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县级农业气象服务的问题及对策
2020-12-17朱熠鹏李正丽
陈 松,朱熠鹏,李正丽
(1.贵阳金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贵州 贵阳 550002; 2.贵阳市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中心,贵州 贵阳 550001; 3.贵州省农业科学院 园艺研究所,贵州 贵阳 550006)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农业的发展与气象环境密切相关,农业气象服务在农业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支持作用。早在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就明确提出:“健全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提出:“完善农村基层气象防灾减灾组织体系,开展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直通式气象服务”[1]。随着2018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发布,同年,中国气象局出台了《中国气象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明确了各级气象部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发展的行动纲领和目标[2]。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全面部署,明确提出要建设现代气象为农服务体系,服务稳定粮食产量,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3];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强调了加快建设现代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并提出大力发展智慧气象[4]。乡村振兴背景下,提升气象为农业服务能力,加强农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充分发挥气象科技在农业经济发展中的保障作用,已经成为气象事业发展的重要方向。县级气象部门作为我国气象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近年来在气象为农服务上取得了一定发展,但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亟待解决,以更好地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1 县级农业气象服务存在的问题
1.1 服务渠道不畅
县级农业气象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农村居民,受地区地理环境、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制约,部分农村的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不足,特别是互联网设施较为缺乏,导致农村居民没有较好的渠道接收气象信息。即使能够通过传统的短信形式发布气象信息,也因农村留守人员多为老人和儿童,很难有效进行接收,使气象信息不能切实发挥服务效果。面向广大农村建立覆盖面广、时效性高的气象信息传播渠道,是有效开展县级农业气象服务需要解决的基础性问题。
1.2 气象预报精准度较低
监测预报是气象服务的主要内容。近年来,随着气象预报的手段与技术不断发展,预报准确率也不断提高,但仍然不能有效满足农村生活生产对气象预报服务的需求,特别是对灾害性天气,无法相对准确地确定其发生范围和程度,一些小尺度灾害性天气还存在预报预警不及时的情况[5]。另外,由于对基层农业气象工作的支撑投入不足,农村气象站点建设不足,专业人员缺乏,不仅限制了先进气象预报技术的应用,同时削弱了基层农业气象站点对提高小尺度范围定点气象预报精准度的重要支持作用。
1.3 服务内容和形式单一
随着农业结构调整不断推进,农村经济趋于多元化发展,对农业气象服务的需求也发生显著变化。主要表现在对气象服务产品的需求种类更多、范围更广[6]。实现乡村振兴,需要产业兴旺,因此,除传统的灾害性天气预报服务以外,农民群众更加需要气象服务在促进农村产业发展进而增加自身收入上发挥作用,例如通过气象分析服务为农业产业选择提供依据,指导农产品生产和营销等[7]。整体而言,专门针对农业领域的气象服务目前仍比较缺乏[8],县一级气象服务的形式也相对单一,不能完全满足“三农”发展需求[7],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尚未充分发挥应有的支持作用。
2 县级农业气象服务能力提升对策
2.1 拓宽服务渠道
“直通式”农业气象服务是一种“气象服务产品+服务对象或服务标准+应对技术措施”相结合的专业化、面向农业生产和防灾减灾、直奔田间地头的为农服务模式[1]。为拓宽气象服务渠道、扩大气象信息覆盖面,以该模式为借鉴,对已经实现通网、通水、通气、通路的地区,在传统的农村广播、电视和手机短信的基础上,积极利用微信、QQ、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结合农业气象手机应用程序(APP)等[9]向农民群众推送气象服务信息。为此,需要加强基层农业服务的配套设施建设,改善互联网基础条件,同时加强对农民群众利用新技术接收气象信息的培训。
2.2 发展特色农业气象服务
围绕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现代农业气象服务“两个体系”)建设,充分调研农民群众对气象服务的需求,提供针对性强的农业气象服务产品,提高服务质量。除传统的气象预报外,一是积极开展农业气候可行性论证,完善农作物生产气候区划和农业气象灾害风险区划等,为推进“一县一业”“一村一品”提供决策依据。二是面向农产品营销,提供产地市场和目标市场气象信息服务,提高生产者应对市场波动风险的能力[7]。为此,需要加大气象服务的人、财、物投入,提升基层农业气象站建设,特别是在贫困县增设多要素区域站;建立区域农生产气象适宜指标和主要农业气象灾害指标库,及专家知识库[10],增强气象服务的科技支撑,完善气象监测预警体系;在服务模式上,县级气象部门可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涉农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签订服务协议[7],提供“直通式”定向服务。另外,气象部门应与农业保险相关机构密切合作,为农业保险制定保单方案、理赔指标以及理赔评估认定等提供气象领域的科学依据[7],以促进农业保险发展,更好保护参保对象和保险机构的合法权益。
2.3 完善服务机制
一是加强部门协作,建立联动机制。县气象局可与县农业农村局等农业相关部门签署合作协议,就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防御、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等深化合作,实现数据、人员、技术和设施等方面的资源共享,联合服务农业。二是建立气象服务工作相关规范,制定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并通过加大工作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等方式进行落实,提升气象服务规范化水平。三是完善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县级公共气象服务平台,并积极与省、地级农业气象服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四是建设服务效益评估机制。定期对农业气象服务效益进行评估[10],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作出改进。另外,针对多数农民缺乏自主学习气象防灾减灾知识的意识,气象部门自身要提高服务意识,结合基层农技推广、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等工作,开展气象知识培训,促进农民群众掌握防灾减灾技能[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