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更高质量的义务教育
2020-12-16薛二勇
薛二勇
“在各个方面的努力和支持下,义务教育有保障的目标基本实现。”日前,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副部长郑富芝介绍了决战决胜教育脱贫攻坚、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的相关情况。截至今年9 月15 日,全国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由去年的约60 万人降至2419 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辍学学生由20 万人降至0 人。2019年,全国小学净入学率99.94%,初中毛入学率102.6%。
从60 万人降至2419 人,控辍保学的力度空前,成就也是前所未有的,它有力推动了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大力支撑了中国反贫困事业的发展。教育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治本之策,治贫先治愚,扶贫先扶智。越穷的地方越难办教育,但越穷的地方越需要办教育,越不办教育就越穷,这种“马太效应”,实际上是“穷”和“愚”互为因果的恶性循环,我们必须站在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高度来思考教育问题。
教育贫困是重要的致贫因素,教育扶贫是消解贫困的有效手段。党的十八大以来,教育扶贫在国家整体减贫、脱贫攻坚中的地位和作用上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国家公共财政对教育的投入力度更大,对薄弱学校的硬件建设、乡村教师的能力建设支持力度显著提升,以学校硬件建设、教师培训、学生支持等为内容的能力建设型政策工具得到全方位的运用。
具体而言,义务教育有保障目标的基本实现,源于教育扶贫在三个领域深入推进。一是完善教育脱贫政策对象瞄准工具。以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的人口,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非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低保家庭和农村特困救助人员等为教育扶贫的重点对象。针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差异化教育需求设计教育脱贫政策,针对非建档立卡教育贫困群体内部多样化的学习诉求,提供更加灵活、多样的教育公共服务。二是完善教育脱贫政策评估指标工具。建立了与贫困人口教育贫困特点相适应的教育脱贫标准,针对绝对贫困,把教育脱贫标准定位于转变贫困人口的观念和意识,再通过提供适宜的教育,提升其知识和技能水平,进而增强其自我生存和发展的能力,最终脱贫并提高生活质量和水平。针对建档立卡户中的学龄人口,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其施以更多的补偿性教育。通过定向培养、特岗计划、公费师范生等方式,建设贫困地区师资队伍,解决教师不足和整体素质相对不高的问题,通过培训等方式,提升在职教师素养。三是持续优化公共教育资源配置工具。优化公共教育资源配置机制,向教育贫困人口倾斜的同时注重激发其内生动力。扩大“两免一补”政策实施范围,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
随着义务教育有保障目标的基本实现,面对相对贫困阶段的教育扶贫使命,面对教育扶贫政策深入实施和精准的要求,未来要注重抓六个精准,即教育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人教育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要利用信息化手段,精准跟踪教育对象的入学、教育过程、毕业去向,做到全过程、全方位管理。要依据形势的变化,合理科学安排各级财政投入,精准使用教育脱贫的资金,做到投入有效、使用科学。要充分重视家庭教育,通过专门培训、学校引导、社会支持等方式,引导家庭重塑教育观念、养成良好习惯。要基于不同贫困家庭子女的具体教育需求,在学业引导、路径选择中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要注重成效、结果导向,既要做到入学机会的保障,也要做到在教育过程中让贫困家庭子女能够乐学、善学、好学,最后做到通过教育有所得,保证教育脱贫效果的可持续性。只有这样,努力确保各项教育脱贫政策落到教育对象身上,才能进一步巩固好控辍保学效果,进一步提升义务教育质量,让每个孩子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