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认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科学内涵
2020-12-14王婧
王婧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的远景目标,提出了“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的阶段性目标,并对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进行了具体部署。
这些目标任务和重要举措,既与党的十九大提出的“美丽中国”目标以及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本方略一脉相承,又顺应新的发展形势,并具有明细化、体系化特点。这对于新时代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提供了方向指引和实践动力。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构建生态安全型社会的根本遵循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了构建生态安全型社会的重大任务,即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人民群众生态权益得到充分保障的生态安全型社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了“生态安全屏障”、“自然生态安全边界”等内容,极大丰富了构建生态安全型社会的内涵。
生态环境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着国土安全、资源能源安全以及经济、政治、意识形态和国际安全,这既是重大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社会和政治问题。从经济视角来看,保护生态环境、改善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从社会视角来看,集中力量解决国内面临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就是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生态安全型社会,要着力处理好生态安全与国家安全、科学治理与协同保护、生态监管与履职尽责、国内生态安全与全球生态安全的重要关系。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构建生态安全型社会的根本遵循。
从发展理念来看,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就是要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之间的重要关系。不能保护“绿水青山”,不能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就会影响生态安全和国家安全。
从根本宗旨来看,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就是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不能在生态空间安全边界、生态系统功能、生态安全保障能力方面解决损害群众现实利益的突出问题,就不能真正增进民生福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从治理方法来看,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就是用辩证唯物主义方法论,从系统、全局视角解决人与自然的生命共同体问题。不能掌握这个方法,就难以深入实施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生态功能安全边界就会受到影响。
从制度保障来看,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就是把基本方略转化为实践举措。不能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监管,就不能守住生态保护职责的安全边界。从国际视野来看,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清洁美丽世界的方向指引,任何国家和地区都无法置身事外、独善其身。不能积极参与全球生态治理,应对气候变化和阻止全球性生态危机,就难以真正构建合作共赢的生态安全型社会。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实现美丽中国目标的价值追求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再次重申“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原则,而良好的生态环境就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加快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建设“美丽中国”是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迫切需要,是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奋斗目标,符合社会主要矛盾发展变化。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准确把握好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共生共荣的重要关系,是我们党从生态文明建设的角度生动诠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彰显了我们党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和使命。从提出“绿化祖国”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从“协调发展”到“可持续发展”,从“科学发展观”到“新发展理念”,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主题贯穿于中国共产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奋斗目标当中。
“十三五”时期,我国污染防治力度加大,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对于老百姓关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七大标志性重大战役有效推进,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渤海综合治理、长江保护修复、水源地保护、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实际成效正在回馈于民。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更加强调自然生态安全的重要地位,着重提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要求。从党执政的历史进程来看,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已成为实现党的奋斗目标的永恒价值追求。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人的发展与物质发展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物质文明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的现代化。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明确了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进一步丰富发展了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科学内涵,更加突出统筹协调机制,由完善制度体系拓展到整个体系的构建,更加强调绿色转型的全面性。
建設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要重视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要树立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观念,遵循“两山”、“两化”发展理念。生命共同体理论决定了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违背自然规律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只有正确处理好发展与保护协同共生的关系,促进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生态与产业相互转化,才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二是要明确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首要原则,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的统筹协调机制。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首要原则,并在各项原则中起统领作用,集中体现理念与实践、发展与保护、生态与民生、系统与全局、制度与法治、国内与全球等重要关系,需要各地区、各部门、各领域树立“一盘棋”的大局观,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以严格的制度、严密的法治、健全的机制来保障生态文明领域的统筹协调,确保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和谐共生,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绿色生活方式,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三是要把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系统化特点,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要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加快建立健全以生态价值观念为准则的生态文化体系,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目标责任体系,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保障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以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环境风险有效防控为重点的生态安全体系。这五大体系相辅相成、协同发力,是一个密切联系的有机整体,共同推动着生态环境质量的根本好转,关系着“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新进步的目标、2035年“美丽中国”目标的基本实现,对于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提升环境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具有重大意义。
(作者系中共重庆市委党校讲师、博士)