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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地理标志产业发展中存在问题及建议

2020-12-15张红霞李佳田建华

辽宁农业科学 2020年5期
关键词:商洛市商洛标志

张红霞李 佳田建华

(1.商洛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陕西 商洛 726000; 2.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陕西 商洛 726000; 3.商洛市委党校,陕西 商洛 726000)

地理标志产品具有严格的地理限制,其产品质量和蕴含的人文价值是所在区域独有的,具有独特性、区域专属性和品质差异性。2019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统一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批准保护地理标志产品5个,注册地理标志商标462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企业301家。截至2019年底,累计批准地理标志产品2 385个,注册地理标志商标5 324件,核准专用标志使用企业8 484家。 部分学者对地理标志产品进行了相关研究[1~7]。近年来,陕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商标品牌建设,特别是地理标志商标品牌的培育和发展。全省农产品商标已达4.5万件,地理标志产品86个,地理标志商标125件,全国排名第12位。 “延安小米”“铜川大樱桃”登上世界地理标志大会的展台,“洛川苹果”“泾渭茯茶”重走丝绸之路、一路留香,“紫阳富硒茶”入选全国商标富农和运用地理标志精准扶贫典型案例。这些品牌农产品的快速发展,有效带动了农业结构调整,促进了农民增收,推进了农业产业化进展。据统计,全省地理标志产品的收购价格,较保护前普遍提高15%以上,零售价格超过同类产品30%以上。 培育地理标志品牌有利于提高产品竞争优势,实现优势产业集聚发展;有利于满足日益提高的消费品质需求; 有利于打造区域独特名片,传承弘扬优秀地域文化[8]。

商洛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气候宜人,资源丰富,得天独厚的地理和气候环境孕育了丰富的物产资源。但商洛市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在全省的占比仅为5.6%,有明显地域特征的地理标志产业发展与全市丰富的自然资源和文化底蕴还有一定差距,与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全面脱贫的目标还不适应,与市委市政府追赶超越,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不协调,迫切需要破解地理标志产业发展难题,加快推进地理标志产业发展。基于此,2019年底,商洛市市场监管管理局牵头组成了地理标志产业培育发展调研小组,先后到山阳、丹凤、商南、镇安、柞水等5个县区实地调研地理标志产业发展情况。此次调研对象涉及陕西天士力植物药业公司、镇安秦绿食品公司、柞水秦岭天上公司等企业13户,农民专业合作社7家、商洛行业协会4个,了解采访种养殖户20余人。通过调研,梳理出了商洛市地理标志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了相应的发展建议,以期为后期商洛市地理标志产业培育发展提供参考。

1 商洛市地理标志产业发展现状

商洛市位于秦岭东段南麓,鄂、豫、陕三省结合部,属暖温带和北亚热带过渡地带,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四季分明,属半湿润山地气候,全市森林覆盖率62.3%,是名副其实的“天然氧吧”。境内遍生野生纤维、淀粉、油料等农林特产1 200多种,道地中药材1 192种,丹参、连翘、桔梗、五味子、黄芩等“五大商药”闻名全国。核桃、板栗等农林特产量大质优,素有“中国核桃之都”“中国板栗之乡”“北方茶叶之乡”的美称。商洛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是全国闻名的“戏剧之乡”“文化之乡”,全市辖1区6县,126个镇(办),总面积 1.96万km2,总人口243万。2019年,商洛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837.21亿元,比上年增长5.3%。

截至2019年10月,全商洛市共成功申报“商洛丹参”、“洛南核桃”、“洛南豆腐”、“云盖寺挂面”4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商洛核桃”、“洛南核桃”、“镇安大板栗”、“镇安板栗”、“柞水木耳”、“柞水大红栗”、“柞水核桃”7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商标和产品数量在全省居中等位次。

2 商洛市地理标志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2.1 注册比例偏低

与全市区位优势明显、产业特色突出、地域资源丰富的客观现实和经济高质量增长发展态势相比,全市地理标志商标和无论从纵向上,还是从横向上都还有很大发展空间。近十年来,地理标志商标数量增长每年不到1件,甚至出现连续多年空白。和地理环境相近的安康(商标10件)、汉中(24件)相比,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2.2 资源挖掘不深

对具有明确的生产区域范围、具有独特的产品品质特征、拥有一定的人文历史、具有较高的社会认知度、有较强劲发展潜力和市场需求发展潜力的特色资源挖掘深度不够,历史脉络和文化底蕴了解开发不深。商洛绿茶、商洛连翘、商州柿子(柿饼)、黑龙口豆腐干、丹凤葡萄、镇安腊肉、商南国漆、山阳魔芋亟待深度挖掘。

2.3 品牌价值不高

从商洛地理标志产品的知名度来看,远远跟不上“中国核桃之都”、“中国板栗之乡”、“北方茶叶之乡”的美誉,和“戏剧之乡”、“文化之乡”的影响力还有很大距离。“商洛丹参”、“商洛核桃”等产品在全国范围影响有限,附加值不高。部分产品注册申报成功后,束之高阁,既未制定产品标准,又未申报使用专用标志,品牌利用率低,与省内的“临潼石榴”、“洛川苹果”、“韩城大红袍花椒”等相比,无论是知名度还是经济效益都有差距。

2.4 龙头企业不足

龙头企业发挥着引领着产业集群做专做强、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拉动区域经济发展、提升产业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但全市地理标志产业涉农企业多,大多在国内市场知名度不高,竞争力不强,缺乏一批带动力强、辐射面广、科技含量高的龙头企业,甚至有些行业仅仅是“小作坊”、“小摊贩”,导致相关产业企业之间协作不够,各自为营,直接影响地理标志产业发展。全市4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至今没有企业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地理标志商标许可使用的企业仅有13户。

3 制约地理标志产业发展的原因

3.1 缺乏整体规划

全市目前还未制定针对地理标志产业发展和品牌培育的实施方案,没有将地标发展纳入全市经济发展规划,这与商标富农的战略定位不相符合,导致地标培育工作重点不突出,挖掘特色资源不深入,地标资源优势未得到充分开发。

3.2 工作机制不完善

过去地理标志申请注册工作牵涉工商(市场监管)、质监、农业等多个部门,部门间业务体系独立,条线管理互不影响,部门之间目前还未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导致地标培育工作机制不完善,没有通盘规划,整体推进,统筹发展。市场监管部门机构改革和业务人员调整也在短期内对地理标志培育工作造成了一定影响。

3.3 缺乏充足经费

地标从申请注册到注册成功所需周期较长,所需资金较多,完全依靠行业龙头企业或者协会承担经费还存在困难,这也影响了地标培育工作的开展。部分县区制定的关于首次获得地理标志产品认定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的奖励资金由于多重原因不能及时兑现,也一定程度挫伤申请人积极性。

3.4 行业管理松散

部分行业协会对地标的规范管理意识还不强,管理相对松散,未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许可使用体系有待完善。申报后对产品标准制定不及时,对地标产品质量把关不严,产品进入市场的标准不统一不规范,忽视了地标的实际价值,将其视作产品通用名称使用。“商洛丹参”自2015年8月25日经国家质监总局公告批准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以来,至今未制定保护产品地方标准。

3.5 经济带动效益不显著

“重申报、轻利用”现象较为突出,很多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低、价格低,在市场竞争中缺乏话语权。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不及时,地理标志产品宣传不够,形象打造不深,产品的附加值未得到深度开发和利用,地标经济效益不高。一些涉农企业对创立地标品牌重视程度不够,意识不强,全市的地标培育工作还有较大上升空间。

4 加快地理标志商标产业发展建议

4.1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建议将地理标志培育工作列入地方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任务,在土地使用、银行信贷、税收、产业投入、项目建设等方面实行优惠政策,扶持地理标志产业相关企业、专业合作社,进一步带动种养殖户积极参与。将地理标志培育、申报、保护、标准制定、宣传培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等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对地理标志发展和保护工作先进单位、龙头企业、行业协会、先进农户进行扶持奖励,及时足额兑现奖励资金。

4.2 科学制定发展规划

在政府领导下,尽快成立地理标志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培育和保护工作。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组织人员深入各乡镇对全市特色产品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全面考察涉农企业的实际情况,开展地理标志资源普查,了解涉农产品生产规模、销售情况及市场前景,梳理全市地标资源,列出清单;编写《地标培育发展指南》,增强地标品牌规划工作的前瞻性和指导性,落实专项经费,明确目标任务,深挖特色资源。对具备地理标志注册申报条件的,要及时整合资源申请注册,防止该资源因挖掘或注册不及时造成浪费或者被其他主体抢注。

4.3 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充分利用各种专业网络平台以及新媒体、自媒体,全面展示全市地理标志产业发展成果,用生动活泼的语言和图文并茂的形式宣传推介地理标志产品,进一步要加大地标宣传力度,促使全社会认识到地标产品是促进农民增收、产业增效的“利器”,是提升地区知名度的“名片”。借力“一带一路”建设,引导相关企业积极参加各类商品交易会、博览会、展销会和经贸合作平台等,提升企业产品在行业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大力组织开展地标产品工作业务培训,增设地标产品精准扶贫、富民强县等方面的讲座,以深化对地标产品工作的认识。

4.4 培育龙头企业

深度借鉴“延安苹果”、“紫阳富硒茶”等地理标志产业发展的成功经验,着力培育商洛土特产品深加工产业和“秦岭最美是商洛”休闲旅游特色产业,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或合作社。按照标准化、规模化、科技化、企业化、品牌化“五化”要求,突出抓好规模扩大、质量提升、创新研发、产业融合、产品营销、文化塑造、宣传推介、品牌创建等8个行动,推行“政府+企业(合作社)+基地+用户”的组织模式,引导种植、养殖户整合相关资源,扩大规模,规范标准,通过以大带小、以多带少的方式,实现提品质、建品牌、上档次。围绕绿色产品、特色产品做文章,打造集生产、加工、销售、服务、文化于一体的特色产业集群,推进三产融合,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延伸产业链条,不断提高地标产品的附加值。

4.5 强化地标管理

制定相关管理规定,要求地标使用者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或种植规范,确保地标产品的核心特色品质稳定,并且统一包装,规范名称、符号、标识等,使消费者形成“地标产品意味着高品质、有特色”的认知。创新管理方式,规范行业组织会员管理制度,破除企业保护壁垒和地理标志使用资源垄断,建立产品质量责任制度和地理标志使用企业及工艺持有人、使用者诚信制度,使地理标志散发出高品质的独特魅力;建立区域联动、部门协作的执法机制,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加强对已获保护的地标产品的示范引导,进一步完善地标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体系,推进地标产品专用标志的使用和管理,严查侵犯地标专用权案件,切实保护地标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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