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制下创业板融资融券业务风险及控制措施
2020-12-15易剑军
易剑军
摘 要 注册制成为了近年来A股市场最热门的讨论话题,创业板是为中小企业和新兴公司提供融资服务的证券交易市场,有效弥补了主板市场的不足,在资本市场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如今创业板试点注册制方案落地推行,注册制下创业板融资融券业务过程中,参与者将面临众多风险。本文首先介绍证券发行注册制的利弊、注册制与传统核准制的区别,其次分析注册制法规框架下创业板融资融券业务面临的风险,最后提出注册制下创业板融资融券业务风险及控制建议,以期為注册制下创业板融资融券业务参与者提供风险防范参考意见。
关键词 创业板 融资 注册制 风险
2020年我国资本市场深化改革,加快资本市场采用注册制逐步代替核准制的过渡阶段。随着注册制试行,将引起市场大扩容,纵观以往股票市场的上市公司递增情况,上市企业从200家增至2000家所耗用的时间比2000家增至4000家的时间要短。若股市的劣汰优胜效果不能有效发挥,注册制将会成为股市单向扩容的契机,即呈现“上市多退市少”的现状,显而易见对市场参与者而言承担的风险比传统核准制模式下更大。
一、证券发行注册制概述
(一)正确理解注册制
申请人依法向主管机构提交股票发行的相关资料和信息公开,主管机构负责注册文件形式审查,强调申报企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证券发行审核机构不会实地审核,这个申报方式即证券发行注册制。
(二)传统核准制和注册制的区别
核准制是指申请人在发行证券融资时,既要公开企业的真实全貌,还要符合有关证券发行规定的必备条件和法律要求,最重要的一点是主管部门还要对申请企业发行条件进行实质审核。注册制则是证券主管机关只进行形式审查,而对于申请企业营业情况、发行人实力、企业发展前景、获利能力与发行价格等实质要素不进行实质审核,也不对申请企业价值和风险作出判断。
(三)注册制的利弊
1.注册制的优越性。从融资主体角度看,改变了传统模式,改变了以往发行审查委员会“独揽大权”的做法,上市企业不需要考虑主观因素的影响,例如“人情关系”,申请IPO(首次公开募股)需要漫长排队的现象将会得到改善,中小企业可以更好地解决融资难的问题。从中介服务机构角度看,其更钟爱注册制,不需要为IPO排队时间长而苦恼,中介机构可以多接单,快速扩容,拓展业务。
2.注册制的弊端。注册制的实施会引起又一轮的市场大扩容,但由于监管部门的审核权限有所改变,决定权转交给中介机构,这些中介机构的诚信度与责任心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股票市场投资风险。此外,新股的批量上市对市场原有的资金形成冲击,还有可能出现资金供不应求的局面。
二、融资融券业务中蕴含的风险
(一)券商开展融资融券业务面临的风险
1.业务规模过度扩张的风险。注册制下券商出于企业经营利润和业绩考虑,必将大量拓展业务规模,同时承担发行企业风险带来的影响(例如企业信用、流动性、持续性)。如不能有效防控,将会影响今后业务的开展,从长远角度看,不但不能增加券商利润,反而会给券商带来巨大的信用交易风险,降低信用评级。
2.证券流动性风险。券商融资融券的资本主要来自自有资本和债务融资。若资金交客户融出被客户超时占用,融资客未及时归还本金,证券公司没有补给渠道,则面临资本流动风险。
3.融资客信用风险。当融资交易后,融资客信用不良,未偿还融资本金,逼迫强行平仓仍不够偿还借款,同时融资融券会发生助涨助跌,极有可能造成融资客巨额的损失,也会引发连锁反应,融资融券会波及整个金融市场。
4.融资客被迫平仓产生纠纷。在股市低迷的情况下,强行平仓时有发生,导致券商在平仓要求时机、数量、范围等方面与融资客产生纠纷,甚至被索赔起诉。
(二)创业板投资者在融资融券过程中面临的风险
1.同时扩大资金量和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借助券商获得更多的资金,融券提高股票投资频率,投资量扩大和风险增加。投资客既要承担股票价格波动的风险,还要承担相应的利息。
2.投资客对个股趋势评估错误的风险。无限量的融资融券交易会形成虚假的投资需求,形成过度投机增加股票系统风险。
3.购入被操纵的股票风险。在融资融券交易过程中,容易获得操纵个股所需的资金以及证券量,被动入局难免“被割韭菜”。
(三)银行等信贷机构在融资融券业务中面临的风险
1.银行难以把控借款人资信而产生风险。目前监管部门还没有制定标准统一融资融券业务操作系统,经常出现平仓权问题导致的纠纷。
2.证券质押贷款管理无法为银行等信贷提供有效保障,相关配套制度还不完善,导致商业银行承担坏账损失。
(四)退市机制引起的风险
在注册制严格的退市制度下,退市时间更短、退市速度更快、执行标准更严、退市情况更多,比如深交所为了优化退市指标,规定为市值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触及财务指标带上ST、披露虚假信息等,未来退市的公司数量将会进一步增加。
三、注册制下创业板融资融券业务风险控制建议
(一)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风险控制措施
1.落实客户信用风险控制。制定客户授信制度和客户资信评估办法,明确授信的程序和选择权限,规范资信评估标准和流程,同时还要健全预警补仓和强制平仓制度,并严格执行融资融券协议,后续专人监控担保物价值与债务价值比率,当担保物价值低于债务价值一定比率时,严格按约定方式要求客户追加担保物,若客户未能履约,应当及时向客户发送平仓通知,并启动强制平仓[1]。
2.落实市场风险控制。当个股的融资融券达到可流通市值的25%时,暂停其融资买入,当该个股的融资融券小于可流通市值的20%时,可以恢复其融资买入。证券公司应当按要求,对融资融券客户进行监控,并主动、及时地向交易所报告其客户的异常行为。当出现可能对证券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形,可采取措施进行控制。
3.落实业务规模和集中度风险控制。证券公司要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确定融资融券业务总规模,对客户的投信和融出资金均由证券公司总部统一监管办理,实行垂直管理,不开放分支机构对外独立融资融券业务。客户融资融券业务規模严格控制在净资本的5%以内,接受每个股票的市值小于市值的20%。
4.落实信息技术风险控制。建立融资融券业务监管系统,包括业务操作系统,定时备份、应急备份系统等。制定监管系统日常运行监管制度,重视系统维护,保障运行正常。此外还要制定好演练措施。
(二)投资者风险防范措施
1.完善签约流程和风险提示。在参与融资融券前,券商严格落实与投资者签订融资融券合同,对合同条款进行详细的解释,使投资者读懂业务流程和监管条款、清楚杠杆效益和风险。
2.为每一位投资者建立投资指数曲线,做好提示,例如一个周期内亏损大于20%或者盈利少于20%的投资者不适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三)商业银行风险防范措施
1.加大贷款审查力度。重点审查借款人信用状况和融资融券交易券商的资质、风险准备金、自营业务风险控制力、资产流动性等,作为贷款审批的重要依据。
2.按照法律法规签订合同,在合同中列明证券机构授信上限以及分类个股不同额度。
3.做好贷款后监控检查。一是严格执行保证金比例。包括最低初始保证金比例和常规维持率。二是杜绝质押的股票未经银行同意被质押人自行处置的行为。三是当借款人违约时,确保银行拥有转让质押股票的权力[2]。
(四)防范退市风险
参与者要未雨绸缪,重视风险管理,要有风险预警提示和风险控制措施,积极采取因投资者信用账户内股票被退市而将该股票调出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风险防范措施,将其公允价值调整为零或要求投资者提前归还负债等措施。
四、结语
随着创业板改革推行注册制的首批企业陆续上市,符合条件的企业将可以参与创业板融资,本次创业板的改革体现了高度的市场自由化,可以预见今后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更高,逐步实现优胜劣汰发展模式。注册制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强调了信息披露的重要性,强化了信息披露刚性要求,简化了融资发行条件,科学执行退市指标、突显市场自由化改革运行特征。另一方面,伴随注册制模式诞生,创业板融资融券业务风险明显增加,对于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证券公司、投资者、信贷机构来说,由于使用融资融券会产生杠杆效应,相应的投资风险将被放大。因此,要充分了解参与创业板融资融券交易可能产生的风险,审慎评估自身财务状况、风险承受和风险管理能力,准备好足够的防范风险措施。
(作者单位为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参考文献
[1] 刘俊海.注册制改革的若干立法建议[J].证券法苑,2014,12(03):280-284.
[2] 李光磊.股票发行注册制要秉持四项基本理念和要求[N].金融时报,2015-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