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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及对策

2020-12-17李琼仙高建萍高仕兰

云南农业科技 2020年1期
关键词:农药标准化农产品

李琼仙,高建萍,高仕兰

(1. 易门县植保植检站,云南 易门651100;2. 易门县种子管理站,云南 易门651100)

随着经济收入的增加和消费水平的提高,人们的健康意识和安全意识不断增强。为加强易门县农产品质量监测,并通过监测有的放矢地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农业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让全县人民吃上“放心农产品”。

1 易门县农产品监管现状

1.1 体系建设逐步完善

2011 年云南省发改委下达农产品检测站建设项目,2013 年11 月项目建设完成,2014 年6 月易门县

机构编制委员会发文成立易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在易门县植保植检站加挂牌子),行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7 个乡(镇)也相继挂牌成立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服务机构。

1.2 农业标准化持续推动

以“三品一标”、“一村一品”等为代表的农产品标准化、品牌化创建工作有序开展。截止2018 年底,易门县累计“三品一标”认证产品33 个,其中有机食品11个、绿色食品6 个、无公害农产品16 个,制定20 个《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制定《易门县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管理办法》。目前有1 家企业1 个产品正在申报无公害农产品,2 家企业3 个产品正在申报绿色食品。

1.3 专项整治效果明显

以问题为导向,针对易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中的突出问题,围绕重点地区、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时间分别开展生猪屠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兽用抗菌药经营使用专项整治、农药及农药使用专项整治、水产品专项整治、“瘦肉精”专项整治等相关专项整治。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违规、违法行为实行高压态势,使农产品生产者得到了教育和警示,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得到了遏制。

1.4 追溯体系稳步推进

2014 年开始建设以农产品安全生产监测、监督检测、质量监管为基础平台的全市统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应用体系,实现生产数据采集、监测数据和产品流向的信息化管理。

1.5 农产品质量逐年提高

据统计,易门县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合格率由2002 年的94.23%提高到2018 年的99.86%,提高了5.63 个百分点。

2 易门县农产品生产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2.1 检测范围不广,畜产品和水产品检测较少

目前,易门县农产品农残检测主要是以蔬菜为主,检测数量每年在2 100 个以上(快速检测),定量检测50 个,检测范围主要是有机磷类和氨基甲酸酯类,存在着检测范围不广和对水果、畜产品、水产品检测数量太少的情况。

2.2 农业投入品使用不科学

近年来,易门县农产品质量逐年上升。但还有部分农产品生产者存在盲目增加化肥使用量和选用农药不准确、多种农药混用、安全间隔期不到就采收上市的现象。如玉米上化肥使用量增加,蔬菜上病虫害诊断不准,农药选用不准,盲目用药及多种农药混用的情况。

2.3 检测人员不足,业务技能不高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一批具备分析化学、仪器分析、农残检测、农药等综合知识的专业人员,目前易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无专业检测人员,乡(镇)无专职检测人员,现有检测人员都是“半路”出身的技术人员。

2.4 经费投入严重不足

由于财政困难,县上未严格落实相关政策,缺少专项检测经费,导致定量检测无法开展,部分设备利用率不高,造成下一步检测工作难以开展。

2.5 农产品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水平低

绝大多数农产品生产经营以家庭为生产单位,分散经营与标准化生产之间矛盾突出,农业部门难以对每家每户的生产经营进行技术指导和有效监管,少数生产者存在使用国家禁用、限用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极大地影响了农产品质量安全。

2.6 市场准入制度难以建立

目前易门县还没有一座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销售的农产品从各种渠道直接进入,加之市场监管人员少,导致市场准入制度难以建立。

2.7 认识不到位

农产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对质量安全认识不到位,诚信经营的意识弱,守法意识不强,缺乏必要的责任感,安全生产不到位,严重影响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溯源措施实施的落实。

3 易门县农产品监管对策建议

3.1 必须加强农业投入品执法检查,净化农资市场

建立农药经营许可证审批制度,严格按《农药管理条例》,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强化责任,落实承诺,实行分级管理,分类经营。适时公布禁用和淘汰的品种和使用范围,抓好基地和市场的抽检和自检,建立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责任市场追溯制度。

3.2 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质检队伍建设,通过招录、招聘或就地培训等方式加快质检队伍建设,配齐检测专业人员;二是加强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不断规范和提高农业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三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于违规销售使用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给予严厉查处。

3.3 加大投入,完善质量检测设备

一是充分利用国家的投资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财政投入购买先进检测设备;二是地方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投入,确保正常检测。

3.4 加强农业标准化建设及生产环节监管工作

以实施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整体推进项目为载体,以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建设为突破口,全面加强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继续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申报认证工作,促进优质、安全农产品生产上规模、上档次,提高全县农产品的竞争力。要督促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依法建立健全农业生产档案、用药登记,严格执行休药期、安全间隔期等规定,切实把质量安全控制措施落实到生产中去。

3.5 建立市场准入制度,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

一是引导、鼓励和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等农产品经营销售场所,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点,配备检测仪器和检验人员,开展农产品安全检测;二是推广速测技术,逐步扩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范围和项目;三是实施标识管理,积极推进农产品分级包装上市和产地标识制度。对包装上市的农产品,要求标明产地和生产经营者,对合格农产品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对不合格的农产品实行责任追究和退出制度。

3.6 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全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农产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及广大消费者的安全意识,同时,结合测土配方施肥、高产创建、各项样板、新型农民科技培训等项目的实施,利用科技下乡,种子、农药、化肥、兽药销售人员培训的机会,加大对广大农民实用技术、科学合理施用农药、合理使用兽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的培训力度,着力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不断提升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3.7 加强环境保护及监管,推广绿色防控技术

县属各职能部门根据自身职责加强环境保护及日常监管,农业部门要加强对农药、化肥、地膜、兽药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监管以及对农药包装袋、废地膜的回收处理,防止对农产品生产地造成污染。示范的基础上加大绿色防控技术的推广。

3.8 扩大基地,建立综合批发市场

大力推行农产品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和组织化、集约化经营,重点建设一批高质量食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区和生产基地,鼓励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动分散生产者实行标准化生产。根据实际建立农产品批发市场,尽快建立农产品溯源信息等,利用现代信息处理技术、数据库技术、建立易门县农业信息资源保障体系。

3.9 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各职能部门应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为指导,使特色突出的产业村“村村建社”,生产经营大户“户户入社”,及时为入社农民提供生产资料购买,农产品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变农户分散经营为规模经营,变盲目生产为有计划地按订单或合同生产,变无序竞争为有序竞争,变弱势个体为强势群体,逐步形成“集约化、产业化、市场化”的现代农业发展模式,为进一步规范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必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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