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基层农业信息化服务机构现状与思考
2020-12-17谭俊
谭 俊
(湖南农业大学,湖南 长沙 421001)
1 衡东县的基本情况概述
衡东县有“全国产粮大县”的美称,占地1 926 km2,约占湖南省总面积的0.9%,耕地面积为3.3×104hm2,总人口70.02×104人(农业人口62.01×104,非农业人口8.01×104人),全县农林牧渔总产值80.79×108元。衡乐县拥有齐全办公设备与资料信息系统的科技信息中心,信息共享平台将全县里各乡、镇进行统一管理。建立了一个“村村通农业电子商务平台”,从事农业信息管理和技术支持服务,截至2015 年5 月,网站已经发布了160×104条信息,访问量高达300×104次。
2 衡东县农业信息化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
2.1 服务渠道存在率低,信息传播方式落后
农业科技信息服务的对象是广大农民群众,但是农民的的教育未能普及,他们平均文化素质不高,同时农村交通不便,受科技影响小,网络线路建设不完善,电脑等电子信息设备覆盖率较低,群众获取信息繁杂,对应用使用的主动性不强,在获取信息中,接受性不强。现今,广大农村基层传播农业信息的方式落后,每次主要以开会、设培训点、发资料等方式进行信息传播。
2.2 农民对农业信息化认知不足,对信息平台的利用不充分
在政府推进农业科技信息化的同时,农民对于信息的认识不到位,不能很好地利用资源,有农业难题也不会向懂农业技术的人员咨询,守着老一套的做法,不懂得与时俱进。由于传统观念根深蒂固,农民不相信政府的技术能力,但又依赖政府的补贴,有时候收成不好就来找政府;大部分农民只注重眼前利益,不从长远利益去思考和看待农产品市场价值及发展趋势。近年来,湖南各部门为调整农业科技信息服务,配合各部门进行农业科技信息化管理与改造,先后投入重金来扶持农业科技信息发展,支持农民搞持色农业产业,鼓励广大农民努力发展优势产业。但大多数农民在得到一笔资金后,就开始怀疑政府给予的技术支持。
2.3 管理不顺,影响农业信息服务工作的开展
尽管当前我国对农业信息化发展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各部门越来越重视将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于农业领域,有关部门注重信息共享,各种管理措施在农业领域一应俱全。但整体上,农业信息化在宏观层面运作思路不清晰,协调性不能平衡,相应的管理体制不完善,体制也未能真正实施,宏观协调和控制力不强。农业信息化服务管理体制上的多头领导,形成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混乱局面,这就很难发挥农业信息化管理层的领导性功能。追究问题根源,主要出现在农业信息资源共享上,各部门的管理缺乏有效沟通,各部门之间更谈不上协作共赢意识的建立,造成农业信息资源重复、浪费和难以协调。
2.4 队伍素质不高,难以满足农业实际需要
我国信息化起步比较迟,在科技服务方面上经验缺乏,在建设发展中缺少专业人才,国家取消对专业人才毕业后工作分配安排,很多大学生毕业后并没有从事相关知识领域的事业,服务队伍上应用的人员多为本地居民,其教育水平、文化素养不高,导致在相应工作开展中,因为专业知识严重缺乏,无法发挥信息化科技的力量。据了解,通常许多农技人员是些转型人员以及农村直接推选的人员,在许多科技设备操作方面连自己都不会使用,更谈不上服务指导农户。
3 对衡东县农业信息化服务机构的几点建议
3.1 转变行政管理职能,实施宏观管理和间接调控
目前农业科技服务信息化发展正处萌芽期,必须依靠政府成立的专门农村信息化建设工作机构来进行直接管理,并依靠政府的信息化建设和项目直接参与。随着农村信息化的深入,政府需要加快转变职能的步伐,从过去行政指令型的直接具体管理中逐渐摆脱出来,把更多的精力和时间转到农业农村信息化长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制定和顶层设计上,转到农业农村信息化政策的制定上,包括建立农业农村信息化标准体系,完善各项信息化工作规划,出台相应的激励政策,加强考核过程中的要求等,在政策、制度、法规、信用风险等方面,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很重要。政府从直接参与和运用行政手段的管理方式,慢慢的转到依靠法律法规、行政管理政策指导、引导和保障的管理方式上。
3.2 整合资源,完善共享机制
农业信息资源的利用和整合涉及多个部门和行业, 只有政府主导协调各方关系, 才能加大各部门间农业科技信息资源合作开发与共享、拓宽农业科技合作领域。加强政府机构、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的合作与交流,加强与畜牧、林业、农机等部门的横向联系,形成共同协作、多方联合的局面。其次,坚持共建共享的机制。要完成农业信息资源的利用和开发,需要建立分工协作、共建共享的机制。农业信息资源的利用与整合的目的是实现信息资源在用户范围内的共享,因此要把规范化、标准化作为信息资源共享的必要前提。最后,坚持以服务为出发点, 注重实际效果。农业信息资源利用与整合的最终目的是服务“三农”,信息资源利用与整合的依据是农民的信息需求,要满足农业的不同生产水平、不同生产模式、不同组织形式,就必须建立多种形式的农业科技信息资源库,并通过智能化农业信息共享平台向农民发布。
3.3 制定优惠政策和扶持政策
建立良好的投融资环境,促进涉及农业科技信息的软件开发、技术应用、农业数据库建设、信息的采集和处理、农业信息咨询等平台建设,更多社会资金的投入,使这些项目拥有充足的发展资金。同时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如鼓励一些中介部门和经营大户投资农业科技信息化服务领域。建立完善的激励条例,合理分配农业技术人员,并进行培训;对基层农民应用各种农业信息的行为,应充分给予鼓励,并对使用农业科技信息化服务平台的农民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3.4 壮大和发展农村科技信息服务队伍
农业科技信息化服务想要顺利开展,首先必须健全省、市、县、乡、村各级农业科技信息管理和服务机构。如果只有健全的信息服务组织机构,而没有相应的人员履职,特别是没有农业科技信息服务队伍来指导和分析,那么信息服务机构也不会有效果。把建立和完善省、市、县、乡农业科技信息服务专家队伍放在首位,以此提高本地化信息服务能力。同时,注重建立能够规范地完成信息采集、传输、处理和应用服务的农业信息化专业人才队伍。政府需要建立基层农村信息员队伍,并对农民专家、企业技术人员和基层信息网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工作开展更加顺畅。
3.5 加强衡东县农业信息化服务网站的管理
这些年,我国加强了对农业信息化科技服务建设,农业实体信息站点增多,网络信息网站也日益丰富。虽然共享信息网站的数量在不断增多,获取信息的渠道也在增多,但是在信息的管理、分类上却并不完善。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政府各级单位应派遣专业人员进行调控,如建立信息筛选员负责筛选各地的农业经验以及主要信息、增派网站信息负责人,定时跟新网站信息,增加信息传播员,对重大信息及时反映到各农户。
3.6 加强对农民信息化知识的培训,对农业人员的知识进行再次更新
由于农民文化程度低,接受能力差,政府需要组织人员进行宣传教学,想要现代化农业得到发展,就得加强对农业人员的知识培训,加强对信息化网络的利用。在专业服务人员的多次培训指引教导下,农民肯定熟能生巧。定期对农民农户进行调查考核,做一些知识讲座。
3.7 整合专家资源,为科技传播提供强大技术支撑
要发展农村,使农村得到信息化服务,还需要农业科技人才和技术推广人员的支持。需要建立一支强大的农业科技队伍,科技队伍才是开展科技工作的重要支持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