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城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主要做法和建议
2020-12-15皇甫凌云
皇甫凌云
(柘城县农业农村局,河南 柘城 476200)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是做好整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当前深化农村改革的一项重点任务,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制度支撑。目前我县的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已完成,现将主要做法总结如下:
1 柘城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情况
柘城县进行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乡镇(街道)20个,应清查的行政村460个,村民组3456个已全部完成;共清查核实资产17.4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3.18亿元。有经营性资产的村144个,其中贫困村138个、非贫困村6个;集体土地总面积142.82万亩,其中农用地面积113.19万亩(耕地102.06万亩、园地0.0049万亩、林地7.94万亩),建设用地33.78万亩,未利用地0.03万亩。所有村组级数据已经录入到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管理系统。7月20日,县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办公室成立了7个验收组,每组负责2—3个乡镇,每个乡镇随机抽取5个行政村,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走访群众等形式,利用4天时间完成了全县清产核资的初验工作。
2 主要做法
2.1 领导重视,政治站位高
为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直18个相关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组,又内设了清产核资工作办公室,任务就是进行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稳步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柘发〔2018〕14号),由农业局牵头,会同县委农办、县财政局等9局委制定了《柘城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实施方案》(柘农〔2018〕59号),明确了工作任务和工作流程。乡、村两级都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提高了政治站位,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亲自抓,负总责,并责任到人。同时,乡村两级加强与第三方的有效协作,重点抓好资产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等六个关键环节,把各行政村的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清查核实清楚,分门别类,管细抓实。
2.2 工作经费和专项经费有保障
柘城县为了保障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顺利进行,县财政列支276万元专项经费用于460个行政村的技术服务费,又预算了26万元工作经费用于考察学习、购买办公用品、宣传培训、督导检查、资料印刷、档案管理等。
2.3 相关部门配合,责任明确
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是系统工程,需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各乡镇(街道)在积极做好与第三方配合的同时,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统一制作各行政村上墙版面、购置工作用纸;县直14个相关部门及时提供了在清产核资工作中所需的数据材料。
2.4 宣传培训到位,提高知晓率
为了争取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清产核资工作,我们采取了多种形式的宣传发动。
2.5 规范操作,严把时间节点
在清产核资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程和办法操作,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作进度,不能为了赶进度,出成绩,减少或变通工作程序,要使清产核资工作经得起历史检验,让农民群众满意。5月底,完成了村组级数据录入,并通过乡镇级审核;6月底,完善了清产核资各种档案资料;7月份,对全县所有乡镇清产核资工作进行了验收。
2.6 组织验收,严格检查
县产权制度改革办公室成立7个验收工作小组,验收组人员从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教体局、文广局、卫计委和农业农村局共抽调28人组成,每组负责2—3个乡镇,每个乡镇随机抽取5个行政村。验收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开展考核验收,经验收达到优秀的乡镇有3个,良好的乡镇有16个,合格的乡镇有1个。
3 存在问题
“三资”制度落实不到位。如部分村集体土地出租合同期限长、租金低;甚至没有合同;村领导班子换届账务交接不彻底,还存在资产流失,无法考证现象;乡镇没有设立农经站,对接部门为农业服务中心,服务中心配备人员少,年龄偏大,对农村财务和计算机知识掌握欠缺。
4 意见和建议
进一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清产核资、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认真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的贡献等因素,召开群众会议协调平衡各方面利益,坚持“一村一策”,不搞行政命令,不搞一刀切,确保我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工作不出现因成员资格认定不合规而引发的上访事件。
完善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和农商行联合建立县级农村产权交易流转中心,下一步将逐步成立乡镇农村产权流转服务站,在行政村落实协办员,形成县、乡、村三级产权交易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