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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背景下农产品营销渠道优化研究

2020-12-16王慧

农村实用技术 2020年11期
关键词:网店网络营销渠道

王慧

(山东华宇工学院,山东 德州 253000)

1 “互联网+”对农产品营销的影响

1.1 提高营销效率

传统的农产品营销主要是靠消费者的口耳相传和线下的广告投放。然而靠消费者的口碑发酵需要较长时间,并且传播的范围有限,宣传效率较低;在宣传栏、广场、报纸、杂志上的广告投放又需要大量资金投入,还不一定能达到理想效果。可见,传统的农产品营销推广渠道狭窄,效果较差。“互联网+”为打开农产品营销渠道提供了新思路,借助网络平台,农产品可以在更大范围上推广,将农产品的详细信息精准投放给潜在消费者,刺激消费者购买。农产品互联网营销渠道的开通,既可缩减中间程序,扩大市场范围,提高营销效率,又减少了地广投放造成的资源浪费,相比传统的营销方式,具有较大优势。

1.2 节约营销成本

传统的农产品营销方式影响力有限,但营销成本较高。基于“互联网+”的营销模式,减少了销售环节,让农户与消费者直接对接,减少了中间商与农户、中间商与中间商之间讨价还价的次数,降低谈判成本和管理费用。通过网络平台,农民可以将农产品的品种、价格、质量等信息发布出来,从而寻找潜在的消费者,真正实现销售的规模化。另外,网店可以提供在线客服服务,可以在一天中的任何时间随时撮合交易,满足了不同地区的客户的交易需求,也让交易时间变得更加自由。在“互联网+”的营销模式下,只要有农产品订单,就可以进行交易,使得销售更加快捷、高效。

2 “互联网+”背景下我国农产品营销渠道存在的主要问题

互联网背景下,农产品的销售已经慢慢由生产为中心向消费者中心转移。随着物流基础设施的完善,网上销售模式的日益成熟,农产品网上销量不断增大,但其背后也暴露了不少问题。

2.1 农产品经营主体网络营销能力较差

农产品营销渠道涉及农户、农村合作社、批发商及其他参与者等多个主体,他们看到了网络营销的好处,但是受限于自身文化程度不高,对专业知识、技术的缺乏,加之传统销售方式惯性的影响,还没有完全转变认识,导致网络营销能力较差。还有一些已经参与网络营销的农民,不会进行销售数据分析,无法掌握消费市场的动向,导致提供的产品不被消费者认可,造成滞销。此外,也有部分农产品经营主体不诚信,实物与其宣传的产品严重不符,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致使客户流失。

同时,部分农村地区的网络还没有普及,以及电商法律制度不健全,限制了农产品营销渠道的拓展。

2.2 农产品物流配送体系不健全

农村地区交通相对不发达,基础设施不完善,没有形成完整的水运、陆运、空运网,甚至连公路、铁路都难通,新鲜的农产品无法及时运出去,即使有订单,运输过程中也会出现较高的损耗,导致农民利润很薄,经济效益低。另外,乡、镇、村物流仓储建设存在盲区,保鲜仓、冷冻仓较少,缺乏农产品仓储配套设施,专业的运输车辆也欠缺,冷链物流体系没有建立起来。同时,农村地区的物流服务意识淡薄,甚至基本无服务,无法适应快速发展的农产品网络销售。

2.3 农产品品牌建设意识不强

大部分的网店在进行营销时,一味的追求高销量,把产品卖出去,并不注重品牌。有一些网店不停的更换品牌名称,让消费者无法适应。还有一些网店自身经营不诚信,以次充好,损害品牌形象。也有一些网店不但不用心培育自己的品牌,反而盗用他人品牌,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由于很多网店并不重视对品牌的塑造、维护、管理,因此,农产品网店虽多,但产生的知名品牌较少。农产品名优产品少,不仅影响了其在国内的经济效益,也不利于海外市场的开拓。

2.4 缺少专业团队

良好的农产品网络营销需要专业的团队运作,但是,我国现阶段的农产品营销管理还是农户个人经营为主,水平较低,没有形成专业的团队管理模式。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是互联网营销意识不足,虽然意识到其有巨大的发展前景,但并没有足够的重视。二是缺少资金,无法聘请专业的团队进行经营。此外,一些专门进行农产品销售的平台,也存在不少问题,如员工培训不到位,销售理念和技巧落后,不重视对先进人才的引进,网络信息技术应用不充分,销售管理还只停留在表面等。

2.5 规范化、标准化程度低

现阶段,我国网上销售的农产品规范化、标准化程度低,缺少统一的质量标准,导致产品质量不一。消费者在同一家网店买的产品,就经常会出现同一批产品但不同质量,究其原因,就在于农产品缺乏规范化、标准化。我国农产品网上销售的组织化程度较低,销售平台较难制定统一的标准,对农产品的质量审核不严,甚至处于空白状态,造成很多商户钻制度的漏洞,以次充好,产品的实际质量与所提供的图片、简介相差甚远。网上营销渠道对农产品规范化、标准化的缺失,阻碍了农产品网上销售规模的进一步扩大。

3 “互联网+”背景下我国农产品营销渠道优化策略

3.1 培育成熟渠道主体

第一,要发挥政府在培育农产品网上营销主体的引导、监督作用,完善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保障和支持农户、农场、农产品初级加工企业等主体积极创业,开辟网上销售渠道。第二,可以通过政策倾斜,建立专项基金等方式,为各主体提供资金支持,并为刚刚成立的企业提供减税降费、持续跟进指导等扶持。第三,政府要定期组织培训,通过讲授创业和网络营销技能的专业知识,面对面的交流,一对一的指导,增加各参与主体的经营能力和实操技能,培养农村电商专业人才。第四,积极开展与高校合作,特别是要发挥本地大学的辐射带动作用,吸引高效师生开展农产品网络营销创业项目,并积极将科研成果的转化,助力培育成熟渠道主体。

3.2 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

政府及相关部门既要重视村道、乡道的建设,又要加强高速公路、高铁、机场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当地的交通条件,让农产品能够快速地运出去。同时,要加强仓储中心建设,特别是乡、村一级的建设盲区,加快形成集运输、仓储、配送等于一体的物流系统。农产品季节性强,不同季节的运输需求差异较大,例如北方地区农产品一般成熟于夏、秋两季,这两个季节的农产品运输压力较大,因此,物流系统规划要科学合理,适应不同季节的运输需求,既要能够承担农忙时节的农产品运输量,又要杜绝农闲季节的物流资源闲置浪费。最后,大部分农产品易腐易损,要运用专业的农产品保鲜、包装技术,缩短流转时间,保证到消费者手中的农产品新鲜。总之,只有一手抓物流硬件基础设施,一手抓物流技术,双管齐下,才能构建起现代化的物流管理体系。

3.3 创建农产品知名品牌

在“互联网+”背景下,农产品在销售过程中,应该更加注重品牌效应。培育知名品牌,提高产品知名度是网络营销的重要任务。各地政府要积极引领当地农民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品牌。通过“新文创+新渠道”的方式,对农产品进行重新定位,改进农产品包装,增加文化内涵和产品附加值,满足消费者情怀和品质的双重期待,从而打开知名度。同时积极和各种媒体联系,特别是流量大的新媒体,借助媒体进行宣传,让更多的消费者了解品牌和产品,提升农产品网络营销的竞争力。还可以与第三方平台合作,积极发挥其在数据收集、处理上的优势,为农户提供更多的客户相关数据,便于网店提供个性化销售服务。并且,借助平台的推广能力和客户资源,推广农产品品牌,提升农民收益。最后,网店要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很多农产品新鲜易坏,经长途运输到顾客手中会有一定的损耗率,要做好这部分产品的赔偿工作,为消费者解决在购买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培育消费者对品牌的信赖感,提高顾客忠诚度。

3.4 拓宽网络营销渠道

现阶段,我国农产品网上销售主要是通过在“淘宝”、“拼多多”开个体网店,进行销售,营销渠道还比较少。在“互联网+”背景下,政府也应积极投入到当地农产品的宣传中,通过政府网站等权威媒体或是农产品推介会等形式,将当地的特色农产品推广出去,扩大农产品知名度。另外,要帮助农户与专门的农产品网络营销平台牵线搭桥,协助平台开创单独的农产品销售模块,如淘宝“年货节”、京东助农项目等,着力进行农产品市场推广,最大限度的发乎销售平台的作用。在自媒体时代,社交软件的广告效用不可估量,无论是微博、微信、QQ,还是抖音、快手、西瓜等微视频,或是各种形式的直播,都可以成为农产品推广的媒介,要充分运用好这些新媒体,摆脱单一模式,实现多渠道营销。

3.5 推进农产品规范化、标准化

过硬的产品是品牌的支撑,因此,要加强对农产品的质量管控。对于有全国统一标准的农产品,要严格执行国标,货真价实,不以次充好。对于标准不明确的农产品,当地政府可以制定农产品质量标准,并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让相关标准真正落实到位,切实提升农产品质量。同时,网上销售平台也应该制定促进农产品规范化、标准化的相关制度,让网上销售也有章可依,保证农产品质量。并且,对消费者投诉较多的网店也要深入调查,查明原因。对经营不诚信的网店,必要时进行处罚,如暂时关闭网店;监督整改;进行罚款等,促进农产品销售逐步规范化,防止网店欺诈行为。另外,也要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对产品质量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网店,要积极和网店、销售平台联系、沟通,通过畅通顾客投诉渠道,约束网店行为,提升农产品质量。总之,推进农产品规范化、标准化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多方合力,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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