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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背景下“以购代捐”模式实施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20-12-15廖小燕张子骞曾紫玥

乡村科技 2020年22期
关键词:来凤县贫困地区农产品

彭 颖 刘 芳 廖小燕 张子骞 曾紫玥

(武汉工程大学,湖北武汉430205)

习近平提出,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1]。精准扶贫即针对不同区域、不同贫困农户状况,运用科学有效的程序对扶贫对象实施精确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的治贫方式,是新时代党和国家扶贫工作的核心与着力点,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保障。

目前,在精准扶贫政策下,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基本完成。但巩固脱贫成果的任务仍然繁重,未真正脱贫和返贫现象依然存在,扶贫异化现象突出。如何在坚持脱贫标准下,整合政策和现有保障措施,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资源投入力度,创新可行举措,建立稳定的脱贫长效机制是当前需要坚持探索的问题。

随着扶贫产业的发展,虽然贫困地区农业生产规模逐步扩大,但是农产品销售成为制约脱贫的新因素。“以购代捐”作为目前热点扶贫模式,打开了扶贫新路径。但由于政策实施具有复杂性特征,一个新模式的产生与其实际运用总是一个不断探索的过程,也必然存在诸多困难。张千友等分析了“以购代捐”模式实施中物流投入滞后影响农产品品质,质量标准缺乏影响农产品价格,质量检测缺位导致食品安全堪忧,长期执行易陷入行政摊派等现实问题[2]。此外,对口帮扶单位不能长期形成包办代替的角色,让贫困户学会熟悉市场、认识自身价值、挖掘自身潜力才是更重要的。针对以上问题,亟待对“以购代捐”模式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以促进“以购代捐”模式健康发展。

1 “以购代捐”模式的概念与内涵

“以购代捐”作为新兴扶贫模式,是精准扶贫思想的延伸,是对扶贫需求的深入探索。其与捐赠扶贫方式不同,改变单一的送钱送物形式,实现扶贫由“输血”向“造血”转变,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激发贫困地区活力。“输血式”式模式作为过去的主要扶贫模式,只达到应有的短期效果,还导致贫困户“等靠要”的思想滋生,贫困户脱贫的内生动力不足,陷入了“年年帮、岁岁贫”的怪圈。

在“以购代捐”模式中,在农户+基地+合作社的基础上,通过搭载电商平台实现线上线下销售渠道相结合,受扶方将自己辛勤劳动所得的优质产品转化为收益。这实质上是一个平等互利的互助行为,体现了真挚的人文关怀——扶贫情怀。如果这种互帮互助的扶贫模式长期存在和健康发展,就能真正做到“有购买,就有扶贫”。

在“以购代捐”模式中形成的生产者与消费者的合作关系,不仅仅构建了“生产—消费”这一链条,更重要的是“以购代捐”效应放大到宏观层面后,对于贫困地区的功能再造意义更为显著,可助力乡村振兴。

2 来凤县“以购代捐”模式实施现状

2.1 政府引领,多方协调配合

共同富裕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孜孜追求的目标,扶贫工作是促进国家整体发展和国家治理的关键抓手。随着经济发展不断向好、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扶贫主体不断多元化也是大势所趋。针对湖北省来凤县的脱贫需求,在湖北省民政厅定点扶贫领导小组组织下,来凤县政府扶贫脱贫攻坚办公室召开专题会议,组织专业合作社积极参与农副产品出山,精心推出名优特产品农副产品;湖北省工商银行提供平台召集相关单位进行交流,对产品类别规格、市场定位进行分析,为销售产品提供思路;中南工程咨询设计集团、武汉大学口腔医院等单位进行专题研究,主动对接细化方案;九三学社湖北省委主要负责人亲自推荐,主动协调提供农产品运送车辆保障……各帮扶单位高度重视,大力宣传,落实有力,构建了“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式”的“以购代捐”消费扶贫模式,成功“引凤出山”。

2.2 高校扶贫,呈现新态势

“以购代捐”成为高校助力脱贫攻坚的重要方式,可有效提升扶贫的深度和高度。高校消费群体集中,消费数量大是根本优势;高校师生文化修养、思想素质整体较高,社会责任感较强,能积极参与“以购代捐”活动。以武汉工程大学为例,其通过以下方式对来凤县脱贫贡献了自己的力量:该校289个党支部共发动近千名党员师生进行“中国社会扶贫网”APP应用爱心人士注册,“爱心关注”地统一为来凤县自发进行网络爱心捐助;广泛动员师生微信推介和转发来凤县仙佛寺景区、杨梅古寨等旅游资源以及藤茶、凤头姜等特色农产品信息;积极响应号召,开展“国家扶贫日”宣传活动;开展“精准扶贫”系列主题党日活动,广泛宣传动员,进一步凝聚力量、激发热情、深化认识;充分发挥工会作用,做好购买宣传引导,签订扶贫责任书,大力购买来凤农副产品,首发并引领省内高校“以购代捐”的扶贫新模式[3]。

2.3 主动探索,贫困地区寻求新方式

“以购代捐”模式实施以来,贫困地区大都因地制宜地采取了措施,并合理创新运行方式,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来凤县茶叶合作社为了解决规模小、竞争力弱、发展不规范、合作经营优势发挥不充分等难题,几家茶叶专业合作社、加工厂和种植大户“抱团取暖”,成立了来凤县茶叶专业合作联合社,形成“联合社+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以发挥各自在种植技术、信息、加工、销售等方面的优势,整合资源以实现合作共赢,用有限的资源实现利益最大化;为实现“聚焦农业龙头企业、企业群众增效增收”的目的,在对来凤县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进行了充分调研后,在机关食堂开设了消费扶贫农特产品定购销专柜——扶贫爱心媒介,引导机关工作人员用“以购代捐”的方式采购龙头企业的农特产品[4,5]。以购代捐模式在“摸着石头过河”的发展过程中不断注入新鲜血液。

3 来凤县“以购代捐”模式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3.1 农户“路径依赖”

从实施途径上不难看出“以购代捐”模式的福利性特征,但其最终目的是“授人以渔”而不是“授人以鱼”,在帮助贫困户吃饱穿暖的基础上,更加重视赋予贫困群众发展的机会。就实际情况而言,“以购代捐”模式在政策支持下形成的稳定帮扶关系导致了某些贫困户“钻空子”,提供的产品质量失真,价值与价格不符,脱离市场规律。从长期来看,贫困户过分依赖这种模式,一旦脱离“温室”,短时间内原子式分散的农户与现代市场经济对接存在障碍和风险,日后就会有维持生计能力不足的后遗症。随着后期大力度的扶贫政策退出,或是外部帮扶资源减少,帮扶义务的硬杠子不再压在帮扶人身上,“以购代捐”模式可能会出现发展后劲乏力问题。

3.2 农产品缺乏竞争力

产品生产端无异于水之源、木之本,但随着人们需求水平不断提高,更显贫困地区农产品竞争力不足。贫困地区先天条件——自然因素不具备优势,而且原始农作物种植难以根据市场进行调节,从生产、加工管理、农产品品牌建设这些人为可控的方面来看比较落后。贫困户对政策的误读,填鸭式种植、养殖,无异于饮鸩止渴,部分人小农意识强、合作意识差,导致产量提不上去,产品以次充好;农产品加工企业规模小且分散,生产标准不统一,食品安全质量监管得不到保障,食品安全问题显露;多元主体投入、分散化的品牌建设,导致出现品牌归属、利益划分矛盾问题,产品没有形成区域品牌,也难以建立消费者信任而获得“回头客”。而且“以购代捐”模式摒弃“摊派”,更遵循自愿性原则,如果农户提供的农产品吸引力不足,就会影响“购”的持续性。

3.3 合作社运行质量不高

合作社作为重要组织基础,总体发展还不够成熟。部分合作社还是传统的经济组织形态,内部运行机制不健全、不规范,没有把农民组织起来,过度依赖政府或龙头企业;合作社缺乏懂技术、善管理、会营销的复合型人才,出现外行管内行的问题;合作社扶持资金运用缺乏监督,导致机会主义存在;有些合作社成功典型树立后,领导干部易产生“大跃进”的心态,大肆推行合作社,“空壳社”问题随之产生,当然并非所有的“空壳社”在设立之初就是空壳,部分合作社是由于自身的经营适应不了市场规律的变化而逐渐空壳化。“空壳社”的存在不仅损害其他合作社的社会信誉,而且影响政府财政的公平性、政府行政成本的增加。

3.4 农产品销售存在困境

目前,“以购代捐”走线上+线下之路,销量却仍处于“半山腰”阶段。线下“面对面”地进行“以购代捐”活动应是更有参与感的一种方式,但目前线下活动举办数量仍不够,活动形式比较单调,吸引力还不够强。另外,来凤县存在销售人员“王婆卖瓜,自卖自夸”式的推销方式,如果物非所值,就会降低消费者的满意度。目前线上渠道的瓶颈在于虽然互联网快速普及、贫困地区产业基地建设加快,扶贫产品销售平台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但现阶段扶贫产品销售平台“点击量”不尽如人意。一是由于“酒香也怕巷子深”,部分供给较为丰富的特色农产品销售平台存在宣传力度不足的问题;二是因为消费心理,特别是对于农副产品类的消费,人们更愿意采取“看得见摸得着”的购买方式;三是城乡数字鸿沟所致,贫困地区经济发展落后,人们的收入水平低、教育水平低、基础设施建设跟不上,导致买卖双方沟通不畅。据官方测算,城乡之间的互联网相对指数是0.67,城乡移动电话相对差距指数为0.44,如果把测算对象精确到贫困地区,那么差异更加明显。

4 精准扶贫背景下完善“以购代捐”模式的对策

4.1 “以购代捐”模式中农户、合作社的发展建议

4.1.1 推行农民田间学校模式,提高农民素质。贫困地区短时间内摆脱不了以农业为创收大板块,农业发展需要一代又一代人的传承。由能人带头,农民自行按一定数量划分小组,以新型农业知识和技能为学习目标,在农业生产期内定期聚集进行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补充能量”,将学习和实践相结合。目前,农村地区人口老龄化现象严重,亟待向儿童和年轻人传授现代农业知识,让他们具有借助土地获得收入的能力。

4.1.2 提高合作社运行质量,健全分配机制。提高合作社登记门槛,避免出现“陪跑者”;合作社带头人要不断吸收新政策,全方面学习知识和技能,主动学习他地“以购代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给农户传达市场信息,引导农户树立诚信意识。合作社针对选种、种植、灌溉、施肥等生产活动均要实施精细化管理,提高产品质量,生产绿色生态农产品。合作社要秉持“蛋糕一起分,风险一起担”的理念,做到数据公开透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制度,同时兼顾投资者与生产者的利益,在普遍认可的利益分配机制下,合理、妥善处理与企业、农户的利益分配,形成“命运共同体”,吸引更多的农民加入合作社。

4.2 “以购代捐”模式中“如何销”的建议

4.2.1 政策结合潮流,对接实力电商平台。贫困地区加强与淘宝、京东等大型电商平台对接,通过扶贫专栏+直播带货拓宽线上销售路径,让电商直播发挥IP力量,提高扶贫产品网络销售规模[6];电商平台要依据大数据进行用户数据整合,根据消费者偏好分析进行产品的精准推送,用优惠活动刺激消费,建立基于统一编码标识的农产品溯源体系,让消费者买得放心。利用区块链技术,打造扶贫领域商品溯源平台,将善款流向、帮扶对接上链,实现“以购代捐”过程全程可溯。

4.2.2 加大活动举办力度,建设对口农产品市场。贫困县应积极出山,增加线下活动数量,在活动中引进趣味性营销手段,负责人要进行销售情况统计,特别是除了集中认购以外的零散销售情况,更能看出不同地区帮扶群体对各种农产品的偏好,有助于精准对应需求。在同城范围内建立扶贫产品市场,政府跟进流通网点建设,引进商家入驻进行销售,并可以对业绩好的商户进行补贴,鼓励专业人才发挥其所能。

4.3 “以购代捐”模式可持续发展建议

4.3.1 大力宣传,聚集零散力量。挖掘客户,扩大需求,有供有需,才能真正突破销量瓶颈。要提升主流媒体网上传播能力,通过开通小程序、公众微信号、官方微博,让人们深度了解贫困地区自然环境、人文环境、贫困原因和贫困户典型事例、发展现状、农产品生产过程;引进体验营销,定期邀请有兴趣的人群免费参观、游玩;提供免费尝鲜的机会;接受消费者提前预订、产品定制。通过互动笼络消费者,掌握消费者的心理需求,吸引社会各方力量,加入“以购代捐”的“好友列表”。

4.3.2 推动农业网络建设,缩小数字鸿沟。“互联网+”代表着现代农业发展的方向。政府要充分发挥组织领导的作用,从资金投入、政策扶持和管理协调等方面来促进农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业信息化发展。互联网高速发展,农业信息化是今后农业发展的大趋势,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逐步建设,农民只有具备了使用互联网的条件,才能削弱与外界的数字鸿沟,实时接收外界信息、与电商企业面对面对接,实现农业线上线下互动发展。

4.3.3 加快构建扶贫法律体系,保障模式实施。建立法律层面的规范,增强扶贫开发制度和政策的执行力,强化扶贫的司法保障,坚决惩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依法审判扶贫开发案件,减少泛行政化,完善贫困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制度,推动法律援助向基层延伸。用法律切实保障人权和约束权力,因地制宜推进地方立法,为“以购代捐”模式提供法律保障。

虽然理论上更希望“以购代捐”模式能朝着市场化方向发展,但是这仅仅是从微观出发的观点,市场化意味着离开政策后零散化,难以保证每个贫困村在这种变化下能同步发展,促进“以购代捐”模式可持续发展。基于目前我国贫富差距大、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还应从宏观层面来发挥“以购代捐”模式的作用,把“以购代捐”模式放在区域层面,让东部发达地区与贫困地区建立长期稳定的农产品供销关系,打造中国特色扶贫,统筹城乡发展。未来,政府在“以购代捐”模式里应是掌舵者而不是划桨者,让市场成为桨,迎合时代潮流,合力推动“以购代捐”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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