贯彻落实,将其核心要义内化为扶贫治理网络体系中各个相关主体的自觉行为,把资源配置过程与贫困群体实际利益需求衔接起来,倒逼政府转变与优化其职能,重新调整目标的位序,发挥社会目标对政治目标、经济目标的引领和约束作用,以确保共识性价值理念和支配性价值理念得到同时兼顾和重视。

2. 以方式融合为重点,创建刚柔互嵌的平衡模式

长期以来,农村教育精准扶贫资源配置的管理者和执行者执着于运用强制性的行政权力手段,由此引发了诸多意外后果。当前,以政府为主导的过度刚性管理方式所显现出的权力寻租腐败等弊端呼唤着配置手段的改革,从单向的、封闭的刚性管理方式走向“刚性+柔性”相互嵌入的融合方式,即在强调正式的、刚性的行政手段的同时,也要积极采用行之有效的柔性的、非正式的乡村社会资源配置途径。更深一层的含义还在于,要对教育精准扶贫资源配置方式进行规范和监督,以保证资源配置的科学、公开和透明。

一是从刚性方式走向“刚性+柔性”的融合方式。农村教育精准扶贫资源配置的刚性方式,主要是指政府以正式制度规定和安排的手段或途径,它受到各类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认可和保障;而柔性方式更多的是依靠地方乡村传统、群体行为习惯等不易被识别的各种模糊形式。毋庸置疑,政府的刚性资源配置方式是以公共权力为支撑,凭借公共权威在农村社会中的高度认同,对教育扶贫资源配置活动产生强大的稳定作用和影响力,这是中国本土特色制度赋予扶贫行为的内在特征,展现了基层行动者的政治逻辑。随着服务型政府理念的确立和教育精准扶贫社会环境的日益复杂化,为应对外界的压力和多元利益诉求,扶贫资源的配置方式必然要突破单一的刚性化局限,走向与柔性方式相结合的道路[39]。例如,既要有正式严格的政府所认可的扶贫工作规范和途径,也要吸纳那些农村传统所常用的非正式策略。在一些特定情况下,还要根据教育扶贫资源配置目标的需要,同时交叉使用刚性与柔性的方式。

二是规范和监督资源配置方式。从根本上看,农村教育精准扶贫资源配置过程中存在的寻租腐败等问题,其根源主要是对教育资源配置方式及其附带的权力缺乏有效监督。特别是,权力天生对拥有者具有诱惑性[40],于存在众多利益交换可能空间的资源配置中更是如此。故此,对资源配置方式的规范和监督,离不开从以下两方面对权力的制约:其一,建立健全法制建设。由国家司法部门牵头,进行顶层设计,各地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按照要求深入广大农村地区开展教育精准扶贫工作调研,了解扶贫资源配置情况,研究出台适用性的资源配置指导文件,强化对资源配置方式及其附带权力作用对象、范围,以及内容的解释、规定和腐败惩戒措施。其二,推行村庄政务公开。资源配置的规范与监督应提升以村监会为中心的监察能力建设,制定权力清单制度,并搭建“互联网+监督”网络平台,定期公布和报告在教育精准扶贫资源配置中是采用何种方式进行资源分配、依据何种标准对资源进行管理等,以实现全程监督。

3. 以能力整合为核心,搭建多主体协同参与体系

农村教育精准扶贫资源配置能力的“碎片化”既反映出了政府之外其他扶贫力量的参与不足,更表明了政府与市场企业、第三方社会组织乃至农村贫困群体等之间未能形成“组织与个体”“国家与社会”的治理合力,从而在某个阶段或程度上导致了教育精准扶贫的低效化和“内卷化”。在农村教育精准扶贫的现实语境下,解决上述问题的突破口不仅仅是要在制度层面为各方主体的参与提供平台和渠道,更重要的是在深层次上进行多元主体能力的整合。

首先,政府要着眼于教育精准扶贫前期制度设计、中期政策运行,以及后期平台建设,分阶段、分层次构建多主体参与渠道,并在综合考量和平衡各方利益的基础上,通过进一步细化参与规则和要求,让市场企业、社会第三方组织和农村贫困群体等真正参与到扶贫活动中来。尤其是,对于相当一部分长期被排斥在扶贫运作体制之外的农村贫困人口,更要重视他们作为主体的需求和意见[41],确保教育精准扶贫资源的配置始终有最重要的利益相关者积极、全面地介入。其次,推进参与主体的稳定化。在为不同的主体提供参与农村教育精准扶贫资源配置的制度渠道后,政府还需做到持续深化和巩固参与的力度与强度,注重对“地方性知识的尊重和创新”,鼓励“当地群众在他们熟悉的环境中充分地把他们的知识和技能用到发展活动中去”[42],引导参与的市场企业、第三方社会机构等根据自身的组织优势与地方农村的文化传统与关系网络结构特征相结合,以融入资源配置的扶贫实践活动,从而确保不同主体的稳定参与。最后,动态整合多元主体能力。政府应确定不同参与主体在农村教育精准扶贫资源配置中的角色、作用及职责,明晰各自权责,以能力的动态整合为核心,在垂直体系上进行“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省、市、县、乡镇)—农村基层政权”的领导力和执行力的整合;在水平体系上关注对政府、市场企业、第三方社会组织,以及农村贫困群体的调控力、组织力、监督力的整合。同时,政府在能力整合中还要动态地解决操作层面的细节问题,通过谈判、协商、契约等方式实现资源配置中的成本合理分摊、比较优势互补和风险责任共担,真正形成能力整合的扶贫治理体系。

六、结 语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扶贫治理重心的转变,农村教育扶贫事业势必会面临更加严峻的环境与挑战,开展教育精准扶贫问题研究,努力实现资源配置高效化、合理化和科学化,是确保农村教育精准扶贫充分发挥减贫脱贫效用的关键,是2020年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手段,也是保证乡村振兴战略得以持续平稳推进的前提条件。从影响因素的角度可以看出,资源配置的目标、方式与能力遵循对应的运作逻辑,独立或联合地作用于农村教育精准扶贫资源配置的全过程。“后脱贫时代”意义上的农村教育精准扶贫持续深入推进,应是在现实问题和利益需求双导向的引领下,抓住资源配置这一关键问题,基于资源配置的目标、方式、能力的整合性分析框架,找出问题和困境所在,寻求符合中国国情的解决路径。当然,需要指出的是,几乎不存在一个能够一劳永逸解释并解决贫困及其相关问题的概念或分析框架,对农村教育精准扶贫问题的研究将是一个需要长期深耕和探索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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